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第一帝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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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秘居

    涓涓细流边树影婆娑,摇晃的草丛间两道黑影夹杂其中,一高一矮速度不快。

    四周十分寂静,溪水声格外明显。萧越歌抬头估算了一下月亮的方位,紧了紧扶着明笙胳膊的手,压低声音道:“现下约莫是子时,我送你回别院。”

    明笙摇头:“不行。你的人我放心,但嬷嬷和雅玉必定守在我的屋子里,我们这样回去没法交代,不如随意找个地方,暂且打理一番。你找人递个信,明早我们再回去。”

    萧越歌往身旁看了看,道:“言之有理,那……随我来吧。”

    “你想到去哪里了?”

    萧越歌带着满脸的血渍笑了一下,回味着方才她口里的“我们”,心里很是暖和。

    明笙看不见他的神色,以为他沉默着是在想办法,遂专心走路。脚踝这一崴恐怕伤到了筋骨,她皱眉,不是怕疼痛,而是将养起来太不方便。

    萧越歌带着明笙,顺着小溪的方向走了一段,然后折向了东边,正巧经过迎春会的地点。

    热潮早已散去,土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糖纸、烟花壳子、瓜果皮落了一地等着明早专门的人收拾。明笙避开容易滑倒的蔬果壳,问:“我们要去哪里?”

    萧越歌挠了挠头,却不想碰到了手上的伤口,嘶了一声道:“我毕竟也是个王爷,在外面有个自己的院子也不算意外吧。”

    明笙了然,知道这个院子不会是普通的院子。

    身为关系到两国邦交的质子,皇帝防止他或是随从探秘不会在宫里给他安排住所,而一般是在都城靠近皇宫的地方建一处宅子作为王府,既体现本国对他国王爷的尊敬,也方便监视汇报。

    而私产,是万万不可拥有的,这是皇家大忌。若是萧越歌口中的这座宅邸被秘卫发现呈报皇帝,表面上皇帝自然不会如何动怒,甚至有可能还会把它变成萧越歌手里名正言顺的东西,但按照唐绍的性子,暗地里这方圆十里的人恐怕都要遭殃。

    他就这样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她了,明笙抿嘴,目光落在前方一个雪白的花灯上。

    灯光朦朦如雪,透过绢丝照出来,夜色中如同一只会发光的白兔,用红墨点上的眼睛很有灵性。萧越歌长臂一伸摘下了挂在架子上摇摇欲坠的灯:“给。”

    明笙张口欲言,就看见萧越歌浑身摸了摸,在腰间摸出了一块碎银子放在架子下。灯光下,高大的男子一身褴褛,浑身是血,头发凌乱沾着尘土,手里却拎了一盏雪白的兔子灯。

    萧越歌回头,见明笙望着他便露出一个笑容,雪白的牙齿在黑夜里很显眼。明笙忍不住笑了,接过花灯道:“你一向如此会讨女孩儿欢心吗?”

    萧越歌一愣,体会出话中的意思不由得心悬起来,说:“不、不是,我很少这么做的。”

    简直是最低等的回答,却也最质朴。明笙低头,嘴边弧度未消,淡淡地应了一个字:“嗯。”

    萧越歌回过神来,连忙跟上明笙。她这是在关心还是吃醋?不管怎样,这是不是在乎他的表现?他心中涌上欢喜,连眼神都亮了几分。

    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心情,明笙在心里微微叹息,如此纯净的爱有时是好处,有时候也是利器啊。

    还算完好的袖子忽然动了动,明笙看过去,只见一个小小的脑袋从袖口探出来,叽叽地叫了两声。萧越歌心情好,两根手指就把它提溜出来放在掌心:“嘿,你这小东西有没有名字?让你家主子给你取一个可好?”

    雪狐的小脑袋在他的手指下扭了扭想要挣脱,萧越歌也不强求,哈哈一笑就把它放在了明笙肩头。

    明笙侧首,雪狐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脸颊,十分亲昵。

    确实要取个名字,不能总是雪狐雪狐的叫他吧。这么想着,明笙露出思考的神色,萧越歌在一旁建议:“不如就叫小白吧,又简单又明了,叫小雪也成。”

    雪狐听懂了他的话,不满地呲了呲牙,毛慢慢炸开。

    明笙伸出食指点了点他的头,雪狐立即趴下来伸出舌头舔了舔明笙的脖子。萧越歌摊摊手表示无奈。

    “就叫追雪吧。”

