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十九章 赢了
对于这一次薛翎樱所提出的所有事情,薛平最终还是答应了,不过还是办了一个小小的仪式,而仪式却是办在了晚上,日子还未定下来。
这一局,薛翎樱赢了。
很快便到了上元佳节了,薛翎樱今晚在醉梦阁的首次表演吸引了许多的达官贵人来,一曲钢管舞足以让台下的那些古代人看呆,今晚醉梦阁又赚了个大满贯!
“月眠啊,我看你得多演出几场才是,你这才表演完,就有人出钱来买你!”伍姨娘乐呵的对着薛翎樱开口道。
“伍姨娘,我说的话相信你听得懂吧?现在我要换衣服了,你先走吧!”薛翎樱不顾情面的把伍姨娘推了出去,自己走进专属自己的房间换衣服洗澡,可刚推开门便闻道一股血腥味,让她一震!
可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她便被人捂住了嘴,忽然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她回过头看着那人,更是一惊,居然是君辰逸!
而君辰逸也是一惊,松开了手,“你……”
“官爷,这边是我们姑娘的房间,怎么可能藏人呢?”
“滚开!”
薛翎樱面色一惊,立马拉过脸色苍白的君辰逸把他推进水里,而自己也解开了衣服沉入水中,此刻她的脸颊微红,毕竟现在自己什么都没有穿和一个男子都呆在水里面,如何让她不尴尬?
“砰!”门被推开了,薛翎樱面色一变,一把扯过一边的衣服挡在了自己的胸前,厉声道:“怎么回事?”
“姑娘,我们是来找人的,无意冒犯!”想来说话的人也是一个正直的人,让自己的下手快速的在屋内每个角落找了一番,却并没有发现人影,道了歉便转身离开了。
薛翎樱见着那些人都走了,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拉起水里面的君辰逸,忽然意识到什么忙披好了衣服,而她身后的君辰逸见状眸子也闪过一丝不明意味。
“你赶紧走吧!”薛翎樱虽然不知道那些人为何要抓君辰逸,但是现在也不时候问这些。
“好,这枚令牌交给你,日后你要是遇到麻烦,定会保你!”君辰逸的声音微臣,似乎想了想又继续开口说道:“不管如何,今日也要谢谢你。若不是你……”
可君辰逸话还没有说完,他便打开了窗户飞身而去,若不是今天有任务在身,他定也要问问她为何在醉梦阁!可若不是她在醉梦阁,若换做了其他女子,自己岂不是在劫难逃?
一切或许都是缘分作祟,让他竟然有些庆幸在这里遇到的是她!
而薛翎樱听到自己身后的声音,一股冷风吹了过来让她不禁的抖了抖,便走了窗边把窗户关上,一丝愁绪涌上心头,一直到现在她还是不知道他的身份到底是什么,为何会受到官兵的追捕……一切的一切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有好几天没去歌舞坊了,准备早上去那看看,既然没有爱情,那不如自己有个事业,做个小富婆,那也是极好的!
再说了,白夕歌还真的想念那些朝夕相处的姐妹们,不知道她们每天过的怎么样,有没有受到客人为难。
薛翎樱躺在雕花大**,莫名其妙的坠入了黑甜的梦魇——
在她还是白夕歌的时候,对,她是白夕歌的时候,活的不比薛翎樱好多少。
人们总是会在最难的时候胡思乱想,想什么时候可以逃脱这一切,想像着如果平凡家的女孩子长到像她这么大的时候,会是什么光景。
可能正在读大学吧,逃早课,然后偷偷出去吃校外的煎饼果子,可能已经到了谈恋爱约会的年纪了吧,笑颜如花的在似水年华里活的潇洒。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带给白夕歌的,从来都不是对酒当歌,而是人生几何。
她没有享受过平凡的生活,她连父母都不知道在哪里,每天活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她能听见心底里那些仁慈和圣母善良在混淆着,在腐烂发臭。她并不是三观不正,而是时间带走了她太多东西,她越是想抓紧的,溜走的救越快,在她躲在深夜里痛哭着的时候,所有的东西就已经偏离正轨。
对于特工来说,与之匹敌的就属于雇佣兵,雇佣兵比特工还是亡命之徒,在沙漠里骑着精装摩托把第一次出任务的白夕歌追的嗷嗷叫,差点丧命在茫茫沙海。
在北方深沉的大雪里给了白夕歌一刀从肩胛骨处穿过,真疼啊,又冷又疼,昏迷了半宿被人救走,不然就得活生生冻死在雪堆里。
