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尊笔录
字体: 16 + -

第二章 从齐云山到平圩村

    艳阳高悬,天清气爽,又是一个好天气。

    杨修的心情却一点儿也好不起来,头发乱糟糟的,恍如鸡窝,身上的衣服已经染成了灰褐色,且充满了汗臭味,黏糊糊的。

    穿越的时候,他还在睡觉,没有穿鞋子,这时,为了不被树枝之类的东西扎到脚,便在脚上裹着一层厚布,里面塞了些干草勉强用着。

    十余天的荒野求生,杨修既吃不饱,也睡不着,已经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了。原本白嫩的小青年,此时面黄肌瘦,骨瘦如柴,彷如风中摇曳的烛火,随时都可能熄灭,只是凭着心中那份对生的渴望,这才坚持了下来。

    突然一声狼叫从身后传来,杨修顿时呆立当场,缓缓回头,就见不远处一只灰色巨狼正紧紧盯着他,前身微微下伏,仿佛随时都会扑上来。

    常言道: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杨修恐惧过后却意外地平静了下来,静静地与大灰狼对视着。

    对于眼前这种情况,他早有预料,且不说,依他如今的身体状况,根本就跑不动,就算是全盛时期,也未必能跑的过眼前这只巨大的灰狼。

    这么些天,他想的很清楚,对于虎、豹、豺、狼、熊等等这类凶兽,遇不上是他的运气,遇上了有死无生,没有任何侥幸,仅此而已。

    只是活生生的被咬死,然后吃肉,想到这些,杨修心里就万分的不舒服,。

    灰狼做了几次试探,杨修都只是平静地看着它,许是被杨修的行为激怒了,灰狼猛地扑了上来,杨修一直盯着它,见状迅速往旁边躲了过去。

    他的身体本就虚弱至极,这是行动过猛,顿时立身不稳,跌倒在地。

    杨修心中绝望,扭头看那灰狼,却见那灰狼此时竟也躺在地上,一只木箭从他的脖子上横穿过去,鲜血流了一地,它还没有死透,微微挣扎着。

    杨修楞了一下,随即大喜,顺着箭矢射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大汉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丛林中钻了出来。

    两人都蓄着长发,束在脑后,穿着粗制的布衣,上身裹着兽皮。

    中年大汉背后挂着几只野鸡,手里还拿着弓箭,腰别短刀,少年同样拿着弓箭,别着短刀,背着一壶箭矢。

    两人钻出丛林,瞥了灰狼一眼便不再关注,上下打量着杨修,目露惊奇。

    却是因为杨修一头短发,衣服的样式也与他们决然不同,颇为怪异,虽然衣服看起来有些脏,且有多处破损,但用料却是极好的。

    “想来是出身富贵世家的公子,却不知为何落魄至此。”中年汉子暗道。

    对方打量杨修的同时,杨修也在打量对方。

    以对方的装扮来看,这应该是一个类似于华夏古代的世界,黄皮肤的亚洲长相,让他多了几分亲近,只是不知,这是华夏古代的某个朝代,还是一个完全不同于地球的异世界。

    心里这样想着,杨修从地上爬起来,躬身抱拳,道了声谢。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中年汉子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地说道,然后颇为好奇地看了杨修一眼,“小兄弟是哪里人?为何会在这里?”

    语言和汉语同根同源,口语上虽然有细微的差别,但是不大。

    杨修放下心来,估摸着,这是华夏古代的某个朝代,现在不好多问,以后有时间再慢慢了解,只是对方的疑问,却是不好回答,实话实说肯定不行,这事颇为神异,难免会有一些,他意想不到的后遗症,同时他又不屑于说谎。

    且不说,他对这个世界毫无了解,谎言很容易被识破,到时更加尴尬。

    更何况,对方刚刚还救了他一命。

    见杨修喃喃不语,中年汉子心里也就有了数,笑了笑,毫不介意,说道:“不方便说就算了,我也就是随口问问,没其他意思。”

    杨修松了口气,说道:“多谢大叔体谅,我叫杨修,还未请叫大叔姓名?”

