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回百转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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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偶遇

“妈妈,妈妈,你昨天答应了今天带我去店里的,大人要说话算数哦!”

11月的的早晨已经有些凉意,林末一大早便在林若华的怀里撒起娇来,已经为人母的林若华连忙把只穿着一身卡通睡衣的儿子塞进被窝里,这孩子也真是的,不过是昨天被他烦得不行才答应的儿戏过了一天竟然还记得这么清楚,她昨天才从外地进货回来,店里一堆东西要整理,带他去不是诚心添乱吗?

“末末乖,妈妈今天有许多事要做,我一会儿先送你去奶奶那里好不好?”

林末小小的身体在被窝里像一条灵活的水蛇,从床的这边呼啦一下钻到了那边,换个胳膊继续撒娇,誓死不同意林若华的专*治武断:

“不嘛不嘛,明明昨天答应了啊,你是大人,奶奶说大人不会撒谎,你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嘛!”

一张小嘴撅得老高,粉嫩嫩的脸因为一大早在房间里闹腾而显得红扑扑的,十分可爱。

林若华眉头紧皱,这个儿子,怎么越大越不好骗了,想想以后等他上学了,知道的事情多了,自己岂不是想撒个谎哄哄他都难?想想以后的地位真是岌岌可危,没想到生了这么个烫手山芋,可爱的时候可爱得紧,一大早闹起来却也一点都不马虎。

没辙,谁让原本就是她自己理亏呢,只能硬着头皮起床给他找衣服,却没想到林末似乎明白林若华的无奈,兀自拿着衣服自己穿起来了,有时候林若华真觉得自己这个儿子真是超乎寻常的懂事,明明不过三周岁多点,却分明能看懂大人的表情跟心里话,也没有一般小孩子的无理取闹,撒娇这种事分明就是拿捏有度,鬼得很呢!

趁着林末穿衣服的时间,林若华起床简单煮了个粥,煎两个荷包蛋,林末在长个子,外加一杯刚热好的牛奶,母子俩吃起早饭来一个模样。

怎么她以前会觉得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是妈妈端着饭碗四处追着吃饭才对啊,怎么她家这个孩子这么乖巧,一点都不淘气呢,你看吃饭的时候他就吃饭,从来不会多喝一口汤,睡觉的时候便睡觉,从来不会多看一分钟电视,真是的,平白得害她少了许多乐趣。

孙容总笑着说羡慕她,年纪轻轻当了妈不说,还偏偏是这么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乖儿子,她这个干妈啊,相比起来真是一点都不值钱了。

每当这个时候林若华便知微笑着不说话,他们谁都明白这些年她过得多么不容易,说得这么轻松不过是为了调剂下生活而已,那些苦难在这样似有若无的调侃中似乎真的变得微乎其微,有时候就连林若华自己都已经想不起来当时到底吃了多少苦才决定一个人剩下他,他到底是经受了多少别人无法想象的艰辛才把他拉扯到了三岁多。

她总是告诉自己,才三年多而已,未来还很长,她还有很多个三年跟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屁孩朝夕相处,他们是一体,从剩下他的那一刻开始她就知道,没有人能取代他在自己心里的位置,而他却取代了自己心中许多重要的位置。

“妈妈,你怎么不吃了?秦叔叔说要让我好好盯着你,让你好好吃饭,对了,盯着你吃饭是什么意思啊?”

林末端着杯子喝牛奶,却让整个嘴巴都跟吃了蛋糕似的沾了一圈,他也不怎么在意,只伸出舌头舔了一圈,把嘴角边站上的牛奶全部吃了下去。

他并不知道林若华跟秦言有过一段不到半年的婚姻,正是这段失败的婚姻才让她觉悟,勉强跟任何人在一起都不会幸福,一个人未必就会生活得比两个人艰辛,正是因为当初那个信念,她才一步步走到了现在。

秦言对林若华的感情她已经回应不起,这些年他帮助自己母子几多,可她从来没有主动去找过他,他们之间只有她林若华欠他的,已经欠下的债恐怕这辈子都还不清,她已经不想继续欠下去了。

可是秦言似乎从来没有放弃过,虽然从他们离婚到现在的这几年间他也没有主动示好,但是光看孙容的表情就能明白,他们还没有明朗,而原因,恐怕正是因为秦言心中还有个林若华吧。

“盯着的意思就是看着,如果妈妈不吃饭就不乖,末末就要让妈妈好好吃饭的意思。”

林若华甩开心中那些想法,细心擦干净儿子嘴角的奶渍,脸上满是幸福的喜悦,以前寻死觅活得觉得爱情才是生命中的全部,没有了爱人心就跟死了一般不能自已,可是直到后来才明白,人活着远不是只有爱情这一件事,她还有许多没有完成的事情,亲情、友情,能够温暖自己生命的东西太多,而它们任何之一都不比惊天动地的爱情来得逊色。

视线又不经意看见手腕上那道浅浅的疤痕,如果说每个人生来便是透明的玻璃杯,那么随着年月的增长,遇到任何人都会在上面留下各种痕迹,如果问白雨泽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是怎样的,她想也只有这道伤疤能够说明一切,当时掏心掏肺的爱了,却换来异常撕心裂肺的伤痛跟一个现在已经接近透明的伤疤,再也没有其他。

