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骨天成:老婆不要太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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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二十二章 紫晴的乐趣

“小姐,展少爷又来看你了,要请他进来吗?”小秋虽然是嘴上征求着紫晴的意思,但是那瞪大的眼睛里却分明在高喊‘让他进来吧’!

紫晴不由想笑,不过短短五天时间,小秋已从最初的小心翼翼的试探观察到如今的完全接纳和热烈欢迎,看来宋仲夕给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在小丫头眼里,怕是认为男人都是和伍若云那般性子的,是以突然见到了生性温和又有礼貌的宋仲夕一下子便宛如发现绝世好男人一般,每天一见他来,便眨巴着眼睛迫切的希望自己赶紧让他进来,生怕下一秒钟人会跑掉一般。

紫晴无奈的点了点头,她能说不吗?小秋都已经用小狗般可怜的眼神看她了,她若拒绝,最失望的怕不是宋仲夕而是小秋了。

果然一见她点头,小丫头立即双眼放光,恨不得一步飞到门外请宋仲夕进来,快到门口,突然又迟疑的回过头来,诺诺的问了一声,“小姐,那个姑,哦,不是,那个伍少爷送来了补品,要退回去吗?”

紫晴这回是真的忍不住笑了起来,自从小秋确定了宋仲夕是个绝世好男人且对自己倾心钟情之后,伍若云这个本来就超级不及格的‘前姑爷’就更是没了地位了,以前怕自己受委屈,即便心里不满也不敢随便顶撞于他,如今可好,他休了自己,却反而补品补药送的一天比一天殷勤,也一天送的比一天多,这般古怪的情形看在小秋眼里自然成了‘伍若云后悔了,所以送补品来企图挽回’的表示,如此一想,小秋连带看到他送的补品都一脸厌恶,所以是否要退回去的问题也成了她这五天,每日必问的一个问题,与她对宋仲夕的态度两相一对比之下,怎能不让紫晴发笑,还真是个孩子,喜欢和憎恨分的这么清明!

紫晴摇了摇头,表示今天不用退回去了,她并不认为伍若云这般举动是为了示好,他那般高傲性格的男人,即便犯了错也是不屑低头示好的,他若送来补品,无非就是希望她早一点好,至于想要她早一点好的理由,也许是希望她早一些离开伍家,也许是别的原因,在这一点上,伍若云的性格某方面和以前的她很相像,而她也不想深究这背后的原因,因为那与她无关,她目前应该做的唯一的事情便是趁早把腿伤养好,所以她没必要和这些补药补品过不去,这也是她为什么要小秋收下的原因。

显然小丫头并不理解,眼睛瞪的更大了,神情还显出无比的着急,“小姐,难道你就这么心软了?你忘记了姑爷以前对你有多坏了?他还打了你一巴掌,小姐,你不要这么死心塌地!”

紫晴轻含责怪的看了她一眼,小秋立即没了声音,有些垂头丧气的道,“小姐,是小秋又多嘴了!小秋去请展少爷进来!”

那走出去的步伐已没了先前的雀跃与兴奋,紫晴知道小丫头此刻心里有着无尽的委屈和担心,但是她没办法让她理解,因为她还太小了,很多事情她不懂,只是用眼睛来分辨,这固然是最简单的办法,却不是最有效的办法,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世界都太复杂,远不是靠眼睛看就能看清的,而这些她无法说与她听,哑了虽然有哑的好处,面对不想说话的人有了名正言顺不回应的

理由,但大部分时候还是不方便的,特别是想要开口却没有声音的时候,内心滋生出来的阵阵失望和无奈尤其折磨人。

正在懊恼无奈之时,宋仲夕已经从容而入了,今天他换了一席水色的宽袍,淡青色的腰带,衬着他细致温润的眉眼更突显出几分儒雅气息,紫晴有些赞叹的看着面前这个含笑温和的男子,他的长相并不是属于俊美无俦的类型,五官中除了眉眼还能看出几分俊秀之气外,其他部位也很平常,然而组合在一起后却又别有一番雅致的感觉,就像是三月的风一般,虽然还带着微微的凉意,更多的却是浓浓的春暖,乍看一眼,并不特别,再看却越容易被其吸引,所谓的‘秀外蕙中’在他身上大抵是应该反过来形容了,因为内秀而使得他整个人的气韵大是不同。

五日来,他每日都会在同一时间前来探视她,虽知她定是会请他入内,却依旧保持着君子之风,与院门之外以礼求见,得她首肯后,才入内而来,甚少落座,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像此刻这般淡笑而立,与她谈论一些诗文辞赋之类的,所谓的谈论也不过是他在说,而她听而已,有时也会讲一些市井工商之类的生活趣事,而紫晴对这些却是更为有兴趣,毕竟来到这个世界虽然已有月余,所知却几乎为零,是以对于宋仲夕的每日到来,她内心实则是心喜的。

“晴儿姑娘,今天感觉可稍好些?”宋仲夕浅笑之间,关切的视线已不由自主落到那被吊绑在床尾的腿上。

紫晴回以一笑点头,示意他感觉还不错!

