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腰斩之刑 (1)
一、俞鸿图之死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湖北省武昌大街。
漫天扬起的黄沙把临时设在大街上的刑场搞的是黄蒙蒙一片,刑场四周有官兵把守,闲杂人等全部被阻挡在外。
「来人呀,把犯人给带上。」
刑场后方,两名清兵将一位蓬头垢面、衣衫绣有「囚」字的犯人拉上刑场。这犯人满脸惊恐,白发、皱纹不少,年纪大约六十多岁。他手上套着木枷(类似今日的手铐),步伐踉跄地走入刑场中央。
「跪下!」头上戴着圆锥形竹制凉帽、腰间挂有窝刀的清兵喝令。
犯人吓了一跳,他双膝一软,便跪落地面,瞧着站在案桌后的监斩官。
这监斩官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就像有话梗在喉咙里吐不出来。「名字?」监斩官问,他没看犯人,只低头看着案桌上犯人的罪条。
罪条上写道:俞鸿图纳贿营私,受赃累万,如此违背父训,以致丧身,不但负国,且辱家门,俞鸿图着即处重刑。
「俞……俞鸿图。」
俞鸿图看着监斩官,将祈求、哀怜的眼神射向他。这监斩官与俞鸿图有姻亲关系,名叫邹士恒。俞鸿图知道自己面临极重的罪刑,但仍抱有一丝希望,或许邹士恒会带来好消息,那就是皇上会大发慈悲赦免他的罪。
「俞鸿图,贿赂的银子就放在你家里,你的妻、仆也说你接受贿赂,将考题泄露给考生,你可知罪?」
俞鸿图低头不语,被刑求后,犯罪的供词他早就画押。
「……我无话可说。」
不过他仍存有一丝希望。或许皇上只会斩他一手一脚而已,不……或许只是流放之罪而已,日子虽然苦,只有粗茶、淡饭,但依旧赡养晚年。俞鸿图心里这么想着。
「我奉皇上谕旨,判你『腰斩』之刑。」邹士恒用些微颤抖的声音说。
「『腰斩』之刑!」
「天吶!天吶!」俞鸿图大惊失色,犹如五雷轰顶,一股冷流直冲脑顶,接着他的身体开始激烈地颤抖了起来。
「怎么会……是……腰斩!」俞鸿图做过官,他非常清楚「腰斩」之刑的恐怖之处!只比「活剥人皮」、「凌迟」要少受一点点罪而已。
俞鸿图脑袋混沌一片,思绪停顿了好几分钟。
事到如今,死刑难逃,唯一能做的就是贿赂刽子手,让他早死早解脱。不过这死刑来的太突然,家人根本来不及贿赂刽子手。
之所以必须这么做,是因为刽子手收了钱就会让犯人死的快一点,避免无谓的痛苦;收不到钱,刽子手就会让犯人受刑时「慢」死,让他尝尽无尽的痛苦后,才让犯人阖眼去见阎王。
俞鸿图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清廉一生,却毁在自己妻子跟仆人手里,最后连命都丢了,还无法死的痛快。
回想自己的一生,俞鸿图不免老泪纵横,鼻水直流……。
俞鸿图,浙江海盐人。康熙五十一年进士,他四十九岁时死了老婆,之后他花了一千多两银子娶了二十一岁的嫩妻林氏,这林氏,外表长的楚楚动人,如同娇艳的花朵,内心却水性杨花又贪财。
雍正年间,俞鸿图奉旨出任湖北科举考试的主考官。清朝律法规定,主考官任职期间,不准携带家眷。
但俞鸿图才刚到湖北,林氏就专程赶至武昌,租下一间客房,暗地里和丈夫相会。
俞鸿图身边的老仆人这时提醒,此事非同小可,劝他赶快让夫人打包回京。不过林氏施展了女人的媚惑手段,哀求让她留下来。俞鸿图被搞的心烦意乱,无法将他的妻子送走。
妻子没送走,灾祸便跟着来!
