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帝王无情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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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娘正在做美梦呢

“刘妈要是闲的话就数数吧!”唐雪菲满不在乎的说道。

虽然本没有指望能够赚到多少银子,可是这两个月下来,他们却是已经花出去了近三百两银子,并且按照唐大小姐目前的采购习惯,恐怕剩下的银子也会在一个月内用完,也难怪刘妈会忧心忡忡的。

“啊,咱们只剩下这么点银子了呀?”唐雪菲觉得很不可思议,半天都没想明白自己是怎么花掉的,不过对比一下自己以前的花钱速度和标准,她认为刘妈没有说谎,这些银子一定就是自己花的。

“唉!刘妈,你说该怎么办啊?”唐雪菲垮下了脸,十分泄气的问道,没想到她还真的适合当一个贵族小姐,而不是自食其力的老板娘。

“我以为,茶楼就不用开了,能把这两家生意做好就算不错了——”刘妈非常诚恳的说道,唐雪菲想要不听从也没有办法了,要不然他们一家三口就得饿肚子了——茶楼没有开成,所幸成衣店和糕点铺的生意倒还是勉强算可以,唐雪菲终于坐稳了老板娘的位子,一开始还在两个铺子之间晃来晃去,后来月份足了,刘妈死活都不让她出门走动直到临产。

宝宝出生的时候,已经是深秋季节了。枫叶在地上铺了一层又一层,天空高远空旷,院里的**也开得辉煌灿烂,直让人,感觉神清气爽,村里的女人们都挤到了这个狭小的院子里探望,听着里面传出来的痛嚎尖叫声,他们都回忆起了自己生孩子时的那个痛苦劲儿,所以对无亲无故的唐雪菲更多了怜惜,都为她提着心吊着胆,直到那一声嘹亮的啼哭声,惊扰了秋日的肃静,他们才都显露出兴奋放松的神情,互相的猜测着是男是女,是否平安等等。

不一会儿产婆就抱着已经洗净包好的婴儿走将出来,立刻被一群妇人团团围住,这个赞道“真是俊俏啊”,那个赞道“好机灵啊”等等溢美之词,不过也不算假,这个唐雪菲与高庭宇的结晶,当真是继承了他爹妈的所有优点,可谓玲珑剔透,金雕玉琢,魅力天成!

唐雪菲也爱极了自己的宝宝,就像是一个孤单无依无靠的人终于找到了寄托一般,她对人生充满了希望和期盼,对上苍充满了感恩和爱戴——不过这其中也有令人极其不愉快的事情,那就是为什么这里新出生的孩子都非要由族长赐名呢?

结果毫无意外,根据唐大小姐当日胡诌的一个夫姓,白胡子一大把、看似极有文化的族长大人,给她的孩子赐了一个让她觉得土的掉渣儿的名字:夏诺秋。

不过唐雪菲不得不承认她自己肚子里也没有多少的墨水,要不然她早就给宝宝改名字了,好在听习惯了也不觉得怎么别扭,就暂且这么的当着小名叫着吧,等以后碰到了古叔叔,在让他重新取一个文雅大气的大名好了!

有了诺秋的唐雪菲,从最初的欣喜兴奋到了崩溃疲倦,很多次,村里的人都听到她在屋里的尖叫和吼声,远远地盖过了可怜兮兮的诺秋小朋友的哭闹声,于是好心的妇人们就会停下来聚在她家给她讲些育儿经。一开始唐雪菲非常虚心的听着,可是渐渐的也发现,经验是经验,但是带孩子不能说是有经验就行啊!

于是忠实的刘妈每次听到孩子哭得呼天抢地、跑进里屋的时候,就会发现唐大小姐正满脸怒气的拿着被子捂耳朵,嘴里还在叨念着“看你哭给谁听”之类幼稚负气的话,听的刘妈哭笑不得,这个娘还是孩子呢,让人怎么放心,无奈,又得忙着去哄孩子。

辛苦归辛苦,厌烦归厌烦,诺秋小朋友还是非常识趣的,赶在母亲彻底崩溃之前长大了。已经三岁大的诺秋,不仅会走路慢跑,会自己穿衣穿鞋,还会手拿木勺吃饭,提起毛笔在宣纸上“乱画乱写”,偶尔唐雪菲兴趣来离翻开书教他念一首诗,他竟会以超乎同龄孩子的能耐过目不忘,那惊人的记忆力常常让唐雪菲不由得咋舌,直叹老天总算长了一回儿眼睛,赐给她一个天才神童。虽然她不满意,别人都说这是虎父无犬子。

可是唐雪菲也有对着宝贝儿子感到抓狂的时候,那就是每次出门后,诺秋就会跑得没影儿,害得她焦躁恐惧不已,然后他又会怀捧着自己的战利品突然出现在唐雪菲面前,炫耀他是怎么的赢了别人,得到馈赠的,让唐雪菲哭笑不得。在家里的诺秋也不太“安分”,比如说这一天早上正在吃饭的时候,他突然问着自己的母亲,“殿廊犹忆六军壮,云树何年塞雁来?一代中兴文武略,太原谁识万邦才!”这一句出自哪位诗人之手,表达了什么观点,唐雪菲直言不会;诺秋又问“骨灰名不烬,千载仰新祠”所吟咏的是哪一处景观,唐雪菲再也吃不下去饭了,搁下筷子,朝诺秋翻了个白眼,问道:“夏诺秋,你成心的是不是?明知道你娘亲我——出身贫寒,没有机会读书,故意的来笑话为娘对不对?”

