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知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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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多管闲事

    感觉中金彪作为太和城第一帮派势力的少爷,身边是从不会缺少女人的,然而从未有一个女子能够让金彪如此怦然心动。他下了决心,定要把这姑娘讨了做老婆。

    决心是定下了,忽然又矛盾起来。这姑娘与江知命走得近,恐怕关系不一般,莫不是江兄弟的女人?金彪平日里虽然霸道惯了,却绝做不出勾搭兄弟女人的勾当。

    这可如何是好?金彪性子直,砂包一般大小的心脏好似被七八只猴崽子挠抓,直让人想要把心脏挖出来丢了。他竟是收起了笑容,冲上前去双手按住江知命肩膀,严肃道:

    “阿命,咱们之前确实有些许纠葛,你若心中有什么不快,统统都可对着我发泄出来,我绝不说半个不字。”

    “不论你是否把我当兄弟,在你没有把刀子捅进我身子里的那一刻,我便把你当做我的兄弟,至死不渝。”

    是啊,被金彪当做交命的兄弟,从没有过多的言语,至死不渝。

    金彪定定看着江知命,江知命亦定定瞧着金彪,他能够感觉到金彪的真诚,微微点了点头。

    “阿命,你如实告诉我,你与她是甚么关系?”

    说着,金彪的目光落在二丫身上。江知命心中无语,竟然还是为了二丫,他还未开口,身旁二丫已挽起他的胳膊,道:

    “我是阿命的童养媳。”

    童养媳!似有一道闪电劈中金彪,他宽厚的肩膀竟是剧烈抖动,脚下险些站立不稳,全身血液几乎凝固。踉跄两步,喉中嗬嗬喘着粗气,艰难道:

    “既然是弟妹,我便应当祝福你们。”

    五大三粗,性子直如一根筋的金彪,竟会为了初见的女子这般失魂落魄。

    “噗嗤...”二丫捂嘴笑出声来,她记仇,故意要捉弄这胖子一番,却是遭江知命瞪了一眼。

    “你一个女儿家,胡言乱语的以后如何嫁的出去。”

    转头又瞧着金彪,心想他恐怕是认真的,便对金彪道:

    “金大哥,莫要听她胡说,她叫李树芽,是我的远房表姐,可不是甚么童养媳。”

    呼,凝固的血液似乎瞬间有了活力,欢快地流淌起来。他几乎要手舞足蹈了。

    金彪拉着二人要去万福楼吃顿大餐,却被江知命婉拒,带着金彪与二丫进了离顺丰打行不远的羊肉汤铺子。

    掌柜的姓杨,因此这儿就叫老杨家羊肉汤。铺子不大,羊肉汤也算不上美味,关键在于便宜实惠,分量又足,冬日里打一碗热腾腾的羊肉汤,再泡一些馓子、煎饼进去,满满一大碗吃完了,保准让你大汗淋漓,真叫一个痛快。

    只是已经开春,越来越热的日头让人容易发燥,再吃些羊肉这般补身子的吃食,若是找不着宣泄的法子,可就得让人发狂了。因此几人进了铺子时,除了店掌柜与伙计,便只有两人背对着他们在埋头苦吃,其中一人衣着华丽,肯来这儿吃,恐怕是真真喜好这一口。

    金彪殷勤地为二丫拉开条凳,抹净她面前的桌子,真叫二丫有些受宠若惊。唤来伙计点了吃食,金彪才坐下,他本想挨着二丫坐,见江知命面色不善,才选了对面位置坐下,嘿嘿笑道:

    “阿命,这许多年,我还真未曾来过这儿,你不知道,整日吃那些大鱼大肉,实在吃腻了。”

    “还有啊,那...”

    “闭嘴!”

