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祖传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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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止戈城 第一百一十四章 循规蹈矩

    刘继祖听了也不免心潮澎湃起来,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正好前几天龙长老把曹瑾派回来送信,还带回来一万两银子。咱们至少现阶段有钱了,可以先应应急。我觉着咱们可以先把所有的外部通道都封起来,这样咱们才能不受打扰,慢慢建造。只是这么一来,咱们必须要调整一下原来的思路,根据现在这个情况重新规划一下才行,原来那个规划还是太简单了。”

    侯怀谷赞同道:“公子说的不错,咱们原来那个规划太小家子气了,就是建一个临时避难所。说实话,跟咱们到这里的那些武者很多都没有打算长期留在这里,他们只是看外面乱世将至,还和宗门闹掰了,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地方去,想在这里暂避风头而已,等乱子过了还是要离开的。

    如果咱们能把这里建成像三宗门那样好的地方,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了,谁还会舍得离开呢?所以咱们必须要好好规划一番才行,趁着现在咱们刚开始准备材料,还没动工建造,我建议明天下午,咱们就把几个长老和核心弟子都找来,把苏孟奇、包崇义和范成等人也叫回来,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出一个规划来。您看怎么样?”

    “就按您说的办,我这就安排人去通知他们明天开会。”

    等几人商量定了,刘继祖就让人骑马去通知包崇义和范成等人。

    有人给侯怀谷和冯定坤几人安排了饭食,这些天他们在山谷里天天吃干粮,早就受不了了,现在难得能吃些热乎的,都吃了不少。

    第二天下午,十几个长老和核心弟子都赶到了,他们聚到了一处空地,那里有几棵两人合抱粗的大树围着,下面是成片的树荫。刘继祖还让人打扫了一下,准备了茶水,抬了几个树桩和几截树干让大家坐。

    等大家都到齐了,刘继祖先把曹瑾带来的消息说了一下。

    众人听了都很高兴,但没有找到杨胜武也有些惋惜。

    然后刘继祖把侯怀谷和冯定坤探查山谷的结果告诉了大家,大家也全都兴奋起来。毕竟这是相当于开宗立派的大事,于是大家都热烈地讨论起来。

    这一讨论就直接讨论到了第二天天亮,大家终于统一了意见,对这个山谷做出了新的规划。

    大家决定,不去仿照三宗门建一个新的江湖门派,至少目前不做这方面打算。

    因为他们现在树敌太多,敌人的实力过于强大。如果他们新建一个江湖门派,就必须按照江湖门派的规矩来行事,势必会公开身份,惹得那些与他们有仇怨的江湖门派联合来剿灭。他们现在实力虽然很强,但毕竟根基浅,一旦有三宗门这样的门派牵头来剿灭,他们还是很难对抗的。

    所以他们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虽然还有不同意见,但大家至少都同意在当前这个情况下先这么办。那就是闷声发财,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不去主动掺和江湖的事。为此他们决定,在山谷里建一个‘百家庄’,在那座山顶上建一个‘争鸣顶’。

    这是刘继祖的提议,他说:“百家庄、争鸣顶取百家争鸣之意,就像咱们现在这样,各抒己见,求同存异。不像乐知书院、无为谷和止戈城那样,只取诸子一家。同时这个称呼也代表着他们这个村子是个多姓杂居村,是大家共同建立起来的,以后没有血脉的高低贵贱,大家都是平等的。

    百家庄相对封闭,处于半开放状态。一方面通过对外围的封闭,让一般人轻易进不来,即使进来也能及时被发现。但百家庄不能完全封闭,否则就无法与外界接触,也不会得到官方承认。他们计划等谷里的荒地被开出来之后,他们就正式向官府申报,让税吏来丈量土地,稽查人口,正式纳入官府的管理。这样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可以借机获得一个新的合法身份。

    因为当时的各地官府为了多收税,对于百姓的身份只看他在哪里纳税,只要你在当地拥有土地并缴纳了赋税,当地官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就会将你纳入他的管辖范围,并不会过多追究这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当然官府敢这样做,主要原因是和平年代的人口流动非常少,很少有人会抛弃自己的土地和产业到外地谋生,即使像楚王治下的那些地方,大多数老百姓依然是故土难离。因此他们获得新的身份难度并不大,只要把税所的几个差役摆平就行。

    这对于侯怀谷这类经验丰富的人来说根本就没有困难,再加上包崇义那是如假包换的举人,办起来就更容易了。因此他们完全可以改头换面,以一个新的身份走动。这对于走投无路,有很多强大敌人的人来说,无异于是一次重生的机会,因此大家都同意这样一个半隐居的方案。

    他们还商定在百家庄开荒种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大家的日常所需,并逐步提高大家的生活水平。而争鸣顶则作为他们的秘密基地,完全封闭,不允许外人进入。他们还计划在争鸣顶上盖房子、开池塘、垦荒地、植果树、修密道,把那里建的固若金汤,能守能退。

    为了以后方便管理,他们决定吸收宗族和门派的管理方式来组织管理,既符合当地的风俗,又契合大家的习惯,还能迷惑外人。大家选举刘继祖担任他们的第一任族长,并让四侠担任族长的护卫,反正自从刘继祖把他们的外号由四魔改为四侠后,四侠就一直跟着刘继祖,做他的护卫正好。

    另外他们还制定了族规,并仿照朝廷的六部,组建了宗族内的七部,分别是户部、卫部、工部、礼部、武部、法部、医部。为此,他们相应选举出来了七位执事长老,分别负责管理族内相应事务,并进行了人员分工。

