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绣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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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七十五章:补偿勒索

苏云烟有气无力的走在大街上,后面跟着脸色带着丝丝红晕的即墨白逸。

即墨白逸低垂着头,漠视着四周的一切。看来他真应该听闻人的话,不该执意和苏云烟一起回玉梨坊。身体虽已恢复大半,可依然是手足无法使上力来。才走了这小小一段路,他的腿就应经开始发软了。呵呵!看来他即墨白逸的一世英名,就要全丢在这人海如潮的大街上了。

苏云烟看到一个水饺摊,便拐了个弯儿,一屁股坐在了水饺摊的方木桌上:“愚伯,来碗水饺,猪肉大葱馅的哦!”

“好嘞!您稍等!”摊位老板愚伯头也未抬的吆喝了声。

即墨白逸见她坐在了那里,自己也实在走不动了,便索性坐在了她旁边。他看着旁边脸色依旧苍白的人,问了句:“你还要吃东西?”

苏云烟瞪了旁边人一眼,生气道:“什么叫我还要吃东西啊?原先吃的不是……进了那五谷轮回之所了吗?”

“五谷轮回之所?”即墨白逸皱了下眉头,有些虚弱的笑了笑:“果然是跟夙沙相处时日久了!竟也学得这般文雅起来了。”

一个声音在苏云烟还没来得及反驳即墨白逸之时,便插言问道:“什么是五谷轮回之所?”

“哎呦!我说这没学问的人咋这么多啊?五谷轮回之所不就是……”当她看清楚身后的人之后,所有的振振有词,便都卡在了喉咙里。她脸红的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嗨!好巧啊!”巧得真是见鬼啊!为什么走到哪里,都能巧遇上李世民他们呢?

李世民浅笑的对上即墨白逸不善的目光,随之拂衣落座在苏云烟对面:“苏姑娘的脸色……似乎不太好?”何止苏云烟的脸色不好,在他看来,这面色红润的即墨白逸,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真奇怪,别人体虚,脸色大都苍白无血。可是这位即墨公子,却面色红润,光彩照人,好似那艳丽的花朵,绽放出最美丽的妖娆之姿。

尉迟恭落座后,拉着苏云烟好奇问道:“到底什么是五谷轮回之所啊?”

苏云烟满头黑线的看了他一眼:“黑大哥,你是不是拜了夙沙明亮为师啊?哪来那么多为什么啊?该问的问,不该问的……就该闭嘴,知道吗?”

愚伯端着碗水饺走来:“您的水饺……哎?原来是云烟你啊?你可好久没来愚伯这儿了。”

苏云烟讪笑了两声:“不是忙吗?所以没什么时间来。”

愚伯笑呵呵道:“也是!听说闻名而来苏州的外乡人很多,全都

是冲着你来的,丫头,以后可要早些回家,别被人拦半道上了。好了,你吃吧!愚伯去忙了。”

苏云烟一个水饺咬了一半,眨着雾蒙蒙的眼睛,看着即墨白逸,苦着脸说:“老板……我听着这话……怎么那么……渗的慌啊?”

她一个靠刺绣维生的小女子,又没偷谁抢谁,又没去得罪啥人,怎么还有人冲着她来了啊?手里拿的啥?不会拿大刀吧?

拦半道上……那是劫财还是劫色啊?话说两样她都没有哎。

即墨白逸冷冷的瞪了她一眼:“吃你的东西吧!哪来那么多的废话。”

苏云烟低头吃着水饺,嘀嘀咕咕道:“您倒不废话……差点把我给毒死了……”

李世民听到苏云烟的话,心中一跳,随之便开口关心问道:“苏姑娘中毒了?”

苏云烟抬起头来,不悦的皱着眉:“我说世民啊!都说了多少次了,你的礼多人不怪啊!到了我这还就成了礼多人偏怪了。行了!别老是苏姑娘苏姑娘的叫了,直接叫我名字就好。”

她倒是大方,自己大方,把别人拉进来还是大方。

李世民听她叫自己的名字,心中一颤。虽然早知她性情爽快,可现在真见识到了,还真有点一时不适应。他浅笑点了点头,温和道:“好!那我以后便唤你云烟好了。”

苏云烟边吃着东西,边含糊不清道:“这就对了嘛!名字取来就是让人叫的,要不还取名字干嘛使啊?”

