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是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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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章 非常气息

    “沈寻烟。”

    “河西沈家?”

    曹诚皱皱眉,仿佛有些忌惮。

    沈寻烟不置可否,不想解释。

    话不用说满,留白一点,给人遐想空间,让人自己脑补,总比编谎话容易。

    “你怎会和威远镖局的人走在一起?”曹诚又问道。

    说话时,剑已经放下。

    沈寻烟微松一口气。

    只要不被杀人灭口,别的东西都好解释。

    “路上遇到,徐镖头见我一个人可怜,便捎上了。”

    曹诚留意到她腿上的伤,又看了看那张倾国倾城的俏脸,随口道:“不见得是可怜吧。”

    言罢便不理会她,长剑归鞘,走向第一辆镖车。

    撬开大箱子的锁扣,盖子一掀,顿时银光晃眼。

    满满一口大箱子,整整齐齐都是五十两一锭的银子!

    但曹诚却毫不在乎,一脚踢翻箱子,将底下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见地上全是银子,没有别的东西,又走向第二辆镖车。

    再撬开第二口箱子,金光夺目,里头全是金闪闪的足金大元宝。

    几百斤重的宝箱又一次被掀翻在地,金元宝滚落在官道黄土上。

    曹诚打开了第三口箱子,这次里头放的非金非银,换成了满满一箱的珠宝首饰。

    当珠宝落地时,滚落在黄土之中的东西里头,多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木盒子。

    那盒子长约七寸,宽有三寸多,不甚高,檀木质地,显得颇有份量。

    看到盒子,曹诚眼睛一亮,快速拾起,打开看了一眼,又迅速阖上,喜色浮现。

    沈寻烟心头微动。

    在盒子打开的瞬间,她隐约感受到了一股异样的气息。但可能是因为修为太弱,感应不甚清晰,无法明确它是什么,只能知道,盒子里放着的一定是个修真者用的东西。

    难道是法宝或者丹药?

    如果是灵丹妙药流落到世俗武林,影响不可谓不小。毕竟修真者炼制的丹药,要远比江湖上的药物高明得多,有时候一颗丹药,就能救得一条性命了。

    “沈家小姐。”曹诚含笑将木盒收好,对沈寻烟道:“在下今日还有要事在身,恕难相陪。他日若有机会,定会到府上请罪!”

    “随你吧。”

    反正你也找不到人。

    沈寻烟淡淡道。

    “后会有期!”

    曹诚翻身上马,抱拳告辞,飞驰离去。

    飞马远去,沈寻烟目光流转,闪过许多念头。

    那木盒不是寻常东西,否则也不至于让曹诚连数车金银珠宝都不顾,只取那一件就走了。

    刚才感应到的特殊气息,让她心头动了抢夺的念头。不过自身修为的弱小,让她实在提不起信心向刚刚连杀十余人的剑客出手。

    现在剑客走了,镖师们都死了,漫漫官道上,就只剩下满地的金银珠宝,和她一个人。

    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走呗!

    马匹还在,她虽然腿上有伤,但还不算严重,忍受得了。

    起身从地上拾了块五十两的银锭,再从珠宝堆里挑了几件不扎眼的戴上,她便上了马,朝镖队原先所走的方向行去。

    徐青山说过,沿着官道再走百来里,就能到“河原镇”。

    进了城镇以后,再考虑其它吧。

    她之所以取银不取金,是因为银子比金子好流通。穿戴首饰,不是因为变得像女人一样爱美,只是因为那东西值钱又不占地方而已。

    威远镖局的马都是上等高头大马,体力很足,跑起来几乎不需要休息。

    原本镖队拖着好几百斤重的几车货物,赶路速度很慢,现在摆脱了累赘,沈寻烟独自策马,速度顿时飙升许多。

    赶了一个时辰的路,太阳向西偏斜的时候,她终于看到了官道尽头的小城镇。

    这一路上,官道两旁的景色也在变化。刚开始是荒山石林,等到到了河原镇附近的时候,已经是满目葱郁的青山绿水了。

    河原镇之名,取自“河畔平原”之意。这个小镇不算大,约莫只有几十里幅员,镇中心的小城郭更是一眼就能从东边看到西边。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什么酒楼赌坊,衙门青楼之类的,镇上是一个也不缺。

    沈寻烟腿脚不便,骑马进城。此起彼伏的吆喝叫卖声,让她有种梦回古代盛世的错觉。

    不过很快,这种错觉就被别的东西取代了。

    人称“灵州第一美人”的沈仙子流落人间,招摇过市。道路两旁的老百姓们偶然瞥上一眼,便再也挪不开目光。

    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小,都被其绝代的风姿所迷住。这不是对美色的贪婪,因为她的美貌不会让人第一眼就产生亵渎的念头。而是对美好事物的喜爱,达到了近乎痴迷惊叹的地步。

