重生庶女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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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家主相请

在后来李赟走后的几天,郑若依旧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可以叫他小名。

“凤凰……”她细细咀嚼这个名字,想到那双碎发之下不羁而张扬的双眼,想着该是怎样的一个人才可以被叫做凤凰?万禽之王,该是有着怎样的一番风姿?

她坐在窗前,拨弄着七弦琴,悠扬的琴声,悠悠荡荡的响在小院上空。郑瑾潇喝了药之后,正在沉睡中。果然如大夫说的那样,在她和柳絮她们悉心照料之下,他的身体正在慢慢恢复。这让她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她想即便命运再怎么强悍,只要不畏惧,迎上去,总能杀出一片天来。

“女郎——”杨枝在外面叫了一声,“家主派了人来。”

“何事?”琴声未停,她闭着双眼,像是仍旧沉溺在琴声中。

“说是让女郎去家主那里一趟。”

尾指一勾,她结束了最后一个音。站起身来,朝着外面走去。来的是一个侍女,看见她漫步而出。侍女有些高傲的看了她一眼,流露出一种近乎睥睨的眼神。在她看来,自己一直跟在家主身边。家主又是整个凤凰城里的名士,在他的亲自教导之下,自己不仅粗通文墨,就是琴棋书画也略通一二

。除了身份之外,她又哪里比不上那些不得宠的旁支庶女?

的确,一身的绫罗绸缎,就是一般人家的小姑子也未必能拥有。

“家主有事寻你,跟我来。”见她出来,侍女小宛也不行礼,仰着头,像一只高傲的孔雀般率先往前走去。

平妪走过来,有些欣喜的说道:“女郎,定是家主知道王九郎看重你。想请你去问话呢。女郎,说不定你和王九郎的婚事就要定下来呢。”她无限的憧憬着,越说越觉得是这样的,到最后还肯定的点了点头。

杨枝一直低着头没有说话,只是微微勾起的嘴角还是闪过了一丝嘲讽之意。

倒是柳絮走过来,担心的叫道:“女郎……”

知道她担心什么,郑若安抚的对她一笑,“没事,且跟我来吧。”

柳絮点了点头。

走在前面的小宛见她们迟迟不跟上来,有些不耐烦的转过身来,叫道:“速速跟上。”

柳絮脸上有些愠怒,可是她也知道这个小宛是家主身边得宠的,奈何她不得。她怕郑若受了委屈,担心的看了她一眼。

郑若微微笑着,方才小宛的态度她并没有放在心上、这个小宛在后来城破的时候,被一群人胡人给糟蹋了,还做了军粮,下场不可谓不惨。她想又何必与这样一个可怜人计较?

带着柳絮,她微笑着跟在小宛身后。

小宛回头看了她一眼,看着她不卑不亢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从她的双眼里,她看见郑若对自己的同情。

为什么?

随即,她想到,也许她认为自己是个侍女才要被同情。她气得哼了一声,心道,她一个旁支庶女,身份又比自己高贵的哪里去?往后还不知道会被家主配给什么人呢?

这样一想,她对郑若更是不屑。

见郑若渐渐走远,平妪笑呵呵的对着杨枝说道:“女郎这次嫁给王九郎,给家族争了极大的面子,家主给她的嫁妆定然丰厚

。恐怕滕妾都不会少于五个咧。”

杨枝亦是看着那头的身影,露出个嘲讽的笑,没有答话。回到了房中,只留下平妪一个人还在无限憧憬着。

家主住的院子在坞堡的最中心。郑若和柳絮坐在马车里,走了近一个时辰左右才到。

看着她下了马车,小宛一脸不耐烦的在前面带路。看着眼前的雕梁画栋,游廊水榭,假山流水。郑若一阵恍惚,再见这一幅场景居然隔了整整一世,说出去,谁会相信?可即便这里在外人看来无比精巧,但和谢府相比也只是小巫见大巫,就是上一世石越坐上高位之后,她所住的居所,也比这里多了些独具匠心。

迂迂回回中,终于在一处阁楼前站定。阁楼临水而建,在辽西,临水而建的居所是极少,代表了一定的身份和地位。这也是郑府家主郑元顺最得意的地方。

这几日凤凰城里的雨一直断断续续,方才郑若来之前,天空乌云密布,此刻便开始落下豆大的雨点来。站在外面,斜风吹过,雨点连成片打湿了她的衣裙。到这里过了近小半个时辰,而家主依旧没有召见她的意思。

方才引她前来的小宛立在廊檐下,时不时对外面的郑若投去有些不屑的一瞥,面上倒无异样,彷佛早已经料到现在的场面。

柳絮向她靠了靠,再次的担忧的说道:“女郎,家主……会不会为难于你?”她虽然只是一个侍女,可也知道对于王九郎,家主更愿意将自己的两个嫡亲双胞胎女儿嫁过去。如今,女郎刻意放出和王九郎相处正欢的流言,她也隐隐的觉得家主对此是极为不喜的。再笨,也从此刻风雨中故意让女郎站在外面可以看出,家主是要杀杀女郎这几日的风头。

郑若拍了拍她的手,笑着道:“没事,片刻后,我们就会进去的。”

果不其然,又过了一刻钟,家主郑元顺终于让小宛将她们叫了进去。

郑元顺正在挥着狼毫,在一片竹简上书写着。听见脚步声,放下手中毛笔。看着房中亭亭而立的郑若,他摸着下巴上的三羊胡子,倒三角的双眼微微的眯了眯。

“阿若见过家主。”

“哦,阿若来了?快快起来吧,唤我大伯便可,不必生疏多礼

。”郑元顺呵呵笑着说道。

“多谢家主。”郑若起身,抬起头来看了对面的郑元顺一眼。

比记忆中年轻了许多。也是,上一世最后一次见他时,他正缠绵病榻,命不久矣。如今是十年前,正是他身子健朗时,族中事务一帆风顺,人生得意时。自然看起来意气风发。

只看了一眼,郑若便低下了头。

“阿若,听闻前几日,你大兄在外游玩时,断了腿?”

“是。”

“唉,你大兄也真真是不听话。这么大了,却还游手好闲,败光家中财产。听闻,他今次断了腿还是被一群乞丐送回来的?”郑元顺的语气中有些不屑和不满。

郑若依旧点了点头。

“你大兄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他说着语气已经有些严厉,“好歹他也是个士族,怎可终日和那些乞丐混在一处?真真是不顾郑府的脸面,纲常败坏!”

他有着一家之主的威严,以往要是他发起怒来,一般人俱都有些害怕。就是他至亲的两个女儿,夫人,也都要怕上几分。奇怪的是,站在他对面的郑若,却只是低着头,背脊却挺得直,不卑不亢,就像是一面平静的湖,彷佛起不了任何波澜。一点也不惧怕他的威严。

这让他原本准备的一大堆说辞,一下子不知该如何说起。只觉得这样的郑若就如同他那两个双胞胎女儿说的那样,似乎和以前变得不一样了。

不光容貌比以前更为艳丽,就是站在那里的一身气度,也雍容华贵的好比是贵女。就是谢府的六姑子,被人誉为辽西第一才女的谢婉莹也不遑多让。

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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