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雾赏月
《与世书》
仿佛还在阿皇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受到了自己的高贵。我想,我生来就是带着麟国的使命的。作为公主,作为阿皇最宠爱的女儿,我理应在黑暗中悄悄蒙住她的孤独和恐惧,告诉她,她还有我。
在他人眼中,阿皇的一生都是神奇而幸运的,她在麟国的声望极高。
在我眼中,阿皇总是冰冷和孤独的,她好像很爱我,什么都由着我;似乎又很抗拒我,将我送上灵山;有时候对着阳光感受山茶花的温暖,随后对着我微微一笑;有时候将我带到幽暗的铁钉房子里,让我体味“人性本恶”“疤痕”“权势”与“孤独”……
后来我知道了,如果我每在面上多恨她一些,她才会安心。
我心疼她,在她不那么自私自利、伤人害人的时候。
当我阻止不了她的疯魔,我还是想替她多担待一些。于是,我想多一个阳光、可爱、善良、偶尔活泼调皮、偶尔撒娇卖萌的妹妹,留在她身边,陪着她,驱赶她的孤独。至于那些守护家国的事情,我努力做到,我也可以做到。
小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安安稳稳地睡过一个觉,哪怕是做梦,都是漠烟先生、国学堂师父们的谆谆教导。
她们说我是天才。如果天才的名头可以让百姓和阿皇开心一点儿,那我就是天才中的天才。
六岁那年,我主动请缨,去往静州城。第一次知道瘟疫是什么、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死人在我面前被拖走、被焚烧。即使是吓得手抖,而我仍要强装镇静。我才六岁,军中官兵大有不服,我知。
也是六岁那年,我识得一小孩。我一见她,我便不怕了。
她的娘亲死于瘟疫,她是为数不多的幸存者。是一声与死亡格格不入的哭声让我发现了她。她像一束光,暖走我全身的冰凉和内心的颤抖。
我抱着她、取悦她,一同抱着我自己、取悦我自己。
我想,如果阿皇肚子里的妹妹出世了,必如她一样勇敢、一样幸运。
她的名字叫小环,我让她长大后就来白邺城寻我。
原来这个小女娃只有一道光,我拿走了,她便没有了。我期盼已久的亲妹妹欺辱她、我敬爱的阿皇伤害她,而我,什么也做不了。
再次相逢的时候,我以为是半生过去了。像一朵被风霜摧残并人工制成的山茶花,小环的身上只有令人心疼的死机。她卑微得像一只见不得光的耗子,任由天地践踏。
当我努力弥补给她带来的伤害的时候,她与我,冷漠成了陌生人。连恨都没有。
如果所有人都给予自己以唾弃,家,或许是唯一的栖身之处。我要带她回家,尽可能完好无损地将她带回家。她说她的家在南国。
或许是缘分,我也到了出嫁的年龄,再或许,我也可以远嫁到南国,带着我的愧疚和使命。
我几乎是抛弃了可爱的小算子和暂时不懂人事的青儿,离开了。我深爱着北国的土地,我却要离开了。
还未踏出皇城,就有人机关算尽。
我很欣赏他,他很聪明。可能是身世的缘故,他总是绷着一根弦,明明一举一动中都是隐忍,却还要故作轻松。耳边总有声音在说,他的身上有着我的影子。有人说,两个相似的人,可以抱团取暖。
戒备之心在日常的相处里日益变得复杂起来,他的身上有着让人靠近的魔力。自从遇见他之后,什么都是新奇、有趣、有温度的。越是觉得亲近,越是不想被骗或者骗人,越是这样想着,越是感到疲倦。我想,总有一天,他会是和自己并肩而立的自己人。
其实我一早就知道他的身份,也曾暗自欢喜过,幸好啊,他竟然是皇子,正好般配。
移王爹爹死后,自以为是的幸好,都变成了不好。
我嫁给了傻子,他成为了皇帝。那个他,也就永远死在了过去。
另一个漠烟先生没了,小环旧疾未除,天眼内部事物繁多、北边消息时刻忧心……
而邕,是个人人可欺的傻王爷。
初进王府的时候,是我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光,像只只剩了躯壳的幽灵,壳而是硬的,却没有了魂。府中宽大,容得下我这么一只幽灵。
