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枪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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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高小七

    在另一个不知是哪里的位面,存在着另一个世界,像是几千年前的中国,那时候崇尚武力,江湖义气剑客、刀客、侠客纵行。

    这是大秦王朝,是临江的一位霸王登上王位后创建的。

    霸王喜酒,好舞剑,所以自立其名曰:“狂日”。

    狂字好理解,性格豪放,放荡不羁。但是‘日’字非常人所能理解的,江湖间传着多种说法,最令人信服的是霸王不喜太阳。

    传言说:某日霸王喝醉酒,弯弓射起了大日,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着什么“去你的,老子是地球人,不要做什么霸王、皇帝,我要回家耍lol,吃鸡啊!”

    当然了,这些话常人都听不明白,像是土著居民听城市人说话一样,两种语言。

    这一日,天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风雨交加,一个醉汉摇摇晃晃的走在泥泞的路上,手里还拿着酒壶,嘴里念叨着不知名的曲子。突然一道闪电劈了下来,醉汉打了一个激灵,电光将一旁的茅草屋照亮,婴儿的啼哭生传到了醉汉耳中,醉汉晕晕乎乎的走了过去,伸手抱了起来。

    醉汉看到这男婴生的漂亮,又看着这鬼天气实在可恶,便起了怜悯之心。

    “也罢,我膝下也无儿女,今日见你,也是缘分,就留下你来吧。”

    自那日起这一晃,就是十六年。

    “高小七,你个捅破天的家伙,滚回来,赔我的鸡。”

    近处,是一个大妈在后面嗷嗷的叫,远处,已经是没了踪影的高小七在撒丫子跑,步子轻灵,步伐也是在踩着一个节奏超远处飞奔。

    不一会儿,就隐了踪迹,只留下大妈在后面跺脚。

    “爹,今天吃鸡,刚从刘大妈家拿的,刘大妈人可好了,每个月都会送我一只鸡!”

    高小七嘿嘿的笑着,手里抓着一只鸡,目光所致,正是十六年前的那个醉汉。

    “好好好,七儿去把鸡烤了吧,晚饭就吃这个了,要是再有两张饼和一碗酱就好了。”

    醉汉一边说着,一边用眼神暗示着小七,再去搞点东西回来。

    小七应了一声,飞奔出去,正门都没走,只是脚轻轻点了一下地,斜着身子在院子里的一颗老梧桐树上借了一把力,就跳出了院子。

    看着高小七欢快无忧的背影,有又几人能预知到今后的他又会变成什么样性格的人呢?

    看着高小七身轻如燕般跳出院子,醉汉点了点头:“嗯嗯嗯,轻功有所长进,昨日看他练枪,好像枪法也到了如火纯情的地步了,过些日子就该征兵了,是该让他上战场磨练了。”

    五日过了,盐城的地方官员也收到了上级征兵的通知,大街小巷都贴上了告示。在各大街口,也都有成队的士兵在宣传着当兵的好处、福利。

    征兵了。可是高小七还是一日既往的在院子里练枪,枪头如碎花般,在落叶间穿梭,每片叶子上都留下了两个小洞,步履矫健,时而轻盈,时而憨重。每每转身,都能将已经落地的树叶激起,再起回到空中,唰唰两下,两个小洞就显现出来。已经有十七岁骨龄的高小七,再加上习武六年,身上少了一些稚气,个子也长开了,从远处看,也有三分大人模样。这时,高小七的父亲走了过来。

    ”七儿,过来了。”

    高小七收起枪,舒了一口气,这才正步走回屋子里。

    ”爹,怎么了,还没练完了。”

    “七儿,男儿就该当兵,明日去报名。”

    高小七一脸懵逼,啥情况,怎么就突然当兵了,但是嘴上还是立马说上“好,明日一早就去。”

    话罢,就推门而去,重新拾起枪,再次练了起来。

    高小七的父亲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心里暗暗道到,你我相十六年,我养你成人,传你武功,后路如何,全靠自己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高小七的吐息声就传到了院子里。吐息养气,也是这十六年来高小七每个早晨都要做的事情,常人在水下憋气十个呼吸,高小七能做到半柱香的时间。期间吃的苦,那可不是被水呛一下就好的,而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又一遭。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高小七吐了口浊气,收腹起身,走向了厨房。刚刚走近,扑面而来的菜香味瞬间提起了高小七的食欲,大步走了过去。

    今日爹爹怎么突然下厨做饭了,为我送行啊!

    “哈哈,赶快过来吃饭,有面,有包子,有鸡汤,多吃点,吃完了过来找我,有话对你说。“

    “好“

    这一顿饭,小七吃的格外香,自从开始练武后,只有每年的年夜饭小七才能吃到父亲做的饭菜。饭罢,小七找到家父“父亲,我即将动身前去当兵,您这边还有什么要嘱咐的。”

    “七儿,我们相处了也有十六年了,有一个秘密也该告诉你了,其实,你并非我的亲身骨肉。”

    高小七吃惊的看着他的父亲,继续听着。

    “说来话长,那日我仕途失意,回到家乡,也就是这里,在哪家老店喝的酩酊大醉,惆怅至极。并非家父技不如人,只怪奸人当道,得罪了人。”

    “今日你也算是长大成人了,我也不拿酒为你壮行,这杆跟随我数十年的长枪就送于你,望你在边疆之地,再现此枪的当日之名。”

    “你走后,就不要再回这里了,我也要离去了。最后告知你,吾名长歌,西北枪王。”

    话罢,长歌拂袖离,之后有入耳之音响起,我复姓慕容,若还认我这个父亲,就记下吧。许久不在有动静,只留高小七自己一人,高小七默默念了一声慕容长歌,呆呆的站了好久。

    当那个充满朝气的高小七再次回来时,已经背着包裹站到了大门外,手里握着那杆刻有“长歌”字样的枪。高小七直视着大门,看了又看,最后一个深深地鞠躬,方才转身离去。

    这一年的春末,空气中还有未完全消散的凉意,冬季严寒酷冷的气息还在空气中久久徘徊,那张稚嫩还未完全褪去的十七岁的脸上,充满了坚毅和信心。

    今日不为其他任何原因,只为举枪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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