    江知命实在没想到,金彪还是个话唠,竟是说个没完没了。其实也不能怪他,金彪后知后觉,才发现江知命唤他一声‘金大哥’,等于承认了他,如何能不激动,再遇上一见钟情的二丫,他着实兴奋过了头。

    二丫“咯咯”得笑,瞧金彪吃瘪的样子真爽快,却让金彪又看得痴了。也不知金彪是在乎江知命这个兄弟,还是害怕给二丫留下不好的印象,一颗熊胆变成了鼠胆。

    不多会,伙计便端上三份羊肉汤,金彪那一碗恐怕比脸盆也差不多少,里面盛满了羊杂、馓子与煎饼。江知命二人瞧着吃惊,金彪却嘿笑一声,拿起筷子大口吃起来,“吧唧吧唧”,再没功夫说话。

    江知命瞧一眼二丫,同样在她眼中看出一丝笑意,这金彪,若抛开金蛇帮少帮主的身份,却也是不错的汉子。

    两人也大口吃起来,羊肉汤这类吃食,最是要大快朵颐,吃得汗流浃背最好,若是慢条斯理,就不应景了。

    铺子门口忽的传来一道声音:

    “阿弥陀佛,有劳店家,贫僧欲讨一碗水喝。”

    声音不大,却似有奇特的魅力,众人皆抬头望过去。

    好一个俊俏的小和尚,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约莫十八九岁,高且瘦,一手合十,一手托一只乌黑钵盂,一身灰袍虽旧,却无一丝褶皱。他话说完,便朝着掌柜的施了一礼。吃饭的食客与店家他总是能分得出来的。

    掌柜使了个眼色,伙计便拎起茶壶就要过来。

    “小和尚,讨水讨进羊肉店,怕是想要吃肉罢?来来来,我这儿还有一大碗羊肉汤,全部送与你。”

    那衣着光鲜的食客站起身,端起自己的汤碗走向小和尚,将碗递在他面前。

    “崩客气,这汤味道极好,你可要喝完哟。”

    他嗓子尖细,让人听着难受。

    “我只想讨一碗水喝。”

    和尚没瞧汤碗一眼,只对鲜衣男子说出一句话。同时他心中也纳闷,街市上那么多铺子,怎的就进了这羊肉店?

    小本生意可经不起任何折腾,掌柜的本想打个圆场,却被另一名约莫是那鲜衣男子跟班的小厮拦住,只好作罢,心想小和尚你自求多福罢。

    和尚打算转身离开,惹不起总该躲得起罢。那鲜衣男子被拂了面子,却是不打算轻易放过他,伸手抓住和尚肩膀,道:

    “爷请你喝一回羊肉汤,你竟不识抬举,当真是不把爷放在眼里。”

    “我说贾仁,差不多就行了,好端端与一个小和尚过不去作甚。”

    金彪有些看不过眼,出言阻止。

    “金胖子,我的事儿你管得着么?”

    这贾仁乃是太和城首富贾泰来的大儿子,他爹的生意做得不可谓不是风声水起,却不甘心只得利,不得名。于是学起旁人做一些善事,可又心疼银子,因此做的善事也仅限于在城门口布施白粥。生了两个儿子,大的名贾仁,小的名贾义,取仁义之意,全城百姓却知贾家一家皆是假仁假义之辈。

    作为首富,除去与官府勾结,自然也要与金蛇帮往来,关系到自家生意利益,金彪便不再过多掺和。

    贾仁得意道:

    “今个这羊肉汤你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

    和尚不再言语,只是静静望着贾仁。他这般毫无理由的平静,竟使得贾仁心里发毛,他后退一步,又道:

    “唔,若实在不想喝,便跪下来磕三个响头,高喊三声贾爷仁义。”

    贾仁一手托着汤碗,一手叉腰,一脚踏在身旁条凳上,架势十足。贾仁除去生了一双三角眼,五官其实并不难看,虽沉迷酒色,奈何家中除了银子还是银子,奇珍异兽、名贵药材不曾间断,补得那是一个膀大腰圆、红面油光。

    他除了沉溺女色以外,亦喜好男风,可谓男女通吃,是以见了俊俏的小和尚,**便蠢蠢欲动。先强势打压,再安慰收拢,便是他惯用伎俩。

    “如何?贾爷我没别的,就是仁义。”

    假仁假义之人,却最是喜欢满口仁义。

    两人之间忽的多出一只手,手里一只碗,碗里盛满水。江知命道:

    “给你水。”

    和尚把钵盂伸在碗下方,江知命手一翻,便把水倒在钵盂里。和尚道一声多谢施主,仰起头便咕嘟咕嘟把水喝个干净。

    从呆滞中醒转过来的贾仁怒火中烧,他何曾被如此轻视过?手中汤碗顺势便往江知命头上盖去,咬牙道:

    “我叫你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