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上欢:王爷有点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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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章二百六十二 慕名已久

章二百六十二 慕名已久

“爱?”藩国大王冷哼,一脸的蔑视和嘲讽:“你懂什么是爱!他现在一无所有,他能给你什么?最重要的他还是元国的余孽!”

“爹,你不能这么说他。”薄姬雪知道炎阙最讨厌别人说他的元国,这是对一个人最严重的羞辱。

薄姬雪看了一眼正在极力隐忍的炎阙,她朝藩国大王吼:“爹爹当初利用他的时候怎的不这么说他。”

话落。

藩国大王直接甩了薄姬雪一个清脆响亮的耳光:“你他妈闭嘴!”

薄姬雪捂住脸颊,她的耳朵只觉得嗡嗡作响,炎阙冲到前面,把薄姬雪保护起来:“藩王,有什么不满你大可以冲着我来。”

“滚。”藩国大王恶狠狠的瞪着他,似是在看着仇人:“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今日我要杀了你,带走我女儿。”

藩国大王见利忘义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凡有一点点利益,他都会不惜一切手段和代价,哪怕卖掉自己的女儿也在所不惜。

“带走她?”炎阙阳光的眸子转变成暴风骤雨,那缕银色的发丝将他身上威凛的气质衬的愈发强烈:“你打算把她嫁给谁以为我不知道么!你这样利用自己的女儿根本就不配做姬雪的爹。”

‘哧’的一声。

恼羞成怒的藩国大王把剑刺在了他的肩头,鲜血顺着剑涌出,他猩红的眸子死死的瞪着炎阙:“对,我就是要把我女儿嫁给天下第一的战王,她跟着战王比跟着你强多了。”

试问,谁能忍受这种事情。

自己心爱的女子要嫁给自己的仇人!

炎阙如一堵厚厚的城墙丝毫不退缩,薄姬雪看到他受伤,心都要跳出来了,捂住嘴巴:“炎阙,炎阙你受伤了。”

他忍住口中的鲜血没吐出来,免得让薄姬雪担心。

薄姬雪勇敢的冲了出来,双手握住插在炎阙肩头的那把剑:“爹你真的要把女儿逼死么,女儿是不会嫁给那个战王的,女儿已经是炎阙的人了,我已经和他成亲了。”

闻言,藩国大王怒气冲天,他想一剑穿透炎阙,但薄姬雪的手却牢牢的握住那剑刃。

若藩国大王强行要杀掉炎阙,那么,她女儿的手也就保不住了。

一个废人,战王肯定不会要的。

“畜生,畜生。”藩国大王愤怒的后退了好几步,抓狂的瞪着他们:“炎阙,你这个畜生!你胆敢祸害我女儿。”

薄姬雪的手从剑上放下来,炎阙咬着牙把长剑从自己肩头拔下来插在地上:“藩王给我时间,我会给姬雪一个好的生活。”

“你他妈的放屁!”藩国大王现在什么也听不进去:“告诉你,我女儿不管和你成亲与否都得嫁给战王!”

说着,藩国大王吆喝自己手下:“来人,把公主拖走。”

“不要。”薄姬雪死死的拉着炎阙的手。

但这只是无用功,那些人把他们二人紧紧握住的手分开。

薄姬雪痛哭流涕,被那些人牢牢的牵制住一步也迈不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与炎阙分离。

“我要杀了你。”藩国大王杀意四起,他不能留下炎阙。

“不要。”薄姬雪哭着嘶吼。

当长剑差点刺在炎阙的胸口上时,忽然一块大石头将藩国大王的剑打飞。

“谁?是谁?”藩国大王来回的看。

未等看清来人,空中忽然洒下了一片白粉,那白粉扰乱人的视线。

待白粉慢慢消失时,再看地上,炎阙早已不知所踪。

炎阙因为旧伤复发,再添新伤,再被人救走的途中就已昏迷不醒了。

淡蓝色的帷幔如海洋一般摇曳在檀木长塌的顶端。

空中散发着淡淡的、让人心静的熏香味道。

一切都很寂静,很安宁。

可当炎阙醒来之后便打破了这个寂静,他掀开薄被,陌生而又警惕的望着周遭的一切:“这是哪儿。”

他的伤口很疼,垂头一看,被人重新上过药包扎过。

片刻。

隔着帷幔,响起了一道

温润如玉轻飘飘的声音:“我的熏香调制的可真是失败,居然没能让你安静下来,看来还是爱情的力量伟大啊。”

炎阙警惕的看着眼前这个坐在轮椅上,一脸书卷气息,看似无害实则有些怪异的人:“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

“哎呀呀,你真是被爱冲昏了脑子。”封玄煜噙着温和的笑容:“若不是我救了你,恐怕你早已成了草原上的干尸,也许会被狼叼走当成一顿美味的午餐了呢。”

世间唯有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王。

炎阙清理了下脑子想了想,道:“这,是秦桑国?”

“聪明。”封玄煜指了指他,眼神明亮而轻快,鼓了鼓掌:“我是封玄煜。”

“多谢相救!”炎阙打算离开,从床榻上下来抱了个拳就打算走。

看他如此,封玄煜摁动了轮椅的机关转过身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声音清清凉凉却不失文人的气势:“不愧是元国的皇子将军,有勇,却把谋给丢了。”

闻言,炎阙的身子一震,看他如此准确的说出自己的身份,他缓缓回头:“你认得我。”

“哈哈哈。”封玄煜爽朗大笑:“怎会不认得,已经慕名很久了呢。”

他摊开手,凝着炎阙火急火燎的眸子:“想要夺回美人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你此去若是既夺不回美人又丢了性命岂不是对不起元国的列祖列宗。”

“你想怎样。”炎阙开门见山的问。

“我想与你合作,不知你意下如何。”封玄煜也不是拐弯抹角的人。

炎阙幽幽的看着他。

封玄煜摁动轮椅的开关,吱嘎吱嘎的轮子声从他耳边碾过,他淡淡道:“若是有此意,稍后用过膳换上衣裳就到外面的亭阁找我,若是不想……就请便吧。”

说完,他潇洒离去。

半个时辰后。

封玄煜坐在轮椅上正在喂自己闲来无事养的鹦鹉,那鹦鹉的羽毛色彩鲜艳,十分聪明,擅长学舌,它在金丝笼里拍打着翅膀,小嘴儿一张,沙哑的叫唤着:“人来了,人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