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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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馄饨

海鲜馄饨

鱼沫不是个喜欢纠结的人,事情想得多了,头就会很痛。所以,她从来都不会未雨绸缪,也不善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鱼沫对黑社会的认知还停留在小说和电影里,大概是古惑仔看过太多遍,只记住里面的义海云天,那些刀光剑影则选择性遗忘。如今,自己竟然跟一个黑社会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也并未觉得多害怕,只是觉得新奇。反正,她万分笃定,这个男人绝对不会伤害自己。那么,她为何还要去庸人自扰。

谈话结束时,时间已经很晚了,许暮远抱着鱼沫上楼休息。把女孩放到被窝里,掖好被角,“晚安,鱼沫。”

“阿远哥哥,晚安。”

帮女孩关了灯,走到门口的男人突然轻声问了句:“昨天,怕吗?”

隔了好久,被窝里才传出声音:“不怕。”

撑住门框的手,握得死紧。真是个傻女孩,明明昨天在电话里的声音都快哭出来。说“不怕”,是不想他内疚吧。

“明天,我送你去上学。”门被轻轻带上。

知道男人已经出去,被窝里的人才敢探出头来,眼睛在黑夜里泛起点点水光。

怕,怎么会不怕?只是,她不是怕死,而是怕被弄脏。

昨天,在那个黄毛混混的手快触到她脸上时,她的脑子里突然闪过很多破碎不堪的画面……幽闭的小房间里,窗帘遮下来,暗无天日,喝得酒气熏天的阴枭干瘦的男人,肮脏的手,被撕烂的衣服,看不清面目的女孩凄厉的尖叫……

那一刻,她想到过死,只要那黄毛的手再触过来一分,她便一头撞死在墙上。

但是她很清楚,昨天的事只是一次意外,与许暮远无关,没有必要让他又揽到身上。

我是怕脏,可是我也不想你难安。我很清楚,你有多在乎我。

鱼沫醒得很早,穿着白色的棉布吊带睡裙,蹑手蹑脚的走到许暮远的房间门口。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就开了。不锁门,还是在鱼沫来了之后,才养成的习惯。他怕发生什么突发事件时,敲门的那几秒里,会让鱼沫遭遇什么。他仇家无数,自己倒是有足够的本事可以应付。可鱼沫不同,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十六岁女孩。

推门进来,许暮远还没有醒。鱼沫也不急着喊他起床,在床沿坐下,打量起沉睡中的男人。

晨曦的微光,通过透明的落地窗洒了进来,光线落在男人的脸上,醒着时的严肃沉默,变得安详柔和了那么些。由于睡姿的关系,刘海翻了上去,露出来的额头,虽饱满,却有几道浅浅的痕,似岁月的印刻。澄蓝色的眸子此刻微微阖上,男人的睫毛浓密,不似时下一些阴柔小男生们的卷翘,覆在下眼睑上,却如羽扇。鼻梁挺直,再想往下打量,却被短短的胡子遮住。

被胡子遮住的部分是什么样的呢?鱼沫俯下身,好奇的伸出手,想拨开看看。

手还没触到男人的脸颊,就被原本应在睡梦中的男人一把握住,一个反手,压倒在**。

“啊!”鱼沫吃痛的呼出声来。

许暮远这才睁开眼睛,刚从睡梦中醒来的男人,眼睛还有点惺忪,朦胧中看见身下似乎压着个女孩,脑袋却未完全清醒过来,所以,居然一时忘了松手。

鱼沫的身体被许暮远整个覆住,强烈的男性气息笼罩下来,女孩羞红了脸。

许暮远感觉自己胸膛抵住的地方很是柔软,那两颗突出的豆子一样的事物是……许暮远一惊,脑子完全清醒过来。连忙松开抓着鱼沫的手,从女孩的身体上翻了下来。

“鱼沫,你怎么会在我房间?”许暮远有点尴尬——幸好,昨天因为太累,没有把衣服全部脱掉就睡下了。他在考虑,自己要不要改掉晚上**的习惯。

“我来喊阿远哥哥起床的。”鱼沫坐起身来,揉着发疼的手腕,看着许暮远的眼睛里不由带了点嗔怪。

许暮远注意到女孩一直揉手的动作,拉过女孩的手一看,右手腕上起了一圈红印子。许暮远心疼得紧,用手包住女孩手腕上红肿的那一块,轻轻的揉着。

“对不起,鱼沫……”

