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症女友逃犯情人: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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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二十一章 携玉蜻蜓私逃

“对了,你们是度蜜月的情侣哦。祈福了吗?”

“什么?”阿美说度蜜月什么的我都没去听,本来就是假的,不过她说的祈福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问你们祈福了没有?”

“听到了,可是去哪儿祈福啊。”童翘真是爱演,小夫妻祈福,我们两个既然不是真的小夫妻又何必打破沙锅问到底呢。

“来来来,跟我来跟我来……”

阿美把我们带到一个人群更加密集的篝火堆里面,经阿美这么一指引,我恍然发觉这个地方真的很多篝火,一堆堆的,那这儿的人,我不由得心中一个大大的感叹号,这个露天晚会的人真多!

阿美跟一个也是导游摸样的女孩叽里咕噜的附在耳边说了一通,那女孩脸上的皮肤和我们身边日常看到的汉人大不相同,我估计她不是汉族的。阿美说完,她十分热情的邀请我们坐到她们的队伍中,我和童翘怪有些尴尬,不愿意。

阿美说:“怕什么,我也在这陪着你们的。”

“那好。”童翘笑吟吟的挽着阿美于是坐下来。

我自然也不会尴尬了,刚坐下,七八只碗伸到了我的面前。

篝火十分旺盛,尽管我们都离得很远。但是在火光中我看见阿美笑得像一朵绽开的小红花,她望着我:“来度蜜月的新郎,喝吧,喝完这些酒,你和新娘会幸福一辈子呢……”

她这话说得十分肉麻,我和童翘?晕倒,要是她知道了真相不知作何感想。

“慕丰,快喝哦。”这个死童翘,她简直是唯恐天下不乱了。

看我还在犹豫,阿美豪气的接过一碗:“哎呀,这酒度数一点不高,而且十分清凉呢,很奇特的酒,看!”她咕噜一声把一碗烧酒倒进自己口中,我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喝哦……”童翘嘻嘻笑着跟着那些呼呼喝喝的人一起鼓掌,我真是服了她了。

然后我开始喝,这些酒哪里像阿美说得那么轻巧啊,度数虽然很低,但是起码有啤酒的度数高,不过她说的那种入喉的清凉一点不假,不但清凉,还带着一种淡淡的清甜,一点不苦,这真是奇了怪了。

我一边喝一边想:阿美不是说了么——这些人敬的酒只要我喝了,我和我的爱人就会一辈子很幸福,大约是这样,对吧,一辈子,恩,幸福。我恍惚觉得自己渐渐酒醉了呢,我想念星平市守着我们回去的童曼,童曼,我在心底浅浅的喊叫:要是你这会儿在这可真是好呢。

跌跌撞撞的被童翘扶着回到住处,我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倒头就呼呼大

睡,不过我人还是清醒的,因为我知道喊,我对童翘喊:“你待会儿洗澡,我先洗,我先洗……”

童翘用枕头砸我一下:“醉成这样,洗澡?!睡觉吧,我的姐夫大人!”

然后我感觉灯被关了,接着是稀里哗啦的水声。

我大喊:“童翘你别走!”

童翘在洗浴室噼里啪啦的说:“别喊啦,我不会逃走的!”

她用了一个“逃”字,让我的酒醒了大半,我挣扎着起来:“什么,你说什么,逃!”

她不再搭理我了,回答我的是连绵不断的水冲撞在身体上发出的声音。

我无力的再次倒在**,明明很要睡了,但是就是不愿意闭上眼睛,终于等到童翘洗好澡出来,躺在身边的另外一张**,我说:“你洗好了,别走!”

“姐夫,你还没睡着呢。”

“怕你逃。”

我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应该是童翘在整理竹席,我们睡的这**面都铺了竹席,今天刚刚开 房进来的时候她就抖了一遍。傍晚的时候她坐在**吃东西,估计是掉了零食的碎屑在上面,现在又在清理了。这种悉悉索索的声音一会儿就静下去了,然后就在我感觉童翘也睡了,突然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在这静谧的夜,我迷迷糊糊中听见了这句话:

“睡吧姐夫,我不逃!”

