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破案带上我
字体: 16 + -

第162章 旧案全集

第162章 旧案

那时候的三公子只喜欢快乐教场里面的歌女夜莺,他为了博她一笑散尽千金,成为了全城的笑柄,可他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还记得那时他很阔气的姿态将一包精炼的烟草摆在夜莺面前,房间里面只有他们两个。

“听说外面的人都在骂你是个傻子,为了个歌女浪费这么多钱。”夜莺在为下一场演出化妆,她精致又古典的小脸在一双细嫩的手和一盘脂粉中慢慢变得更加迷人,她细长又微微上挑的眼睛更加了几分神韵。

三公子眉眼间都含着笑意:“我本身就是个傻子。夜莺,我从小就被人骂不如我的长兄和长姐,我早就习惯了!”

夜莺从镜子里面打量着他,良久,她抿着嘴唇笑了一下,用婉转的嗓音说道:“难道你就放任他们这么骂你吗?三公子,如果哪天你没了钱,你敢说,你身边的人还会像现在这样围着你吗?”

“我才不管!”三公子一双丹凤眼,活脱脱就是现实版的贾宝玉,同样的没心没肺:“夜莺,其实我都想好了,以后我也要去卖烟草去!正好你也喜欢,到时候你就不用整天唱戏了,你和我一起!”

夜莺转过头来,一双眼睛顾盼生姿,她的红唇轻启:“现在国家禁止吸洋烟,他们那些个卖烟草的都是偷偷搞的,你不要为了我做这些不光彩的事情。刚刚那些都是我胡说的,你是三公子,你怎么会有缺钱花的那一天。”

“我都想好了!”三公子急急地走上前几步,开心地说道:“过了今年我就二十了,我会让阿爹阿娘帮我提亲,到时候,谁也不能再说我们两个了!如果、如果你肯嫁给我,以后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话音落地,屋子里面却是一片寂静。

“……你怎么了?你不愿意吗?”三公子迫不及待地问道。

良久,夜莺将手中的眉笔啪一声放在梨木桌子上,她的声音细细的,虽然只有一个字,也足够三公子记在心里面一辈子。

她说:“好。”

“这便算是答应了?”三公子的声音听起来在颤抖,他不可置信地望着眼前倾国倾城的女子。

即使脸颊上涂了厚厚的一层胭脂水粉,可是他也能够看到夜莺原本白皙的皮肤有些泛红,她用那好看的双眼轻飘飘地瞪了他一眼,嗔怪道:“你还要如何?”

“不如何、不如何……”三公子愣在原地傻呵呵地笑。

“夜莺——夜莺——”

门外传来了小丫头的叫喊声:“该你上场子了,再不快去后面备着,恐主子待会儿要骂人!”

“知道啦——”夜莺一双细腻的手轻轻放在唇边细着嗓子回应道。

门外终于安静下来,女子从梨木凳子上面起身,转身低下头对着三公子,温柔道:“公子,我要去后面了,主子性格不好,恐待会儿晚了又要发难。”

说完,便迈着细碎的步子往门边走,却被身后的公子一把握住肥大的袖口,只听他急急道:“有我在,你竟还怕你们主子?若他再敢凶你,便和我讲!我虽在家中最不成气候,但也不至于叫他欺负了去!”

夜莺叹了一口气,却转过身来呛声道:“若你真要娶我,便先问过父母媒人罢!”

“我定要娶你!”三公子一跺脚,一张风、流倜傥的脸庞被憋得通红:“若是他们不答应,我便自己赎了你,我俩一起卖烟草去!你自放心,只要有我在,便绝不会少了你的吃穿用度!”

当时年少,夜莺被三公子这番话感动得热泪盈眶,她渐渐垂下眼,嗓音又变得婉转柔和:“公子,若你不负誓言,妾愿意跟随你一生颠沛流离。”

“每每去买烟的时候,我都见闻到那些洋人都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有的叫碧昂斯,有的叫汤姆斯……”三公子紧紧地拉住夜莺的袖口,激动地说:“不如我给你再取一个名字罢!等你不用在这里唱戏了,便也不用再叫夜莺了。”

夜莺朝着前面走了两步,她将戴了无数珍宝的头轻轻靠在三公子的肩膀上,亲昵的样子问:“那叫什么?”

三公子略一思考,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年代,身为富家公子的他虽不成气候,但却有资格比别人家多喝了不少墨水,多少还是有些才华的。

“彼岸花!往后你就叫彼岸花,我还叫三公子!等我二十了,我便来赎你,我们两个一起卖烟草去!”三公子说道。

夜莺开了开口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是门外又传来了小丫头急急的叫唤声:“夜莺——主子生气了,要来寻你呢!”

