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花纵剑行
字体: 16 + -

第五十一章 一曲断千城

    “为什么不去喝喝花酒呢?说起来现在时间还早得很吧。”嵇汤抬头望了望天空,现在还只是下午而已。

    “叫花仙子回来了!”

    “快,快去桃花细雨斋看啊!”

    突然人群喧闹了起来,一群男人像是蜜蜂一样闹哄哄地往一个方向跑去,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那叫花仙子的狂热粉丝。

    “说得对,那就去看一下。”李花笑了笑,信步跟在了他们的后面慢悠悠地走去。

    “就看一下啊。”

    桃花细雨斋中。

    “叫花仙子今天终于舍得出来见客了,嘿嘿嘿,本公子还真是不胜欣喜啊。”刘怜色扣着鼻孔坐在桃花细雨斋里面,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他的脸色可不是特别舒服,显然这叫花仙子太喜欢耍大牌了,自从来了这桃花细雨斋之后就没怎么露过面。

    “刘公子,这叫花仙子前几周不是身体不适吗,她可是咱们桃花细雨斋的花魁,你说要是生病的时候还出来接客待人的话,弄伤了哪个地方,咱们可是要亏死的哟!”老鸨笑嘻嘻地一挥手绢,娇嗔道。

    “哼,行了,别在那惺惺作态了,本公子倒是要瞧瞧,这叫花仙子到底是怎么个美法?”刘怜色哼哧了一声,举杯抿了一口酒,然后说道。

    “快快快,叫花仙子要出来了!”

    “叫花仙子,我爱你啊!”

    突然一群男人从桃花细雨斋外涌了进来,刘怜色听着这嘈杂的声音,眉头不由一皱。

    “这是怎么回事,信红娘,不是说只有持着号码的人才能见到叫花仙子吗?怎么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你给本公子一个解释!”刘怜色怒气冲冲地一拍桌子,当场就有人认出了他来,立马噤若寒蝉。

    “这是叫花仙子决定的,至于刘公子与她独自相处的时间,自然是要往后挪一挪,刘公子您还是忍一下吧,毕竟咱们桃花细雨斋也只是一个生意地方,钱还是要赚的,生活也是要继续的,断不会因为刘公子一人就把所有的规则给坏了,刘公子您说是不?”有一个龟公上前来,一扫拂尘拦在了老鸨的身前对着刘怜色恭敬地说道。

    “哼,今天要是不能让本公子满意,小心我刘怜色将你们这破店给拆了。”刘怜色阴着脸,显然非常的不高兴。

    像他这样贪花好色之徒,却对于没有上手的女人有着极强的占有欲,这些突然闯进来的家伙,让刘怜色的心情非常的不爽。

    “刘公子息怒,刘公子息怒。”

    龟公一边点头哈腰地道歉,一边给老鸨使劲打着眼色,老鸨点点头,立马小跑着上了二楼。

    “这刘家公子也真是闲的,他难道不知道今夜他们家就要遭贼了么?竟然还有心情来这里喝花酒看叫花仙子,真是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那边有人窃窃私语,聊着刘怜色。

    “是啊是啊,这人还真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自己家里就要失窃了,他还在外面大手大脚地花钱,脑子是有问题吧。”

    刘怜色没有表情,他一张肥脸和一身的肥膘早就习惯了各种恶意的猜测,因为身材的缘故,他早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了。

    “锵!”

    一声铜锣响,龟公突然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有请叫花仙子~”

    “献上一舞——《断千城》”

    琴瑟和鸣,端着琵琶弹着古筝的艺伎同时轻轻拨响了长弦。

    众人都闭上了嘴巴,故作那高雅等待着叫花仙子出来,然后再用肆意妄为的目光扒光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根头发。

    “想当初~我离了梅雨黄熟。”

    一声绵柔的唱腔悠悠,众人皆都抬头望去,琴声如雨一般清脆叮咚动听。

    “飞剑当把恶人诛~”

    剑与红袖的身影若隐若现,在二楼突出来的看台上,一身红衣的女子握着一把带着红穗的长剑,起舞间缓缓走出。

    “红颜总是无情药,冲冠一怒~啊咿啊,把那六合书。”

    袖间,婉约能看到明眸皓月,转身,迷倒了千山百水。

    “挽弓如月入北屠,策马转身拦西蜀。”

    “掌军执剑南归路,犹记那年雨黄熟。”

    如痴如醉,琴声急促如雷暴雨,袖已落下,一把长剑当出。

    “人生不过百,常怀千岁忧。纵马过,长安路远菊漫地,愁!愁!愁!”

