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衣锦还乡
离家修行十年,终于要回去了,向云心中有些激动。
“时间过得真快,蓦然回首,我已经离家十年了!。”,回去的路上,他归心似箭。
十年过去,他依然记得自己小时候,在家里的点点滴滴,记得父亲送他到玉霄洞天修行后,离开时的场景。
“儿啊,你在这里好好努力修行,父亲能够为你做的就这么多了,将来的一切,只能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这是十年前,父子两人在玉霄洞天惜别时,向云父亲说的话。
向云这一世的父母,只是普通人,靠捕鱼和耕地为生,勉强能够糊口,为了将他送入修行门派,几乎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
所以,他也一直都明白,家里人送自己去修行很不容易,故而一直都很努力。
在经历许多波折之后,他成为太玄丹宗这等大派的宗主,算得上小有成就,可以衣锦还乡了。
……
半个月后,向云和云青萝来到了青山城。
青山城是一座县城,从这里走水路到凉河村只需两个时辰,来到这里后,向云并没有急着回去,而是走进了城中。
他十年才回家一次,而今也算‘发达’了,自然要给家里、亲戚朋友,等都买一些礼品。
城中的人很多,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大都只是凡人,不过,倒也很繁华。
很多人路过向云和云青萝身边时,皆会驻足,目光在两人身上多停留一下。
向云容貌清秀,一身质地较好的云纹衣衫,看上去倒也精神,是个俊朗的小伙儿。
但也仅此而已,……,毕竟不会有人过多的在意一个男人的容貌。
所以,吸引周围人目光的不是他,而是与他同行的云青萝。
云青萝为了减少麻烦,已经头带纱笠,遮掩了自身的容貌。
但她凹凸有致的窈窕身段和修行之人特有的出尘气息,让她的一举一动看上去都优雅而美好,给人一种惊艳之感。
气质卓然,说的就是这样的女子,只是气质便让人为之倾倒。
两人赶了近二十天的路,有些疲倦,入城之后,便来到了一家客栈落脚,略作休息。
休息一会儿后,向云道,“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买些回家后要送出去的礼物,很快就回来。”
“嗯……。”,云青萝应了一声。
向云立即出了门,而后把房门关上,下了楼,往客栈外而去。
他很快来到了一家杂货店,店铺之中,各种商品林良满目,光顾的顾客也不少。
忽然,他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六叔?”
头发斑白的男子闻言,转过身来看了向云一眼,疑惑道,“你是?”
‘六叔’名为向献,也是凉河村人,不过,并不是向云的亲叔叔,整个凉河村,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姓向。
村里的很多小辈都叫向献六叔,所以向献听到向云叫他六叔,心中诧异,却又向云没什么印象。
“我……向云啊。”,向云笑着道。
向云在六七岁的时,便离开了凉河村,进入玉霄洞天修行。
十年过去,他从六岁大小的孩童,长成了成年人,变化太大,向献自然不认识他了。
“你是向云?”,向献很快反应过来惊道,“你小子不是去外面修行了么?都长这么大了?”
向云闻言点了点头,“是我啊,我回来了。”
十年来,向献的面貌,只是又老了一些,倒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所以向云认出了他。
“变化太大了,六叔都快不认得你了。”,向献笑道,“这些年,你在外面发展得怎么样了?回来接你父亲母亲到外面享福吗?”
向云小时候去修行门派修行的事,曾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很多村民眼中,这是一件很有前途的事。
“还可以……。”,向云简单道。
如果凉河村的村民,知道他成为了一座大派的宗主,肯定会吃惊的无以复加,并拼命来巴结他家。
如此一来,会打破他家的平静生活,弄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来。
向云是俗人,但对于太过虚与委蛇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好感,且以他的身份,早已不需要那些,被左邻右舍之人追捧的虚荣。
……
很多人衣锦还乡,都会刻意炫耀自身,但是向云不会。
因为他的牛逼是实实在在,远非常人可比的,他早已不需要再向一些村民炫耀什么。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位神,还需要向一群蝼蚁炫耀自己的厉害吗?
显然,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当然,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向云不需要炫耀自己的道理,并非说向云是神,而那些村民就是蝼蚁。
所以,回来之前,向云就已经想好,此行保持低调,平常对待一切就好。
……
向云和向献交谈起来,很快从向献口中得知,自己父母的身体都很好。
两人交谈一小会儿后,旁边又有一道声音响起,“这是向云吗?都长这么大了啊?”
