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我一场青春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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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2

chapter22

天气渐渐炎热下来,多伦多沉闷而潮湿的夏季也终于被大自然这个花心的老爷扶了正。她趾高气扬的俯视着柔弱可人却失去宠爱的春天,笑容愈发肆虐。可她不会知道,短短几月过后,她也会像春天一样被她所爱的男人无情抛弃,也会有一个名为“秋天”的女子倚在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上耀武扬威的搔首弄姿。士之耽兮,有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女人,在一段感情里,要么不爱,要爱便做被爱的那个,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太受伤。

“真是无法想象,你看起来如此纯净,居然经历过那么多痛苦往事。”白堤仔细剥去茶蛋表面残留的硬壳,然后将这颗橙黄圆润的卤蛋夹到我盛满米饭的瓷碗中。自从上个星期世勋出院时请她一起到临时租住的小公寓里吃过饭后,我们便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每当她轮休或者只有半天工作的时候,就会做许多既营养又美味的食物拿来为我改善伙食。我已经不再使用叶家夫妇汇来的支票,吴亦凡留下的那张无限额黑卡也被我锁进放在隐蔽角落的保险柜内,准备寻一个合适的机会还回。现在的我拮据、贫穷但心若明灯,就像《失恋三十三天》里的黄小仙,一块方便面都恨不能分成八份,这样可以吃三天,能够省下三天的钱,世勋也能够少刷一个餐盘。他曾经是风光无限养尊处优的少爷,却为我跌落凡尘,受尽苦难。他说害怕我为他吃苦,但他不晓得,我其实有多么心疼他。

我终于成为自己曾经翘首向往的那一种人类,辛勤的劳作,换取微薄的报酬,不考虑未来,只是活在当下。不用那么累,不用那么紧绷,人生应该轻松且自由,我们应该解放自身日益膨胀的欲望。 人活一辈子,生带不来死带不走,最后剩下的无非是亲人爱人和朋友,就算别人□□两刀,我还是会为那个人插自己两刀,我就是这样的人,所以我仍然相信友谊的存在。

“你还爱他吗”白堤忽然问,她真是爱极了令人措手不及的感觉。

“我一直在很努力的去爱世勋。”我顾左右而言他。

“胆小鬼,明明知道我在问谁。”这就是她与龙香的不同,龙香总会习惯性的去包庇我的懦弱,而白堤则善于暴露我的逃遁。她不允许我躲避,任何**或不可碰触的话题在她看来全部无可厚非。她比粟沉更加现实,残酷的社会规则使她明白,人有时候,必须得学会面对。

“我不清楚。”我轻轻叹了口气,“不是那么容易,可以说放就放的。”

“其实平心而论,我觉得你活的很失败。”她一针见血的犀利也包含着粟沉所不及的功底,“总是错过真心待你的人。”

“别说我了,聊聊你吧。”我顽皮的咬住塑料吸管的顶端,看着可乐泛起颗颗浑圆的气泡,“你有喜欢的人吗?”

白堤眯起妩媚而狡黠的杏眸,她是这样灵动洒脱的美丽女子。并不是外表有多么倾城,而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强烈蛊惑力。她应该被很多人爱过,却不是一个甘于安定的女子。盗用某位作家说过的话:爱上她,等于爱上了寂寞。

“我是个坏女生。”她拉开啤酒罐上严丝合缝的金属环,接着豪爽的喝下一口,她喝酒的时候仿佛要和人拼命,有种狠厉的哀艳,是不能亵玩的,“我曾经为了钱,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她说完顾自笑了笑,嘴角有残留的晶莹**,宛若寒夜星辰,“我是个第三者。”

午休将近,餐厅内渐渐涌入笑逐颜开的青年男女,原来无论在哪个国度,快乐的人永远都不缺少。

我抽过纸巾替她擦去唇边污渍,用包容世间万物的口吻说道:“都过去了,不是吗?”