尉迟恭看着那个直呼秦王名讳的女子,心中既是想赞赏她,又有点儿觉得这丫头太放肆了。一句话,就那样的卡在喉咙中,不上不下的,憋得人真难受。

即墨白逸看着李世民,似是想从对方目光中探寻到些什么。可惜!对方掩饰的太好了!他一点也看不出来丝毫的意思。不过,他看得出来,李世民对苏云烟很上心。可他的上心,到底是因为苏云烟本人,还是因为他们四人——那可就无从可知了!

苏云烟吃完了一碗水饺,打了个饱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转移话题道:“老板,你这次把我害得这么惨,总该有些表示吧?”

即墨白逸看了她眼,问了句:“你想要什么就直说吧!”

苏云烟得到了对方这句首肯的话,嘻笑道:“我要一根金簪,金光闪闪的大金簪。”

“什么?你说你要什么?”即墨白逸以为自己听错了,可看到那个女人两眼放光的眼睛,他知道,他没听错。他皱了下眉头,打量了她一下,面无表情道:“你还可以更俗

气些吗?”

尉迟恭也觉得这个东西很俗气:“丫头,人家姑娘要礼物,不都是些什么玉簪啦!玉环啦!珍珠项链之类的漂亮首饰吗?为什么你却偏要一个什么……大金簪啊?”

苏云烟看了看他和即墨白逸二人,随之将视线,定在了李世民身上:“世民,你也觉得我要得东西很俗吗?”

李世民笑看着她,轻摇了摇头:“金子此物,富丽华贵。虽文人雅士谓之铜臭之气,可实则,它却是一种看着十分高贵的颜色。而且它色如金日,望之而暖。”

苏云烟连连拍手,直点着头:“对啊对啊对啊!金黄之色,乃古之五色之一。后世更被誉为帝王之色,凡帝王者,皆以金色为华服本色。皇帝皇冠,皇后凤冠,不都是金子制的吗?我就要了一个小小的金簪,咋就被说成俗气了呢?在我看来,是你们不懂欣赏!还是世民有眼光,懂欣赏。”

尉迟恭都被她这一口一个世民叫得……不知如何的给叫得低下头了。这秦王也是,哪能如此宠着这个小丫头啊?这要是以后进了门,那还不得无法无天,蹬鼻子上脸啊?

即墨白逸感觉他身体已经逐渐恢复了,便起身离开了水饺摊,往玉梨坊的方向走去。

苏云烟见他想跑,以为他想不认账,便连招呼也没和李世民打一声,就起身追了上去:“姓即墨的,你别想赖账,欠我的金簪,一定要给我……”

愚伯见苏云烟吃完了就跑了,一时傻愣在了哪里。

李世民起身浅笑说道:“她吃的那碗水饺,由我来付账。”

尉迟恭见秦王一走,便丢下了一两银子,就随后跟了上去。

愚伯走过去收了钱,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嘀嘀咕咕着:“这云烟怎么竟认识些有钱人啊?先是四大公子,后又来了这位公子爷。唉!真是好福气啊!

苏云烟有时候心里也会纳闷,你说当初结识四大公子的时候吧!她对人家那么不客气,人家们把她丢湖里喂鱼就不错了,怎么还会稀里糊涂的和她义结金兰了呢?

她脾气坏,嘴巴狠,可那花名在外的即墨白夕,偏偏还就喜欢上了她这够泼辣的小女子。

白玉龙那么优秀的男人,要钱有钱,要权有权,逢迎他的人多不胜数。可他偏偏对她这个对他不屑一顾的疯丫头,动了真心,爱得疯狂且变态。

而她与李世民的初见,可谓之糟糕透顶了。可到了如今,他们居然成了朋友?

真是一个奇怪的朝代,加上一群莫名其妙的男人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