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霭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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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又一次来到“金冠”受训,我们认识了舞厅的总经理和其他一些管理人员。当然,负责培训我们的仍然是郑sir和那个女孩,这回我们知道了她姓吉,并按她的要求,称呼她吉主管。

“金冠”的培训相当严格,在站立训练和托盘训练中都需要有一定的耐力和毅力,不然就无法坚持下来。当我们左手托着盛满水的饮料罐静站的时候,简直是一分钟一分钟地熬时间,左手酸痛无力却又不得不咬牙坚持,谁要是想把手肘支在胯上以缓解重负,就会马上受到吉主管的批评。吉主管虽是个女孩子,但却相当心狠,好几次,好几个女生都因为受不了托盘的重负而将饮料罐翻倒在地上,而她总是不留情面地让她们加倍练习。好在,我一次也没有打翻过托盘。

舞池边的沙发上,总是坐着从来没有笑容的郑sir和总经理孙女士,他们一直都用“从鸡蛋里挑骨头”的眼神审视着我们这些正在受训的新服务生。有时我甚至想到,他们哪里是在培训服务生,简直是在训练特种兵,恨不得见到我们一个个被难以承受的酸痛压垮,然后就可以把我们统统清退。

有一回休息的时候,程剑书悄悄对我说:“我总感觉这里的管理人员都不会笑,你看郑sir就从来没有笑过,我至今不知道他的牙齿长得是什么样,是珠行贝列还是又黄又黑?你说呢?”

他的话让受训的苦刑变得轻松多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管他的牙齿长得什么样呢,他不爱笑就不笑,又没有人喜欢看他笑。”

“听说郑sir是孙总的外甥,他们可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她也从来不笑,他们好像都不会笑。”

“一定是为了吓唬我们,怕我们不听话,所以才摆出这种样子的。”

“也许吧。”

然而不论怎样,他们的严肃真的让我们这些准服务生感到了畏惧,甚至有时候,我见了郑sir时,本应该说的“下午好,郑sir”也被他那严肃的表情吓退了,声音常常闷在喉咙里发不出来。孙总经理和郑之凌一样严肃,有一回我刚从门口进来,迎面遇见了她,躲之不及,我便自然地对她一笑,问了一声:“下午好,孙经理!”然而她却充耳未闻一般,绷着那张充满皱纹的脸,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从我身边擦了过去。我回头望望她,悻悻地耸耸肩,看来这里的管理人员真是太骄傲了。不过,也许他们就应当是这个样子,否则,他们的下属也许就不会听从管理了。

从那以后,每逢我望见孙经理或郑之凌,总是提前躲开,不然就装做没看见,以此避免那种令人畏惧的尴尬。

培训结束后,我和程剑书结伴回校。在公共汽车上,他总是滔滔不绝地对“金冠”的每一个人进行评头品足,这一回,他的评论对像又从准服务生转到了管理人员身上。

“嗳,你看孙经理有多大年纪了,我想起码有四十八岁吧!”他对着我颇有精神地说,“不知道她有没有结过婚……”

“她有没有结过婚要你去*心啊,难道你想嫁给她吗?”我没等他说完,便接过话来同他开玩笑。

“别胡说!”他瞪了我一眼,“我只是想,她老公会不会是个吃软饭的,她看起来是个女强人,开这么大的夜总会,一定很有钱。”

“那你为什么不想想,她开这个夜总会的钱也许是她老公给的呢,不过,”我不由地笑了笑,“我们在这里大谈人家的老公,可谁知道她有没有呢?你见过有什么特殊的男人来找过她吗?”

程剑书也笑了。不一会儿,他那不能停得太久的声音又开始运动了,这一回矛头指向了郑之凌:“你觉得郑sir怎么样?”

“郑sir?”我朝他撇撇嘴,“你别刺激我的神经了!”

“怎么了?”

“郑sir嘛,我怎么知道他呢?也许是来自西伯利亚的狼之类的,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阳光,什么是温暖,他爱的只有严寒,或许他还痛恨明媚的春天,所以就拼命释放寒冷的气息,想把周围的一切都冻死!对了,听说他连手机号都不轻易告诉别人呢,这里怕是只有孙经理知道,那也是工作需要,如果他没有工作,没准会把自己冻在他家的冰箱里!”

“也想把我们冻死吗?”

“也许是的。”

“噢,”他大叹一声,“那你会被他冻死吗?”

“我吗?”我无所谓地说:“不会的,因为我向来是耐寒的。”

“怪不得,你每次都穿得那么少,我还想你这个人也太‘要风度不要温度’了,原来你这么耐寒!”

我瞪了他一眼:“你向来喜欢思考或评论你所见到的每一个人吗?”

“大概吧。”他答道,“不过我可不爱寻是非,我只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已。”

“那你也太好奇了!”

车开到了友好路,友好商场门前还是人声鼎沸。我随意地握了握车上的扶手,有意无意地望着窗外来往繁密的人群。车停下,上下完毕又开动了,再有三站就到师大了。

“罗依,”程剑书叫我,“你是学什么的?”

“你这么爱研究别人,居然还不知道吗?”我反问他。

“我又不是私人侦探。”

“我是学服装设计的,”我告诉他,“师大的好处就是专业多,什么都有,音乐美术,体育舞蹈,你可以是体育系的,我也可以是美术类专业。”

“啊,那太好了!”他高兴地说,“你能给我设计一套衣服吗?我的这身运动衣太难看了。”

“真抱歉,”我掩口而笑,“我对男装一窍不通。”

“那你学它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啦,服装主要是用来装扮女性的。”我不禁笑道,“你还是学学郑sir吧,他一直穿着黑衣服,不管是夹克还是西服,都是黑的,从来没见他换过别的颜色的衣服,不是也挺潇洒的吗?”