许暮远很是内疚,他们这样的人,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对外物的入侵也很是**。有时,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做出动作,这是他们这种人,要生存下来,保护自己的一种本能。

鱼沫其实有点不高兴,不是不高兴被许暮远扭疼了手,而是不高兴这个男人在面对她时,无时无刻不小心翼翼,生怕她摔着碰着。一待她的心情或是身体受损,不论大小细微,他都会大包大揽。全怪责到自己身上。

“阿远哥哥,我没有那么脆弱。”鱼沫抽回自己的手,对男人摇了摇头:“我不是身娇肉贵的千金小姐,也不是易碎水晶,你不用这样的。”

“……”

许暮远看着女孩故作严肃的样子,终是叹了口气。他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对劲。若是被许菟看到,估计会笑掉大牙。堂堂凌云帮帮主,c城的黑道领袖,七岁学会握枪,九岁就开始杀人,传说中冷酷铁血的许暮远,在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面前,居然会患得患失成这样。这种状态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是致命的。可他控制不了,从第一次在梦旅人见到鱼沫,从鱼沫对他说了那段话后,他就发誓,要用自己全部的爱去宠她,用自己余下的生命去守护她的未来。

“阿远哥哥。”女孩郑重其事的开了口:“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

许暮远抚了抚女孩的眉,脸色温柔:“好。”

“我还没说什么事呢。”女孩撇了撇嘴角。

许暮远笑了,“鱼沫说什么,我都答应。”

看着男人温柔而宠溺的笑,鱼沫的心里如被春光照耀,暖融融的。那些慎重到需要用生命和时间来守护的誓约,男人在她面前说的从来轻易。可是她知道,他说了,便会做到。

“那么,你要答应我,再也别对我说对不起。”每一次看到这个男人为了她而低眉敛目的道歉,都会觉得难受。明明是那么不可一世,高高在上的人。却为了她,低入尘埃里。

“鱼沫……”

“你说了,我说什么,你都答应的。食言会变成大胖子。”

女孩瞪着眼睛,鼓着嘴巴,像只可爱的小青蛙。许暮远只能点头,“好,我答应你。”

女孩的眼睛渐渐弯了起来,嘴角上扬,“阿远哥哥,我们去吃海鲜混沌,好不好?”

“好。”

洗漱完毕,许暮远开着车载鱼沫到了祈北街口。鱼沫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还没七点。下了车,牵着许暮远的手向孙老头的馄饨摊走去。

时间有点早,来吃馄饨的还没多少人,孙老头便坐在小木板凳上包着馄饨。

“孙爷爷,来2碗馄饨。”鱼沫走到老人面前时,老人正用一只竹筷在一个缺了口的白碗里沾了点水,然后点在一块放了馅的皮上。

老头闻声抬起了头,便看到许暮远,冲他点点头,又看向他牵着的那个女孩,发现是鱼沫后,脸上笑开了一朵花:“小姑娘,你又来吃馄饨啊。”

鱼沫有点小诧异,老人居然还认得她。轻轻地“诶”了声。

孙老头放下没包完的馄饨,招呼鱼沫和许暮远到一个小木桌旁坐下,“你们先坐着,我去给你们煮馄饨啊。”

不一会儿,两碗热腾腾的馄饨便端了上来,一样的价钱,碗的大小也差不多,可是鱼沫碗里的馄饨明显拥挤些,都看不到汤汁了。鱼沫有点不知所措,“孙爷爷,这……”

老头在围裙上擦擦手,看向鱼沫的表情很是慈祥:“小姑娘瘦,多吃点。”

鱼沫看看许暮远,许暮远点点头,鱼沫只好说:“那谢谢孙爷爷。”

“看来,孙老头很喜欢你。”许暮远摸摸鱼沫的头。

鱼沫沉默了,她不知道,原来那日她的那句“很好吃。”,于她,只是唯心,于老人,却是暖心。

鱼沫的右手腕,说实话确实疼。一个三十岁,还习过武的男人的手劲,怎么着也不会小。所以,她这时候拿勺子的手有点不稳,一颗馄饨舀了几次也没舀上来。

许暮远看到后,接过鱼沫的碗,用勺子舀了一口喂到女孩的嘴边,女孩条件反射的张口含住,吞下去后,才想起,这勺子是许暮远的,脸腾地烧了起来。她这刻终于明白,那天她喂许暮远吃面条时,他脸上的尴尬与羞赧,从何而来。