“妈妈不乖,没有好好吃饭,赶紧吃嘛,末末要去外面。”

林末在一旁催促着,林若华昨天才忙碌了一天,好不容易回家以为能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却不想被孙容跟秦言拖着吃饭聊天到了深夜,她实在抱歉,却不想钟阿姨一个人生活寂寞得很,好不容易这么热闹,兴致竟然比年轻人还高昂。

她到现在还觉得没有睡饱,奈何儿子在一边催促着,只能硬着头皮将碗里的粥悉数吞了进去,差点都到喉咙口了,迅速收拾好东西,才拉着儿子小小的手掌出了门。

林末不像别的孩子,除非许久没见,平日里能走路便自己走,就像现在,小小的人儿跟在林若华这个小巧的女人身边还显得那么弱,让人见了忍不住升起一股想要好好保护他的欲望。

林若华开的小店在十字路口拐角的位置,虽然店面不大,租金却贵得吓人,要不是有钟阿姨帮忙,估计她至今还在望着租金兴叹呢。

这一带多是商务区,像她这样的手工艺品店实在是异类,可林若华凭借着大学时候东家跑西家的经验练就了独到的远光,再加上老板娘一张脸总是挂着甜甜的笑容外加有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可爱儿子,她的店倒开得不错,深受那些常年出入高档写字楼的白领女性们的喜爱。

以前总有人看到她那个宝贝儿子之后尖叫:

“啊,好可爱,老板这是你弟弟吗?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然后每当这时候林末便眯着一双眼睛笑着回头跟林若华说:

“妈妈,妈妈,为什么她们说我是你弟弟啊?”

之后林若华便会迎来更多羡慕嫉妒的眼光,天哪,这么年轻竟然已经有了一个这么可

爱的儿子,她们打死不承认已经到了阿姨的年纪,幸好林若华偷偷教过儿子,无论见到谁,只要是年轻的女性统统喊姐姐,为此孙容还郁闷了好久,为什么她这么多可爱的姐姐,唯独自己这个跟他老妈同一个年纪的被喊成阿姨啊,真是不公平。

林若华给林末搬了个小凳子,让他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以免自己忙碌的时候忽略了这个儿子,今天是周一,这个时间又不是饭点,平日里没什么人来,林末一个人呆在门口虽然人不多,她却依旧不怎么放心,明明一个抬头便能看见他,她却还是时不时出声喊他的名字。

养儿方知父母恩,只有像她这样成了母亲才终于明白,即使父母没有亲自养育她成人,他们当年是受了怎样的刺激才会选择那样的不归路啊。

林若华的店不大,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当年从设计到装修都是她自己亲力亲为,连货架上那些手工艺装饰品都是她自己做的,而所有商品几乎都是她基于巧合或特地去寻来的,每一份都只有一个,这就是她这里最大的噱头,只有一份的商品,只为了一个特别的你,没有任何人能够取代。

刚开始的时候她的店门可罗雀,基本没什么人来,这里多数都是写字楼,餐饮业倒是遍地开花,可她这样另辟蹊径的确实是少数,可后来渐渐的,有人发现了她这个百宝箱,有人因为上班而没有时间给朋友选生日礼物,或者有同事突然宣布生日请客吃饭了,他们总是被杀个措手不及,可是自从有了这件店,再也不用担心这种问题,东西不多,可总能找到一款适合自己的,还附送老板娘甜甜的笑容,以及可爱小孩子甜甜的一声声姐姐。

将好不容易搜罗来的东西按照自己的设想摆放好,有些甚至还稍稍做了改造,林若华在这家店花了无数心思进去,当时为了它可遭受了不少怀疑,包括孙容也不赞成她这么干,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钱连个装修都不够,还开这么不对门的店,这不是自己找死是什么呢!

可是现在看来,幸亏自己坚持下来了,不然他们怎么知道走到后来会发生什么呢?

任何事都是如此,才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能断定将来的走向以及未来到底会发生什么,不生下林末她永远不知道那个在肚子里的宝宝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不跟把他养到现在她也同样不能知道一个小孩子能这么懂事,而如果她没有选择开这家店也不会有人知道,她林若华真的靠着自己的双手走到了这一步,虽然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可好歹她还是坚持到了这里。

“妈妈,我到门口去玩儿可以吗?我不走远,就在门口旁边。”

林末乞求着走到林若华身边,也不知道他脑袋里打的什么鬼主意。

“旁边有什么吗?”

林若华收拾着屋子,东西有些多,她越来越不想离开自己这个宝贝儿子,因此每一次出门都一下子找很多东西,这样她便能很长一段时间不再出门。

“隔壁那家的狗狗今天在,我要跟它玩儿。”

林末交代一声便头也不回得往外跑,隔壁那条白色的萨摩确实很可爱,林若华笑着没有阻拦,他们也与林末关系很好,不会出什么事。

林末一路小跑着往旁边跑,却不想才刚跑了几步便跟人撞了个正着,那人黑色的西装笔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吓得林末差点摔下身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