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娱乐之修仙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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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当我想你的时候。

    



    



    



    西川县,一号码头ktv。



    



    唱完生日歌,吹完蜡烛,吃完了蛋糕。



    



    凌宇的大舅妈何秀兰看着凌宇道:“凌宇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懂事了,就为了一段注定不能在一起的感情荒废了十几年值得吗?人家胡可是天鹅,你就是地上的癞蛤蟆,差距太远了,你看看你二弟凌天,现在多有出息呀,国家栋梁,那可是我们老凌家的骄傲,还有你三妹凌小蝶,那也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以后肯定也是精英,再看看我家儿子赵恒。”说着何秀兰就瞥向一边正抱着女朋友玩手机的儿子赵恒,“你表弟现在在县交警队也是正式编制了,国家公务人员,那就是铁饭碗,你要认命知道吗?我们做长辈的,也不希望你能有弟弟妹妹一样有出息,最起码你不能继续啃老呀!”



    



    “咳咳咳,宇儿还是不错的,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那车是他自己出钱买的。”一见何秀兰如此诋毁儿子,凌长河自然不干了。



    



    “行了凌长河,姐都跟我说了,我们一家人你还用得着给他留面子吗?”



    



    一听这话凌长河就看向了妻子赵玉,旋即摇了摇头。这买车的钱的确是凌宇自己出的,妻子如此说,还是改不了显摆的毛病。



    



    “儿子,你们交警队不是在招协警吗,要不你给介绍介绍?”



    



    “妈——,你又来了,协警虽然不是正式编制但也有要求的,你当谁都可以呀!凌宇他行吗?”赵恒回头不屑的瞥了眼。



    



    “也是哈,你看我这脑子,你跟我说过协警需要退伍人员,那凌宇你还是继续跑黑车吧,你看你跑车,你表弟在交警队,有什么事也能照应一下。”



    



    赵恒嘴角又是一撇。



    



    看着儿子心事重重依旧情绪不高的样子,凌长河道:“人生呢有时候就是不断的妥协,努力过,对自己有一个交代就行了,没有必要勉强。”



    



    “我知道了爸,你不用为我担心。”凌长河这是让他认命,凌宇清楚。



    



    赵玉插话道:“这才对嘛,三十岁人了不能再拖了,你要是有本事的人这年纪倒也不算大,可是你这样的条件再不结婚,可就一辈子打光棍了,现在你买车了我们也好张口,改明儿我回老家再让赵媒婆给你介绍介绍。”



    



    对于相亲凌宇心里本能的就抵触,可是他没有反驳什么。



    



    “行了,都开心起来,今天是你的生日,早就听说你唱歌不错了,我这个做老子的还一次都没有听过呢,怎么样,给我们整一个?”凌长河笑呵呵道,他也是想活跃气氛,扫除儿子心里的阴霾。



    



    “爸,算了吧。”凌宇实在没兴趣。



    



    一听这话旁边赵恒的女朋友也来兴趣了,“宇表哥,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听过你的传说了,他们说你唱歌可好听了,还会自己创作,怎么样,整一个呗!”



    



    “你还知道这事,你读的哪所中学?”凌宇看向秦岚,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挺漂亮的女孩。



    



    “天宝呀!”



    



    “原来如此,其实那时候就是瞎闹,说起这事还多亏了子龙哥,是他出钱给我买的吉它。”



    



    说到凌子龙,凌宇就是一阵内疚,同时看向一旁的大爸凌长春。大爸凌长春妻子五年前也走了,临走也没有看到儿子出狱,想到这里,凌宇心中更是加深了对林强的恨。



    



    “哎呀,来一个嘛,大家都想听不是吗?”



    



    “我才不想。”赵恒心里嘀咕。



    



    “好吧!”凌宇想了想,他已经有几年没有唱歌了,说着就走到舞台上坐下,随手拿起旁边的吉他,拨弄了几下。这是一间豪华的ktv包房,设备都比较齐全,无论是音箱还是话筒以及乐器都很齐备。



    



    唱什么,这是一个问题,回想自己这一生,如果不是一个月前突然觉醒,注定这一生再度孤独终老,百世轮回,而且是同一世,真是难以相信,但是这的确是真的,这一个月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无不证明这一切。



    



    天道传承,天道之心。



    



    传道者,自己付出的是万年气运。



    



    再想到自己百世都纠缠着的这一段感情,想着想着,凌宇就想起了王峰将在2013年发布的新歌,今年还是2010年,这首歌应该还没有创作好,实在喜欢,就唱这首吧!拨动琴弦,歌词紧随而出。



    



