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碎花心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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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救命恩人

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方晓感到自己的身体好点了,就准备掀开被子下床。却被一道女声制止住:“诶,小姐你别乱动啊。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呢。”说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子就走了进来。

方晓疑惑地看向来人:“你是?”这个女孩子就是那个男生说的姐姐吧?看起来好年轻,差不多就二十几岁。

“我是你的救命恩人。”那女孩子大大咧咧地坐在床边,不雅地盘着腿,一点淑女风范都没有。

但不管怎么说,是她救了自己,方晓感激地看着她:“谢谢你,还有你的弟弟救了我。”

“不用谢,诶,对了小姐……”那女孩子忽然神神秘秘地靠了过来:“你身上的伤好了没有,还痛不痛啊?”

伤……除了下面有些隐痛之外,其余的地方都还好。难道她说的伤是指那个?

方晓窘迫地回应:“我的伤已经好了,谢谢您的关心。”

“你该不会是第一次吧?你不知道第一次之后要好好休息吗?居然就那样冒冒失失地跑到大雨里去淋雨。”那女生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你的男朋友是怎么照顾你的啊。还任由你一个人在那里淋雨淋到晕倒。”

“我……”一想起那天的情形,方晓就止不住的心痛,她垂下眼帘,掩盖住眼中复杂的心绪,“准确的说,我并没有男朋友。”就算是有,那也不属于她的。她只是个替代品。

那女生的嘴巴张成了个o字型:“不是吧,难道你是被歹徒给强暴了?”

“没有。是我自愿的,怪不得别人。”方晓摇了摇头,情况那么复杂,她不知道怎么说。难道要她说自己只是个悲惨的替代品吗?

“那到底是怎么的?唉,算了,真难搞。”那女生夸张地叹了口气,然后叮嘱道,“你这几天就不要下床了,不然很容易伤到的。而且你又是在第一次之后跑去淋大雨,那么重的寒气,你以后的身子骨肯定要比别人差上一截啦。”

“没事。”她轻微地摇了头,再差也不就是这样了,“请问您的名字是?”聊了这么久,她还不知道恩人的名字是什么呢。

女生中气十足地大声道:“站不改名,坐不改姓。我叫连怡,我弟弟叫连程。他刚刚还在房里,你见到了吧?”

方晓礼貌地伸出手去:“我叫方晓。很高兴能认识你们这么好的人。”

“唉,佛祖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连怡俏皮地开玩笑。

正当两人说话期间,连程已经端着一碗粥进来:“不好意思,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的粥。就干脆什么都没放,不会介意吧?”

“没事,这粥很好喝。真是麻烦你为我下厨了。”方晓端过粥,手指抚上碗壁,是温热的。不是很烫。应该是置凉了一阵子以后才拿过来的。对于连程的细心,她很是感激。

“哈哈哈哈。”连怡忽然捧腹大笑,她望向自己那不知所措的弟弟,调戏道:“下厨?连程,听到没,有女生在夸奖你耶!

怎么样,受宠若惊了吧?”

连程的脸皮很薄,被她姐这么一说,那小麦色的脸蛋上浮上一层淡淡的红晕:“姐,你别胡说了。”

连怡不服气地顶撞回去:“什么我在胡说,长这么大,你可都是没为我这个做姐姐的煮过粥。现在倒开始为人家姑娘煮粥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啦!”说完,她就一甩袖子出了房门。

这一席话说的方晓和连程都不由自主地红了脸。方晓是尴尬,连程则是不好意思:“对不起,我姐姐她的性格就是这么男孩子气,你不要跟她计较。”

“啊,没关系没关系。我也喜欢和比较有男子气概的女孩相处呢。”方晓小口小口地喝着碗里清淡的粥,“说真的,你煮的粥很好喝。以后有时间,也可以替你姐姐煮一些。”免得她说出这样令人误会的话来。

连程苦笑:“平时我为她煮的已经够多啦。而且她不喜欢喝粥。”

方晓没说话,只是微笑了一下。她打从心眼儿里感激这两位善良的人,如果没有他们的话,估计自己现在都还晕倒在那路边没人管。

两个月后。

寒风凛冽的冬季。

落英大道的街尾有一家温暖的茶餐厅正开张。店里的柜台前坐着两个年轻人。一男一女,正在愉快地交谈着什么。

“这么说来,连怡就要嫁人了吗?”方晓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那张大红色的喜帖,笑着问。连程一边专心地看着电视,一边答道:“是啊。终于有人肯要她了,唉。”