“那是他太懒,从不*思买衣服的原因吧。我可不能像他那样。”

“是啊,只买黑色认服的确省心多了。”我说,“不过,也许有一个什么温柔的女孩正在天天帮他参谋买衣服的事也说不定呢?”

“那她一定比你还要耐寒!”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也被自己的话逗得不停地笑。笑了一会儿,我渐渐收回笑声,扭头看看程剑书,犹豫地说:“我们这样编派郑sir不好吧,如果他知道了,还不知要气成什么样子呢!”

“他什么样子都不会有的,因为他既然无感于欢乐,也一定无感于愤怒。”

“是吗?”我看了他一眼。

他浅笑了一下,没再作声。

车到师大站后,减速停下,我们先后下了车,向学校大门走去。才走进校门,忽见迎面驶来一部尼桑,从我们身边飞驰出校。

我的心猛动了一下,虽然是迅速的一瞬,但我依然看清了车中的人。秦欣海!他又来了,他又来干什么呢?他已经看见了我,却没有停车,那么他的目的何在?我心下黯然。不过,我又有一丝安慰,至少他没事了,上回我还担心他会出车祸呢,现在看见他安然无恙,我也可以放下心上的一块石头了。

程剑书并没有发现我的微妙变化,也许除了我,谁也不会去注意那部尼桑。

和程剑书分手后,我迅速跑进宿舍楼,

飞快地奔上五楼,喘息未定地推开宿舍的门,正遇见叶洵抱着书本准备去上晚自习。她一见我,便露出一脸的惊讶:“你在飞吗,罗依?看你累得这个样!”

“哦,刚才有人来找过我吗?”我迫不急待地想知道秦欣海是不是来过了。

“这么激动干什么,你又不爱他。”叶洵朝桌上使了个眼色,“瞧,他给了你一个封信,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那么厚!”

我走到桌前,拿起了那封厚厚的信。

“你慢慢看,我去上课啦。”叶洵向我打招呼。

“好的,早一点回来啊。”我望着她笑了笑,看着她拉开门走出去。

我重新拿起了这个大大的,鼓鼓的信封,沿着边缘撕开它,信封的裂口里面露出的东西让我吃了一惊!那是厚厚的一叠百元钞票,崭新洁净,散发着照人的光彩。在钱的一边,塞着一片折好的信笺,我立即把它抽出来,展开来,只见上面是秦欣海用他那漂亮的钢笔字写的几行短短的文字

依依,我相信我无法再获得你的心了,但是请你允许我最后照顾你一次。上一回给你的钱恐怕已经用完了吧,我又给带给你一些,希望你过得快乐!不,不要把钱退给我,我的事务太多太忙,你如果寄回来,我还会给你送来,直到你收下为止。你安心用吧,我不会要你回报什么,只要你接受,我就感到欣慰了,请你满足我的这点愿望和仅有的尊严吧!

祝你幸福快乐!

我无力地放下信笺,废然地坐在**,双眼茫然地望着天花板上的几个斑点。

秦欣海,秦欣海,他简直要让我招架不住了!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沥沥在目,书影般一页页地从大脑里翻过。那些豪华的夜总会、小巧的酒廊,还有他那间集饮娱乐为一体的大都会都一一掠过。

去年暑假,照例在外打工的我曾经身为餐厅前厅经理管理着秦欣海的“瀛洲阁大都会”里的海鲜酒楼,曾经伴随在他的身边随他参加各式各样的应酬,他的生意众多,从娱乐业到房地产业,从广告业到贸易,真是财缘滚滚,我曾经为自己有这么个富有的男朋友而自得,既便他比我大二十岁,也丝毫没有在意过……哦,那么多的曾经是无法完全回忆的!然而,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当我翻然从梦中惊醒的时候,才忽然发现自己并不爱他!是他的金钱的魅力暂时**了我,令我头脑发昏,而实际上,我们的性格是不能相融的,我无法忍受嫁给他后必然要发生的事,无法忍受和他一起躺在**做他喜欢而我却接受不了的事。

在过去的大半年里,秦欣海已经让我过惯了有钱的生活,那时我可以去食堂打回最贵的菜,可以打的去城里的酒店吃饭,可以买回最新潮的mp5,可以拥有让别的学生艳羡的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可现在,我除了那些东西之外,已经重新回到了贫穷中,变回到曾经的那个充满斗志的我。生活处处都需要钱,钱可以使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但如果得到钱的代价是和一个无法忍受的人上床,那么,再多的钱也买不来快乐和幸福。我想,生活应该是自我奋斗,而不应该是坐享其成。

桌上的钞票又在吸引我的眼光,他又何必再给我钱呢?我完全可以从尼桑上走下来,再踏上公共汽车,我会去创造,去奋斗,有一天也要像他一样,凭借自己的力量挣到属于自己的财富。

世事我曾抗争,成败不必在我!

是吗?成败不必在我吗?秦欣海曾说过:“女人的野心太大,自我意识又太强,可喜亦可悲。”我会是“可喜”还是“可悲”?罢罢,不想了,总之,我愿意去拼搏,去争取,既使被人潮辗碎,也比去作一朵痛苦无聊的温室花强得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