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爱染婚:软萌迷妹太难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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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02章:原来是师妹啊

十几分钟后,林初红着脸从超市旁的公厕里出来。

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刚才那个男人立在车旁,车后座上躺着两只正呼呼大睡的小萌宠。

林初边朝马路这边走,边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丢脸!

人家好心要送她去医院,她却说:“快送我去找厕所,我快憋不出了!”

这么丢份的台词,估计也就她能说得出!

林初现在都不敢回忆当时男人的表情,先是疑惑,再是不肯定,最后是关心中带着一丝好笑。

林初走到男人的跟前,羞窘的不敢抬头,低声说:“谢谢你!”

“你今晚跟我说了太多次谢谢了,我快承受不了了……”他笑笑,“所以,没关系!”

想起林初刚才忍着大便的样子,男人就觉得好笑,他看了一眼林初,指着不远处24小时营业的药店,“去买点药吧,拉肚子也是病。”

林初没有勇气再看男人一眼,逃也似的朝着药店的方向跑去。

林初买完了治拉肚子的药,按照医嘱,在药店里就服下两粒,拎着剩下的药从药店出来。

那个男人还在车旁等她。

等林初走近了,男人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林初刚想说不用,一想,他的车上还有两只狗狗呢,想送就送吧,反正他已经见过自己最丑的一面了,没什么比这更丢人的了!

林初上了男人的车,给男人讲着,哪条是回自己家的路。

林初家离药店没有多远,开车几分钟就到了。

男人抬眼看了一眼林初家的院门,再看看林初,眼底尽是迷惑:“你家住这儿?”

“对呀!我妈在家,要不要进来坐坐?”

林初不过是一句客套话,男人竟真的解了安全带,从车上下来。

他和林初一人抱了一条狗,淡笑着说:“我送你进去!”

啊?

正进去坐坐啊?

人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让自己的救命恩人到家坐坐就怎么啦?

林初心下一坦荡,抱着狗走在前面。

路桂仪忙完自己的事,揉着发酸的脖子从书房出来,她看了一眼时间,正想着林初出去买药怎么还不回来,要不要出去找找的时候,林初抱着一只狗回来了!

“妈,我今天救了两只狗狗!”

林初献宝似的把怀里的狗往路桂仪面前晃了晃,“它是不是很可爱?”

路桂仪不喜欢狗,不只是狗,其他的小动物她都不喜欢,相对活蹦乱跳的东西,她比较喜欢不会动的,不说话的,年代久远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东西。

显摆完自己怀里的狗,林初开始显摆男人怀里的那只,一想,不对呀,她还没向路桂仪接受自己救命恩人呢,

“妈,这是我的……”

“自牧?”路桂仪绕开林初,走到男人面前,淡笑着说:“你怎么过来了?”

冯自牧看了一眼林初,微微一笑,“关于上次出土的那个文物,我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老师!”

林初怔住,自牧?老师?

冯自牧是路桂仪的学生?

“你跟初初……”

林初怕路桂仪知道刚才的事情担心,不停的朝冯自牧使眼色,冯自牧看了她一眼,笑着对路桂仪说:“小师妹拉肚子找不到厕所,我刚好知

道,就带她过去了。”

骗人,哼!

这里是林初家,她会不知道哪里有厕所?

林初觉得他就是想要自己出丑,看自己的笑话。

林初皱着眉头,嘟着嘴巴,气鼓鼓的瞪着冯自牧。

冯自牧趁路桂仪不注意,朝林初眨眨眼,促狭的一笑。

路桂仪哦了一声,没有深想其中的来龙去脉,叫来齐奶奶,把两只狗暂且安置在没人住的房间,便让冯自牧随自己进了书房,探讨学术问题去了。

林初又喂两只狗狗一些吃的,跟它们玩了一会儿,就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在电脑上写了一张关于狗狗认领启示,打印了十几份,准备明天让人在附近的醒目位置张贴一下。

做完这些,她洗了个澡就上床睡了,至于冯自牧什么时候走的,她一点也不知道。

第二天一上班,她就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来电,她以为是什么骚扰电话,便直接挂断,没想到那个号码隔了几秒钟又打了过来。

林初一边准备开会的资料,一边用耳朵与肩膀夹着手机打电话:“喂,哪位?”

“你好,小师妹,我是冯自牧!”

一听到这个名字,林初有些反应不过来,冯自牧?哪个冯自牧?

再一想:“哦~~~~是你呀,有事吗?”

林初准备好开会要用的东西,坐在椅子上,慢慢的喝着冒着热气的咖啡。

“狗狗找到主人了吗?”

“还没!我已经让人把认领启事贴出去了,应该很快就有消息啦!”