    一袭白衣,一匹骏马,一副遗世无双的容颜。虽然衣衫有损,青丝缭乱,染了一路风尘,但纵是再怎么落魄,她也还是灵州第一美人。

    嗯……至少身体还是。

    头一次体会到“回头率百分百”的沈寻烟心情古怪,赶紧轻夹马腹,穿街过巷,寻找落脚的地方。

    在今天以前,她可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人当街围观。美人身体里的抠脚大汉一直是扔进人群里就找不出来的那种,突然变成这样,说能适应那绝对是骗人的。

    好不容易穿过人群最密集的集市,沈寻烟终于找到了一家客栈。

    客栈名叫“逢源”,看上去不怎么气派,朴素简单。

    沈寻烟下了马,迎上前来的小二一看到她,顿时呆了呆,忘了嘴边招呼客人的话。她只好自己问道:“你们这儿还有没有空余的客房?”

    小二如梦方醒:“啊?噢……有,有有有!姑……姑娘里边请,里边请。”

    沈寻烟跟着小二进了客栈。客栈的一楼就是酒馆,此时正巧有个秀才在说书,许多人听着。她一进来,人们下意识投过目光,而后便也和大街上的路人们一样,再也挪不开视线。

    沈寻烟见状心头长叹。

    我能怎么样?我也很无奈啊~

    难道非要找块面纱遮住么?

    “话说这灵绝城啊,乃是无数年前灵州之主——大名鼎鼎的灵隐仙君所建之城。当年它的名字还叫灵隐城,只是后来遭逢大变,逐渐……”

    说书的秀才开始其谈,第一个脱离沈寻烟的影响,同时也用他的声音唤醒了其他人。

    沈寻烟略感惊讶,循声看去,只见那人二十来岁模样,长得眉清目秀,穿着蓝衫,头束纶巾,手持折扇,正从容不迫侃侃笑谈。

    他也正看着这边。

    两人目光在空中相遇,说书人微笑颔首致意,客气又有礼。那份沉着,让沈寻烟觉得有些“高深莫测”。

    读书人深信缘分之说,向来最容易被容貌绝美的女子迷住,因而“一见钟情”。但这个秀才恐怕不是那种“读书人”,他所讲的故事,和民间常说的才子佳人、牛郎织女完全不是一个风格,浑然是讲的这个世界多年前的历史故事。

    说不定又是个武林高手,甚至修真之人呢。

    沈寻烟心中有数,自忖现在修为低微,还是低调点好,不该与人过多接触。于是礼貌性的冲书生点了点头,便不再理会,向掌柜的要了间上房,一壶热茶,跟着跑堂的上了二楼。

    客栈的屋子还算清静,送走小二之后,沈寻烟关上房门,重新处理了一下小腿上的伤口,用清水洗过,重新包好。而后她见天色还早,又离开客栈,到街上找了家布装,买了两身行头,回到屋中舒舒服服的沐浴了一番,才将之换上。

    新买的衣裳自然是男人穿的。她既不会打扮也不懂娇柔,穿裙子还时常绊到脚,怎么也无法完全适应女人的身份,换上男装才是正理。

    不过女儿身终究是女儿身,哪怕穿了男人的衣服,也无法掩饰那姣好的身材。

    夏季衣裳单薄,“沈姑娘”又不是飞机场,她简单裹了两层,胸前的饱满依然还是一眼就能看穿。

    头发也不会打理,随便梳了两下就束起来,男不像男女不像女的,有点不伦不类。

    可饶是如此,美人也还是美人。换了行头的她,少了点柔弱娇美,多了几分英武帅气,魅力半点也没见少,反而变得更加“男女通杀”了。

    照照铜镜,沈寻烟对着镜中的白衣女子,无奈道:“你说你这妮子,怎么就长成这幅德行了呢?连老子看了,都想推倒自己呢。唉……”

    叹气。

    当不成男人,开不了后宫就算了,她还得防着被别人攻略,想想就觉得心累。

    不仅如此,她的身上还有更大的任务。行云山那么多弟子现在生死未卜,身为继承人,哪怕不再是以前那个沈寻烟,她也不可能视若无睹,无动于衷。

    “修练吧。在这里住段时间,先有能力自保再去想别的。”

    短短一天,就经历了三场争斗,她对实力的渴望极其强烈。

    天色还早,她直接就在屋中打坐入定,修练起《太上忘情诀》。

    闭眼的一瞬,天地灵气铺天盖地而来。

    论灵气的浓郁程度,这河原镇要大大逊色于行云山,可在她举世罕见的天赋之下,这一点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太上忘情的心法运转,内息在飞速壮大。

    她的身体周围,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由天地灵气构成的无形漩涡,朝四面八方吸扯更多的灵气。

    楼下还在说书的那个年轻秀才正说到精彩时刻,突然心生感应,僵在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