不得不申明一点,那就是唐雪菲从未对诺秋小朋友说起自己的出身,只骗他说自己出身贫寒,以期激起他勤俭节约、奋发向上的精神品质。可是唐雪菲“悲哀”的发现,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对他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以至于才三岁大的诺秋也很不老实,喜欢欺负比他小的朋友;但同时他也很讲义气,对待朋友很热心坦诚,他的身后总会跟着一群甘愿被欺负的小屁孩,用唐雪菲的话来说那就是继承了自己的优点。诺秋还很铺张浪费,很挑剔,凡事都要最好的,惹得唐雪菲不得不非常努力的打理生意,用唐雪菲自己的话来说,生下夏诺秋完全是犯了傻。当然,前文已经说了,夏诺秋集他爹妈的优点于一身,虽天赋异禀,却不爱学习;虽然唐雪菲自己也不爱看书,但是她打心眼里就喜欢学富五车、有文化有修养的男子,自然不会希望自己的宝贝将来成为粗人一个。于是在她家里,经常可以看到唐雪菲捧着一本书、满脸堆笑的凑到正在诺秋跟劝他读书,头也未抬的夏诺秋只问了一句书名,然后霹雳啪啦的倒背如流,简直比唐雪菲翻书的速度还要快!

“还有什么书?”他乜斜着眼睛问道,脸上带着胜利者的微笑;而唐雪菲已然被他雷到了,结结巴巴的问道:“老实告诉我,夏诺秋朋友,你是不是每晚在挑灯夜读?”

“用得着吗?”他一脸傲气的问道,那神态像极了一个人——那是像!这活脱脱就是他的翻版啊!

唐雪菲倍受打击的垂着头,合上书,无奈的说道:“好吧,夏诺秋,你可以玩儿去了!”

“耶!”诺秋乐的一蹦三尺高,抱着他那哭笑不得的母亲的额头狠狠地亲了一口,撒腿就跑出了院子,可是原地还回荡着他的声音:“中午我要吃清徐葡萄!”

“小子,都不看看什么季节了,还吃葡萄,吃你的大头鬼吧!”唐雪菲站起身来对着那个矫若脱兔的身影没好气的喊道,可是诺秋估计没有听到,早已经跑得没影儿了!

日子又不知不觉的往前推进了个把月,某一天夏诺秋忽然黏到了正在百无聊赖的打瞌睡的唐雪菲身边来,小胳膊,小手,用力摇醒了自己的母亲,冷不丁的说道:“娘,我要去洛阳!”

唐雪菲显然还未睡饱,睡眼惺忪的问道:“宝贝,别闹了,娘正在做美梦呢!”

“我要去洛阳!”这个不甘寂寞和冷落的小家伙抓起唐雪菲又是一阵摇,语气似乎十分的坚定,唐雪菲深知自己这觉是没法儿睡下去了,便揉揉眼睛,毫不在意的问道:“那好,你说说为什么要去洛阳?”

“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而且洛阳景色优美,我们这时候出发到那里的时候更好赶上牡丹花的季节和几年难得一次的文人赏花盛会!”夏诺秋一脸的期待和蠢蠢欲动,似乎想要去洛阳是他毕生的梦想——然而知子莫若母,唐雪菲毫不怀疑这就是夏诺秋的一时心血**。

“宝贝,你有想过洛阳离这里可是千山万水、困难重重吗?还有,咱们可没有那么多的银钱去游玩啊!”唐雪菲和颜悦色的解释道,因为从以往无数次的争辩经验来看,夏诺秋可不是那么好敷衍的,必须和他讲明一切道理,到时候就算自己输了,也可以从他那里找到事情的解决办法。

“古人云‘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诺秋可不畏惧,难道娘怕吃苦吗?”夏诺秋一本正经的问道,唐雪菲立刻梗着脖子反驳道:“谁说我怕了!想你娘我当年仗剑走天涯的时候,你小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话毕,才发觉自己真真太过冲动了,因为夏诺秋正在对她调皮的眨着眼睛,得意的说道:“这可是娘你说的哟,不许反悔!”

被宝贝儿子给摆了一道儿的唐雪菲,此时就如斗败了的母鸡一样耷拉着脑袋,心里百感交集,这孩子如此机灵调皮,明明就是自己小时候的写照,可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又无不透露出那个男人的智慧深邃和傲慢气势——这个现实让唐雪菲无所适从,无缘无故的惶恐起来。

“好吧,娘答应你了,可是出门在外,你可要安分些的待在娘身边,因为外面有很多的坏人。”

“娘,你不是曾经仗剑走天涯、号称什么什么女侠吗?”夏诺秋迷惑地问道,可是清凉的眸子里分明闪现着一丝丝怀疑的光彩,让唐雪菲不自觉地红了脸,支吾道:“那只是娘为了逗你,胡乱编的。”

夏诺秋立刻回了她一个“我就知道”的眼神,即使唐雪菲早已经习惯了,可是仍不能任由屁大点的儿子挑衅自己作为母亲的威仪,立刻板了脸说道:“夏诺秋,为娘承认你很有学问,可是我认为作为一个有学问的人,你仍不够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