    “我叫纪猛,你可以叫我猛叔。”中年汉子也就是纪猛说道,然后又指了指身后的少年,说道,“这是我儿子纪虎,你叫他虎子就好。”

    通过交谈,杨修知道这里是齐云山,纪猛父子来自山脚下的平圩村。

    平圩村靠近山林,地处偏僻,良田稀少,村民闲暇之余便会进山狩猎,补贴家用,纪猛打小便跟随父亲进山狩猎,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经验极为丰富。

    在山林中过夜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最好在天黑之前赶回去。

    眼下已经是午后,纪猛父子正准备打道回府,问了杨修,得知他正无处可去,便邀请他到村子里做客,杨修欣然应允,多番道谢。

    平圩村一共也就几十户人家,各家各户都用篱笆围着一个大大的院子,稀稀拉拉地围着祖祠,房屋也是以泥土和木料为主,顶上盖着甘草。

    村子东边有一条小河,源头在山里,自西北流向东南。

    纪猛住在村子东头,一家四口,纪猛的媳妇是一个颇为贤惠的中年女子,长相一般,但肤色很白,另外还有一个女儿,只有十岁,名唤云儿,十分腼腆。

    杨修随纪猛父子回到平圩村时,天色已黑。

    杨修身上的衣服已经脏的不成样子,而且很多地方都有破损,洗完澡后,便换了纪虎的衣服,纪虎的身形和他差不多,勉强合身。

    这时,纪猛的媳妇已经做好了晚饭,一锅鲜肉汤,几张烙饼,相比起现代各种调料烹饪出来的美食,味道很一般,杨修却吃的极为香甜。

    平圩村地处偏僻,家中极少会有客人来访,所以也没有配备客房之类的。

    纪猛的父亲在年前刚刚去世,空出了一间屋子,简单收拾一下就可以住人。

    杨修便暂时住在了这里。

    房间不大,摆设也极为简单,一张床、一个柜子,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几本书、一个木盒,仅此而已。

    来到这个世界的十余天里,杨修整日里提心吊胆,诚惶诚恐,身心俱疲,刚刚吃了一顿饱饭,躺在床上不多时便睡熟了。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日上正午。

    院子里,纪猛一家正在处理昨日的猎物,杨修在这里白吃白喝颇不自在,便想上前帮忙,却又不知道该干什么,只能站在一边干看着。

    纪猛处理猎物的方法非常简单,剥皮,清洗,抹上一层粗盐,然后挂到阴凉处晾着,经过这样处理的肉类,可以放置很长时间,但是口感并不招人喜欢,虽然经过了进一步加工,成本加大了不少,但是价钱却比鲜肉要低。

    杨修不解,问道:“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这样做?”

    纪猛一边剁肉,一边解释道:“我们村的位置比较偏僻,距离邺城又远,跑上一趟不容易,像昨天那样的收获纯属运气,不可能每天都有,如此一来,往往十天半个月才会往邺城一趟,只能先将猎物处理了,然后积攒起来,等攒的多了再一起拉去,否则放置的时间长了,难免会变质。”

    杨修想了想,说道:“村里每天的收获大概有多少?”

    纪猛头也不回地说道:“不好说,全看运气,但是百十斤还是有的。”

    杨修又道:“若是我以处理过的肉价收购村里每天的猎物,然后运到邺城贩卖,是否可以?每天这么大的量能不能处理掉,能够获利多少?”

    纪猛顿了顿,停下手中的活计,看了杨修一眼,心里暗自算了算,然后面带激动地说道:“处理过的肉平均下来每斤约十四文钱,鲜肉十七文,每斤约三文钱的利,一百斤就是三百文,一个个月足足有九贯钱啊。”

    眼下纪猛每个月也就二百来斤的收获,去掉基本的花销,合计还不到三贯钱,这门生意一旦做成,只是往邺城跑跑路,就能赚到九贯钱,远比进山狩猎安全多了,愣是要得。

    想到这里,纪猛再也坐不住了,扔下手中的活计,小跑着去找村长合计。

    这事还要跟村长说下,他相信村长会同意的,对于村民来说,省了加工的手续,省了盐,投入少了,但收入却没少,这就是赚了。

    半个时辰后,村长跟着纪猛来了,问起这事,杨修说道:“不是我做,是猛叔做,我只是给猛叔出个主意,并不参与其中,况且我对这里面的流程也不熟悉,远不如猛叔做来的方便。”

    还有一个原因,这门生意,只有村里人能做起来,杨修终究是个外人,这点杨修没有说,但想来村长是明白的。

    纪猛想的没错,这事对大家都有好处,村长没有任何犹豫,立刻就同意了。

    不过他也提了一个要求,将收购的价格,提到了每斤十五文钱,同时保证,以后村里只有纪猛可以做,其他人谁也不许插手。

    纪猛想了想,立刻同意了。

    每个月六贯的收入,已经不少了,况且这事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自己可以做,其他人自然也可以做,若是村里人都来搀和一脚,这生意也就黄了。

    纪猛和村长商议的时候,杨修一直在旁边听着,没有插嘴,村长的想法,他大概能够理解,这不算什么,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规矩。

    况且这件事,纪猛才是主角,他都没有意见,自己更加没有必要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