    那一天我漫步在夕阳下,



    看着街对面一动不动,



    那一刻往事涌上心头,



    刹那间我泪如雨下……



    凌宇开口,那沙哑中带着沧桑感的声音就冲入了包厢所有人的耳中,那魔力的声音就像一双无形的大手,狠狠的把所有人的心揪了起来。太有画面感了,夕阳,街头,回忆,歌词中说泪如雨下,凌宇的眼神却是沧桑麻木,这是一种怎样的痛彻心扉。如果真要算时间,凌宇记忆中自己已经上万岁了。



    他唱的不是歌,而是岁月。



    昨夜我静呆立雨中,



    望着街对面一动不动,



    那一刻仿佛回到从前,



    不由得我已泪留满面,



    至少有十年不曾流泪,



    至少有十首歌给我安慰,



    可现在我会 莫名的哭泣,



    当我想你 的时候,



    生命就像是一场告别,



    从起点对结束再见,



    你拥有的渐渐是伤痕,



    在回望来路的时候,



    那天我们相遇在街上,



    彼此寒喧并报以微笑,



    我们相互拥抱挥手道别,



    转过身后已泪流满面,



    至少有十年我不曾流泪,



    至少有十首歌给我安慰,



    可现在我会莫名的心碎,



    当我想你 的时候,



    至少有十年我不曾流泪,



    至少有十首歌给我安慰,



    可现在我会 莫名的哭泣,



    当我想你 的时候,



    至少有十年我不曾流泪,



    至少有一些人给我安慰,



    可现在我会莫名的心碎,



    当我想你 的时候,



    可现在我会 莫名的哭泣,



    当我想你 的时候。



    ……



    



    唱完歌凌宇就被一个电话叫了出去,在门口他看到一个着白色长裙,肉色丝袜,身材高挑,气质优雅的女子,女子很漂亮,大约二十多岁,大晚上还带着墨镜,显得很洋气。



    



    女子旁边还停着一辆红色跑车,保时捷卡宴。



    



    “如烟。”



    



    “叫我柳如烟。”



    



    女子叫柳如烟,是凌宇的初中同学。十五年来有过几次联系,都是代表胡可来找他。他知道柳如烟的一些信息,传闻柳如烟现在已经成为网文界的大神,在奇点网上发布的几部小说已经积累千万粉丝。



    



    “你找我什么事?”



    



    “我找你还能有什么事。”说着她就从lv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一脸冷漠道:“一百万,密码你知道,胡可和林强已经订婚,你就不要做梦了,这是胡可让我转交给你的最后一笔钱,拿着它好好度过你的余生吧!”神态举止,完全像是施舍。



    



    对于凌宇这个同学柳如烟是相当厌恶的,以前在班上成绩好的时候她还暗恋过凌宇一段时间,毕竟那时候的凌宇实在太优秀。奈何她那个时候就是一个身材扁平的普通女孩,条件虽然不错,但不会打扮经常一身校服,实在引不起男生的注意。厌恶的根源就是那件强奸-未遂案,她实在难以相信,衣冠楚楚的凌宇居然表里不一,然而证据确凿,无法叫人不相信。



    



    “你来的正好,我也有东西要交给你。”说着凌宇也掏出了一张银行卡,“八十五万,这是你这十五年分三次给我的钱,我不要,你却转身就走。真是受够你们这些人,我什么时候想过要她的钱,我不是乞丐不需要她的施舍,拿着它,滚吧!”



    



    “你叫我滚!?”



    



    本来对凌宇还有一丝特殊的情感的柳如烟,但就从凌宇说出那个滚字之后一切都没有了。柳如烟是写网络小说的,小说取材于生活,当下她写的一部小说就是取材于凌宇和胡可的经历,凌宇自然就是她笔下的男主角了。她笔下的凌宇重情重义,为了追求爱情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没有向世俗妥协,最终凭借自己的努力修炼成仙打破枷锁和胡可走到了一起。



    



    所以说,现实中的凌宇不管有多么不堪,她心里还是期于一丝希望的,然而一个滚字,让她彻底对凌宇失去了幻想。



    



    “难道我的话还不够清楚吗?”



    



    “不要胡可的钱,难道你要继续啃老不成。”柳如烟此刻的眼神已经化为冰冷。



    



    “你管不着。”



    



    就在这时凌宇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如烟,还要等多久,可以走了吗?”就在这时,保时捷车窗降了下来,露出了一张中性打扮,时下却很火的明星脸庞,李玉春,快乐女生出道的歌手。



    



    闻言柳如烟再狠狠的瞪了凌宇一眼,这才转身上车离开。



    



    “你说的赌场在哪里呀!”



    



    “没多远,是我同学开的,你这个女赌鬼。”



    



    “那是哪个?”



    



    “一个lo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