“坏了!”夜莺被吓得脸色煞白,连忙自己往后退了几步:“光记着和你讲话,怕是要耽搁上台唱戏了!”说完,便急匆匆地迈着细碎的小步朝着门外跑去。

三公子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夜莺往后,台跑的样子,一时间心里面甜滋滋的。因为从今往后,这个风华绝代的女孩便是他的了。

可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和夜莺此生是注定不会走在一起。否则,三公子也不会变成现在孤家寡人般的老头子。

那天,他二十。

这是个老大不小的年龄,全家人都出动为三公子物色未来的夫人。而对于阿爹阿娘来说,能配得上三公子的女人必须是出身不凡的官家小姐,至少也要门当户对。其次要贤良淑德,要大气能忍,要有一双巧手来持家,要有一张巧嘴来上厅堂不丢面儿。

全家人都懂得三公子对歌女夜莺的心思,可是他们却偏偏瞧不上那女孩儿。阿娘为此特地去了一次快乐教场,她在最高级的雅间里面将正穿着华丽的戏服吊着嗓子唱小曲儿的夜莺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了一番,方慎重地得出了一个结论。

此女,除了样貌和嗓子之外一无是处,万不可娶为妻也。

三公子终是将自己估量错了。在此之前他以为只要他使一使性子、闹上个三五天不吃饭,阿爹阿娘便一定会服软。可是这次不一样,全家人,包括平时将他宠成女娇娥的阿爹阿娘,包括见了大世面的长兄和长姐,他们全部都不理解他。

直到他们将自己满意的官家小姐林霖迎娶入家门,三公子从一开始便被锁在喜房内,他扯破了喉咙叫破了嗓子也终没有使阿爹阿娘心软。

这就是家中最小的命运,他最没有本事却最会花钱惹事,所以他要一辈子听从家里面的安排,不能为家族丢脸。

三公子的喜事办得很隆重,挑的日子也很吉利,甚至全城人都有幸来家里面讨一口酒吃。长兄和长姐还特地动用面子请来了快乐教场里面的头牌来载歌载舞助兴。

所有人都在欣慰,这贪玩的三公子娶了个贤惠温婉的好媳妇之后终于要收收心思了。

他至今仍记得,那是他一辈子的痛楚。在所有人都快乐的日子里,他很伤心,甚至平生头一次感受到了绝望。

在大喜之夜,三公子将新娘子赶出屋子。

第二天,阿娘走进来对着坐在床边一整夜未眠的三公子说:“若你真的稀罕那歌女,其实买回来将她做个丫头,或者姨太太也是喜闻乐见的呀!”

那时候三公子绝望地摇了摇头,已经呼喊了一整夜的他再也没有力气发火了,他念叨:“她性子刚烈……我是个负心汉,我骗了她,她再也不会见我了……”

阿娘听完气道:“女子性子不好,娶回来难不成将她供成祖奶奶再烧支香拜一拜?!孩儿啊,你一时情迷,莫忘记她的身份!”

三公子忽然倒下平白生了一场恶疾。

待病初愈,矣是冬日。那年鹅毛大雪,体弱多病的三公子裹了条貂毛毯子便急慌慌地要出门,谁也拦不住。

他来到了快乐教场门口,却见夜莺瘦弱的肩上披着一身白色披风,上面绣着红色墨色的梅花。

见到了三公子,夜莺往前走了两步,站定。她细腻的手指紧紧地握住一把油纸伞,渐渐抬眼,她眉眼中含了悲伤,细细的嗓子只用了一句话便诉说了苦楚:“公子,你说的那些誓言真的好好听,我都记着……”

“夜莺!”光是叫唤了一声这好听的名字,便使得三公子落下热腾腾的泪来:“我也没有忘啊……夜莺,我们一起走吧,和我一起去卖烟草去!”

夜莺尖细的下巴往里面含了含,她垂下头来,寡淡的眉头紧紧纠结在一起:“你可带了赎我的钱来?”

三公子就好像突然想起来一样,他手忙脚乱地找遍了浑身上下,却没有找到一分钱。他就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孩一样:“我、我这就回去拿钱来!你且等等我,且先等等我!”

“不必了……”夜莺唇角勾起一抹凄然的笑,她轻轻地摇了摇头:“公子,你我的缘分到此便算是尽头,我此生只想呆在这里,做一辈子的歌女。”

“不可能!”三公子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他拼命地上前抓住夜莺艳丽的衣袖,就像是人想要抓住飞在花丛中美丽的蝴蝶:“你不是喜欢烟草吗?你不是都答应过我了吗?!我现在要带你走!我们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公子,我曾经深深地喜欢过你。”夜莺转过身去,她甚至没有再回头看他哪怕一眼:“可是我怕了,我怕这一次等你,你还是回不来……”

在那个时代,女子过门了两年都没有被夫婿碰过一下。公婆不知其苦,甚至还挖苦女子贤德有余却不会生,殊不知最大的苦果还在自己的儿子这里。

自从那年冬天和夜莺今生今世永不相见之后,三公子便迷上了来生来世。

他跑遍了神州大地寻那些传世高人,三公子信佛信道信耶,稣也信真主,为了使自己下辈子能和夜莺再次相见并有好的结果,他不断做善事只为后世积德。

如果能够和夜莺在一起,那便是他千世万世修来的福分。可惜他此生没有这个福分,三公子每每随着商船漂洋过海,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每到一个地方便会供奉当地的神灵,他渴望着在某一天的深夜里,有神会给他指引来生的方向。

漂泊过后再归家,已是十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