    户部执事长老由苏孟奇担任,他掌管全族钱财、物资以及宗族内部各类日常事务,比如财物管理,采买分发各类物资,收发各类信息等。为了保障财物安全透明,他们团队中各部都安排一个成员参加户部的工作。

    卫部执事长老为吴伦,主管宗族外围的防御工作。包括他们这块地整个区域外围的防卫,金线河上下游的防护,争鸣顶密道的防护,山谷外面山林的防护等。他们还要负责外面那个茶馆,那里既是他们的外部联络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防御监视点。鉴于吴伦没在,由曹瑾暂时负责这个工作,主要成员是各类武者。

    工部执事长老为范成,主管宗族的各类建设工作,包括百家庄的营建、外围茶馆的构筑、争鸣顶的建造。成员以那些派去学习各类技能的人为主,由于前期大家的主要工作都在这方面,因此前期所有的人都要参与生产建造工作,等整个宗族建造的差不多了,各人再按照分工工作。

    礼部执事长老为包崇义,主管全族的文化教育和宗族对外事务,包括所有小孩的文化教育,并培养下一代的秀才、举人甚至进士,以争取更多的免税权利,甚至在外面安定后去做官,帮助宗族获取更多利益。他还负责与外界打交道,成员由他挑选两人作为辅助。

    武部执事长老为龙云飞,主管全族的武技教育和宗族内部的护卫工作,包括那些孩子的武技教育,其余成人的武技提升,以及百家庄和争鸣顶的内部护卫。成员则包括刘继祖、侯怀谷、连长老、项长老、刘长老等武技水平最高的几个人。

    法部执事长老为侯怀谷,主管全族成员的族规遵守情况,包括奖赏为宗族做出贡献的人,惩治宗族的叛徒,惩罚违反族规的人等。另外侯怀谷还负责组织宗族的秘密部门,负责执行宗族的一些秘密任务。他们的成员由长老会临时筛选,并不固定,人数尽量控制在十人以内。

    医部执事长老为冯定坤,主管全族的医疗、制药、医术教学,包括对孩子们的医术教导,培养医术专门人才,对所有族人急救常识的教导以及医治。他们的成药制作工作才刚开始,目前还是宗族收入的主要潜在来源。他们的主要成员是全体药师和少量医武者以及一些有医学天赋的孩子。

    至于族规,他们讨论的时间最长。在讨论的过程中,也是以刘继祖的意见为主,大家都没想到,刘继祖年纪轻轻,很多观点却新颖独特有见地,大家都闻所未闻。而且很多观点虽然新奇,但仔细考虑后反而觉着他的建议最好。

    刘继祖这也是看吴伦不在,他才敢有什么说什么,他考虑了这一世的实际情况,结合了前世一些可以借鉴的做法,因此提出的很多建议别人想都不敢想。毕竟别人不知道他的底细,他说什么别人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这样一来,大家对他更加心悦诚服。经过反复协商,他们一共制定了十二条族规。

    族  规

    第一条  本宗族的权力机构为长老会,长老会由族长组织召开,共同决定宗族所有重大事项。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时,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多数人不得因此侵犯少数人的权益,讨论后依然无法决断时,由族长决断。长老由各部推荐,族长提名,长老会任命,下任族长由长老会选举产生。对不能履行职责或违反族规的族长或长老由长老会罢免。

    第二条  本族确立不依血缘,只要遵守族规,被长老会认可的,皆可为宗族一员。

    第三条  本族设立宗旨是明哲保身,奉行低调行事原则,不主动与外人挑衅争斗。但对伤害族人的外人,在保证宗族安全的前提下虽远必诛。

    第四条  对背叛宗族的叛徒,全族人将不惜一切代价诛杀。

    第五条  年满十四周岁的族人可以自愿脱离宗族,但必须提前告知长老会,由长老会安排离开,族人脱离宗族后不得将本族信息外传。脱离的族人如想返回宗族必须经长老会同意,且不允许带其他人返回宗族,想带外人加入我族的,也必须经过长老会同意方可。

    第六条  族人之间应相亲相爱,相互扶持,有侵犯他人利益,作奸犯科,触犯族规的,由法部处置。对宗族有意见、与他人有矛盾或有其他问题,但没有触犯族规的,可以向长老会反映解决。对解决办法仍有意见的可以选择脱离宗族,宗族负责为其准备安家费用。

    第七条  本族十二周岁以上和七十周岁以下的全体族人都必须参加劳动,各部根据个人能力、兴趣、身体状况统一安排教育、工作、薪酬等事宜。年满三周岁的族人,由宗族统一安排教育,年满十二周岁由各部安排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发放酬金,不得区别对待。对安排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在工作满一年后申请更换。

    第八条  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不必参加劳动,由父母或子女照顾,没有人照顾的,由宗族安排人照料。

    第九条  对全体族人,统一发放基本的生产、生活物资,由长老会根据本族的库存情况进行分配。各家按需领取,不得浪费。其余所需物资由个人通过劳动所得,交换或购买获取。

    第十条  各部根据具体工作内容与需要安排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全体族人需服从安排,但各部必须保证族人有适当休息时间。工作以外,族人可自行安排自己的生活,除宗族进入紧急状态外各部不得干涉。

    第十一条  本族女子不需参加对外事务,各部不得主动安排。

    第十二条  本族实行自主婚配,年满十五周岁的成年男女可自主婚配及和离,报长老会登记即可,但有共同祖先的血亲,三代以内不得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