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七宗罪.妒忌
“你之所以杀死阿莓,想必是为了那个女孩吧。”等禹波讲完故事,一直没说话的小代问到。
禹波有些诧异的看着小代说:“看起来你是最呆板的一个,没想到反应问题这么快。”
“说的没错,我杀掉阿莓的原因的确是为了那个女孩。”禹波右嘴角上扬,勾出邪魅的笑容说:“不过,我杀死阿莓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有些嫉妒你和阿莓的关系了。”
禹波清了清嗓子,用种奇怪的语调说:“作为奖赏,我很高兴的为你讲个关于妒忌的故事。”他的微笑下,暗藏着浓郁的悲伤:“在余下的故事里,或多或少都与女孩有关。所以希望你们能在临死前记住她的名字,她叫做若琳。”
禹波的目光扫过我们,眼神中带有威胁的味道:“如果谁忘记了,我会让他连死都死不痛快。”
看起来若琳在禹波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即使是在杀人前,他也不忘让被杀之人记住她的名字。
就像柄绝世好剑,剑客杀掉敌人前,总会希望敌人记住绝世好剑的名字。
禹波讲起来七宗罪的第四个故事,这是个有关妒忌的故事。
在离开孤儿院之后,笨蛋不知道要去哪儿,于是他重新开始了流浪。
但是如今的笨蛋,已经有了不小的个头。如果他再像小时候般以躲在阴暗处伤人,容易被发现不说,而且也不一定会猎食成功。
毕竟像笨蛋这么大的个头,很容易被人加以防范,所以他能够接近别人都是个问题。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已经接受人类社会的笨蛋,也不愿意再以杀人嗜血为生。
尽管笨蛋还记得章扬对他说过的话,章扬说:“你就是个竜童,天生的怪物,嗜血才是你的本分。去吧,怪物,等你杀够一定数量的人类时,我自然会出现,带你去属于我们这种人的天堂。”
但在笨蛋属于青春期的心里,还是挂念着那个孤儿院里被锁住的女孩。他还是怀着点期盼,盼望着自己有天能够与她重逢,以人类的身份重逢。
虽然笨蛋知道,自己可能永远都算不上是个人类,顶多就是个像人类的怪物。因为他永远戒不掉,那深入骨髓的,杀戮的本性。
即便如此,笨蛋还是希望自己像个人,像正常人那般去追寻女孩。
令笨蛋没有想到的是,命运居然真的会对他慷慨了回。
笨蛋在人世中飘荡了几年之后,偶然在路过间夜店时,碰到了陪着个老男人进夜店的女孩。
那家夜店叫做“紫色魅惑”,听着与“紫调酒吧”有些许相同,但其经营性质却完全不同。
“紫色魅惑”名义上是娱乐会所,实际上却是高官富人寻欢作乐之所。这间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的红灯区,在笨蛋老板及工友的口中无数次被提起。
那时候的笨蛋,在家电子厂干活,工作就是从凌晨五点到夜里八点,每天十五小时的为老板组装电脑配件。
也就是那段时间里面,连文字都不识几个的笨蛋,居然学会了电脑的操作。这让人心里的感觉有些复杂,就像从原始森林里面放出来的野人,居然可以操纵高科技产品般令人惊讶。
对于其他人来说,“紫色**”是心里龌龊的绮丽。对于笨蛋来说,那里仅仅是食物的来源地。
没错,的确只是食物的来源地。在夜店里,笨蛋只要把人的尸体处理好,就可以毫无忌肆的享用食物,从来不会担心有人会报警。
反正来到这里的,不是
购买肉体的嫖客,就是出卖肉体的小姐牛郎。都是鸡鸭般的人物,消失了就算消失了,家属朋友很少会关注。
所以,当笨蛋压抑不住自己的天性时,就会跑到夜店里解馋。
笨蛋不会想到,就是在这种藏满污垢的地方,他会遇到自己的暗恋对象,连初恋都算不上的单恋。
渐懂事理的笨蛋,了解男女之事的快活。但他碰过的,都是被咬断脖子后的尸体,从来没想过会碰着有温度的活人。
有时候笨蛋觉得,自己就像**后的毒蜘蛛,要吃掉对方的躯体才能达到快感的高峰。
那天午夜,笨蛋偷偷从“紫色**”的三楼后窗翻入房间之中,准备解解馋,满足身体和心理上的需要。
笨蛋刚刚进入漆黑的房间,就听到有人开门,然后灯被打开了。
这让笨蛋有些惊讶,根据往常的经验,这个时候应该是所有的房间都躺着对肉体横陈的男女,等着他去咬破喉咙。
令笨蛋更惊讶的是,开灯的居然是女孩。
女孩还是那副娃娃脸,只是头发染成黄色,打了耳钉,显得流里流气。
女孩的脸很白,是那种带有病态的白。她眼睛有些红肿,口中骂骂咧咧的说到:“靠,这么晚了还让老娘接客,去你妈的。”
说完,女孩毫不顾忌的脱掉自己的衣物,对笨蛋说:“要弄赶紧弄,别打扰老娘睡觉。”
虽然现在的女孩,举止放浪,言语轻佻,但这丝毫不影响笨蛋激动的心情。
笨蛋压抑住心中的爱慕,有些语无伦次的说:“我是笨蛋啊,孤儿院的笨蛋。我们以前见过,在那间被锁住房子的铁窗前。”
