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缘:逃不过的婚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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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遇见(一)

薛连晴真不明白,不就是感冒吗?邵竟诚也太小题大做了!竟然背着她偷偷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的假,好吧,她承认,这天天被他黏着的日子很幸福,每晚按摩半小时,她舒服的直哼哼,当然他也不是白给按的,吃个豆腐什么的,那是常有的事,但是顿顿的白鸽莲藕汤、鸭血炒香芹、南瓜拌饭等各种补血菜谱,她实在受不住了,幸好他大boss良心发现昨天开始上班并忙至深夜才归,要不然她一定会爆发的!

闲在家里的日子除了备课做课件之外,连晴也会出去散散步或者上网看个电影,邵竟诚要是陪着她在家里看非得要抱着她,然后随着剧情的发展他们就会转移阵来个火热的法式热吻去滚床单,所以,最近看的几个电影无一完整。

若不是论坛里铺天盖的下堂妻辛酸史,薛连晴面对如此柔情蜜意的邵竟诚甚至开始怀疑他那些风流韵事、红粉佳人,真的都是逢场作戏,常在河边走免不了湿鞋,而她的不甘与凄苦都是自寻烦恼和不明事理。

连晴喜欢泡论坛追帖,最近一个月正疯了般追一个小三帖,一个网名为“毕生恋一”的女子发了一篇题目为《那么爱你,为什么?》的帖子。

女子行为大胆,语言率真诚恳,道出了一个普通女子为情所困、所伤的心事。

连晴为人妻,是典型的良家妇女,以她的立场,是与广大正室夫人或前妻一样憎恨所谓的“小三”,她心已凉,却也没死,想知道那些和已婚男人鬼混的女子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帖子题目并不劲爆,但开篇尤为吸引人。

“我是个已婚男人的无准确保质期的情人。

你可以骂我,但不要带上我妈,她去世多年,我很爱她。

在男人眼里我是个漂亮有些**的女人,当然事实也如此,但我绝无害人之心,认真谈过恋爱,付出过真心,奶奶的!到头来都被狗吃了。但我也是个女人,容易寂寞,而他,暂时叫他白羊吧(他是白羊座),也不是什么好男人,豪门出身,花花公子,有家有室,在外面风流快活,情人无数,他的妻子什么样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感情好坏我也不知,也不感兴趣。

他长得很英俊,看一眼就能被秒杀的那种。而且出手阔绰,待人温柔体贴,亲热时也无变态癖好,技术高超,绝对能把你伺候的服服帖帖。

这样的男子,不让女人动心太难。

和他最初相遇,源于一段公路情缘。

那天我的车在高速公路上很不给面子的挂了,休息站那帮男人一个个笑得猥琐龌龊,我宁愿去搭顺风车,缘分就这样毫无预兆的来了。

他摇下车窗的那一刻我就认出了他,这位经常在三流八卦小报上出现和女星、模特传绯闻的豪门阔少如骑士般出现我面前。

我知道他是一片沼泽,陷进去就很难自拔,所以我准备了一切自救设备,可是,爱情,是最让人措手不及的事情。

我寂寞,他风流,后面

的事情都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我们幽会不是约会,每每在他的私人寓所kingsize的大**酣畅淋漓,让我欲罢不能。

我并不觉得羞愧,因为我们各取所需不谈爱,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个好东西。我反而同情他的妻子,于众多女人分享一个整天在外鬼混的丈夫实在可悲,哪怕他再英俊、优秀多金,失信与女人,那都是王八蛋,不过又想想,如他这般身家,估计是商业联姻,他与他的妻子都是可怜人。

然而,他太好、太好,好到我开始觉得自己可能会守不住我的心。我从最开始的蔑视到止不住的心跳加快,并经常装睡等到听到他平稳的呼吸起身看他的睡颜,那么浓的眉,那么俊挺的鼻翼,还有性感的薄唇,这样的男人,让我舍不得离开。

他的婚姻能走多远,那是他和他妻子的事情,我不能干预。但是现在,我能做的就是当好情人的角色,珍惜在他身边的每一秒。”

这篇帖子很火爆,回帖的都是各色女人,有谩骂的,有鼓励的,有不解的,有讽刺的。女人骂女人无非就那几句,难听得很,“毕生恋一”倒是很淡定,不管别人说的,依然每日更新,播报他和白羊的最新近况。

“最近我才发现白羊是个挑食的小男人,他不吃披萨里的青椒,每每都是往我的盘子放,我要是也不吃,他就会像个孩子一样撅着嘴说:“你怎么不吃,是不是嫌弃我。”大大的眼睛眨啊眨,我的心都乱了。”

看到这,连晴不禁失笑,这个男人,和邵竟诚很像呢!

