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侠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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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 千年爱恋三更

    云龙见她一哭,更是想到了雨焉曾经为他吃的苦和夜雪苦苦的守侯,黑暗里一个人的孤独和寂寞,更有靓芸……一想到这些,他的心里就是一阵难受,过去搂住了两人的酥肩,紧了紧让她们靠住自己。

    他用那种男人独特的方式,让她们感觉到一种温暖。

    云龙身上浓郁的男子气息,加上那种独特的优雅,结实的心跳,让两人很快的就忘记哭了,软化了下来。云龙松开手给她们擦拭了一下眼泪,道:“好好的说这些不高兴的事情干吗?小雪姐,你也不要哭了,恩……”他好好的安慰了两人一阵。也就云龙了,还有这么好的耐性!男人最怕的不就是女人哭嘛!

    白皙的手指,在两人黑亮的长发里掠过。发如水般的轻柔,充满了醉人的芬芳,云龙嗅了一下,几乎是不想放手。黑与白的接触,似乎有一种完美的触动,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这样的镜头怎么可能出现在人间呢?

    不舍放下,干脆就这么搂着两人上前了几步。

    靓芸和佳罗莎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她似乎也是感触良多,眼睛都已经哭的红肿了。靓芸嘿嘿一笑,道:“佳人姐姐,这样就对嘛。看他生气直接揍他就好了,一定不敢还手的。只有他不好意思见我们才对,你说是不是?”天知道靓芸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她居然是没有反对。

    云龙刚才全心都在雨焉和夜雪的身上,所以她们说了什么自己还真的给忽略了呢。

    云龙问道:“芸儿,你们……”

    靓芸道:“不要问了好不好?问了你也不明白的。我们还是去找一下那个老不死的吧,似乎突然好象年轻多了呢……”几人小小的见识了一下佳罗莎的容貌,也是一个美人,而且还是那种少有的美!其实那是一种独特的气质!

    四人领佳罗莎寻着将臣而去。

    终是在正殿里见面了。将臣突然就定住了一般定在了原地,化为了没有生命的雕塑!佳罗莎的心里激动。原来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还是会出现这样呆傻的表情的!场面并没有想象的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只是被佳罗莎一句:“还不走?”,一切就已经解决了。两人心下暗暗的欢喜。

    分离了千年后的私守,是一种得来不易的幸福!

    云龙只是手中射出几点逗点大的光来,呼啸声中,整个地下世界也都明亮了起来。只是这个地方,恩,却实在是没有什么情调可言的。他们是坐在台阶上说话的,而台阶上面的平台上,则是中间一个大棺材,两边均衡着小棺材。而且是石棺椁。中间的那一个竟然是有一丈多高。

    那巨大的石棺椁大的出乎人的意料!

    云龙道:“这里应该是一个王公贵族的墓,就是地宫都如此的奢华……”靓芸的眼睛突然一亮,全是小星星,道:“啊,我怎么忘记

    了。这样的墓穴里一定是有不少的好东西的,我们四处的走动,看一看,拿一些……哈哈,我们做一次盗墓贼,是不是很有意思?很刺激?很过瘾?”云龙则也是年轻人,好奇心也强。

    他虽然喜欢寂寞,惯了那种幽静的生活。但这些能代表什么呢?喜欢静就没有玩心了吗?这个说法简直就是荒谬。只是一种人有一种玩的方式而已!靓芸的说法,马上就得到了云龙的赞成。接着,靓芸就去鼓动两个好姐姐。

    雨焉和夜雪平日哪里有这样的机会,听的也是心动,就应了下来。

    这种感觉,就似乎回到了童年,那种胡闹的时代。可别的孩子在玩耍的时候,她们却流浪街头要饭。记忆不堪回首,以是前尘。想想人生,是否是对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呢?现在的幸福,云龙的妻子!一切的是如梦幻一般。但哪怕是一个梦也好,这样的梦也最好不要醒来。

    云龙四人悄悄的靠到了一起。

    而另一侧远远的台阶上,一对爱人在相互的倾诉着什么,只是不时的将臣就要很狼狈的被佳罗莎扭一下耳朵,揪一下鼻子。在后脑勺上掴一巴掌……那腼腆样,看的四人直笑,简直就有趣的很呢!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两人你侬我侬的样子,亲热的很,几人也就悄然的退场了。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将臣的心愿的尝,而佳罗莎也少了一些芳心的寂寞。少了云龙他们眼前晃,说话就更亲密了几分了,呵呵。

    人啊。

    灵觉笼罩。

    云龙不由的嘀咕:“这里怎么和皇宫一样,还有禁卫军?这么大的气派!少说也有几十万的人马,这个可是太大了这个。弄这么一个墓穴,不知道需要劳动多少的人力物力。这些人,人之一生啊……死后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还不是流在了地下,无用啊,无用,一切都这么无用的很……”

    靓芸道:“是啊,可惜人家喜欢这些东西。我们有什么办法?”

