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头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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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锦衣华服

    三人进城逛了逛,还别说,夷陵城不愧是大城,分外繁华,虽不见得真摩肩接踵,但用人流如龙来形容倒也不显夸张。店铺满街,商贾汇聚,商贸极其发达。

    三人一进城,首先找了一家店铺,置办了一身行头。包括衣服,配饰,折扇等等十分齐整。三人还没脱离危险,还得继续扮下去。然后找了一家客栈,梳洗打量了一番。

    必须要洗洗了,王大王二的味儿太大了,萧易有点儿受不了了,两个糙汉兴许十天半个月没洗澡,再加上在山上做了三天野人,味道浓郁,不需走进,远远的一股奇异味道就往鼻子里拼命钻。

    换了一身装束,三人尽皆焕然一新,不复乡人打扮,虽算不上华服锦衣,但也差不离了,毕竟这是第一次给两人买衣服、办行头,不能太便宜。

    三人虽然穿衣取用的布料都一样,可是各人的气质穿出来,看着却迥异,萧易看着就是书香门第出来的俊俏公子,王大王二平日里飞扬跋扈、大摇大摆惯了,看着更像萧易护卫一流的人物。

    买衣服加上住客栈,还吃了一顿大餐,有王大王二这俩壮汉,这一餐没少吃,到了午时,三人一算账,出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没钱了。

    “公子,怎么办,钱没了,怎么去三清城?难道走着去?”王大为难的挠挠头。

    “走着去?三清城还很远,不行。”萧易摇摇头,看着檀木桌上的一片狼藉,不由想起一句俗语,“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心头暗自琢磨,到底收下了俩人做手下对还是不对。

    两人十七八岁正长身体,饭量大,光王二就叫了两斤切牛肉,五个卤猪蹄儿,加上桌上的回锅肉,其它一些杂七杂八的加起来竟然才勉强吃了个八成饱,更别说粗壮了一圈的王大。

    三人都体味过世间疾苦,倒没浪费,吃了个干净。桌上都是一些碎骨头,连汤都喝了个干净。

    这不,王二还在和一根还有些碎肉末的牛骨头较劲呢,听闻两人谈钱,抽空抬头就是一句,“这还不简单,我看这城里富户挺多,公子不如让我出去活动活动,来个劫富济贫,为民请命。”

    “老二你拽个屁的文,为民请命用的不对,应该是为民……那个除害,对除害。”王大在一旁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一个词儿,高兴的一拍大腿。

    萧易摇了摇头,说道,“不行。”

    俗话说的好,侠以武犯禁,果然有理,王大王二虽然憨直忠诚,在鬼剑门呆久了,绝非善男信女,一听没钱了,想到的就是去打劫富户,看来力量强大了容易不受控制,而破坏规则。

    萧易倒不介意破坏规则,前提那个规则本身就有问题,但城中一些富户并无过错,受此无妄之灾,确实冤枉。

    王大王二见萧易不同意,齐声道,“听公子的。”

    神经粗条他们直接跳过了钱的问题,开始聊别的了,好似这些本就不是他们应该关心的话题。

    “嗯,钱的问题先等等,等老二吃完了,我们先出去转转,打听打听消息,再做考虑。”萧易沉思片刻,毫无头绪,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呐。不过,这次进城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完全可以先达成。

    “公子,我吃完了。”话音刚落,许是王二不愿让萧易继续等他,把骨头往桌上一扔,完了,就见他用两只油乎乎的手在袍子上不停擦拭。

    萧易见王二油乎乎的手,指了指桌上小二方才递上来的温热湿巾,哪个乃是专门用来擦手之用的。只是王二更快,刚才还是崭新的衣服,瞬间就出现了油乎乎的手掌印。

    王二见此,憨憨一笑,不好意思的拿起桌上的湿巾,马马虎虎擦了擦就扔在了一旁。

    萧易无奈的摇摇头,一挥手,叫了一声“小二。”

    小二是一个机灵的小伙子,快步儿走上前来,堆着笑躬身道,“客官,您结账?”

    萧易微笑道,“嗯,你算一下多少银子?”

    “好嘞,客官,您点的有五斤切牛肉,十个卤猪蹄儿,红烧肉一盘,花生米三碟,素菜两盘……”那小二嘴皮子像上了发条似的,吐词清晰,快速顺溜的给萧易报着刚才上的菜。

    萧易挥了挥手,阻止这小二继续报下去,“停,你就直接说多少钱得了。”

    别说,小二一般人还真做不来,机灵,而且记忆力那是真好,这一手报菜名的绝活儿有得炼。

    小二忙停下,满脸笑容道,“诚惠,三十五两。”说着递给萧易一个小牌儿,王大机灵一把接过小牌儿,看了看上面写着楼层,桌号,“贰楼、伍叁”。

    萧易心道,那天逃亡时去买农衣,曾问过买衣服那家老伯平日用度,他一个八口之家,一季采用三十两银子,咱这一顿就吃了别人三个月的用度,真奢侈,不过说回来,这个世界的农业商业要比萧易原来那个世界的古代社会发达的多,主要是许多工具在这个世界都不是问题,对萧易那个世界却是大问题。

    比如说铁,这个世界的铁的硬度和韧性都比得上工业时代的钢铁了。萧易一路行来,发现这边水利工程尤其发达。在另一个世界的古代仅凭人力难以做成的水利设施,在这个高武世界一切都不成问题了。一些武者一剑能断江河,削险峰,修个水利设施那还不是轻而易举,手到擒来。

    话说回来,萧易三人结了账,刚走出这家叫“福源阁”的酒楼。

    行人尚且拥挤的街道竟响起了马蹄声,一匹高头大黑马驮着一个锦服公子飞奔而来,后面跟着一群累的气喘吁吁的仆人,一时鸡飞狗跳,行人纷纷避让,所幸没有踩伤人。

    那锦服公子张得倒十分周正,只是脸露傲气,完全不顾街上的行人,嘴中大声嚷嚷道,“驾,驾,驾……让开,让开,全都给本公子让开,本公子要看那倚红楼的花魁小娘子。”

    萧易看着飞奔而来的锦服公子,邪魅一笑,“啪”打开折扇,对王大王二道,“嘿嘿,说曹操曹操到,有银子了。”

    王大王二虽不知曹操是谁,但见萧易看向那锦服公子,哪会不知道萧易的想法,此刻,锦服公子在王大王二眼里就是一枚飞奔着金灿灿的金元宝,两人双眼放光,一脸憨厚笑容,皆露出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公子放心,您瞧好了,保管给您办的妥妥的。”

    萧易闻言,微笑的看着那锦服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