这段日子里,笨蛋经常来“紫色**”。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是,他的内心一直渴望在见到女孩。因为,他始终忘不了多年前女孩那抹笑容,比阳光还温暖的笑容。
女孩打了个哈欠,厌烦的说:“都这么晚了,你磨磨唧唧什么,要弄赶紧的。”
笨蛋解开衣物,颤抖着抱住女孩的身体,就像寻找到了多年前丢失的宝藏。
虽然笨蛋也曾幻想过无数次与女孩相逢的场面,却从没想过是在这种情况下。
但这并不妨碍笨蛋此时的心情,激动又有些忐忑。即使他暂时得到的,只是副无魂的空壳。
女孩的心思,不在笨蛋身上,而在个叫禹波的男人身上。
巫山云雨过后,女孩和笨蛋相拥睡去。这么多年了,笨蛋从来没睡的这么安心。
第二天清早,笨蛋就被女孩叫起来了。女孩冷淡的说:“交完钱快走,别挡着我做生意。”
笨蛋虽从没光明正大的来过这种场所,但也知道交钱规矩。他不愿伤害女孩,又不知道该交多少钱,傻乎乎的把包括毛票在内所有的钱都交给了女孩。
钱大约有七八百的样子,那是笨蛋头天在老板那儿取得所有工资。
女孩拿着钱数数,龇牙冲着笨蛋笑了笑。那笑容落在笨蛋眼里,一如多年前那般纯净而甜蜜。
“我叫若琳,你叫什么?大家交个朋友吧。”女孩随意的对笨蛋说。
婊子无情,欢场唯金,女孩的话只是想**下笨蛋这样大方的顾客。但这话落到笨蛋耳中,却让他心里不能平静:“我叫笨蛋,我们在孤儿院见过。”
女孩努力的回想着,忽然记起来什么:“你是那个笨到连字都认不全的男孩吧,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笨蛋尴尬的摸摸头,他虽然动作灵活无匹,但对于识
书认字却是不开窍。
女孩没有在意笨蛋的举止,而是忐忑的看着笨蛋说:“能不能把禹波救出来,他也在孤儿院。”
笨蛋茫然的点点头,女孩要求的,无论什么他都愿意去做。
女孩笑了,她摸着笨蛋的头,充满魅惑的说:“常来找姐姐哦,记住,我叫若琳。”
笨蛋感到有些害羞,木讷的点头离开了。
在此后的日子里,笨蛋会经常去“紫色**”找若琳,拿着他所有的工资。反正对他而言,钱只是披上人皮后的消费品而已。恢复怪物身份后的他,要这堆纸币何用。
当然,笨蛋也会经常去孤儿院附近溜达,去找寻禹波的消息。
笨蛋远远的见到过禹波,那是个很漂亮的男孩,有些妖艳的美感。这让笨蛋有些不安,还有些妒忌。
因为笨蛋曾照过镜子,他的外貌是怪物身份的最好伪装,属于过目即忘的类型。
即便这样,笨蛋还是在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救出来禹波。
笨蛋翻进孤儿院,溜到禹波房间,趁他熟睡时将其击晕,然后背着爬上屋顶,逃离了孤儿院。
对于经常处理尸体的笨蛋来说,这样的事实属小菜一碟。
临走前,笨蛋听到了些有趣的谈话,是医生与吴院长的谈话。
同多年前一样,他俩谈话的内容是关于人体器官的贩卖,只不过这次的对象换成了禹波,还有就是价钱更高,涨到了三十万。
笨蛋有些心悸,带着禹波落荒而逃。
将禹波交给若琳后,若琳笑的无比开心。最为回报,那天她免费同笨蛋睡了晚。
这样的单纯的日子不会长久,笨蛋感到越来越不开心,他感觉到了嫉妒。
笨蛋嫉妒每天都有钱找若琳的老板,但他最嫉妒的是禹波,做了牛郎的禹波。
禹波被笨蛋救了之后,就跟着若琳在夜店工作,做起了牛郎。
所谓牛郎,就是提供特殊服务的男性,通俗些就叫做“鸭”。禹波如女人般的容颜,做这行得心应手。
即便如此,若琳还是每天和禹波在一起,出入成双。
这让笨蛋妒火中烧,他有种想吃掉禹波的冲动。但在人类社会学到的理智告诉他,这样会使女孩不开心。
于是,在妒火的焚烧下,笨蛋破天荒的想到用阴谋。他想到了驱虎吞狼之计,那就是把禹波的踪迹暴露给吴院长一伙人。
在想好计策,笨蛋很容易的就让外出的医生“偶然”遇到禹波。
其实这很简单,医生好色,喜欢到娱乐场所。笨蛋在暗中叫禹波来陪客,两人自然相遇。
再后来的事,笨蛋就不知道了。他所知道的就是,禹波彻底消失在这世间。
失去了禹波的女孩很伤心,笨蛋乘虚而入,他对若琳说:“以后,我就是禹波。”
精神偏向不正常的若琳,居然将这个幼稚的谎言当做事实,每当看到笨蛋时就亲切的喊着“禹波”。
笨蛋有些心疼,但不过一个名字而已。同“笨蛋”、“怪物”一样,都只是别人对他的称呼。他也不在意,只要能得到若琳就好。
久而久之,他就记得自己叫做“禹波”。
“那时候的我,是无比的欢喜。因为终于可以和这世间唯一能带给我温暖的人在一起,我很开心。”禹波露出回忆的神色,脸上挂着微笑。
接着,禹波变成悲伤的语气说:“谁知道,后来我会为自己幼稚的妒忌,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