对于困极的我,这是最好的安眠曲了,我了无牵挂、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我掏出手机:天,八点半了。

“童翘!”我大喊一声。糟糕,她竟然不见了,我赶紧打她的电话,没有人接。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踱来踱去。

先漱口吧,冲到卫生间,我扭开水龙头恍然发现镜子中的异样。

我的脖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挂了一颗深红色的吊坠。被一根黑色的细麻绳吊着,下面是一只玉制的蜻蜓雕刻——玉蜻蜓!我的大脑轰然作响,这就是玉蜻蜓?怎么到了我脖子上呢?

我把卫生间的门轻轻关上。仔细的开始打量这杯童翘视为珍宝的玉蜻蜓。

整个吊坠十分小巧,大约只有四五厘米长,四五厘米宽,于是,它看上去像一个正正方方的大盘扣子。也就是说这玉蜻蜓的身子不长,两对张开的翅膀也不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看到的蜻蜓那样飘逸的伸展开,而是圆圆短短的,每一片翅膀上面都均匀布满了繁复的花纹——这花纹?不就是那陆大爷的面具上的花纹吗。似铜钱又不似铜钱,多特别的花纹啊,我绝不会记错。何况那面具还在我的包里,不过此刻我俨然没有必

要去比对。

我把玉蜻蜓塞进衣服下面,我只是穿了一件单薄的t恤。毕竟这是夏天,没有穿更多的了,但是把这东西放在口袋里我觉得一点儿也不保险,这可是救命的东西,只要把它还给于岩风,那么不但救了童翘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童曼也没事了。

出发之前,童曼说过,只要带回玉蜻蜓就行,或者是把童翘带回去,可是把童翘带回去不就是把玉蜻蜓带回去吗。归根结底还是把玉蜻蜓带回去,对不对?对的!是这样!我很快回答了自己。

于是我不再犹豫。

胡乱的漱完口,我深呼吸一口气,强忍住喜悦的心情。离开之前朝镜子中望了望自己的脸:街上的人应该看不出来我狂喜的内心吧。

确信一切无恙,我最后一次走到这间房的窗口,推开,清晨不比傍晚,热闹不少,不过现在我不在乎,我无心品鉴。热闹是他们的,我只消做自己的事就行了。

我看了看,房间里的东西都在,我们两个的行李就是一个在码头临时买的小包,里面没有任何值钱物品,就是两条毛巾,几个塑料袋,牙刷之类,但是我决定不扔掉,背着,一如我走近这家旅店的时候一样。

我不动声色的走到柜台,退房,出门,伸手拦住一辆动力三轮车,坐上去,然后用和我平常说话一样的语调对开车的师傅说:去码头。

我甚至没有心思去看一眼这辆车的师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这些都跟我无关我只需离开,回去,马上。带着我胸前藏在衣服下掉在脖子上的玉蜻蜓。我恍然感慨这几天是值得的,我胸膛起伏不定,一种极度浓稠的成就感在我的身体中乱窜,我跟它斗智斗勇,不能让它展现在我的眉毛、眼睛、鼻子还有嘴巴上。

“十五块。”这时候我看清楚了,开车的是一个十 六七岁的小男孩,他见我比他魁梧,又一板正经,脸色严肃。他一只脚垫地,一只脚踩在车上,故意装出一副他也很难说话的表情,事先报出价钱。

“好。走吧!”我豪气的仿佛昨夜发了大财。

“好咧。”骑车的小哥大约也看出来我绝对不会讹诈他,欢快的发动车子,钻进了熙攘的人群。我回头望望自己昨天晚上酒醉的这间旅馆,旅馆的门前还是一如既往的人头攒动,也许,就好像这旅馆中间空落落的天井,夜幕离去后一如我无处安放的心,终于有了一点充实的喧嚣。

这种廉价的动力车外面游人如织,有时候我看着那些陌生的人影甚而觉得这里面不时能望见熟悉的面孔哩。不过定睛看了才知道这是令人幻灭的臆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