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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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曾经

    如果在重生的时候没有记忆,李知北可能就不会这么痛苦。

    活着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至少在孩子的时候是这样的。不用担心明天,没有太多生活的烦恼,因为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十五岁那年的工地事故,带走了李知北的生活依靠,即使在亲戚邻朋的帮助下他能让双亲入土为安。但没有谁可以在帮他,给他一个无忧的成长。生活的困境说来就来,明天成个一个未知。

    在靠脑子吃饭之前,李知北一直都是靠手的。文明的社会有一点好处就是,只要你勤奋你就不会饿死,虽然没有太高的社会地位和所谓的民主幸福,但至少可以吃饱。

    电影里的青春是爱情、友情、撕逼、堕胎。正常人的青春是学习、学习、学习和高考。而李知北的青春是钢筋、水泥和鄙视。

    人有时会很奇怪,总喜欢把主观的臆想强到客观的现实上。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为什么出来干这种脏活累活,一定是农村的教育落后,一定是父母狠心眼里只有钱。而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李知北成功了丢失工作。成功的流浪街头。

    邻居只负责帮他带到大城市的工地,好人们负责成功把他从魔抓中解救出来,但没有人负责他的明天,在这个大城市里,他迷失回家的路。

    古语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个人一直在一个地方带着会不会变傻还不肯定,但一定不会有太大的见识。流浪街头的时候,李知北也帮自己死去的双亲正了明,他们摘掉了势利、愚昧的帽子,转而李知北身上多了几个标签。“你看那个小孩,才多大就流浪街头,一定是天天上网玩游戏……。”

    十八岁,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代表着他不在依靠别人的施舍和翻垃圾而活着,那一天他踢个平头,买了一件工装和一双十块钱的绿色球鞋。钱从哪里来?城市总有一些不那么文明的人,随地丢些饮料瓶子可能也是件比较潇洒的事。谢谢他们,李知北可以在一年的时间里挣到一百三十五块六毛钱。

    那一天夜晚,在城市最好的饭店里,一群高三高考完的学生,最后的毕业聚餐。他们哭着笑着,平日天天见的老师变得那样亲切、那样的和蔼。吵架的同学也变得那样顺眼。大家的感情在那个时刻是如白玉一般纯洁无暇。

    李知北一点都不高兴,因为刚才那个班长踩了自己一下,不管是无心还是有意,那都是自己才买的新鞋。

    饭店的零时工只有衣服没有鞋子,所以李知北很心疼自己的鞋子,他在干活的时候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被人踩到了,所以他的心情很不美丽。

    桌子上的这群俊男美女是谁,那个学校的,李知北不知道。但他敢肯定他们一定很有钱。经理在干活前,开了一个小会,没什么事,就是要求李知北这群零时工在端菜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因为一盘菜要一千块。什么材料李知北不知道,不过挺好看的。

    五十多个人中有一个女孩叫做:沈梦云。为什么李知北关注她?因为她最漂亮啊!而且在女生中只有她没有哭,只有她没有和男生喝酒。

    那时候她在吃饭而他在端菜。

    四年后,他在桌前做乙方,她在桌前做甲方。

    一年后,他在床的左边,她在床的右边。缘,妙不可言。

    两个月后,他跪在她父母面前,而她被送到很有逼格的美国。

    三年后,他在摩天大楼上,她的父母在楼下。而她在远方的土地下。

    美国人有一种“总有刁民想害朕”的病,所以什么外星人、地球危机都发生在他们那边,这次他们如愿了。

    即使自己也经历过一次,但他仍然会梦到,她被烈火吞噬的场面和她苍白惊恐的脸。以前他梦到的是初次见到失事后双亲的脸,现在是她的,也就是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对他说这都不是美丽的事情。

    即使重生了。

    即使他的身体回到十七岁还没遇见她的时候。

    人闲着总会胡思乱想,那天他结束的早,突然想到一件事:自己会在这个时间重生,那么别人呢?会不会也在这个世界。他不敢想,却又压抑不住这想法。

    激烈的挣扎后,得到一个答案:走。

    这有思想不滑坡,方法总比困难多。面对着比喜马拉雅山脉还要难越的昆吾,李知北现在有两套方案。一是宗门大比,雪域门会开启介门传送参加大比的弟子,李知北可以浑水摸鱼的插一脚。但不说怎么插一脚,现在以李知北的身份,想进入介门主峰的念冰峰都是件难事

    。二是:自己走出去,只有一个困难,那就是可能会死。

    六月的际涯,气温微微回暖。天空中不在是乌云密布,飘飘大雪,多了数月的太阳也漏了出来。

    从房间里拉出几个月前就做好的雪橇车,郑重的和王力做个道别。李知北就走了,在雪域门这潭水中没有任何的浪花惊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