村里人往往喜欢结伴进城,所以还有人与向献同行,只是同行的人刚才在旁边买东西,没有过来搭话而已。
不过,其显然已经听到了向云和向献的对话,由此知道了向云的身份。
向云看向说话之人,而后面色微微一变,“哟……,平叔。”
说话之人名为向世平。
……
向云带着前世的记忆穿越而来,自小就有和成年人相当思维,所以他对向世平这个人的印象非常深刻。
细算起来,这向世平还和他家有比较远的亲戚关系。
向云由于拥有前世的记忆,小时候就是村子里的‘神童’,在他的央求下,这一世的父母决定将他送入修行门派修行。
然而,这向世平听说这件事后,极力反对,直言向云没有那样的命,只是普通人,不可能走上修行之路。
当时,向云进入玉霄洞天修行,需要交一大笔费用,他父母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后,还差一些,只好去找村里的其它人借,而向世平劝告村里的人,不要把钱借给他家。
这些事,是向云听自己父母交谈时,无意间的得知的。
所以,向云对这向世平印象不太好。
向世平,走了过来,道,“向云,你有十年都没有回来看过你父母了哦?现在,在外面混得怎么样嘛?”
他话音中的潜意思,很明显,是在说向云没孝道。
玉霄洞天距离凉河村很远,如果用脚赶路,一个来回只怕都要一年,而且也不准弟子回家探亲,所以向云没有回来过。
至于他的父母,才三十多岁,春秋鼎盛,哪里需要他立即回来尽孝道?
向世平是打心眼里看不起向云,觉得他痴心妄想,故意这么说,给他泼脏水而已。
“还可以啊……。”,向云简单道。
他懒得很这等人一般见识,毕竟双方以后,可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只要当成陌生人就好。
向世平见向云不愿多说,便猜他是混得太差了,难以启齿,于是更来劲了,“你这么大了,还没有找媳妇吗?”
这世界,普通人家的人,结婚成家得早,大概十五岁左右就结婚了,而向云今年已经十七有余了。
“还没呢。”,他道。
“你向冬弟弟比你小两岁,都马上要结婚了,你也该成家了哦。”,在向世平身边,有一对与向云年龄相仿的年轻男女,正是向世平的儿子和儿媳,他说话时,看了这对年轻男女一眼。
这向世平一家人进城,就是来采办结婚所用的物品。
“这是向冬吗?”,向云闻言,略感诧异,看向向世平身边身材敦实,相貌憨厚的青年道,“恭喜,恭喜,……。”
向冬小时候,经常跟在他屁股后面喊他哥哥。
一别十年,跟在屁股后面的小孩子都要结婚了,这让他心中感概颇多,立即给予诚挚的祝福。
向世平笑着点头,收下了向云的对儿子的祝福,而后介绍向冬身边的女子道,“这是向冬的媳妇,素香,……,我这个儿媳妇不错吧?”
向云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那女子一身村里人打扮,容貌也尚可,不过终究是村姑,能漂亮到哪里去?
在向云眼中看来,自然不漂亮,但他还是礼貌的点了点头。
向世平见此,越发得意,更来劲了,“我早就说啊,你去修行之地修行没有用,修行之路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走的,当时,你们一家人都不听劝,现在知道后悔了吧?……,你看你修行了十年回来,还连个媳妇都没有,更浪费了十年时间,完全没锻炼出什么力气来,身体瘦得像个猴儿。你在外面折腾了这么多年,到头来还没有你向冬老弟有出息,这是毁了你自己的一辈子啊!”
对于村子里的人而言,有一身力气很重要,……,至少,在向世平眼中是如此。
在向世平看来,向云还没有向冬有出息!
向云懒得争辩什么,直接对店铺掌柜道,“掌柜,将这里最好的酒,最贵的玉器,各给我包几件!”
掌柜一听,知道有大生意来了,当即过来道,“好叻,来了,来了,……,好酒和玉器都有,只是价格不便宜,……。”
向云没等掌柜把话说完,立即拿出两锭金元宝,放到了柜台之之上。
这一刹那,店铺中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目光落到金元宝上后,露出了大惊之色。
一锭金元宝,就是一千两黄金,而一两黄金足够一家普通人生活一年的开销,还有富余。
这些店铺里的普通人,哪里见识过两千两黄金,这么多的钱?
向世平适才还自得的鄙夷向云没有出息,此刻,如同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面如死灰,难看到了极点。
他和他儿子再牛逼,只怕也一辈子都挣不到两千两黄金!
