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悍悍的左道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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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绣春刀

    这个世界是有神仙的,凡人对于可以腾云驾雾,飞天遁地的人都一股脑的冠以神仙的称号,并不在意被他们称呼的人是否喜欢这种称号或者配得上这种称号。

    离熊更喜欢称呼他们为修真者,他的老祖就曾经拜在一座仙门的门下,跟随修真者修炼三十多年止步于练气六层后回到俗世,创立了家族。

    老祖活了一百三十岁,还没有死,倒是儿子光了,孙子也死了一大批。

    离熊是离家老祖的曾孙,整个家族六代以来,三百多口,只有他一人有修仙的资质,离家老祖欣喜若狂的带他来到山门希望他能被收归仙门门下。

    在离熊即将成功拜入仙门的时候却因为多看了一眼同期一位仙门供奉的孙女,就被废去根骨,像垃圾一样扔到了山脚下,功败垂成。

    废去他根骨的是当时一个和他同样年龄的少年,却因为资质超凡早早的被定位内门弟子,想当年他的曾祖父也不过是外门弟子,还没入门的凡人哪里得罪的起内门弟子,乘兴而来,狼狈而去,还几乎断绝了仙途,离熊永远忘不了那个长的和老鼠一样的内门弟子的嘴脸:

    “哼!蝼蚁怎敢亵渎仙子!”

    毕竟有修仙的资质,离熊并没有放弃自己,转而习武。

    习武一途,心有多狠,能吃多大的苦,就有多大的成就,这是九岁那年被废去根骨后拜的一个师傅教他的。

    心有多狠离熊有点不明白,但是吃苦是他在行的,每当要放弃的时候,那个老鼠一样的内门弟子的嘴脸就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无穷的愤怒累积在他的胸中,他无比渴望自己有足够的力量把那个内门弟子从高处拽下来,踩到泥里,打碎他全身的骨头再狠狠地羞辱他。

    这种念头让他无数次突破自己的极限,坚持了下来,一练就三十年。

    离熊的绣春刀,十年前就是大唐帝国武者榜上排名第四的高手了。

    大唐帝国尚武精神传承数十年,武者万千,能雄踞武者榜第四的强者是多么恐怖。

    和前三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对比,他最可怕的地方是他足够年轻,现在只有四十岁,是一个武者血气最旺盛,经验最狠辣的时候,再往前一步,就是武道宗师陆地神仙,不亚于普通的筑基期修真者。

    三十年的时间而已,那个内门弟子未必能突破到筑基期。

    想到这里,离熊的胸中就是一片火热,根据可靠的传闻,有一个即将坐化的强者在太平城留下道统,这个强者是修真界的金丹期强者。

    金丹期的强者,在仙门中已经是一方供奉了,拥有莫测的手段,离熊相信里面或许有让自己走上仙路的法子,最不济也能让武道更上一层楼。

    狭长的绣春刀上面血迹未干,离熊冷漠把绣春刀收回刀鞘后转身的离开,留下遍地成块的尸体,这是他在太平城里屠掉的第三个帮派。

    仍旧是一无所获,哪怕他意志早已坚如磐石,也有些动摇了。

    老祖传来的消息是即将坐化的金丹期强者留下的道统,被一个帮派分子得到。

    这个消息是穷尽离家家财收集到的十名美女献给坐化的金丹期强者的宗门仙徒的,其中就有离熊未过门的未婚妻,他绝对不允许失手。

    据说道统修的是左道功法,虽然无法长生,但是也能另辟蹊径达到金丹大道,有天赋的修真者避如蛇蝎,而向离熊这样子的人,却有无数非得到不可的理由。

    最后一名帮派分子临死前传来了一个线索,太平城外有一帮少年扒手寄居在山神庙中,他已经有段时日没见过他们了,或许可以去看里看看,离熊暗自想到,时间越来越急迫了,得到线索的武道高手只会越来越多,虽然对自己的身手有绝对的自信,但就怕迟则生变,每一天都与时间争分夺秒的离熊很明白时间的宝贵。

    给那个透露消息的帮派分子一个痛快后,离熊直接舍了马屁,几里的路,马还没自己跑得快。

    绣春刀回鞘的声音非常悦耳,细小的血珠被刀鞘阻隔在外面,顺着古朴精美的纹路流了下来,刀鞘内隐约还有金铁铮鸣。

    离熊猎豹一样的在雨中奔跑,飞速前往山神庙。

    贱民的命不金贵,好养活,一天的时间过去了,李九儿的烧已经退了,几个少年见到猪疯子没有像往常一样过来要保护费,心里隐约都有点明白出了事情,一个个抿紧了嘴巴,故作不知,本能的也尽量减少出去活动的时间,避免招惹麻烦。

    李悍悍今天运气不错,在山神庙不远的槐树旁边见到一只撞树的傻兔子,没想到守株待兔的成语在自己身边活生生的看到了,乐不可支的捡了起来,把本来就快死的兔子再狠狠地甩石头上让它彻底的死去后。

    再用细碎的石子小心的割开野兔子的皮毛,防止皮毛被破坏,让其尽量的完整些,这样冬天来临的时候可以拿来暖手,也可以拿来套头上御寒。

    手上拎着处理好的兔肉,几个少年嘻嘻哈哈的拿着从镇子上采买的食物回到了庙里。

    熟悉温暖的火焰从庙中亮起,十几个少年围城一团,烤着馒头,唯独李悍悍烤着那只傻兔子。

    焦黄的馒头散发出一股米面和烧烤特有的焦香,兔子被考出金黄的油脂包裹住兔肉,发出滋滋的声响,二者都让人食指大动。

    李悍悍稳健的转动插着兔子的木棍使它受热的更均匀些,待考好后把兔子递给了刚退完烧的李九儿。

    李九儿看着香喷喷的兔肉一边咽口水一边感动的鼻涕眼泪一起流了下来。嘴里喊着悍哥儿,引起一众少年的大笑。

    好久没有这么欢快的时候了,李悍悍笑着拍着李九儿的后脑勺,同样瘦小的身板努力挺得笔直:

    “别磨磨唧唧的,再流鼻涕大家还吃不吃东西了,以后哥们儿出息了要吃香的喝辣的,这才哪到哪。”

    其它少年也纷纷安慰李九儿,李九儿应了一声,哽咽的,小心翼翼的咬了一丝兔肉,放进嘴里咀嚼了半天,露出了一个烂漫的笑容:

    “悍哥儿,真香!”

    “嘿,好吃给我吃完它,明儿我们再去找找。”

    李悍悍笑道,随即狠狠的咬了一口焦黄的馒头,暗自道,真他娘的香,以后你李悍悍大爷要吃一百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