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不厌诈,总裁的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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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94章 讨厌就是看着都嫌恶心

花枝唇上的笑僵住了,她强自镇定地喝了口酒,“他说他会离婚,等他做熟手上的工作——”

“你信?”宋安七着急地抢下她手上的酒杯,“花枝,他是要在政途上往上爬的人,这样的人是不会允许自己生活里出现任何可以被人抨击的污点。”

花枝发亮的眼睛慢慢地黯淡,她咬着唇,沉默不语。

她愈这样,宋安七越不安。

爸爸和他身边的人提到过陈强,都说这人功利心重。而花枝身份特殊,难不准陈强是有意接近。

“花枝,”宋安七放软了声,安抚地拉拉花枝冰凉的手,“很多有家室的人出轨时,都爱骗对方自己会离婚,会负责。可他们真正有几个人能做到?而且如果他真的离婚了,舍得抛妻弃子,那难保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出轨对象。你不是个糊涂的人,你要把事情想清楚。”

花枝生硬地推开她的手,“琪琪,我要的是祝福,不是诅咒。”

她顽固的态度,让宋安七难受,“陈强不是合适的人,我要怎么祝福你?花枝,你想想陈强的妻子女儿,你忍心——”

“安七!”花枝恼怒地大叫,“你不能因为顾婉君插足你的婚姻,你就来否定我的感情。你谴责介入的人,怎么不反思一下为什么你老公会让别人抢走?!”

花枝失控的声音大得压过了音乐,话音刚落,整间酒吧都安静了。

oscar跳下台,走过来,“怎么了?”

宋安七怔怔看着花枝,不敢相信那话是从她嘴里说出,“原来在你眼里,我也是个失败者。”

“喂——”oscar来回看着呆滞的两个人,搭住宋安七轻颤的肩,看向花枝,“你不是她最好的朋友吗?”

最好的朋友……

宋安七心上被抽了一下,她推开他的手,快步走出酒吧。

唐花枝想要追,站起身看见她逃跑一般的背影顿时失了力气,她不是故意说出那话的。

“你不觉得生气就跑很幼稚吗?”

朦胧夜色下,oscar好笑地看着坐在酒吧门外花坛边的人。

宋安七低头,踢了踢脚边的小石头,“我没有生气,她是无心的。”

花枝说话不过大脑是常事,她早就习惯了。

“那你跑什么?”

“冷静一下,等她消气了再谈。”生气冲动时,说的话最伤人。

刚才的情况,她不敢保证自己能镇定到不会说出不好的话。

oscar扯起眉,定定盯着她,大大方方揽住她肩,“偶尔放纵失态一次,痛快地吵一架不好么,你一直这样理智不累吗?”

一颗小石子咕噜噜滚下人行道,颠了几下落进下水道。

宋安七出神看着那颗失控的小石子,累?他是第一个问她这个问题的人。强迫自己理智是种习惯,和不喜欢的人吵架没意义,和喜欢的人,一时冲动说的话不会好听到哪里去,只会伤了感情。

“这样不对吗?”

oscar摇头,脸上有种鸡同鸭讲的无奈,“angel,你真的十分不可爱。”她一定不清楚,女人使小性子的时候有多性感。

宋安七笑,“这话你说过了。”不止一次。

故作恼怒地敲了下她后脑勺,他拉她起来,“进去和她好好谈谈吧,你跑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后悔了。”

酒吧里音乐还在继续,唐花枝走了。

那半瓶多的威士忌被她喝得一滴不剩,而她一向是喝酒不误开车。宋安七打电话过去,对方关机。只能又找唐睿,让他知会交巡警关照帮忙拦住花枝。

唐睿还想多说,被她抢先挂了电话。

台上乐队有凸槌,oscar被叫过去帮贝斯手调音。

陆子翊给的手机一直没有人打进电话来,宋安七看着时间,晚上八点三十,回去还太早。

一群喝得半醉的男女,吵吵嚷嚷从身边走过。领头笑得轻佻的男人突然脚步一顿,歪着头狐疑地看过来。

“让开。”

粗鲁推开身后的男人,薛牧舟扯松领结,踩着摇晃的步伐走过去,扑腾撞上桌角。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宋安七扶住几乎倾倒的果汁杯,克制着不快,淡淡地抬头,“没关系。”

薛牧舟视线定住,犹豫地叫,“三嫂?”

弱光下的脸,眉眼里掩不住的纨绔风流。有点模糊的记忆,只有一点,宋安七退后一步,“……你是?”

“哦,哦,我喝高了。”薛牧舟拍拍头,礼貌地挺直了身,“我是薛牧舟,三嫂好。”

圈子里姓薛的不多,宋安七下意识就想起纪委薛书记,“薛书记是……”

“我父亲。”薛牧舟目光往四下里一扫,“三哥呢?”

