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得一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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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时光悠然,故人归·

    mon feb 16 14:51:12 cst 2015

    第一章 时光悠然,故人归

    南城冬天总是温和的,暖暖的冬阳照着这个靠海的城市。陆苏抬头看看天边的太阳,四年了,在这个城市里呆了四年了。真快啊!

    “喂!想什么呢?”顿天晴拍拍陆苏的肩膀。这个人,在机场旁边那么吵的地方都能神游。

    “没有什么。”陆苏回头看看偌大的机场,四年前,他就是从这里走的,只字未留。接过顿天晴的行李箱:“走吧,你儿子该着急了。”

    “我不在这段时间那小子有没有给你添麻烦啊?!”

    “什么麻烦不麻烦的?那不是我儿子啊?”说起顿天晴的儿子顿肆意,陆苏的不由的露出笑容。如果说,四年前,陆苏失去的那个自己的孩子和爱人是不幸,那么,顿天晴和顿肆意给他带来的温暖是她绝望之时的希望。

    “叔叔,你在看什么?”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可爱男孩,嘟起来胖嘟嘟的小嘴巴,不满大人的忽视。

    “没什么”谭敬曜揉揉男孩的发顶,将他抱进车,四年了,终于回来了,刚才是她吗?时光悠悠,她,过的怎么样?

    “阿曜,很久没有回来了,南城的变化还真大啊。”安夏看着车窗外的风景。车窗倒映这身旁这个男人的轮廓。刚毅的脸庞,剑眉星目,挺拔的身躯。王者的气度,这些都是让她深深的迷恋着。她在心里勾画了一遍又一遍。

    “是啊。”谭敬曜淡淡回了一句便靠在车椅闭起眼,不在说话。再次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看着眼前对自己有些冷淡的男人,安夏心里一阵难过。四年了,她始终没有走进他的心里。又一次回到南城,这个给自己巨大恐惧的城市,她不确定,和他一块回来,自己还能不能和他一起回去。安夏不是没有看见刚才那抹身影,她可以肯定那是苏潇曼,她没有想到回来第一天就能遇见她。不过,苏潇曼,四年前,我能从你的婚礼上将他带走,四年后,我依旧可以!

    “开饭喽!”陆苏端上最后一道菜,大呼一声,和顿肆意玩的顿天晴跑过来,趁陆苏去厨房拿碗筷之时,偷偷尝了一口。味道不错。

    “快去洗手。”陆苏“啪”地一声,用筷子打在了顿天晴的手上。看着有些孩子气的女人,不免宛尔。“不知道给你儿子做个好榜样?”

    “洗手洗手。”抱起自家儿子走向卫生间,边走还不忘记教导自家儿子

    ,“儿子,以后理你干妈远一点,太暴力了,还有啊,以后找女朋友,不要找你干妈这样的,太凶,咱治不了。”

    “顿天晴!”成功惹得陆苏一声吼。

    “妈妈,那要找你这样的吗?”顿肆意疑惑的看着自家耍宝的老妈。

    “对!儿子真聪明!”某个女人得意的往自家儿子脸上亲了一口,亲生的果然是亲生的。自家儿子怎么那么可爱!

    顿肆意有些嫌弃地擦擦脸上的口水,自家老妈的智商怎么永远都那么低,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我才不要!”

    “为什么?”顿天晴拿毛巾给儿子擦擦手,有些不悦地问

    “妈妈你已经够笨的了,照顾你我已经够吃力了,如果再娶一个跟你一样笨老婆,我会累死的,再说了,万一我生的儿子也跟你们一样笨怎么办?”顿肆意说完就跑开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臭小子,你给我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最起码不打脸!有这么损自家老妈的吗?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

    “小意,说的对!”陆苏,捏捏顿家小爷的胖脸,手感不错。还是我养的好。

    我怎么摊上这样两个妈。顿肆意有点欲哭无泪。

    “那是我儿子,是你捏的吗?”顿天晴打掉正在自家儿子脸上行凶的手。及时拯救了自家儿子。

    “吃完饭你刷碗啊!”小样,就你会生儿子!

    “苏苏,亲爱的苏苏,您随便捏。我儿子就是你儿子。”说起顿天晴大小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洗碗做饭干家务。

    真不是亲妈!顿肆意深深怀疑,自己是捡来的,有亲妈这么卖儿求荣的吗?不,是卖儿求不刷碗的吗?

