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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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野鸡

    拉着狗娃走在出城的路上,青石铺就的街道有一种不规则的美感,灼灼的太阳烘烤着每一块青石,也观察着地上每一个人的行为举止,自然也温暖着善良,炙烤着罪恶。

    两个衙役模样的官差押解着一个戴着脚镣和手铐的罪犯路过杨易和狗娃的身边,拇指粗的大铁链随着他的走动碰撞着坚硬的青石发出刺耳的刺啦声。和杨易交错的瞬间两个人无意识的对视了一眼,随后这人就移开了目光。但杨易见到他的瞬间就被惊到了,这人虽然是披头散发,仍然看的出是那种大家族出来的贵族子弟,身上的那股涤荡天地的气质是无论如何也装不出来的。此人天庭饱满,眼神苍劲,一看就是那种经历过大是大非,大上大下的那种人,这一定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经历了从天庭到地狱的事情,才会给人一种淡漠的一塌糊涂的感觉,仿佛沧海一粟,任他周遭世界沧海桑田,我自浮浮沉沉,不闻不问。

    不得不说这种人是极具人格魅力的,而且这人有很强的武学天赋,虽然此刻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的武功痕迹,但此人一旦开始练武,终究会在短时间内成为一代宗师,因为杨易的师傅丘剑生曾对他说过,有武学天赋的人身体里天生会有一股气在周天循环,一生基本不会生病且身体也要比常人的健硕不少,更别说这人的额头地阁方圆,学什么都不会太难。

    没错,就这么一眼杨易就已在这人身上获取到了这么多的信息。虽然杨易的武功已经废的差不多了,但毕竟有过武学巅峰的经验,所以眼光还是在的。

    胡思乱想间杨易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今天这白沫城有些不对啊,按理说这古家招婿应该有很多人望风而动啊,怎么这一上午也没见几个人谈论这些事呢,毕竟是城中豪门大族,不应该啊。

    把这个疑问说给了狗娃听,狗娃听完清秀的脸上挂起了憨厚的笑

    “易哥你有所不知,一来这古家行事本来就十分节俭,不喜欢在街头巷尾搞那些张灯结彩华而不实的东西。二来呢,古家招婿是有条件的,至少要有秀才的功名才能收到招婿资格,所以很多人即使知道今天古家招女婿,但是没有资格连古家大门都进不了。这三来呢,古家坐落在白沫城最东边的东子湖旁,而咱们现在是在白沫城的西边城门,所以这里没资格去古家的人也就没那么兴奋了,故而也就对此事不那么上心了。”

    “原来如此。”杨易了然的一点头,拉着狗娃继续向城外走去。

    “易哥,咱去哪啊,我饿了我们能不能先吃饭?”狗娃见杨易拉着自己直直的向城外走,也不说话也不知道去干什么,刚刚说好要去吃饭的,难道城外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饭馆吗?

    “带你去吃叫花鸡。”

    “叫花鸡?”

    “嗯,叫花鸡。”

    “易哥,叫花鸡是什么啊,鸡肉就是鸡肉还分什么鸡吗?”

    杨易一时语塞,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自己另一半记忆中的东西,后来索性也就不解释了,只告诉他这是自己家乡的一道美食,也就不再搭他的茬了。

    一路出了城向山上走去,阳光一路守护着青山苍翠,从早晨到午间。土路两旁的树木姿态各异,有的直插蓝天刚正不阿,有的则弯回虬龙俏皮不已;有的枝繁叶茂片片送风,有的则枝柔叶垂无风自动。山林间的鸟儿已经不似早晨那般嬉闹,但时不时传来的黄莺轻啼应和着山间小溪的环佩叮咚给这炎炎的日光增添了一丝稀薄的清凉,很是难得。

    杨易走在这土路中央,狗娃则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半尺的地方。自从出城以来,他就是这个状态,眉头深皱,在额头激起了浅浅的纹路波浪。狗娃不敢打扰他,只能乖乖的跟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自己的肚子早就叫过三巡,舌尖也早已思过五味,就是这样他也从没叫过杨易。

    杨易在想什么呢?此刻他的脑海在经历着一次蜕变,他感觉到他的脑容量在以脑仁为中心无限的向外开疆拓土。与此同时,他自己也在不断的整合着这些杂乱的记忆,这些时间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去做对比,做整合。事实证明这是很有效果的,萦绕在他脑海里的两股记忆已经在慢慢的相互融合,不再像原来一样的各自扎营,各自盘踞在脑海的一边,好像两军对垒似乎随时都有一场硬战。

    他现在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和另一个记忆中的世界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不过这已经是那个世界的历史,而自己正在经历着。那个世界也有欧阳修,也有曾巩,同样也有声名远播的柳三变和在天朝还不怎么出名的苏东坡。然而更多的地方是很不相同的,那边有欧阳修的朝代叫做宋朝,虽然也是词风繁盛,但也偶有诗歌佳篇,诗歌盛行于唐代,那是一个四海升平民风开放的朝代,而我大天朝的历代历史上从没出现过这样一种文体,四四方方工工整整,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仄平仄仄平,像对联又不像对联,不管五字七字,不管四句八句全都合着平仄韵脚,但却工整的不像话,最诡异的是这些诗句独来真的韵味非常,不是凡物,实在怪异。如果说这些东西彻底颠覆了自己的世界观,那么后来自己梦中的神奇才真的让自己怀疑了世界,搁着千万里可以用手机见面,薄薄的电视机里能装下一舞台的戏剧,机器人可以帮人们扫地抹灰讲故事,四处高楼林立美女如云,街头巷尾一片盛世繁华,人人读书全民文化昌盛。

    要让这些东西彻底融合,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急不得。想到这杨易慢慢的从记忆中退了出来,每次整理这些记忆都十分耗神,没多大一会自己的额头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这绝对不是天气炎热引起的。

    定定神看了看跟在自己身后老老实实向山上走的狗娃,杨易心里闪出一片温暖,自己遇此大难,这个和自己素不相识的小乞丐不仅救得自己的命,还在自己养伤的过程中一直对自己不离不弃,这辈子绝对不能负他,即使自己缺衣少食也决不能亏待了狗娃。

    “易哥我们去哪里吃这叫花鸡啊?这山上方圆百里也没有饭馆啊。”狗娃见杨易看着自己才幽幽问道。

    杨易臭屁的一笑:“这世上只有你易哥我会做这叫花鸡,饭馆哪里吃的着。现在我们就去逮只野鸡回来,易哥我将这独门手艺传授给你。”

    狗娃愣愣的问:“野鸡是什么?没听说过啊。”

    杨易也愣了,没见过野鸡?任何山林里哪会没有野鸡,没有野鸡那还能叫山吗?

    随即一拍自己脑袋懊悔的说道:“哎呀,笨死了,白沫城属浙江府管辖,这不就是天朝东南边吗。有野鸡才怪了。”

    随后拖着狗娃便往城中飞奔而去,狗娃苦涩满脸:“又去哪儿易哥?我好饿啊。”

    杨易尴尬的咳嗽两声,满脸堆笑,大义凛然的说道:“野鸡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他们大多生的很漂亮,虽然平时受尽世俗白眼,但我们作为我大天朝为数不多的杰出乞丐,绝对不能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

    看着狗娃那丹凤眼中闪烁着疑惑森森,杨易心里早已笑成了一团,你要是能听懂才真是有鬼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