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剑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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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时间留给一些人去准备生活,留给一些人去适应生存。时间它消磨了一切的事物,斩杀了多少柔情。

    一代人的过去,新的一代人又回到了这个江湖。这个社会最可怕的就是江湖上没有了延续,那江湖就不再是江湖了。

    碧蓝的天空,万里无云。

    蓝天之下,一颗参天大树下矗立着一块大石头,没有一丝的违和感,相反,它们相得益彰。大树的树叶早已枯黄,秋风只需轻轻一扫,便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和树干。大树干下面是满地的树叶,金黄的树叶在地上一层一层地铺开。

    秋天的阳光,不再是夏天那么的热烈,也不似冬天那么逼人。夕阳照射在他俊秀的脸庞,落下孤寂的影子。长长的头发半披在脸颊,不过却没有挡住他整个人沉醉在夕阳中,忧郁地眼神里仿佛在回忆着什么?更似乎在害怕什么?

    刘风一只手里拿着一块圆形石头,直径大约一寸左右,并不是很厚,微微的发出淡蓝色的光。淡蓝色的石头上面歪歪斜斜的刻画着两个字,一面刻着一个字,“风”。一面刻着的是另一个字,“叶”。刘风另一只手里提着满满的一坛子的酒,酒很清澈,酒香飘了很远。

    正是因为酒香,人们所以忘却了它的威力,就连树上的鸟儿们在树枝上也在不知觉中醉了,摇摇欲坠。

    ”叶儿,你在哪儿?”刘风内心的咆哮。

    此时的刘风陷入了遥远的回忆,眼里自然流露出一种相思的忧愁。可是当你仔细看时,从他的眼中,你会看到更多的是无奈与绝望。

    刘风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紧接着抬起酒坛,“咕咚咕咚”喝下两口酒,懵懵懂懂的便陷入深深的回忆中。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切都是那么的温暖,和谐。

    宁静的小山村,“永宁村”。村里人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人们相互尊重,随处可见人们三三两两的交谈和问好。

    刘风仍然记得村里的酒家,人们在哪里无忧无虑的长聊。记得村头大爷在村口大树下“吧嗒吧嗒”的抽自己家种的土烟。更记得隔壁的王二爷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自己送过来,因为他们都把刘风当作自己儿子一般。

    ”小风,吃饭了,叫上叶儿。”中年妇女的声音远远地传入刘风的耳里。

    此时正是刘风的母亲叫他吃饭,慈祥的面容,匀称的身材,头发披散在身后,女人转过身叹了口气。

    “哎!”

    紧接着女人对身边吸食土烟的男人说到:“这两孩子又不知道跑哪儿玩耍了?老刘,你去找找。”

    男人吸了口烟,然后吐出青色烟雾,缓缓说到:“他们一会儿就会回来,他娘不要着急。”

    而此时两个小孩正在一颗村前的古树下玩耍,树上许多金黄的果子,男孩儿不一会儿爬上古树,在树上摘果子,女孩安静的在树下坐着。

    不一会儿,母亲的呼唤的声音很快又在村子里传开,回荡在山间,溪水边。

    听到叫声后,男孩双手扶着两边的衣服,从树上一跃而下,衣服里兜着的是几个山果,红彤彤的,看起来十分香甜。

    “给!”

    男孩忙不迭的将果子送给女孩,女孩青涩的接过红透透果子,轻轻地咬了一小口,沉醉在其中。还没来的及咬第二口,刘风母亲再一次叫到。

    “小风,吃饭了!”

    男孩儿看着女孩儿吃着香甜的果子,不料看的入神了,这才反应过来。随即转身拉着女孩的手,便是一路小跑,完全没注意身后的人儿却早已气喘吁吁,两瑕鬓红。

    回到家中,一家人开心的吃着饭菜,虽然是一些粗茶淡饭,但是都很喜欢吃,其乐融融。

    叶儿并不是家里的亲生女儿,是刘风父亲在外面抱回来的?只知道捡来的时候,身上有一块石头,也许和她身世有关。

    而刘风父亲捡到叶儿时候是在一片枫叶林下,从此他们一家人就叫她刘叶儿了。

    在那以后的日子,刘风与叶儿天天外出玩耍,有时在小溪边,有时在古树下,两人互相玩耍,彼此也是比亲兄妹更加亲近。

    美好的日子并不长久,江湖恩怨不光波及了大城,也波及了整个永宁村,原因却是因为有一天某个江湖中人无意看到永宁村有发着蓝色荧光的东西,与传说中的“七星龍耀剑”有相同的特征地方,之后整个村子变不复存在,被洗劫一空,不管什么锅碗瓢盆,还是铁锅铁铲。为的就是它“七星龍耀”。