每天活在这种情况里,能有命看到第二天早上升起的太阳都是一种幸运,有多少跟她一样的人在雪堆里闭上了眼睛就再也没挣来,第二天冻的像冰棍一样。
有一个最惨,端着狙击枪在雪堆里埋伏了一宿,天亮了的时候松开枪发现松不开,使劲一掰十个手指头贴根齐齐的断了。
那是个顶帅气的小伙子,平时自大又臭屁,头发的颜色随着心情而变,修长又骨节分明的一双手的小手指上,总是带着一枚小巧的尾戒,随着他白莹莹的手指闪闪发光,美好的让人看见一双手就会对他心动。
可如今呢,他呆愣着看着自己的手,还没有反应过来有疼痛的感觉,送进医院急救暖和过来的时候,那种冲破耳膜的呼痛声,让守在外面的白夕歌哭的撕心裂肺。
出任务前他还在臭屁的说,小夕姐,你看咱们俩买对儿情侣戒不比我这尾戒好看多了,说着他晃悠着的手指被白夕歌掰的背到了肩膀上,这个时候他还在龇牙咧嘴的笑说,小夕姐害羞了小夕姐害羞了……
她该如何跟他说,弟弟,你手没了,以后带不了戒指了!她都不敢看,他被推出手术室时那张惨白的脸和袖子下面空荡荡的手指。
她抬头看天花板上亮的刺眼的灯光,伸出自己略带薄茧的手,这个时候,有手就已经很满足了。
眼前又一亮,她好像又回到了哪里,是哪里呢?哦,对,是那一次差点被吓死的出任务。
那一次白夕歌被雇佣兵追的跑进了山路,天都黑了的时候她还是没出去那片林子,误打误撞的竟然跑进了一个坟圈子。
那种显然很多年没有人打理过的无主孤坟诡异又阴森的躺在那片空地上,甚至有些尸骨就那么大咧咧的躺在那里,一双没有肉的空洞洞的眼睛镶嵌在头骨里,隔着十米远冷冰冰的瞅着这个外来人,白夕歌。
她再厉害再要强可她也是个姑娘,怕极了这种鬼地方,她太害怕了,跌跌撞撞的往出跑,可她遇到了鬼打墙,跑的腿都快断了依然跑不出这片坟地,这片坟地就像是白夕歌的罗生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她是特工,可她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一个会哭会笑的小姑娘,平日里要强又积极生存的性格压制了那些消极的念头。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爆发了,她无比的痛恨当特工,她也想好好活着,她再也不想被人捅刀子也不想连手指都没有。这个时候,谁能来带她离开这片荒芜的地方,这个鬼气阴森的地方?不,谁也不能,她只有她自己,她得活下去。
当太阳从地平线慵懒却又刻不容缓的爬出来的时候,白夕歌整个人像被水里捞出来似的,她整个人都脱虚了,她从靠着的墓碑后面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爬起来,沿着地平线的方向走出去,回头的时候她还能看见那片坟地,她活着出来了。有的时候生与死仅仅在于一念之间,毕竟在危机关头,能带着你往远方走的,只有你自己。
她将自己的一身柔弱的气质掩埋,换上一身男儿的铮铮铁骨,枪林弹雨的往上冲,不就是玩儿命吗,谁怕谁?
再后来啊,她也执行过射杀任务,就是杀气那种没有用了的特工或者有了七情六欲的特工。
其中一个,她尤为深刻。
那是个面容姣好的男子,坐在餐桌前围着围布,一手拿刀一手拿叉,面前放着了个空荡荡的盘子,明明应该是冷冰冰硬邦邦的嗜血特工此刻的语气却带着委委屈屈,“媳妇儿?好了没啊?我都快饿死了吖……”
白夕歌坐在他的对面,一时间楞住了。
这才是应该有的生活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就在之前白夕歌举着枪到他身边的时候,他正在给睡着了的妻子盖被子。他的妻子是个顶普通的女人,个子娇小却十分可爱,想亲他的时候蹦着都够不着他,他笑的像是只偷了腥的猫一把将她拦腰抱起来狠狠亲了一口。
这种温情是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他指了指外面,跟白夕歌说,他知道早晚有一天组织会查到他然后杀了他,但是请给他一天时间再陪一陪她的妻子。
白夕歌同意了,她想看看普通人该怎样生活。
所以在他妻子端出来一盘黑乎乎的食物的时候。她感觉好失望,普通人是不会吃这样的食物好不好!
可他却笑的一脸宠溺,吃了下去连眉头都没有皱过一下,她瞬间就明白了,她抗拒杀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