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君战记
字体: 16 + -

第七章 追兵来袭

    thu aug 20 09:04:45 cst 2015

    只见远处一支规模庞大的骑兵部队正在快速地朝着车队追来。

    仅仅肉眼所能望到的就足足有上千人,更不要提后面还未出现的大部队了。

    领头的几名骑士簇拥着一面巨大的旗帜,在黄远细致地观察下,依稀看清楚旗帜上绣着一张巨大的盾牌,盾牌后面有两把长剑交叉在一起。

    和埃德蒙一说,埃德蒙绝望地喊道:“那是剑盾家族的标志,这次来的一定是剑盾家族的骑兵,我们完了!”

    车队里,人们发出绝望的呼喊声,孩子们也被大人们的反应吓得哇哇大哭,整个车队乱成了一锅粥。

    “我来断后,你带大伙儿快点儿走!”黄远大声喊道。

    “没用的孩子,你打不过他们的!”埃德蒙真的绝望了。

    “那也要试一试啊,难不成就坐在这儿等死吗!”

    说罢,白毛载着黄远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远远地黄远的声音传了过来。

    “镇长,带着大伙儿走,别让我白费了力气!”

    “黄远!”埃德蒙脸上留下了浑浊的泪水。

    伸手一抹,埃德蒙冲着身片混乱的人群喊道:“都闭嘴,把车上所有重的东西全扔了,马上驾着马车跑!”

    黄远的离去加上埃德蒙的怒吼让人群冷静了下来。

    大家一边疯狂地把车上的东西向四周乱扔,一边狠命地抽打着驾车的马匹,让它们快些跑。

    黄远很清楚自己将面对的后果,但他没得选择,在所有人都需要自己时,自己必须要站出来,哪怕为此而死。

    古之先贤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便是父亲生前一直教导自己的道理,舍生取义乃华族人的至高品德。

    因此,在看到离自己越来越近的骑兵部队,黄远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升起了一丝兴奋。

    “死就死吧,正好下去陪着爹和娘。”

    双方越来越近,当黄远能够清晰地看清领头的几名举旗骑兵的脸时。

    黄远从白毛的背上一跃而起,如同饿鹰扑食一般从半空中冲向面前的骑兵。

    “大力猿魔拳!”

    一名骑兵躲闪不及,被黄远一拳打在了胸口处,凶猛的拳劲透过铠甲钻入体内,顿时将里面的内脏绞碎。

    白毛随即跟上,恰好接住了快要落地的黄远。

    只见黄远硬生生地从一名骑兵手中夺过一把长剑,随后朝着四周围攻过来的骑兵们狠狠地砍去。

    胯下的白毛也不甘示弱,虽然要听从黄远的指挥,但是它一旦逮到机会便张开血盆大口,用一嘴锋利的牙齿将罗兰人的战马咬死。

    不过这支罗兰骑兵的战马并不像那些被黄远杀死的轻骑兵胯下的战马。

    它们不仅没有畏惧白毛那恐怖的气息,反而在主人的操控下无畏地朝着白毛发起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而在不远处,身着暗金色铠甲,胸前刻着剑盾家族的家徽的菲尔斯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拼命厮杀的黄远以及他身下的白毛。

    在对卢瑟三世下达最后通牒后,菲尔斯便带着手下的卫队在卢瑟公国境内视察。

    恰巧,菲尔斯发现了被黄远杀死的罗兰骑兵的尸首,于是便率领卫队顺着车队留下的痕迹开始追击,最后在这个地方追上了车队。

    但让菲尔斯没想到的是,杀死多支骑兵小队的人竟是眼前这个骑着巨狼的年轻人。

    这时,菲尔斯身边一名身材有些肥胖,衣着华贵的中年人说道:“子爵大人,您势必要活捉这个人!”

    “哦,”菲尔斯回头望向这名中年人,微笑着说道:“说一下原因,查克。”

    “是,”被称为查克的中年人解释道:“因为这个年轻人可以成为一名优秀角斗士。”

    “并且他的特殊将会吸引比其他角斗士更多的观众,到时候您作为他的金主,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哦,说说你的想法。”

    “据我估计,这个年轻人的实力至少在二等战兵以上,如此年轻就拥有二等战兵的实力,他的天赋是极佳的。”

    “再有,您可曾见到过有骑着巨狼作战的人吗?”

    “嗯,只是听说过在南边的次大陆上有能够驯服巨狼的部落,但那些地方里我们太远了。”

    “所以说,连您都没有亲眼见到过能够骑着巨狼作战的人,更不用说国内那些家伙了。”

    “所以说,一旦打出狼骑士的宣传口号,这个人一定能吸引全国的目光,到时候会给您带来难以想象的回报!”

    菲尔斯哈哈大笑道:“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来打理我在滴血长剑角斗场里的股份吗?”

    “请子爵大人明示!”查克微微的弯下腰说道。

    “因为你的脑子里只有角斗士!我喜欢专注的人,只有专注的人才能胜任我交给他们的一切事务。”

    菲尔斯拍了拍查克的肩膀,接着说道:“从现在起,这个人就交给你了!”

    “是,不过还请子爵大人先活捉了他吧!”

    “尤金、科里!”菲尔斯大声喊道。

    只见身后的卫队里两名身材的高大的骑兵策马来到菲尔斯的面前。

    “活捉那个小子还有他身下的狼!”

    “是!”两名骑兵齐声答道。

    “对了,菲尔斯大人,你还得派几个人去找两辆大车来,不然没法把他俩运走。”

    菲尔斯点了点头,指着旁边的一名骑兵说道:“你带几个人去附近转转,找两辆结实点儿的大车来。”

    “是!”说罢,七八名骑兵便朝着附近的吉勒镇跑去。

    在厮杀了一段时间过后,黄远明显地感觉到眼前这支骑兵真的非同寻常。他们训练有素,骑术高超,同时配合地极为默契。

    每当自己快要杀死一名骑兵时,总会有至少三支长枪捅向自己,逼得自己不得不回身反击。

    等回过头来,刚刚要被自己杀死的骑兵早就被人救走了。

    因此,厮杀了半天,黄远也仅仅杀死了五六名骑兵,并且自己的身上也被长剑、长矛划出了数道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