……
(本章完)
“时间过得真快,蓦然回首,我已经离家十年了!。”,回去的路上,他归心似箭。
十年过去,他依然记得自己小时候,在家里的点点滴滴,记得父亲送他到玉霄洞天修行后,离开时的场景。
“儿啊,你在这里好好努力修行,父亲能够为你做的就这么多了,将来的一切,只能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这是十年前,父子两人在玉霄洞天惜别时,向云父亲说的话。
向云这一世的父母,只是普通人,靠捕鱼和耕地为生,勉强能够糊口,为了将他送入修行门派,几乎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
所以,他也一直都明白,家里人送自己去修行很不容易,故而一直都很努力。
在经历许多波折之后,他成为太玄丹宗这等大派的宗主,算得上小有成就,可以衣锦还乡了。
……
半个月后,向云和云青萝来到了青山城。
青山城是一座县城,从这里走水路到凉河村只需两个时辰,来到这里后,向云并没有急着回去,而是走进了城中。
他十年才回家一次,而今也算‘发达’了,自然要给家里、亲戚朋友,等都买一些礼品。
城中的人很多,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大都只是凡人,不过,倒也很繁华。
很多人路过向云和云青萝身边时,皆会驻足,目光在两人身上多停留一下。
向云容貌清秀,一身质地较好的云纹衣衫,看上去倒也精神,是个俊朗的小伙儿。
但也仅此而已,……,毕竟不会有人过多的在意一个男人的容貌。
所以,吸引周围人目光的不是他,而是与他同行的云青萝。
云青萝为了减少麻烦,已经头带纱笠,遮掩了自身的容貌。
但她凹凸有致的窈窕身段和修行之人特有的出尘气息,让她的一举一动看上去都优雅而美好,给人一种惊艳之感。
气质卓然,说的就是这样的女子,只是气质便让人为之倾倒。
两人赶了近二十天的路,有些疲倦,入城之后,便来到了一家客栈落脚,略作休息。
休息一会儿后,向云道,“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买些回家后要送出去的礼物,很快就回来。”
“嗯……。”,云青萝应了一声。
向云立即出了门,而后把房门关上,下了楼,往客栈外而去。
他很快来到了一家杂货店,店铺之中,各种商品林良满目,光顾的顾客也不少。
忽然,他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六叔?”
头发斑白的男子闻言,转过身来看了向云一眼,疑惑道,“你是?”
‘六叔’名为向献,也是凉河村人,不过,并不是向云的亲叔叔,整个凉河村,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姓向。
村里的很多小辈都叫向献六叔,所以向献听到向云叫他六叔,心中诧异,却又向云没什么印象。
“我……向云啊。”,向云笑着道。
向云在六七岁的时,便离开了凉河村,进入玉霄洞天修行。
十年过去,他从六岁大小的孩童,长成了成年人,变化太大,向献自然不认识他了。
“你是向云?”,向献很快反应过来惊道,“你小子不是去外面修行了么?都长这么大了?”
向云闻言点了点头,“是我啊,我回来了。”
十年来,向献的面貌,只是又老了一些,倒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所以向云认出了他。
“变化太大了,六叔都快不认得你了。”,向献笑道,“这些年,你在外面发展得怎么样了?回来接你父亲母亲到外面享福吗?”
向云小时候去修行门派修行的事,曾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很多村民眼中,这是一件很有前途的事。
“还可以……。”,向云简单道。
如果凉河村的村民,知道他成为了一座大派的宗主,肯定会吃惊的无以复加,并拼命来巴结他家。
如此一来,会打破他家的平静生活,弄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来。
向云是俗人,但对于太过虚与委蛇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好感,且以他的身份,早已不需要那些,被左邻右舍之人追捧的虚荣。
……
很多人衣锦还乡,都会刻意炫耀自身,但是向云不会。
因为他的牛逼是实实在在,远非常人可比的,他早已不需要再向一些村民炫耀什么。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位神,还需要向一群蝼蚁炫耀自己的厉害吗?
显然,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当然,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向云不需要炫耀自己的道理,并非说向云是神,而那些村民就是蝼蚁。
所以,回来之前,向云就已经想好,此行保持低调,平常对待一切就好。
……
向云和向献交谈起来,很快从向献口中得知,自己父母的身体都很好。
两人交谈一小会儿后,旁边又有一道声音响起,“这是向云吗?都长这么大了啊?”