不远处的孙老头,一边包着馄饨,一边往鱼沫那边偷瞧,嘴里嘟囔着:“这小俩口,有意思。”

吃完后,来收钱的是一个扎着小辫子,样子清秀的小姑娘。许暮远照例多给了一份钱,小姑娘拿着钱,犹豫了一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只说了句“谢谢。”许暮远点点头,牵着鱼沫的手走了。小姑娘看着男人走远的身影,很久都没动,手里拽着那十八块钱,眼神复杂。

孙老头以前是个军人,后来腿受伤,便退了下来。由于做人太耿直,脾气又硬,不论是做生意,还是给人打工,都得罪了不少人。索性到祈北街头,支了几张小矮桌,卖起了海鲜馄饨。c城是个富庶的沿海城市,城里的人都吃的精贵。这六块钱一碗的馄饨,偶尔吃腻了山珍海味时,来这换换胃口,还是可以,天天来吃,还嫌这路远地偏。所以,老头的生意一直很清淡。

许暮远还记得,某一年他来这吃馄饨,发现老人一个人坐在馄饨摊后抹眼泪,一问才知,前几天下大雨,路湿滑得很,老人出来摆摊,路上跌了一跤,腿伤复发,左腿肿得跟什么似的,一使力,就疼得如针扎。又舍不得去医院看,说是孙女的学费还没凑齐呢,哪有多来的钱去看医生啊,买块膏药贴着就行了。

许暮远听了立刻把钱包里的三千块钱掏出来拿给老人,让他拿着去治腿,剩下的就拿给孙女儿小梅交学费。老人本来还不肯收,但看着一旁的孙女儿揪着书包带,眼神渴慕,泪眼汪汪的样子,叹了口气,接过许暮远的钱说“谢谢,谢谢,我一定还,一定还的……”

许暮远当时也没当回事,那几千块钱于他,不过是一时善心,见不得一个六旬老人,每天起早贪黑的忙活,脚伤了,没钱治,孙女开学了,没钱交。人间的凄惨之事,他也见过不少,但是看着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在自己面前落泪,突如其来的心酸。

一年后的一天,他来吃馄饨,小梅拿着个超市里拿来装散装食品的塑料袋递给他。许暮远没有接,他已经不记得那事儿了,有点不解的看着小梅。小梅不好意思的揪着塑料袋,呐呐的开口:“对不起,先生,过了这么久才还钱给你。”许暮远这才记起,他曾经给过钱给老头看病的事。

看着小姑娘手里的塑料袋,皱了眉,“不用了。”

哪知小姑娘急了:“爷爷说,欠人家的东西,一定要还的。你不收,回去他要骂我的。”

看着小姑娘急得眼圈都红了,许暮远只得接了那个袋子,提在手里沉甸甸的,晃一下,还叮当响。袋子是透明的,不用打开都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全是些十块的,五块的,一块的零散钱,居然还有几毛的硬币。

小梅看许暮远盯着袋子不说话,以为是他嫌这些钱太过零碎,有点难堪的开了口:“都是爷爷卖馄饨,还有捡垃圾卖,一点一点攒的……不过,您放心,三千块,一分都没少的。”

许暮远望向坐在小摊后默默包馄饨的老人,有点了然,有点敬然。他从小在凌云帮长大,见多了为了钱财什么都抛下的人。折了腰算小的,跪在地上舔人鞋的也属常见,赔妻卖女的也大有人在。没想到,居然会在一个卖馄饨的老人身上,看见尊严和骨气这种东西。

所以从那以后,他只要一有空就会来这吃馄饨,只要来收钱的人是小梅,他便会多给一份的钱。直接给老人钱,他肯定不收。也不能每次给的太多,老人会起疑,每次只多给一份的钱,6块,确实不多,顶多能让老人和小姑娘晚上多加个菜。

后来,小梅跟鱼沫说起这事,她说:你没想到吧,一个黑社会头子,做起善事来,倒比平常人体贴太多。

我知道我更的很慢,555……但是每天的时间也只有这么多了,没在家,也摸不着电脑。各位看文的童鞋多包涵吧。

以及……我是那么想挖新坑t t

度受真是各种不给力,本来想放胖子翻唱版的,没找到mp3连接,不过丹尼版的我也爱得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