俞鸿图是科举考试的主考官,自然可以假借职权捞些油水,不过俞鸿图却遵守分际,从未收受任何好处。但他的嫩妻林氏却是爱财之人,她勾结仆人私下向一些考生收取银两,再将考试的试题偷偷地交给他们。
「这狗官收受贿赂,将来不得好死!我恨不得扒他的皮、啃他的骨!」
「没错,还绝子绝孙。」一些落榜的考生私下喝酒聚会,厉声诅咒俞鸿图。
久而久之,无钱可买或不想买试题作弊的考生大骂科举不公,这些骂言自然传进俞鸿图耳里,但他自认廉洁,根本不当一回事,认为公道自在人心,那些唾骂只是落榜生泄私愤而已。
不过泄露考题的事很快就传到湖北巡抚王士俊的耳里。王士俊和俞鸿图素来不和,于是王士俊当即写成奏折,以「超速件」送往京城。
清初对科场舞弊惩治甚严,雍正皇帝见此奏折,勃然大怒!他立即派出钦差大臣邹士恒,令其查证事实,如无误,就将俞鸿图就地「腰斩」。
邹士恒到了湖北武昌后,隔天就开堂审判。在人证物证面前,俞鸿图有口难
辩。邹升恒领有谕旨,于是在武昌大街上设立刑场,由他来当监斩官。
正午时分,刽子手握紧铡刀,一刀将俞鸿图斩为两段,顿时肠流血淌,惨不
忍睹。
俞鸿图并没有立即死去,他伏在地上,瞪视着自己半截的下半身,接着用上半身的力量,用手蘸着自己的鲜血,一连写了七个鲜红而又刺眼的「惨」字。(《清朝野史大观》卷五《腰斩之惨》描述:「俞君(俞鸿图)既斩为两段,在地乱滚,且以手自染其血连书七『惨』字。其宛转未死之状,令人目不忍睹。」)
二、包公腰斩陈世美
「腰斩」就是用刀、大斧或铡刀将犯人的身体斩成两半,下刀的地方就在犯人的腰部位置。目的就是要延长犯人的死亡时间,增加其地狱般的痛苦,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鲜血流尽而死……
因为人的重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当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
因此不想让犯人多受罪,犯人家属往往会贿赂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让犯人死的快一点。
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会贿赂刽子手,要他从犯人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避开上半身的重要器官,让犯人死的慢一些。
要不然就是将犯人腰斩后的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让血慢慢地流干,这样犯人能够两三个时辰不死,情况可说是异常恐怖。
「腰斩」起于中国何时已经无可考证。周代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是后世所谓的「斩首」。
秦代死刑中有「斩首」、「腰斩」,汉、曹魏、北魏死刑中也有「腰斩」。其余朝代是否将「腰斩」列为正式刑罚则无确切的文字记录。
要「腰斩」犯人时,犯人必须脱光上半身的衣服,目的就是要让腰部**出来,然后他必须胸部朝下伏卧在木砧或铁砧上,让刽子手用刀或是大斧将他的身体剁成两半,但也有一说是用锯子将犯人的身体锯成两截。
除了刀、斧,铡刀也非常适合用作「腰斩」的刑具。铡刀是把刀和砧板结合在一起,类似今日裁纸刀的「铡」。铡刀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更不需要什么技术就能轻易地将犯人的腰给斩断。
历史上最著名的是北宋包青天府里的狗头铡、虎头铡和龙头铡;犯人依身份的高低而使用不同的铡刀。
民间传说,北宋状元陈世美贪图富贵,他抛弃发妻秦香莲入赘王府当了驸马,当秦香莲入京寻夫,陈世美竟派人要将她杀害,包青天便用虎头铡将陈世美的身体铡成了两半!
三、大卸八块
「腰斩之刑」用刑最多的朝代应该属秦朝。
那时,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替秦国变法,订定了许多严厉的酷刑,其中又以「连坐法」最让百姓胆寒。
商鞅制定律法,百姓户籍以五家为「伍」,互相担保,十家相连,叫「什伍」。这「什伍」要互相检举、监督,有一家为非作歹犯法,不举报者,一律处以「腰斩」之刑。(《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
当时秦朝百姓或官员有多少人死于腰斩无法得知,不过有野史记载,商鞅在渭河边处决犯人时,死者的鲜血把渭水都给染红了!
秦朝著名的政治人物──李斯也是死于腰斩。《史记》记载,他不但被「腰斩」,还受了「俱五刑」。(司马迁《李斯列传》: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
「俱五刑」就是把砍头、剁手脚、挖眼、割鼻与割耳结合在一起,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