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蔷薇白蔷薇
字体: 16 + -

亚培的故事 第二章 遍地开花

佳肴五味,酸甜苦辣咸,只食一味便会不得其味,甚至反胃。佳人也一样,只有各种姿质尝遍,才能知晓其中的乐趣。

男女之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父亲鞭笞母亲的恶劣场面——否则也不会有我的出现,而是我在书堆中得到的启蒙知识。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面前,我的生活相形见绌。

我真正的启蒙老师,是邻家的妙龄少女。那时候也许是因为新鲜,所以饥不择食,再细想,尽管她黑得像碳,脸像黄瓜,但是身材却是极标致的,这比任何一句贴切的描写更生动,正因为如此,才可以让我一直地站在她家简陋的茅厕外,猥琐地欣赏她沐浴的曲线,底下那玩意儿也不自觉地开始造反。这样美妙的体验让我兴奋不已,但由于当时还呆在那个看似正常的家里,家里还有我变态的父亲、温顺的后母以及天真的小妹,我只能将这份**压抑,只能在每个难眠的夜晚独自窝在被窝里幻想着一切婀娜的身影,自给自足。

这种非正常的压抑在进入大学校门时瞬间反扑,于是,我壮观而多彩的人生便拉开了帷幕。整个四年,宿舍、旅馆、夜店、公园、马路、电话亭、洗手间,或者是某位美女的**,到处可见我作战的身影。我同一群有着同样爱好与世界观的哥们儿们情同手足,与一群敢做敢为热爱生活的美女们关系暧昧,我们在一起,过着灯红酒绿的惬意生活。不同的是,他们花的是他们爹妈的钱,而我,用的却是奖学金和打工赚来的钱。(顺便说一句,在老师面前我可是个规矩的后生,假装斯文是我最擅长的表演。)和他们一起的这种狂妄的生活方式成就了我豪放的文风,我成了校文学社里的领军人物,被尊称为“中文小霸王”,我在心里冷笑道,谁知道,当初我只是为了躲避父亲的毒打才与文学结了缘,小街的书摊,卖书的老伯,那才是我的家,我的亲人。

我曾经尝试去红灯区**,在我还没有真正豪放之前,你知道,要改变一种生活方式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我希望以此作为我的跳崖之举,没有退路,只有闭眼一跳,一直坠落下去。但不幸的是,由于我之前饮酒过量,再加上内心的胆怯不安,在专业人员宽衣解带之后,我却一吐了之,钱也没付,就逃离了现场。

正在我懊恼自己的怯弱,担心自己的梦想还遥遥无期时,一次夜店的经历让我如愿以偿,正式成为可以将女人玩弄与股掌之上的男人。

那天,一个女人趁我酒醉发呆时贴上脸来跟我搭讪,说我沉默的模样特别迷人。她说,她看我盯着某个女的半天了,其实那女的比她差远了。于是我转过脸来,见她冲我放电,她的打扮,她勾引男人的姿态,绝对专业。说实话,她长得一般,但身材还行,于是我做了个顺水人情,赞美了她的魅力。她竟然露出了和她

的职业背道而驰的笑脸,一副天真的模样。又喝了一会儿酒,她好像是醉了,开始傻笑着说我长得像她的初恋。忽然间她抱住我,开始吻我,这样的热情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心里纳闷,不是连价钱都没谈好吗?还是这才是现在的行情?吻完之后,她望着我,真诚地说了句让我吐血的话:我喜欢你!

这样的机会我当然不可能放过,不管那是她的真心还是她的行话。我努力使自己看起来不像个新手,因为在老江湖面前,这会让我觉得羞愧。一夜尽兴之后,我压了两百元钞票在床头的烟灰缸下——那已是我的所有,准备免去一切告别的客套,一走了之。不料她被我起床的响动弄醒,一开始她还亲切的叫我的名字(假名),显然是对我昨晚的精彩表现心存感激,接下的五秒钟内,她的声贝呈几何状升高,差点震破我的耳膜,那个烟灰缸被狠狠地砸到了门框上,我不惊不慌,只是冲她笑了笑,便在她的破口大骂声中潇洒退场。不过这样的离场让我直到现在也没弄清,让她生气的原因究竟是我玷污了她对我纯洁的感情,还是那两百元远远低估了她的价值,呵呵。