她但笑不语,手覆盖住我的手。

我们的手温热的相交在一起,日子,总还要过下去。伤痛早已成为过往,过往终究会成为云烟。我们沉默着,知道青春也就这样一分一秒的流逝了。

“凉凉。”

醇厚而低沉的男声。

我蓦然抬头,朴灿烈逆光站在不远处涌动的人潮之中,笑容灿烂而强烈,洁白皓齿好似颗颗闪烁的明珠,欢呼着从海底跳了出来。

灯火昏暗的小酒馆内,我与朴灿烈相视而坐。

我问他,你来做什么。

他回答,来带你回去。

我说,回不去的。

他说,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我用手指不断摩擦餐叉的锯齿,微微的刺痛感使我心静神明,“这里挺好的。”

“我听说你把伯父伯母寄来的生活费都退了回去”朴灿烈依然笑,可却含了几分勉强的味道在里面,“你为什么要这样”

视线迅速掠过眼前这张经过时光雕琢而愈加俊朗的容颜,我继续不动声色的说道:“我已经成年了,可以养活自己。”

“凉凉,别怄气了,跟我回去。我们重新开始,这一次我不会再轻易离开,我会努力工作,我……”

“朴先生。”我生硬的打断他,手腕上那道浅浅的疤痕正在隐隐作痛,它是我疯狂青春的最好见证,“我有男朋友了。”

“hi,waiter.”有新来的高大外国男子推门而入,“please give me a bottle of beer.”

面容和蔼的老板娘微笑着应答,“ok,wait a minute.”经过我们身旁时轻轻握了握我的手,她在无声的为我祝福。

“你走吧。”瓷盘里橙黄的炸土豆条冒出袅袅油腻的芬芳,我拨弄着这些失去生命的植物,语气疏离的开口,“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朴灿烈终于掩去故作明媚的强颜欢笑,他抓过我的手臂,急切的说,“凉凉,这么多年来,我从没爱过别人。你是我的初恋,也会是我今生唯一的爱人。如果你愿意,我们马上就结婚,我给你一个家,就像你从前所希望的那样。”

“太迟了。”我摇头,奋力挣脱他的桎梏,“我会有一个家,但那不是你给的。当你丢下我消失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可以跟你解释!”他竟然红了眼眶,我又何尝不是呢?他终究是我最初爱过的少年呀,“凉凉,我当时受了很严重的伤,我的父母一定要追究到底,我不想让他们去为难你,所以我才答应到英国留学。可是你怎么能相信鹿晗那个混蛋!后来我才得知,你……”他忽而停顿,脸色变得极为阴郁,他想说什么,其实我懂得,“我求你,凉凉,跟我走吧,好吗?”

“她不会和你走的。”门口突兀响起一道男声,语调好似结了冰的暗湖。我急忙抬起头,旋即便迎来吴世勋清冽而俊美的脸。 “下个月我们会在多伦多登记结婚,记得来喝喜酒。”

朴灿烈用凌厉的眼光狠狠盯住吴世勋,他们宛如两个锋芒对峙的仇敌,也许下一秒,便会挥刀相向。

“你又是谁”

“他就是我的男朋友,我们也的确就要结婚了。”我抢先说道:“朴灿烈,你回去吧,别再来找我,我们从此,两不相欠。”

语毕,我拽过世勋的衣角,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去。

灿烈,对不起,这一次换做我先转身。你那么好,当然值得更好的女生。我配不上你,我不能沾染如此干净的你。你是我最美的回忆,我不想忘记。

永远都不想忘记。

迎着拂面而来的凉爽夏风,我和吴世勋十指相扣,并肩游荡在多伦多世俗而繁华的街头。从酒馆出来以后,他便再没有说一句话。我小心翼翼望向他冷寂紧绷的侧脸,话语涌到喉头,又生生吞咽下去。

或许此刻,沉默胜过一切。

当路过一家装潢极其简朴的小店时,他忽而停顿下来。我闻风抬头,一眼看见牌匾上面标有“老北京冰糖葫芦”的褪色红布,内心一震 ,眼眶也随着发起热来。

“给我拿一支。”吴世勋掏出一张面额五元的人民币,“要这根原味的。”

老板是一个面容憨厚的中年华侨,操着一口京味十足的国语。他将糖葫芦装进纸袋递到世勋手中,笑逐颜开的说,“小伙子是中国人吧对女朋友可真好。”

“我是韩国人,我爱人是北京姑娘。”

“爱人”老板一脸惊讶,“你们已经结婚了?”