    剑如秋风扫过,似有黄菊开来。

    琴声低迷婉转,如秋水徐徐,快失了声息。

    “剑既出,千城已断谁堪留?休!休!休!”

    一转身,只留给一个让人无限遐想的背影,叫花仙子似乎是婉转一笑,便握着那柄短剑再度没入了阴影中。

    琴声熄,掌声起。

    厅中雷动,众人脸上带着陶醉的神色为那刚刚唱曲的女声喝彩。

    “若娶妻如此,夫复何求啊!”有宾客叹道。

    “虽未见叫花仙子的真容,但只此一曲,我便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又有人感慨道。

    “也不知道谁能有好运,能一亲叫花仙子的芳泽,若是登其床索,吾这辈子死无遗憾也。”

    听着文人骚客们的感慨,刘怜色睁开他浮肿的双眼,征服的欲望从他的心里冒出,美....太美,如此神仙一般的存在,若是能将她压在身下,尽情地享用这美妙的躯体,该是多么痛快、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快一点,带我去见她!我要见叫花仙子!这是本公子的号码!”一把揪住一个过路艺伎的手腕,刘怜色哑着嗓子低沉地嘶吼道。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去亲眼见一见这女神一般的存在,他还要将这仙子的手捉在自己的手里,他还要用他的舌头亲吻她的每一寸肌肤,在上面留下自己的味道和气息,宣布他的征伐,唱响他的胜利。

    刘怜色认为男人生来就应该要征服女人,而钱就是最好地收割女人的利器,他有钱,他理所当然能征服那些拜金的女人,你情我愿地交欢一场,换来的是够她们生活一辈子的金叶子,没有人会吃亏,只不过刘怜色自然也失去了继续攻伐的兴趣。

    “叫花仙子...我会让你像一头母猪一样跪倒在我刘怜色的脚下,你看,我有钱,你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你当花魁难道不是为了钱吗?来吧,嫁给我吧,跪舔我吧,成为我刘怜色一生一世的俘虏吧,你不会吃亏的,对吗?”刘怜色深吸了一口气,他已经在脑海里构建好了所有的场景,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在他的手里,钱就是万能的。

    就算是天上的仙子又如何,金山银山在这里,还怕她们不扑上来哭着喊着抱自己的大腿?清高文雅又有何用,在金钱的面前也不过只是徒劳的缀饰,他刘怜色这辈子处过的女人和那采花盗燕双飞都有的一拼,理由很简单,他有钱,他还好色。

    刘怜色吃力地在侍女的搀扶下一点一点地攀上阶梯,他肥胖的身材让他上下楼变得有点困难,而这木制的地板也因为他的挤压而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不堪重负。

    但他的眼中依然闪烁着煜煜精光,因为他知道,他就快要见到那个女人了。

    只是轻轻一曲,只是浅浅一面,便让他念念不忘,而又忘了他这辈子之前见过的所有女人。

    因为她实在太美,虽然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但人类的想象力足够让他们对一个美丽的名字对一个可爱的发型浮想联翩,更何况是叫花仙子这样才艺双绝的神女。

    若不是有惊世容颜,她对得起这一身才华吗?!

    世人总说月英美,只是无人见真容。这种女人到底是美还是丑,别人确实不知道,但是她的才华已经不需要容貌去支撑,就算是没人见过,也会有人将她形容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刘怜色显然就陷入了这样的魔障中。

    他已经失去了理智,只是本能地操纵着这具被欲望掌控的身体一点一点地向着楼上挪去。

    很快,很快他就到了。

    龟公恭敬地帮他推开门,他看到了里面有一个背对着他端庄坐着的女人。

    她戴着面纱,但就算是背影,也足够让刘怜色发狂,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

    “咔!”

    将门狠狠地拴上,刘怜色急不可耐地走过去,他要先声夺人,他要动手立刻钳制住这个女人的手腕,让她无处可走,让她无路可逃,让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刘怜色往前一扑,那“叫花仙子”却如泄了气的皮球一般瘪了下去,他抱着软塌塌的人皮,一时间愣在了原地。

    一方手帕忽然从暗中伸出,唰的一下蒙住了刘怜色的脸。

    “呜呜呜!”

    刘怜色挣扎着,他伸出手来想要将那手帕掰开,但是迷药的味道从手帕上传来,他眼睛一沉,双腿一软。

    “咚!”

    看着他被迷倒在地上,真正的叫花仙子才利索地拍了拍手,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来。

    “刘家公子,你太胖了,该好好减肥咯!”伸出手来拍了拍刘怜色那肥嘟嘟的脸庞,白自清将身上的袖袍与缀饰全都卸去,她是叫花仙子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