    他们悄然的到了后殿的一个房间里。其实就是一个小墓穴而已,四人坐在了一起。首先先用灵觉观察一下周围的情况再说。就好象我们玩网游杀怪的时候,先要找好大概的位置,来一个定位。这个非常重要。当然这些东西可不是那些没有用的信息,一扫就忘的。

    这个墓穴占地极大。中间是正殿,坐北朝南。后有后殿,前有前殿,左右也各有偏殿。而且还有一个个的小房间钩连一起

    ,就如同是迷宫一样。想是这些房间是为了一些宫女等人准备的,数量大概有上万之多,而且房间内也还都有人!死人!

    在这些建筑之外,则是一些坑,里面是整齐的兵马俑,数量也是无可计算的。足足有三四十万的数量。正殿就是三个棺材,而后殿,则是有三十多个棺材,其中材料也就是简单了那么一点而已。云龙道:“芸儿,你说我们从哪里开始呢?”靓芸的灵觉犹如是自动导航的卫星一般,飞快的运转起来。得意的道:“龙哥哥,我们现在在的地方是左侧的偏殿,就从这里开始吧。

    他们从那个最里面的房间里出来,开始四下搜寻。推开了对面的一道门。则见是一个宫女模样的死人,塑像一般的死人!而她的身上,也已经有了绿色的水银斑,在这里也不知道有多少的岁月了。这里的味道实在是不怎么样,四人赶紧都围上了面纱,对那女子好好的观察了起来。

    她的衣服是西域的样式的。这里的国王应该也是西域人。而且,红色的衣服,小坎肩,窄小的腰身,长裙,头上是方形的小帽子,黑低金边,只是上面已经蒙了很多的灰尘。靓芸的手指只是接触了一下那衣服。衣服就成了灰,散成粉末。那女子赤裸的身体,就此显现了出来。

    那女子的身高,比云龙低了有一个头,胸部也还没有成熟,显然年纪还小。但却受到这样的摧残,让几人的心里都是怒火非常。灌这么一个女子,可知道其中的可怕的。首先那女子要是活的,之后就要封她的六窍,以口吞服水银,之后而成这种样子的。水银之毒,可见一般。

    而更毒的,却是这些墓穴的主人!

    她们有通天之力,但却无法左右这个世界的一切变化。他们可以毁灭所有的人,却无法却改变人!就是这样的,这个也就是命运。没有人人,没有了生物,也就不存在命运。

    唉!

    只能是一声叹息。

    利用活人陪葬,嘿嘿!

    别说是人了,其实本身陪葬就是一个错误!

    想到这个,就对那些儒更多了一些莫名的仇恨。这些东西也可都是他们给搞出来的。什么人死为大?死了直接扔了就是,何必要占活人的地方。何必要把东西都带到这里,让活的人受苦,而他们死了还要霸占!还利用活人做陪葬。

    这个,就是礼中的一说。

    礼的介绍:

    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

    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不断的发生着改变和调整。

    在封建时代,礼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礼既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也是古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孔子说,殷因于夏礼,而有所损益,周因于殷礼,而有所损益。由此可知夏、殷时代已有礼。孔子又说,他能讲述夏礼和殷礼,但由于文献不足,他虽能言之,却不能“征之”。也就是说礼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的,不能当作绝对不变的僵化的内容而一味复古。

    周公制礼,典章制度较前代更为完备,发展到了“郁郁乎文哉”的程度,使孔子赞叹不已,宣称“吾从周”。周人本以“尊礼”著称,到了春秋时代,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陪臣执国命,等级制度破坏,统治者内部对于礼任意僭用,礼崩乐坏,所以司马迁说,“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但由于周代礼制非常完善、周密,仍为士大夫所向往,力图予以恢复。春秋时代,孔子以前的人,如师服、内史过等,与孔子同时的人,如叔向、晏婴、游吉等,论礼的很多。但论礼最多,并自成体系的首推孔子。他一生以诗书礼乐教弟子,论语中有34处记载孔子论礼。他从理论上说明礼的重要性,立身治国都非有礼不可。礼与仁义是儒家学说的核心。

    礼的本质:

    儒家鼓吹的理想封建社会秩序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礼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差别性。所以古人指出礼的特征为“别异”或“辨异”。春秋、战国和汉代论礼的人,一致强调礼的作用在于维持建立在等级制度和亲属关系上的社会差异,这点最能说明礼的涵义和本质。荀子云:“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又云:“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贤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礼记云:“