    许是他吸了那口血的缘故,明笙总觉得他们有些心灵相通,出了野山之后她总是察觉到雪狐心情低落,想来是在思念族群和家乡。

    追雪,追寻雪狐,皮毛赛雪,正含了这两层意思。雪狐叫了两声表示满意,一边斜着眼睛看了萧越歌一眼。

    明笙失笑,眼底深处的冰冷融化了一些,伸手逗弄了几下。追雪却回头朝路尾看了看,眼里出现了些许迷惑。

    二人穿过一条羊肠小道来到了一个院子前。

    月色疏淡,勉强能看清楚格局。半人高的篱笆充当了院门,随意就能推开。入目三间房子围着一片空地,两边是平房,中间是两层竹楼。空地上摆着一张桌子四张凳子,旁边是一个放着玉米红薯、挂着辣椒串的的木架子。进了院子右手边是一块不大的菜田,土里整齐的种着各种蔬菜;左手边则是一圈木制栅栏,里面养着几只鸡鸭。

    似乎是听见了门口的动静,两边的平房里亮起了灯火。

    明笙默默地把追雪放回袖子里,轻拍安抚了两下,看着两个人提着灯笼迎出来。

    “王爷。”

    “哎哟这是怎么了?”

    一清冷一通俗,二人同时开口却能很轻易的分辨出来。

    萧越歌摆摆手,拍了拍那个又高又瘦的年轻人:“你派人去一趟麓山别院,就说公主一时不慎伤了脚,不方便走动,请他们明日派马车到野舟渡来接。”

    野舟渡是京郊一处水路,周围很是有些打尖儿住店的酒楼,道理上说得通。

    明笙只觉得一道没有感情的目光从她身上一扫而过,随后那青年抱拳领命:“属下这就去。”

    “嗯。”萧越歌神色沉稳,待青年走后笑着问那有些胖的男子:“这个点了你怎么还没睡,可不像你的作风啊。”

    男子爽快地笑笑:“还不是陆言和白简飞那两个酸儒,看什么军阵吵的不停。他们刚刚睡下,要不要叫他们起来?”

    “不用。”萧越歌扶着明笙往里走:“睡了就睡了,没必要打扰他们。明笙,这是王壮,武功不错,擅使大刀。”

    明笙礼貌颔首,微带笑意。

    王壮却愣了一下,眼前女子衣衫破损发丝凌乱,脸上明显带着血痕,可丝毫不损清华风姿。明笙……明、笙!

    猛然猜出她的身份,王壮立刻转开打量的目光,拱手行礼道:“草民见过永贞公主,公主万安。”

    明笙早就从萧越歌对待他们不似奴仆而是朋友的态度看出来了不同,伸手欲扶他起来:“这儿没有旁人,不必多礼。”

    王壮却像是被电到了一样闪开,嗫嚅道:“多、多谢公主。”

    明笙无奈地看向萧越歌,萧越歌笑道:“我带你去房里,王大哥,劳烦你烧些热水来。”

    “是。”王壮低头走开,步履有些匆忙。

    萧越歌一边走向中间的二层小楼,一边解释道:“王壮是前飞虎营的百夫长,因为替千夫长领罪被逐出了军营。我本以为他是个莽夫,除了打仗练功不知道旁的事,没想到他听过你的名讳,一时激动失态了。”

    明笙道:“飞虎营是天华数一数二的军队,也会有这般误判清白之事。

    萧越歌低低地笑了一声:“凡是权重之地,哪有不藏污纳垢的。”他推开房门,屋子里摆设十分简单,甚至可以说是简陋。一张桌子一架屏风之后就是木床,除了床头一个小茶几和床尾的铜盆架子之外再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萧越歌从外边儿搬了一张凳子进来扶着明笙先坐下,然后把左边的布帘子拉起来:“这儿比较简陋,暂且洗漱清理一下罢。”

    明笙从不在意这些,高床软枕还是露天草席不过都是个睡觉的地方,她用火柴棍子拨了拨烛火道:“你平日里除了进出皇宫就是在这里?”

    萧越歌正帮她摆弄木桶和架子,闻言道:“偶尔去暖春阁喝喝茶。”

    明笙笑说:“在旁人眼里可不是偶尔。”

    暖春阁,帝京有名的秦楼楚馆。众人都说萧王风流日日光顾,却没想到他偷梁换柱,每日在这里度过。

    看似普通的王壮是前飞虎营百夫长,方才那青年一身肃杀,不是杀手就是暗卫。这么说来,刚才提到的陆言和白简飞自然也不会是等闲人物,还提到了军阵......

    火光在明笙手下跳动着,映照着她的面容忽明忽暗。

    这看似普通的农家小院,其中怕是大有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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