有同事拍了一下林初的肩膀,指了一下会议室的方向,示意她例会马上要开始了,让她快点。

林初朝那个同事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转身继续说:“如果还找不到,我准备报警,让警察帮着找!”

冯自牧那边沉默了一下,道:“小师妹,我中午想请你吃个饭,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林初喝咖啡差点被烫到,正说着狗狗的事,怎么突然转到吃饭的事情上了?

“我可能……”

林初本想拒绝,又听冯自牧道:“昨晚我帮了你那么大忙,你不应该谢谢我?”

自己请吃饭,马上转成要林初请客。

林初轻咳一下,想想也是,冯自牧算自己半个救命恩人,应该请他吃个饭,把这个恩情还掉。

“好,一会儿我把地址发给你!”

电话那头好像很兴奋,声音都飘了起来,“好,我等你消息!”

林初挂了电话,坐在椅子上失了一会儿神,轻轻的叹了口气,夹着文件夹,端着咖啡杯朝会议室的方向走去。

…………

冯自牧来的很准时,林初说的十二点,他真的是十二点一分不差的赶到了指定的餐厅。

林初之所以选这家餐厅,不是因为它特别,也不是因为它高大上,主要是因为这里离电视台比较近,吃完饭回去工作比较方便。

林初把菜单递给冯自牧:“想吃什么尽管点,现金不够咱刷卡!”说着,豪气的拍了拍自己的包。

冯自牧翻着菜单随便点了两道,然后递给林初让她点,林初也点了两道,点完以后,两人就等着菜上桌。

“真没想到你是路教授的女儿!”冯自牧笑着说。

林初给

自己斟了一杯茶水,点头:“嗯,我长的比较像我爸!”

冯自牧笑:“听老师说你在电视台做配音?”

林初看他一眼:“你跟我妈昨晚就是探讨这个学术问题了?”

冯自牧再次没忍住笑了,低头饮了一口茶,沉默了一下,再抬头时,眼底带了几分羞窘:“如果我追你,你觉得我胜算几率有多大?”

林初差点被茶水呛住,这个冯自牧,说话能不能别转折的这么快?

“嗯?到底几率有多大?”再开口,冯自牧已经坦然很多。

不坦然的是林初,她尴尬的笑着,笑的腮帮子都快麻了,还没想到婉拒的理由。

“我昨天问过老师了,她说你现在没男朋友,还说我如果是真心喜欢你,就让我大胆的去追!”

林初低头装喝茶,心中叫苦连连,妈呀,你能不能别这么坑自己的女儿?

“我知道,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彼此都缺乏了解的,但是我有信心,你了解我之后,会认为我是个不错的男人”

应该是个不错的男人,不然路桂仪也不会鼓励他去追自己的女儿。

林初一言不发,冯自牧多少有些尴尬,他掩鼻轻咳一下,继续道:“我对你是一见钟情,你可能不信,但这是真的,我见到你喂小狗吃东西时的样子,我就觉得,你是我这辈子要找的人!”

啊啊啊啊,越说越离谱了,什么都还没什么呢,就扯一辈子,林初什么都信,就是不信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说一辈子,就真能一辈子。

林初觉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再沉默下去,对面这个冯自牧恐怕要把生孩子的事都要说出来了。

她放下手里的白色瓷杯,正正经经的说:“冯先生,谢谢你喜欢我,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恋爱!”

“为什么?”虽然冯自牧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此时,还是有些慌乱。

为什么?

林初想了想,老老实实地回答:“因为我还忘不了我的前男友!”

…………

好好的一顿饭,不欢而散!

林初回到电视台,还没到上班时间,办公室里空落落的,她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想着刚才对冯自牧说的话。

当时的冯自牧,显然被林初的回答惊到了,在他的眼里,林初就是那种什么都不缺的女孩儿,根本不会因为一段失败的恋情耿耿于怀。

但是林初却说:“我还忘不了我的前男友!”

前男友,池南夕,呵,曾经无比亲密到了两个人,现在被人提及,因为一个“前”字,隔了十万八千里。

不知道是鬼使神差,还是心中的思念太重,林初在电脑上打开微博界面,输入自己的账号,搜索进入到“踩着面包走的大江河”微博。

池南夕的微博没有变,依旧还是原来的风格,他的粉丝依旧热情,每个微博内容下面,评论都是几千几千的,大江河好像长胖了一些,也是,池南夕每天牛肉鸭肉的喂,不胖才怪。

林初这边正看的入神,一个吃饭回来的女同事走到她的身后,笑着说:“你也是他的粉丝啊?好巧,我也是……”

林初做贼心虚,吓得手一抖,赶紧关了微博页面。

女同事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拿着水杯喝了一口水,对林初说:“你听说了吗?那个博主快结婚了,女方是个舞蹈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