    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云:“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韩非子云:“礼者……君臣父子之交也,贵贱贤不肖之所以别也。”董仲舒云: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白虎通德论云:礼所以“序上下、正人道也。”这些话都证明礼是有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决非普遍适用于一切人的一般规范。

    礼既是富于差别性、因人而异的行为规范,所以“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每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去选择相当于其身份的礼,符合这条件的为有礼,否则就是非礼。举例来说,八佾舞是天子的礼,卿大夫只许使用四佾,鲁季氏以卿行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孔子认为非礼,愤慨地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树塞门和反坫是国君所用的礼,管仲采用,孔子批评他不知礼。历代冠、婚、丧、祭、乡饮等礼,都是按照当事人的爵位、品级、有官、无官等身份而制定的,对于所用衣饰器物以及仪式都有繁琐的规定,不能僭用。在家族中,父子、夫妇、兄弟之礼各不相同。夜晚为父母安放枕席,早晨向父母问安,出门必面告,回来必面告,不住在室的西南角,不坐在席的中央,不走正中的道路,不立在门的中央,不蓄私财,是人子之礼。只有通过不同的礼,才能确定家族内和社会上各种人的身份和行为,使人人各尽其本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便是此意。

    统治阶级内部和庶人都受礼的约束。所谓“礼不下庶人”,并非庶人无礼,只是说庶人限于财力、物力和时间,不能备礼,更重要的是贵族和大夫的礼不适用于庶人。例如庶人无庙祭而祭于寝。

    礼的范围:

    礼的内容繁多,范围广泛,涉及人类各种行为和国家各种活动。礼记说“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是故宫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辨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可见其范围之广,“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

    礼的作用:

    儒家认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

    治的口号。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云:“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可见礼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重要工具。“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儒家认为推行礼治即是为政。师服云:“礼以体政”;孔子说:“为国以礼”;晏婴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引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女叔齐云:“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荀子云:“国之命在礼”。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以礼入法: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同法家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秦、汉法律都是法家拟订的。商鞅的秦法渊源于魏李悝的法经,萧何定汉律又承秦制,为法家一脉相承的正统,完全代表法家精神,为儒家所不能接受。汉武帝标榜儒术,法家逐渐失势,儒家抬头后,开始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律的面貌。汉儒在这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和以经义决狱两件事上。据晋书?刑法志,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断罪所当由用者合26272条,7732200余言。以经义决狱者有儿宽、董仲舒、应劭等人,将儒家经典作为判罪量刑的标准,说明儒家思想在司法上发挥了实际作用,意义重大。自魏以后,儒家参与制订法律,他们更有机会将体现儒家中心思想的礼糅杂在法律条文里,使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深远。商鞅定异子之科,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与“父母在,不有私财”的礼背道而驰,为儒家人物贾谊等所深恶痛绝。魏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周礼有八议之说,魏始以八议入律。自魏、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直至隋、唐、宋、明,皆载于律,到了清代才不复引用。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儒家自来主张亲亲,重视尊卑、长幼、亲疏之别。晋律“竣礼教之防,

    准五服以制罪”,开后代依服制定罪之先河。北魏定犯罪留养祖父母、父母之条。为了体现刑不上大夫的精神,又有以官爵当刑的规定。留养之法为历代所遵行,官当亦为隋、唐、宋所沿用。周礼不孝为乡八刑之一。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北齐列不孝为重罪十条之一,犯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隋采用,并置十恶条,自唐迄清皆沿用。北周完全模仿周礼,法律全盘礼化。但因周礼不合实情,不能适应当时环境,所以隋承袭北齐律,兼采魏、晋刑典,而不采用北周之制。翻阅因袭隋律而修订的唐律,更可完整地看出有关礼的内容。除八议、官当、十恶、不孝、留养、按服制定罪等条外,还有不少条文是来源于礼的。礼,子当孝事父母,于是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缺成为专条,徒二年;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徒一年,并免所居官。礼,父母之丧三年,于是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大戴礼有七出、三不去之文,于是成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应去应留皆以礼为根据。儒家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于是律许容隐,不要求子孙作证,更不许告祖父母、父母,告者绞。荀子云:“礼者养也”,礼记云:“礼节民心”。欲望的满足,物质的享受,都区别贵贱而有所制约,详细规定于礼书中。唐律于是规定营造舍宅、车服、器物及坟茔石兽之属于令有违者杖一百,并令改正。以上种种规定,都足以说明礼在法律上的重要性。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唐律一准乎礼。”以礼入法的过程亦即法的儒家化过程。始自魏、晋,历南北朝至隋、唐而集其大成。宋刑统沿用唐律,明、清律亦深受唐律影响,除官当外,上述有关礼的规定大体保留在法典中,只是处分有所不同而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