宋仲夕便略微安心的点头,转而从袖中取出一本线装书籍,有些局促的递放到紫晴床头,讷讷地道,“晴儿姑娘日日只能歇睡于床榻之上,想是有些无聊,此为世面上流行的故事话本,打发些无聊时光还是可以的。”

紫晴有些明了的看向宋仲夕,所谓的故事话本便是类似于现代的小说书之类吧,这种不能用于功名前程、富家治国的话本怕是没有几个男人会买,大部分都是富人家的女眷才会交相传阅之物,难得他竟然体贴到她可能的烦闷,竟然去买这话本给她,想象他买书之时定然比现在更局促的神情,紫晴的眼里便忍不住浮现出了笑意,虽然她并不喜欢以这类书刊做消遣,但是还是很感谢他为她细致周到的考虑。

见到紫晴眼里熟悉的笑意,宋仲夕开心之余不由又尴尬万分,想起她腿伤那日,他怀着兴奋又不安的情绪回到府里,管家小厮见到他纷纷露出惊讶模样,他还以为自己的表情实在太过兴奋,所以也感染了他们,回到屋里梳洗之时,揽镜自照,才惊觉他竟然一直是以宿醉后的凌乱的模样出现在这许多人面前,自然更包括紫晴儿了,不由尴尬到了极点,第二日差点没了探望她的勇气,而紫晴儿第二日见他焕然一新的整齐模样后,眼里便曾露出如眼前这般促狭中带着喜悦的笑意,是以宋仲夕便知她又想起他凌乱邋遢的模样了。

紫晴见他不复之前的从容优雅,隐隐带了几分局促不安的模样,便深觉得他此番性情更真实可爱些,她何其有幸,竟然让这般男子一见倾心。可惜她对他并无特别的情愫产生,总觉得隐隐中缺少些什么,不过她并不

着急,时间还很长,她的这辈子人生才刚刚开始。

吃力的微微挪转了些身子,宋仲夕想上前帮忙又怕太过唐突,只能紧张的看着她缓缓的改变了一下坐姿,待她终于换好了姿势,宋仲夕的额头也已薄汗一层了,“晴儿姑娘,可疼?”

紫晴摇了摇头,比起钢针穿骨头而过,这点微微的疼痛根本感觉不到什么,换姿势的目的,不过在于想要拿笔写字而已,这般用眼睛说话,他看着不累,她的眼睛也表达的够累,有时也不尽能表达含义,还是用笔比较痛快,何况今日正好有事央他。

几日下来,宋仲夕对她的动作已很是熟悉了,见状早已不顾形象的蹲了下来,亲手给她摸磨起墨来,“晴儿姑娘,请!”

紫晴微微一笑,提笔忝了忝墨,在床边方椅上早已铺好的宣纸上,写道,“紫晴有事央展公子,不知可否?”

对于她不得章法甚至算不得太规范的毛笔字,宋仲夕从未露出过惊奇诧异的眼神,像是一点也不觉得她一个大家闺秀出手的竟然是这般比孩子还不如的字迹有何不对,这一点也让紫晴对他的评价上升了不少。

“晴儿姑娘不用对宋仲夕这般客气,直接唤我的名字即可,晴儿姑娘有何差遣,尽管吩咐便是!”宋仲夕连忙道,语中尽是一片诚恳急切。

话刚落,纸张便被换过,紫晴含笑点了点头,再度提笔写道,“宋仲夕,你从明日起可否代我教授小秋和小夕一些简单的文字?”

宋仲夕虽然有些奇怪,却还是轻轻的点头,小秋他是知道的,只是这个和他叫一样名字的小夕是谁他有些疑惑,随后他又很快的明白过来,因为这梧桐院总共就只有三个人而已,“小夕是那个怕生的孩子吗?”

紫晴连忙点头,想起那个孩子,她就满是心疼,而宋仲夕见她眼里流露出的不舍与喜爱,即便明了那不是为了他,却因为有着同样的名字,便自然的感觉那些喜爱中也有一部分转给了他一般,更因为她这般明明是温柔至极的性情,却偏偏有着在穿骨之时都不流一滴泪的坚韧,也使得他为她,更加不可自制的着迷不已。

他想即便不是在那样的情景下遇上她,换在任何地方看到她,他都会无法自拔的陷入倾心之中吧,因为‘柔中带刚’四个字在她身上结合体现的是那么的自然和协调,足够吸引住他的全部心神,更让他每多见她一次,心便更激荡的不能自已。

“那明日起,宋仲夕便每日花一个时辰教小秋和小夕习字,直倒晴儿姑娘腿脚方便为止,可好?”宋仲夕无疑是喜悦的,这至少保证着他今后的三个月内都能日日见到她。

比之他的喜悦,紫晴更多的放心,由宋仲夕亲自给小夕做启蒙教育和书法入门,总好过她这个半调子许多,现代的汉字很多都是简体字,有时连她落笔写一个字之前,脑子里也得思想半天才得以转化成繁体写下来,这般一思一转之间,错误之类的便难保不会出现,更何况所谓的‘读书’,需有‘读’有‘书’,才能成为有用的知识,自己即便能教了小夕‘书’,教不了他‘读’,一样是惘然,此刻有宋仲夕在,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人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