“他没有来,我和朋友有约。”宋安七拨弄着空杯子,既不请他坐,也不多说。陆子翊那些朋友,她也只认识沈辰和霍楠笙。往常生意场上酒会之类,陆子翊很少带她去。他无意让她接触那些圈子,她正好懒得花心思。

薛牧舟一张嘴舌灿莲花,最会哄人,但宋安七态度清冷又是陆子翊的老婆,他不敢太放肆。

沉默了一分多钟,就这么傻站着实在太丢人了,薛牧舟讪讪地摸摸鼻子,“三嫂,我先过去了,有事您找我。”

他没走多远,oscar背着他那把宝贝吉他过来,不客气地把手往她肩上一搭,“第一次见面,我和你搭讪还就只是拼个桌,你好像没这么友善啊。”

宋安七笑了,“他是认识的人。”

半年多,她几乎都忘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oscar皮笑肉不笑地扯扯嘴皮,推开她手中的杯子,“走吧。”

“去哪儿?”宋安七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

“陪我练团。”oscar转过身,往等在舞台下背着乐器的朋友指了指,“他们报名参加了一个乐队比赛,吉他手这两天有事来不了,我充数陪个练。就在这条街边儿上,练一个来小时,结束了我送你回家。”

这条街遍地酒吧,驻唱歌手很多,街头有几间仓库改造的录音室。

录音室也算有些来头,江城所有小有名气的地下乐队都有过在那儿练唱的经历。

他们拿了钥匙,先去录音室,oscar带她去街头超市买啤酒。

超市里面有一群背着乐器的年轻人,画着庞克烟熏妆的短发女生站在收银台前,帅气地背着一把贝斯。oscar走进去,那群人里有人开口说了句什么,然后他们全笑了。

冷艳短发女生起初直勾勾盯着oscar,听到哄笑回头瞪了他们一眼,转过身笔直地朝着啤酒架走过来。

oscar挑酒的手被按住,那只属于女人的手有力纤长,因为弹贝斯而磨出老茧的指头恶作剧地弹响啤酒罐的铝皮,“好巧,我也喜欢这个牌子。”

oscar抬起头,笑了笑,把啤酒扔给她。

“喂——”女生轻轻吻了一下他握过的啤酒罐,张扬地扬起眉,“我喜欢你。”

oscar接过宋安七手上装酒的篮子,仿佛没有听到女生的表白,拉着宋安七往里面的架子走。宋安七没有管别人事的习惯,只是把手从他掌心抽出,和他去挑零食。

女生笑容不减,跟上来。推开旁边的宋安七,挡在货物架前,骄傲地扬起下巴,“你没听见吗,我喜欢你。”

宋安七毫无防备之下,被推得一个踉跄,幸而抓住oscar伸来的手臂,才站稳。

“你没看见吗,我有女朋友了。”oscar朝宋安七眨了眨眼,顽皮地揽住她,讨好地凑到她脸前问,“薯片你喜欢什么口味的?”

“喂——”女生笑嘻嘻地,不气不恼,“拜托,你要演戏拒绝我,也找个能看的人来啊。就她那样瘦得跟骷髅似的,你这不是侮辱我么?”

女生看着岁数不大,嘴毒得没品。

oscar白了她一眼,手上还拿着两盒薯片和宋安七说话,“你喜欢青柠啊,我喜欢水煮鱼,刚好互补了。凤爪要不要?两包了就好了,多吃伤胃。你喜欢薯片可以多拿几盒,你这么瘦不用担心吃多了会胖成猪。”

短发女生脸色一黑,怀疑地看看自己的腿。

宋安七被他逗得忍不住笑,悄声对他说,“你适可而止啊。”

走到收银台,收银员算账的时候,oscar正眼看向还跟在一边的女生,不耐烦地问,“你喜欢我什么?”

“你唱歌好听,吉他弹得好,和我的贝斯正好相配。”女生傲慢地笑,“怎么,心动了?”

门外,她的那群朋友哄笑着拍掌,“四四,我崇拜你。”

oscar不屑地轻嗤,“那我感冒嗓子哑唱不出来了,手指受伤不能弹吉他了怎么办?”

“感冒好了你还可以唱,手指受伤总会好,你想拒绝我,能找个不好笑的理由吗?”四四自信地看着他。

“原来你喜欢的是我的声音啊,那你对我的声音告白去啊,找我干什么?”oscar懒得再看她,拿钱结了帐,一手提购物袋,一手牵宋安七,丢给宋安七一个把戏演完的眼神。

高傲的女生终于跳脚,“你这是在偷换概念!”

“是又怎么样?”oscar烦了,“讨厌是不需要理由,讨厌就是看着都嫌恶心。还有,你手上那罐啤酒是我最讨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