看到他那喜忧参半的模样,方晓不由得打趣道:“怎么这么伤心,以前不是天天念叨着要她嫁出去吗?现在怎么又变得这么忧愁。”“唉,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女大不中留啊。”连程干脆连电视也不看了,把遥控器一丢,不断地长吁短叹,“真为我将来的姐夫担心。娶谁不好,竟然娶了一只母老虎回家。”

“说谁是母老虎呢?”不知何时,连怡从店外走了进来。背对着她的连程自然没看到,还在那自顾自地说。于是连怡手起手落,直接揪住了那臭小子的耳朵,“是想死了还是不想活了,跟你姐我说一声。保证让你走得舒舒服服的。”

软肋被人握在手里,连程急忙服软:“姐我错了,哎哟哎哟,你别揪我耳朵啊……”“哼,知道错了还要在背后说人坏话。”连怡凶巴巴的,丝毫没有放过他的意思。眼看连程痛得都快要抓狂了,方晓只好替他求情:“连怡姐,你就放过他的。他也不是故意的。刚刚我们聊天的时候,说到你要嫁人了,他都很舍不得呢。”

“真的啊?”连怡向当事人求证。“真的,真的,姐你就放了我吧。”连程痛得龇牙咧嘴,“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连怡这才满意地松手:“这还差不多。”转而又看向方晓,“晓晓,今天下午我要去试婚纱。你陪我去吧。”

方晓欣然应允:“好啊。不过要多穿些衣服呢,外面好冷。”说着,她走过去握住连怡的双手,皱眉道:“你看,你

又没戴手套出去了,到时长了冻疮怎么办啊。”

“没事的啦。晓晓,你好会关心人喔。”连怡乐嘻嘻地,给了方晓一个大大的熊抱,“以后我嫁人了,就很难再见到你了耶。”说着,她又变得低落起来。真是一个超级百变王。

“等参加完你的婚礼以后我也要走了,就算你不结婚也很难再见到我,所以,不要后悔结婚的决定喔。”方晓安慰她道。

的确,她已经两个月没有回苏家,也没有回学校了。连自己的母亲也不知道现状。要不是这两兄妹好心收留她在连家住,她还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是也不能天天都住在人家这里,吃白饭始终会惹嫌弃的。因此在她身体修养好之后,便在茶餐厅打工,力所能及地做一些事情。让自己感觉自己不是吃白饭的。

只是学校那边,估计她已经被开除了吧。无故旷课两个月的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

连怡忧心忡忡:“那你要去哪里啊?回家吗?”虽然不是很了解眼前这个清秀的女孩,但是也可以从她的一言一行中看出,她是一个很坚强的人,那种坚强是内敛的,就像是一块埋在乱石堆里的金子,不发掘根本就不知道。

她很佩服方晓这种外柔内刚的性格。

“回家?不,我不回家。”也没有家。林家是曾经是她住了五年的居所。而苏家曾经是她唯一的寄托。

但是现在,哪儿都不能再回。

何去何从,她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在心底默默地做好打算,方晓拿出一旁充满电的电暖宝放在连怡的手心,“我要去找我妈妈,不知道她现在好不好。”“你两个月没回家,你妈妈会不会担心啊?”连怡捂紧热乎乎的电暖宝,担忧地问。

方晓只是摇头。她呼了一口气,转头看向窗外:“我没有家。”

下午,方晓与连程连怡两姐妹搭车去了婚纱店。那婚纱店十分的大,雪白的婚纱更是令人目不暇接。尤其是连怡,兴奋得到处乱跑。这里看一件,那里挑一件,像个捣蛋的孩童,令那服务员无奈极了。

“诶,晓晓,你看这件好不好看啊!”连怡站在一件造型奇特的婚纱前,问身边的人。

方晓随便扫了一眼:“你喜欢就好。”她一向不喜欢逛街,也不擅长去帮别人挑东西。毕竟各有各的爱好和品味。

连程却直言不讳地指着另外一件:“丑死啦,你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婚纱啊,要我说,这件才好看。”话音刚落,连怡就又气冲冲地揪住了他的耳朵:“你想死了是吧,我说哪件好看就好看,要你管啊!”

连程疼的嗷嗷直叫:“我只是不想姐姐穿得那么丑给我们家丢脸啦!”这简直是火上浇油,果然,连怡毫不客气地捞起了两边的衣袖,双手叉腰做一副泼妇样:

“死小子说什么呢你!是不是皮痒了啊?”

连程死猪不怕开水烫地顶撞:“有本事你就来帮我挠痒啊。”

“好啊,你就想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