吴世勋点头,接着从容回答,“刚刚登记,还没来得及办酒宴。”

“恭喜,恭喜。”老板连忙又拿出一支豆沙陷的糖葫芦,笑着说,“这根也给你们,就当我送你们的结婚礼物。”

“谢谢。”我急忙抢过话头,“我们下次再来光顾。”

慌不择路的把男子带到一座宁静幽深的小巷里,我走到他的对面,略带娇嗔的抱怨道:“你胡说什么,谁是你爱人”

“叶凉乔。”他叫我的名字,严谨而又专注,他的声线里有一股致命**,令我不由自主认真起来。

他修长有力的双臂延展至我面前,掌心内变魔术般出现一个精致玲珑的小小礼盒,他扬眉凝视我,目光温柔的无可救药,“打开看看。”

“咔嗒。”一声轻响。

我看到了整夜星空。

“叶凉乔。”耳边荡漾起吴世勋深情似水的誓言,“我现在只买得起一克拉的钻戒,如果你愿意,我会补偿你一份地老天荒。”

这真是一场无限落魄无限寒酸的求婚仪式。

而我,在拼命点头的同时,眼泪密如雨下。

这个夜晚,我留宿在吴世勋临时租住的窄小公寓中,做了于每对情侣而言顺理成章的深刻交融。这个过程水到渠成,理由仅仅使用五个字便足以概括。

我们相爱了。

清晨醒来的时候,看见身旁男子线条锋利的俊脸,也只有在沉睡时,他才会柔和的仿佛一个刚刚出世的小婴儿。我伸出右手一一抚过他浓墨的剑眉,高挺的鼻梁,以及形状优美的薄唇。这样好看的男孩,这样执着的男孩,这样令我怜惜的男孩。既然命运将我们紧紧牵连,我又何必再苦苦挣扎。总有一天我会发现你对我的好,尽管那天之前我无法全心全意的来爱你,但你要相信,我有多么坚定,那份和你一起到老的决心。

吴世勋,你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我,那么,求你好好珍惜我。

放在床头柜上的小黑匣发出一阵老态龙钟的嗡鸣,之前的苹果机摔坏之后,我就换了这款nokia最古老的型号。它不仅廉价而且简便,也不用担心它会损坏,它使我安心,我喜欢一切让我心安的事物。

我感到自己正在渐渐老去。

小心翼翼离开床榻,我拿过手机踮起脚尖轻轻来到了洗手间。快速扫视一眼屏幕中的陌生号码,随即平静的按下接听键。

“喂”

“小乔!”莫娓娓尖锐的娃娃音穿透线缆横冲直撞射了过来,刺的耳膜生疼,“你终于肯接电话了!谢天谢地,我终于联络到你了!”

“娓娓……”

“小乔你到哪里去了!你为什么一言不发就消失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真的不把我当朋友了吗?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的都要发疯了!”

对面接着传来少女断断续续连绵的抽泣,每一声哽咽都狠狠撕扯着我的心脏。叶凉乔,我质问自己,因为一个鹿晗,你几乎迁怒了所有人,娓娓有什么错呢?她一直坚定不移的陪伴在你身边,她是你最忠诚的随从。而你却轻而易举的将她抛弃,就像丢掉一包垃圾。原来在不知不觉间,你已经变得那么市侩而功利,你曾经厌恶的全部,终究造就了如今残缺的自己。而这副看似美艳的恶心嘴脸,是隐藏在面具下的毒液。

“娓娓,听我说。”我试图安抚她愈发激动的情绪,“当时我脑子很乱,只想快点逃离那个令我伤心的地方,我没有向任何人告别。亲爱的,你不要难过,你始终都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

“小乔……”莫娓娓停顿,似乎在用纸巾擦拭鼻间的涕泪,她的声音浓重而湿热,“你回来好不好粟沉她后悔了,自从你走以后,我看得出来她很失落。还有龙香,她也病倒了,你不在我们真的不习惯。”

“娓娓,我在这边很好。”我说,“人总得学会成长,学会去放下许多执念。过去的事情,我都不在乎了。”

“你知道吗。”她忽然话锋一转,“戈央怀孕了。”

我骤然一惊。

“孩子是别人的,但是鹿晗要娶她。”

脑袋里似乎有一把沉重的铁锤一下又一下敲击着我的末梢神经,令我站立不稳。我以为我可以视若无睹,我以为我可以镇定自若,我以为我可以一笑而过,我以为,我以为,全部都只是我以为!他要娶其他女人为妻,他还要做一个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的父亲,他为了戈央宁愿打破原则,我还能说什么说了又有何用呢?

到此为止吧。

眼前浮现儿时鹿晗那张明媚如春的笑脸,我们坐在浣纱般洁白的月光下,他的眼眸灿若繁星。他轻轻吻向我的脸颊,说,“小乔,我会永远对你好。”

原来所谓的永远,和至死方休的诺言,都随着凉薄脆弱的青春,一寸寸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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