这件事过后,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但凡主动告白的女人,都是些单纯又值得欺骗的傻瓜,是可以实现我对女人的报复计划的最佳选择。要知道,虽然我内心狂热,外表却十分的冷漠,我用冰冷的肢体语言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事实上,我是个相当自卑的家伙,想想看,有什么能让我不自卑的?家庭?父母?家境?家乡?外表?才识?去他的才识,在这种认钱不认人,认关系不认才能的时代。所以,我只会等着女人向我扑过来,而不愿去尝试被拒绝的尴尬,那会让我仅有的自恋一丝不挂,成为自己的笑话。

我的第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女友,是一个富家女,爸爸开公司,妈妈做演员,她看上我,只因为我刚好符合了她的择偶标准——命中注定。女人一旦把爱情放到了命运的高台上,那也就是她悲剧的开始。

故事其实很简单,不过就是她粗心大意掉了东西在咖啡店,刚巧被偶尔假装斯文来喝咖啡的我捡到,并且那个东西,一串破手链,恰巧对她来说是相当珍贵的记忆,因为这是她死于家族遗传病的前男友送她的生日礼物,而那天刚好是他们在这家店相识的日子。所有的巧合成就了富家女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她便疯狂地爱上了我。在我看来,她只是寂寞太久了。

她叫珊珊,自然卷女孩,身材高挑,四肢纤弱,麦色肌肤,喜欢户外活动,走起路来就像跳舞,总是一副开心的样子,一双迷人的丹凤眼把勾魂摄魄的潜力尽显无遗。

就是她了,我这样想。自负狂妄,以为世界上的东西都是她家的;假装单纯,骨子里却欲渴难填,就像她永远无法满足的购物欲一样;长

了一副乖巧的模样,内心却是歇斯底里的泼妇,这一点是猜的,但我的直觉一向挺准,是不是,一试便知。比起那些大大方方左投右送的女人,有出轨倾向却不自知的女人,我是异常反感的,我最鄙视这样的女人。而她,绝对算是其中的佼佼者。

我们正式交往后,兄弟姐妹们都嘲笑我弃恶从良了,只有我知道,我只是渴望更大的成就感而已,折磨女人的成就感。那些动不动就投怀送抱的女人们,也顶多算做发泄的工具,只有这样的看似正经的小女人,才有被折磨的价值和被惩罚的意义。

我对她若即若离,忽冷忽热的感情对她来说十分受用,她看惯了别的男人女人对她的百般讨好,就像吃遍了山珍海味的人对海鲜不感冒却反而会爱上大白菜的清甜一样,她喜欢一次次征服我与被征服的感觉。她甚至喜欢观察我*时的表情,这让她对自己很满意,对我对她的爱深信不疑。

一个月过后,我突然提出分手。三十天,这已经是我的极限。她果然变成了发狂的泼妇,对我拳脚相加,骂声不断。她在我面前哭成了一个泪人,不顾形象地用手擦着鼻涕,企图用这样的可怜模样来挽留我。我用一记响亮的耳光打碎了她的黄粱美梦,她怔住了,然后哽咽着问,为什么?我列出了早就想好的一大串理由,比如她和某男的暧昧,她没有照顾到我贫穷的自卑,她朋友说我是小白脸等等,到最后,我冷笑着说,其实那些都是借口,原因就是,我不爱你了。

说不爱了,比说从来没爱过所付出的代价要少得多,因为前者是让对方自责和郁闷而死,而后者是直接捅上一刀。

只有让人活着,才能享受到折磨她的乐趣。

之后,我会偶尔将她约出来,吃饭,喝酒,聊天,表现出有心事的样子,却只字不提我和她的事,让她陷入揣测我心的苦恼中。有时候她会欲言又止,但也许出于骄傲,又将滑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每次见面之后,我总是走在前面,双手插袋,一副随她便的样子,就像我之前做的那样。她也总是追上我的脚步,伴我左右聊些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直到走到旅馆门口,我们才进入正题。

她每次都会在我的身下哭得死去活来,而我则会更加兴奋,我一边喘息一边警告她,我最讨厌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女人了,她只好强忍着心酸咬紧嘴唇不再出声,看着她辛苦的表情,我满足了。

见我如此折磨一个口口声声说爱我的女人,我的红颜知已,一向对我不管不问的杜娜同学也终于忍不住要教育我了。

“看在我们都喜欢左拥右抱的份上,不然我早就把你踹了,你这个变态的小子。”

我吻住她的唇,算是对她的认同。

这个女人,是我生命中的另一道风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