    有些时候,人的命运并不是由自己所决定的。有些时候,自己的生活仍然要由自己争取的,显然刘风这些都经历过。

    刘风父母为了保全他们两,双双被杀害。刘风与叶儿在逃亡中,叶儿被一个大户看中,被收去做干女儿了。分开那夜两人哭了一夜,第二天叶儿将自己的石头给了刘风,上面刻了“风”与“叶”,希望有一天两人能再次相遇。

    那时刘风看着手里的石头,眼里满满的决心,这时女孩的手却不自觉的收缩了一下,刘风看在眼里,拉起女孩儿的小手,满是刀痕。刘风却没有哭,心里却暗暗发誓,“我刘风一定要让叶儿永远快乐。”

    ……

    “这是正宗的“竹叶青”,酒气飘香,而且很是烈,乃以黄酒加上竹叶合酿而成的配制而成,再将酒放入刚生长的嫩竹子中,等到十年过后方可取出,因为时间较长,每一整只竹子最多能得二两美酒。你这一坛子酒,恐怕你这次行动的所有钱就没有了。”

    说话之人脸上笑眯眯的,看起来却是人畜无害的样子,满脸的书生意气,好似学识渊博,说话间手已经马上就要触到酒壶。

    若是你只看外表,你就会感觉到你是多么的可笑,因为他的刀却是诡异无比,很是冷血无情。

    一剑落下,剑砍在石头上,出现了一道很细很细的裂缝,刚才爬着的蚂蚁被切成两半,蚂蚁腿还在摇动着,而刚才准备拿酒的手早已收回。刘风冷酷的脸没有丝毫表情,也没有他该有的表情。

    惊讶!他当然不会,因为他相信那家伙能躲开,这只是自己随意的一剑,并没有刻意,如果这都躲不开,那他的手就不配那他那柄刀,也不配他的称号。

    歉意!他当然也不会,这是自己的酒,自己好不容易所得,也许你有钱,但你不一定能买到这种酒,因为它是独一无二的。酿酒的人被自己杀了,竹林被自己砍完了。

    只是因为他去买酒,酿酒人不但不卖,还想夺它手中的剑,不光想夺剑,还想要了他的命。要知道,一柄好剑对与一个剑客多么重要,比生命还更加贵重,比信仰更重要,因为剑就是剑客的信仰。

    他并不是一个噬杀之人,只因为剑是他的逆鳞,不能触碰。还有一个逆鳞,那就是它,刘风手里的石头。

    没有丝毫的暗示,也没有丝毫的讲情面,就这么突然一剑,快到无法相信。

    “好呀!我和你没完,看看是你的龙鳞剑锋利,还是我的龙背刀更厉害。”

    说着迅速取出身后胯着的大宽刀,金光闪闪,刀身长两尺,方便携带在腰间,不过他更喜欢放在背后,刀刃更是锋利无比,见血封喉。刀背宽达一寸,刀柄比别的普通刀柄更长,这是方便使用者用两只手握刀,要知道这刀虽然短,却重七七四十九斤,而陆小天现在只用一只手挥舞,可谓是刀刀生龙。

    刀剑瞬间迸发出华丽的火花,闪耀在这古树上,只见刘风一剑向树枝上的人砍去,却被陆小天一个散躲,剑顺势砍下盆大的树枝,没有丝毫阻挡。

    “好一把龙鳞剑,传说取自青龙一族的龙鳞,由铸剑大师欧治子的嫡系传人所铸,可开山劈石。剑身长三尺,寒光剔透,能反映出一个人完美的面貌。轻巧而且方便携带,剑鞘又是一代能工巧匠所打造,内涵玄机,若非本人用剑,不可拔动丝毫。”

    刘风没有说话,剑在他的身上也同自己一般,人随剑走,使的可谓是飘逸无比。

    然而白面书生手中刀也达到炉火纯青,刀所到之处,摧枯拉朽,仿佛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丝毫。