在和傻子相处的那几年里,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于是,我竟然有了童年,有数不尽的荒唐话、荒唐事,想说便说、想做便做。即使知道是在做戏,也乐得其中,甘愿假作真时。
可能是在某一天,傻王爷忽然又不傻了,胡话也就变成了正经话,自此,王爷每说一句话,仿佛都要剖出心,从不敷衍,从不欺瞒。
即使看起来真的都像是真的,而我再也没有放下自己身份的勇气了。或许是痛心他是皇子,终究是要爬向更高位子的,就像那个死去的故人一般。
美梦,也终有做到头的时候。就像我的确爱上了傻王爷,但还是会离开。
邕的眼睛是愈来愈清纯的,比昔日更亮。将自己置身于荆棘林,不愿邕走近,也不愿自己走出,在这一刻,我才真正懂得什么是使命。使命不是为了北国,不是为了阿皇,而是找到了爱,并将它永久毁灭。使命,是孤独。
世上再没有这样犯傻的王爷了,一路跟在我身后,为我披荆斩棘。王爷说,我去哪儿,他便去哪儿。原来被真挚对待的感觉是这样的。
只是后来一场大火,他再没能跟在我身后。
我知道王爷食言了,却没怪他。
我再也不想将自己困在孤独的使命之中了!等我啊,相公,我就来。
我这一辈子啊……人这一辈子啊……
夜深人静里,明明天上挂着的是满月,而我却常常看不清桂魄的轮廓。我以为我努力做到就可以做到,实际上只能被大雾困住,挣脱不得。我累了,我想钻回到阿皇的肚子里,在高贵还未烙印在我骨子里之前,回到忘川河,拒绝喝掉孟婆汤,去做一只孤魂野鬼,一只快快乐乐的一只孤魂野鬼,最好是漂泊在江河之上,为面临困境的苦命人摆渡。
我不爱这世界,她剥夺了我许多。我爱这世界,她让我即使苦痛也恋恋不舍。此刻,我站在生命的尽头回顾往事,除了孤独,还是孤独。
我的名字叫崔筠,一个将孤独嵌入血液里,没有来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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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还在阿皇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受到了自己的高贵。我想,我生来就是带着麟国的使命的。作为公主,作为阿皇最宠爱的女儿,我理应在黑暗中悄悄蒙住她的孤独和恐惧,告诉她,她还有我。
在他人眼中,阿皇的一生都是神奇而幸运的,她在麟国的声望极高。
在我眼中,阿皇总是冰冷和孤独的,她好像很爱我,什么都由着我;似乎又很抗拒我,将我送上灵山;有时候对着阳光感受山茶花的温暖,随后对着我微微一笑;有时候将我带到幽暗的铁钉房子里,让我体味“人性本恶”“疤痕”“权势”与“孤独”……
后来我知道了,如果我每在面上多恨她一些,她才会安心。
我心疼她,在她不那么自私自利、伤人害人的时候。
当我阻止不了她的疯魔,我还是想替她多担待一些。于是,我想多一个阳光、可爱、善良、偶尔活泼调皮、偶尔撒娇卖萌的妹妹,留在她身边,陪着她,驱赶她的孤独。至于那些守护家国的事情,我努力做到,我也可以做到。
小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安安稳稳地睡过一个觉,哪怕是做梦,都是漠烟先生、国学堂师父们的谆谆教导。
她们说我是天才。如果天才的名头可以让百姓和阿皇开心一点儿,那我就是天才中的天才。
六岁那年,我主动请缨,去往静州城。第一次知道瘟疫是什么、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死人在我面前被拖走、被焚烧。即使是吓得手抖,而我仍要强装镇静。我才六岁,军中官兵大有不服,我知。
也是六岁那年,我识得一小孩。我一见她,我便不怕了。
她的娘亲死于瘟疫,她是为数不多的幸存者。是一声与死亡格格不入的哭声让我发现了她。她像一束光,暖走我全身的冰凉和内心的颤抖。
我抱着她、取悦她,一同抱着我自己、取悦我自己。
