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霭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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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中)

因为忙,我也很少上网。一连几天的忙碌之后,我总算有了一点时间,在宿舍里打开电脑,登上*,看看郑之凌有没有给我留言。

“枉为人”的头像在闪,我欣喜地想,他真的给我留言了。打开和他聊天的窗口,我看到他不仅跟我留过言,而且还在线。他说他想我,却又怕打扰了我,因为他知道我有工作,又要搞毕业设计,很忙。看到他说想我的话,我的心里泛起一丝喜悦,还有隐隐的得意。

我上线后,郑之凌一定看到了,因为他马上就朝我说话了。

他说:忙吗?

我说:这会儿不忙。

他说:快睡了吧?

我说:还没。

他说:我很想你。

我说:想我什么?

他说:你知道的。

我说:难道你除了我,没有别的伴侣吗?

他停了一会儿,说:有过。但你知道的,不完全是那么回事。

我说:不公平,你可是我的第一个。

他说:你在生我的气吗?

我说:没有。你爱她们吗?

他说:不爱,她不也不爱我。

我说:不爱还做?

他说:男人有时是感观动物。

我说:的确。

他说:这让你很不高兴吗?

我说:没有,我又没有活在上世纪,我知道男人和女人是怎么回事。

他说:那就好。

我说:是啊。

他说:什么时候有空?

我说:做什么?

他说:请你吃饭,然后,有话对你说。

我说:吃饭的事,网上解决不了,要是有话,现在就可以跟我说!

他说:我不想干巴巴地打字,想亲口对你说。什么时候有空?

我说:明天下了班,可能有点时间。

他说:那,明天一起吃晚饭吧。

我说:吃什么呢?

他说:西餐怎么样?

我说:好。我喜欢八分熟的牛排。

他说:我知道一个地方,牛排做得好极了。你在哪里上班?明天我去接你。

我说:到师大门口来接我吧,明天我要稍早一点下班,回学校把毕业设计的作品再整理一下。

他说:好。几点?

我说:8点。

他说:ok,一言为定。

我说:不见不散。

聊到这里,我浑身的血液又开始加速运行了。我有预感,郑之凌十有八九是

想当面向我表白,一想到他可能对我说出的充满爱慕的话,我就激动得心跳加速。老天啊,这一天真的会来吗?他真的像我想像的那样爱上我了吗?我对他的引诱和征服行动真的就要成功了吗?我兴奋得手指都有点发抖,字都打得不太顺了。哈,被人喜欢,被人念叨,被人邀约的感觉真好!

同时,他字里行间隐含的*意思也让我头晕。我知道他想我,也是想这些的,我不是傻子,我明白那天晚上他从我身上获得的快乐和满足,他是男人,当然会渴望再次进行那种活动。奇怪的是,想到他对我的这种念头,我一点也不生气,更不会厌恶,反而有一种欢欣荡漾在心头。

他又说话了: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睡?

我说:你呢?

他说:想到你,我很难睡着。

我说:为什么?

他说:你知道的。

我故意说:我不知道,等你告诉我。

他说:明天告诉你。

我说:随你啦。不过时间是有些晚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得睡了。

他说:好好睡,睡得好才有精神。

我说:你也一样,快睡吧。

他说:好,晚安。

我说:晚安,88。

向他道别后,我连忙把*换成隐身状态,好让他以为我下线了。我盯着他的头像,头像上的色彩持续了十多分钟,然后才变成灰色。他下线了,或是隐身了。

我的心里一片茫然,又一阵激动。郑之凌,郑之凌!他已经变得爱笑,变得如此温柔,好像这一切都是梦,世界居然掉转了乾坤,那高傲的、漠然的、一度对我不屑一顾的郑之凌,竟然会想我,会因为想我而失眠,会一次又一次地约我见面!像戏一样!

我的脑子有点乱,纷乱的思绪几乎没有停止过。唉,不想了,不想了,我必须休息,只有休息好,我才有足够的精力去应对即将发生的一切。于是我关掉电脑,钻进被子里,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下午,我提前离开了“银达”,去学校料理我的毕业设计。殷子凡知道我还有毕业设计要做,所以对我的早退并不在意。而后,在约好的时间到来时,我便准时地出现在校门口,而郑之凌早已将车停在那里等着我了。

看到我出来,他下车为我开门,很有绅士风度。我坐车里,他又帮我关上车门,这才回到他的驾驶位。开车之间,他从后座上拿起一本书,递给我:“我的书,送给你。”

“你的书?”我很惊讶,虽然我已经知道他是个文人、作

家抑或写手,但真正看到他的书时,我还是很惊讶。一个作家耶,就这样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这是一种很炫的感觉。

“新出的,小说。”他说。

我把他的书放在手里看了看,书名叫《金漏沙》,作者是“枉为”,我想那就是他的网名“枉为人”的一个较为温和的变异。雅致的环饰上还有醒目的点睛评论,说这是一本千万网友争相追捧的新锐小说,约有三十万字。

“真长啊,你是怎以写出这么多字的?”

“每天写一部分,时间长了,就变成这么多了。”他说。

“你真是,挺不可思议的。”我说。

“你拿回去看,看完了,给我提点意见。”

“我哪儿有资格给大作家提意见啊!”

“写手!”他又强调了一遍,“你是读者,每个读者都能评论作者。”

我微微一笑,把书放进了包里:“好吧,一般我不大看当代小说的,不过你的书我还是要看的,而且决不一目十行。”

他冲我一笑,笑容里满含着欣喜的好心情,然后他便发动了引擎,让车沿着新医路向前驶去。

“我们去哪里?”我也送给他一个甜美的笑。

“绿缘阁,新开的,在大西门,那里的西餐做得很好,特别是你喜欢的牛排,你一定会喜欢的。”

“我从没去过那里。”

“我也只是第三次去,它开业的时间不长。”

“跟女伴一起去的?”

“我没有那么多女伴,”他说,“我是跟朋友一起去的。”

“我曾经觉得,像你这样的人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朋友。”

“为什么?就因为我在夜总会里从来不笑?”

“不为什么,这可能是我的错觉,”我说,“你知道,要了解一个人,就得跟这个人有所接触,还要在接触中发生一些事情,通过这些事情,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的心地、诚信度以及个性脾气,好比你的一个熟人跟你借钱,最后压根就不还,那你就知道这个人没有诚信了。”

“是这样,”他赞同道,“那你了解我了吗?”

“不算很了解,”我笑道,为我即将要说的话感到脸红,“但至少我知道你很帅!你了解我吗?”

“我想把后半生的时间都花在了解你这件事上。”他说,脸上又闪出了一抹笑容,夏日傍晚的阳光从车窗外射进来,灿烂辉煌地照着他那张英俊的脸,让他显得诱人无比。

我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只有心跳在不断加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