    百招之内,两人都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破绽,假如有的话,相信早也分出胜负。

    “好啦好啦,我认输。”书生故作矫情的摇了摇手。手里的刀却握的更紧了,他在等一个机会。

    刘风看了,冷冷的笑了笑,还是没有说一句话,转身只顾自己喝酒,手中的剑却早已握的紧紧的?因为他知道,他会偷袭自己,喝酒只是给他出手的机会。

    “绝息斩”

    一声落下,只见书生从天而降,不在是刚才的文弱样,样貌变得十分凶残,应该说是带着诡异。

    龙背刀从头顶砍下,双手握刀,短小的龙背刀更是在身上没有拖泥带水,天地大势尽在这一斩上。

    嗖

    酒坛被刘风扔的很高,转过身,至下而上一剑划出,划过地皮,小草,直到出现在自己头顶。

    接下了,就这么接下了这一刀,刘风也算是使出了自己的全力。

    剑过之处,地皮和小草慢慢裂开,微风一吹,小草叶片慢慢的掉落下来,整齐的切口。

    但刘风后悔了,他不该接下着这一刀,宁愿自己被砍死也不该接下这一刀。

    龙鳞剑跟随自己三年了,三年他斩杀多少剑客,获得了无上的称号“御剑者”。

    一切都过去了,今天这把剑的光辉就这么过去了。

    没有任何表情,没有去接竹叶青,让他自己落在地上,刘风捡起地上的断剑,用手帕仔细的搽了又搽,最后才走到大树下,将剑埋在大树的另一边,前面立者着两块碑,上面写着剑的名字,这是第三把。

    第一把“木剑”,是刘风开始学剑时用的,当初自己刚进入往生营,什么都不会,心里只想着活下去。一把木剑,带给他学多荣耀,当然自己也是在千难万险中获胜,与他一起的当然就是眼前这位书生。

    第二把是一把不知道名字的铁剑,碑上名字“铁剑”。这是他杀了第一个人,让他成功从一百个人中活下来的人。所以他埋剑,因为铁剑不光替他杀了第一个人,它也已经满目疮痍,锈迹斑斑,不得不埋剑。

    第三把剑就是这“龙鳞剑”,陪了他三年,当年的事迹历历在目。自己为了获得它,不惜远赴万年冰封的大雪山,找到一块绝世龙鳞,然后去铸剑峰找人铸剑,自己更是不眠不休的等待,直直等了九九八十一天,龙鳞方成。再到自己用剑杀人,杀了七七四十九个人,之后他是江湖中刺客中有名的御剑者,但见过他的人仍然不多。

    “师兄,这就是个意外,下次我去给你找一把比这个更好的剑。”白面书生挠了挠头发,满脸尴尬的说到:

    “这是它的宿命,它也该休息了?”随后捡起地上的酒坛,不过奇怪的是酒坛落在地上竟然没有撒出一滴,而是稳稳的落在地上,刘风早已准备全力以赴,所以早就计算好了酒坛会落在地上,自然手法上显得更加精明了。

    “咕咚咕咚”的喝了两口酒,随手一扔,酒坛飞向书生前面。

    书生接过酒后,却不像书生一样浅尝辄止,也是咕咚咕咚的大口的喝了两口。

    “小天,你说你喝酒的样子和你的样貌一点也不相符,哈哈哈!”刘风边说表面带微笑。

    “还有你的名字是“陆小天”。好好的叫什么“暗夜阎王”,别人也真不会给你起外号。”

    陆小天在意别人叫他的名字,因为觉得名字太文静,不够霸气,曾经为了这个名字,他一人杀了王中王大将军全家三十六口人,就因为王中王儿子王玉王嘲笑他的名字,从此他的名字就在江湖上成的忌讳。

    奈何是父母起的,他也不能改,所以只能镇压,恐吓。但他却不会在意眼前这个人的叫法,他反而会觉得如果有一天刘风不叫自己小天,他会不习惯。

    正当刘风自言自语时,却不知陆小天已经喝了一大半,便急忙叫到。

    “你少喝一点呀!给我留点。”

    刘风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喝着自己的酒,心里却是后悔万分呀!

    还不时低咕着,“不该呀!不该啊!”

    风吹动这树叶翻转,两人的酒传来传去,惹得旁人好不羡慕。

    日落,

    风大起。

    突然刘风看着陆小天,陆小天看着刘风,沉默少许。

    “有任务下来了。”刘风说完飘然离去,留下陆小天独自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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