我想,如果阿皇肚子里的妹妹出世了,必如她一样勇敢、一样幸运。
她的名字叫小环,我让她长大后就来白邺城寻我。
原来这个小女娃只有一道光,我拿走了,她便没有了。我期盼已久的亲妹妹欺辱她、我敬爱的阿皇伤害她,而我,什么也做不了。
再次相逢的时候,我以为是半生过去了。像一朵被风霜摧残并人工制成的山茶花,小环的身上只有令人心疼的死机。她卑微得像一只见不得光的耗子,任由天地践踏。
当我努力弥补给她带来的伤害的时候,她与我,冷漠成了陌生人。连恨都没有。
如果所有人都给予自己以唾弃,家,或许是唯一的栖身之处。我要带她回家,尽可能完好无损地将她带回家。她说她的家在南国。
或许是缘分,我也到了出嫁的年龄,再或许,我也可以远嫁到南国,带着我的愧疚和使命。
我几乎是抛弃了可爱的小算子和暂时不懂人事的青儿,离开了。我深爱着北国的土地,我却要离开了。
还未踏出皇城,就有人机关算尽。
我很欣赏他,他很聪明。可能是身世的缘故,他总是绷着一根弦,明明一举一动中都是隐忍,却还要故作轻松。耳边总有声音在说,他的身上有着我的影子。有人说,两个相似的人,可以抱团取暖。
戒备之心在日常的相处里日益变得复杂起来,他的身上有着让人靠近的魔力。自从遇见他之后,什么都是新奇、有趣、有温度的。越是觉得亲近,越是不想被骗或者骗人,越是这样想着,越是感到疲倦。我想,总有一天,他会是和自己并肩而立的自己人。
其实我一早就知道他的身份,也曾暗自欢喜过,幸好啊,他竟然是皇子,正好般配。
移王爹爹死后,自以为是的幸好,都变成了不好。
我嫁给了傻子,他成为了皇帝。那个他,也就永远死在了过去。
另一个漠烟先生没了,小环旧疾未除,天眼内部事物繁多、北边消息时刻忧心……
而邕,是个人人可欺的傻王爷。
初进王府的时候,是我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光,像只只剩了躯壳的幽灵,壳而是硬的,却没有了魂。府中宽大,容得下我这么一只幽灵。
在和傻子相处的那几年里,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于是,我竟然有了童年,有数不尽的荒唐话、荒唐事,想说便说、想做便做。即使知道是在做戏,也乐得其中,甘愿假作真时。
可能是在某一天,傻王爷忽然又不傻了,胡话也就变成了正经话,自此,王爷每说一句话,仿佛都要剖出心,从不敷衍,从不欺瞒。
即使看起来真的都像是真的,而我再也没有放下自己身份的勇气了。或许是痛心他是皇子,终究是要爬向更高位子的,就像那个死去的故人一般。
美梦,也终有做到头的时候。就像我的确爱上了傻王爷,但还是会离开。
邕的眼睛是愈来愈清纯的,比昔日更亮。将自己置身于荆棘林,不愿邕走近,也不愿自己走出,在这一刻,我才真正懂得什么是使命。使命不是为了北国,不是为了阿皇,而是找到了爱,并将它永久毁灭。使命,是孤独。
世上再没有这样犯傻的王爷了,一路跟在我身后,为我披荆斩棘。王爷说,我去哪儿,他便去哪儿。原来被真挚对待的感觉是这样的。
只是后来一场大火,他再没能跟在我身后。
我知道王爷食言了,却没怪他。
我再也不想将自己困在孤独的使命之中了!等我啊,相公,我就来。
我这一辈子啊……人这一辈子啊……
夜深人静里,明明天上挂着的是满月,而我却常常看不清桂魄的轮廓。我以为我努力做到就可以做到,实际上只能被大雾困住,挣脱不得。我累了,我想钻回到阿皇的肚子里,在高贵还未烙印在我骨子里之前,回到忘川河,拒绝喝掉孟婆汤,去做一只孤魂野鬼,一只快快乐乐的一只孤魂野鬼,最好是漂泊在江河之上,为面临困境的苦命人摆渡。
我不爱这世界,她剥夺了我许多。我爱这世界,她让我即使苦痛也恋恋不舍。此刻,我站在生命的尽头回顾往事,除了孤独,还是孤独。
我的名字叫崔筠,一个将孤独嵌入血液里,没有来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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