“白羊平时工作很忙,我则像个贱妾一般,整天守着电话等着他的来电,只要响起他的专属音乐,屏幕上出现他的名字我就像是进入天堂般幸福,若是和他这样的有妇之夫相恋而被判死后入地狱,我宁愿享受此刻欢愉。

他喜欢撒娇,经常紧紧搂着头在胸前磨蹭,呢喃:“恋一你真好。”

我娇笑,他得寸进尺。”

连晴成了这个帖子的忠实潜水追随者,每天只要一有空就是去刷屏。她的心境复杂,一面觉得男人背着妻子在外偷腥罪不可赦,一面有觉得如果婚姻不能给人带来幸福感,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将围城变做坟墓在里面等死呢,她不讨厌“恋一”,更同情那位从未出场的人妻,连晴觉得自己和她有着同样的遭遇,看着这个帖子仿佛也在说服自己——离开这样的男人吧,离开他!

可那毕竟不是她的生活,最近邵竟诚表现良好,他没有理由说离开,但总是看着别人的故事试图找到解决自己问题的方法,这很傻,却也无可奈何。

今天是连晴最后一天假期,她一直想去粥店找那个漂亮的小帅哥去道个谢,刚刚出院那会邵竟诚说好一起陪她去的,但此后却以她身体没有完全康复为由一直拖着,现在他当起了甩手掌柜跑去上班,这样更好,她可以肆无忌惮地欣赏帅哥了!

走进粥店,薛连晴就开始向工作区张望,发现穿着统一制服的服务生都在忙碌着

,有人带着鸭舌帽低着头,连晴不得不靠近他左右观看。

“请问女士您想点写什么?”

女孩站在玻璃柜台后,微笑着询问薛连晴,连晴有些尴尬,还是笑着说:“你们店里有没有叫林嘉宇的送外卖的小伙子?”

女孩的如沐春风的小脸马上进入冬季,阴沉地说:“他还是个大学生只是偶尔来这里帮忙,现在不在!”

“那他一般什么时候会来?”

“我不知道!”

女孩不再搭理,转而假模假样地招呼其他客人。连晴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在她看来这女孩很可爱,那点小心思她很理解,毕竟,与那么帅气的男孩共事,心里不长草才怪!

女孩看着薛连晴走向收银台笑着跟服务生说话,心里越发气愤难当,这女人真怪,怎么人家给你送一次外面卖就惦记上拉!还追到店里来,不要脸,真不要脸!

以前就因为有女顾客追到店里来看林嘉宇老板娘才勒令禁止他来帮忙,你看,他才来帮送过一次外卖就有人追到店里来,看来男人长得太好看也不安全。

收银员是个中年妇女,态度倒是挺好,但她也不可能傻到出卖老板娘的儿子,所以薛连晴只能带着遗憾铩羽而归。

一个在刚送完外卖长得黝黑瘦弱的小伙子擦着汗水走进店内,看着她与前台说着什么然后点头道谢与他擦身而过,小伙子惊呆了,眨眨眼呆在原地三秒,然后连忙小跑过去问前台:“刚才那个女人和你说什么?”

女子笑着摇摇头,“还是老板娘精明,看来真不能让林嘉宇来店里帮忙了,这不,才上岗一次就招了朵桃花,不过这女人不但漂亮而且有气质。”

“你是说她来打听林嘉宇的。”

“嗯,我说小黑,你干嘛那么激动。”

小黑没有理会她,拿着手机躲到休息室,拨通了林嘉宇的手机。

“喂,林哥!”

那头的林嘉宇恨快接通电话,“怎么了?她又订餐了,等着!等着!我这就赶回去送!”

“不是,她刚才来店里找你了。”

“你说什么,她找我?她都说了什么?你们告诉她多少,她走时什么表情。”

“你先别急,我刚从外面回来,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走出去了,而且她一无所获。”

“靠!我这就回去。”

对林嘉宇来说这课是没法上了,中途以如厕为由把书包丢给寝室兄弟半路就跑了。

冲出教室那一刹那,一个大小伙子高兴得蹦起半尺高喊了一声“耶!”然后拎着自行车钥匙飞速往家骑。

学校里粥店不远,母亲为了上班方便,也住在本小区里。保安都认识他,林嘉宇没掏电子卡就直接骑着自行车进入小区。

他在薛连晴所住的那栋楼前骑了一圈又一圈,时不时望着16楼的窗户,然后望着滴30层的楼顶开始按楼层往下数“遇见,遇不见,遇见,遇不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