村里人往往喜欢结伴进城,所以还有人与向献同行,只是同行的人刚才在旁边买东西,没有过来搭话而已。
不过,其显然已经听到了向云和向献的对话,由此知道了向云的身份。
向云看向说话之人,而后面色微微一变,“哟……,平叔。”
说话之人名为向世平。
……
向云带着前世的记忆穿越而来,自小就有和成年人相当思维,所以他对向世平这个人的印象非常深刻。
细算起来,这向世平还和他家有比较远的亲戚关系。
向云由于拥有前世的记忆,小时候就是村子里的‘神童’,在他的央求下,这一世的父母决定将他送入修行门派修行。
然而,这向世平听说这件事后,极力反对,直言向云没有那样的命,只是普通人,不可能走上修行之路。
当时,向云进入玉霄洞天修行,需要交一大笔费用,他父母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后,还差一些,只好去找村里的其它人借,而向世平劝告村里的人,不要把钱借给他家。
这些事,是向云听自己父母交谈时,无意间的得知的。
所以,向云对这向世平印象不太好。
向世平,走了过来,道,“向云,你有十年都没有回来看过你父母了哦?现在,在外面混得怎么样嘛?”
他话音中的潜意思,很明显,是在说向云没孝道。
玉霄洞天距离凉河村很远,如果用脚赶路,一个来回只怕都要一年,而且也不准弟子回家探亲,所以向云没有回来过。
至于他的父母,才三十多岁,春秋鼎盛,哪里需要他立即回来尽孝道?
向世平是打心眼里看不起向云,觉得他痴心妄想,故意这么说,给他泼脏水而已。
“还可以啊……。”,向云简单道。
他懒得很这等人一般见识,毕竟双方以后,可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只要当成陌生人就好。
向世平见向云不愿多说,便猜他是混得太差了,难以启齿,于是更来劲了,“你这么大了,还没有找媳妇吗?”
这世界,普通人家的人,结婚成家得早,大概十五岁左右就结婚了,而向云今年已经十七有余了。
“还没呢。”,他道。
“你向冬弟弟比你小两岁,都马上要结婚了,你也该成家了哦。”,在向世平身边,有一对与向云年龄相仿的年轻男女,正是向世平的儿子和儿媳,他说话时,看了这对年轻男女一眼。
这向世平一家人进城,就是来采办结婚所用的物品。
“这是向冬吗?”,向云闻言,略感诧异,看向向世平身边身材敦实,相貌憨厚的青年道,“恭喜,恭喜,……。”
向冬小时候,经常跟在他屁股后面喊他哥哥。
一别十年,跟在屁股后面的小孩子都要结婚了,这让他心中感概颇多,立即给予诚挚的祝福。
向世平笑着点头,收下了向云的对儿子的祝福,而后介绍向冬身边的女子道,“这是向冬的媳妇,素香,……,我这个儿媳妇不错吧?”
向云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那女子一身村里人打扮,容貌也尚可,不过终究是村姑,能漂亮到哪里去?
在向云眼中看来,自然不漂亮,但他还是礼貌的点了点头。
向世平见此,越发得意,更来劲了,“我早就说啊,你去修行之地修行没有用,修行之路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走的,当时,你们一家人都不听劝,现在知道后悔了吧?……,你看你修行了十年回来,还连个媳妇都没有,更浪费了十年时间,完全没锻炼出什么力气来,身体瘦得像个猴儿。你在外面折腾了这么多年,到头来还没有你向冬老弟有出息,这是毁了你自己的一辈子啊!”
对于村子里的人而言,有一身力气很重要,……,至少,在向世平眼中是如此。
在向世平看来,向云还没有向冬有出息!
向云懒得争辩什么,直接对店铺掌柜道,“掌柜,将这里最好的酒,最贵的玉器,各给我包几件!”
掌柜一听,知道有大生意来了,当即过来道,“好叻,来了,来了,……,好酒和玉器都有,只是价格不便宜,……。”
向云没等掌柜把话说完,立即拿出两锭金元宝,放到了柜台之之上。
这一刹那,店铺中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目光落到金元宝上后,露出了大惊之色。
一锭金元宝,就是一千两黄金,而一两黄金足够一家普通人生活一年的开销,还有富余。
这些店铺里的普通人,哪里见识过两千两黄金,这么多的钱?
向世平适才还自得的鄙夷向云没有出息,此刻,如同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面如死灰,难看到了极点。
他和他儿子再牛逼,只怕也一辈子都挣不到两千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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