    不再理会耍宝的顿天晴,盛好一碗米饭放到顿家小爷面前,“儿子,多吃点。”

    “谢谢妈咪。”顿肆意乖巧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是干妈!干妈!”顿天晴被母贤子孝的画面气得跳脚,力争的自己的主权!突然感觉自己出差一个星期,自己在自家儿子心中的地位都变了。

    “你还要不要吃饭?”陆苏淡淡看了她一眼“哎,今天的糖醋鲤鱼,啧啧,新鲜的,味道好极了。”说着陆苏夹了特大一块鱼肉,仔细地挑刺,然后送进嘴里。

    “我的鱼!”小人!哼,算是看透了,自己就是一个外人,连亲生儿子都不爱的人。顿天晴有点小受伤,好歹也是同患难的呀。

    一顿饭在损与被损的欢乐气氛中结束,离开顿天晴家已经九点了,南城的夜生活也才刚刚开始。陆苏深吸一口气,紧了紧自己的外套,沿着热闹的街,缓缓走着。她喜欢这种孤独的感觉,一个人,想想人生,想想自己,想想别人,想想不敢想的事。如果可以,她愿意永远生活在这样的黑暗里,没有喜怒哀乐,没有尘世繁琐,没有阴谋诡计,只有宁静,只有自己。可以自私,可以任性,可以肆意。

    突然,一家婚纱店橱窗的婚纱吸引了她。那是一件抹胸的白色婚纱,上面碎满了小钻石,镂空的花纹,极其简单的线条。婚纱和钻戒是每个女人的向往,穿上婚纱,带上钻戒的那一刻,是每个女人最幸福的时刻。每个女人都渴望自己有一个浪漫的婚礼。就像紫霞仙子说的,踩着七彩云来娶我。只不过,我们都一样带着钻戒来娶我。

    想起四年前的某一天,自己也是那么幸福,心爱的人,带着钻戒来娶自己。结婚的前一天几乎兴奋的睡不着,当时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以完全去买彩票了。却不想,原来甜蜜的背后是痛苦。那天,自己成为了全市的笑话,那天自己失去了亲生骨肉,那天,她的世界完全崩塌!

    陆苏,苦笑一声,自嘲。怎么还是那么爱想。她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坐了上去。却不知,刚走后,一个挺拔的男人,站在了她刚刚站在的位置,看着婚纱店的婚纱。掏出电话:“马修,帮我查一个人。她叫苏潇曼。明天我要她近四年的详细资料!”

    谭敬曜看着映在玻璃窗里的自己,潇曼,我回来了!你还能做我的新娘吗?岁月留下的伤害,让我来弥补吧。

    “谭总,这是您要的资料。”助理马修恭敬的将资料放在桌子上。面对这个年轻的老总,自己总是带着几分敬意。他总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他手下工作,自己总能,学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东西。

    “嗯”谭敬曜,随手翻开文件夹,仔细地看了起来。

    “谭总,安夏小姐打来电话,问您今天晚上回去吃饭吗?他要感谢您帮他照顾孩子的事。”

    “不去。以后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她的电话,你帮我推了,就可以了。”谭敬曜埋头看资料,头也没有抬地问“还有事吗?”

    “嗯,汨江一高发来邀请函,想请您过去给他们演讲。”

    “汨江一高?”谭敬曜微微皱眉,他一向不喜欢这种事,如果做慈善事业,他通常直接捐给基金会。不过当他看到资料上的某些东西时,顿时改了主意,“你帮我接了吧,下周一,帮我排出一天的时间。”

    一天?谭总从来没有为某校演讲花费一天的时间。马修心里虽然诧异,但作为一个优秀的助理一般老板的事,他是不会过问的。“是,谭总。若没有什么事,我先出去了。”

    “好。”

    汨江一高。没想到她会选择老师,也没有想到她会改名字。这四年来,你到底都经历了什么?想到昨天晚上她看橱窗里的婚纱那种忧伤,心,忍不住的疼痛,她瘦了,从没有见过那么脆弱的苏潇曼,她一直都是坚强的,乐观的,每天脸上都挂着笑,还有浅浅的酒窝,以前自己不管怎么对他,她都是一笑而过,四年了,潇曼,对不起,我来晚了。

    掏出随身带的片夹,看着里面笑面如花的陆苏,谭敬曜心里一片柔软,四年前的她,一头阳光的马尾辫,一身简单的运动装,眉眼间全都是青涩,全身散发着阳光。昨天晚上的陆苏,穿着黑色的呢子外套,乌黑亮丽的秀发披在肩上,那双曾经明亮的眼睛,如今布满了忧伤,她的变化给他一种窒息的感觉,他,终是伤害了她。

    谭敬曜痛苦的闭上眼睛。有些东西,是选择了,就会痛,如果再回到四年前也许他还会选择把她抛弃在婚礼上,但,他决不会四年不联系她。

    潇曼,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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