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的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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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凤霞的日记

    



    出了车站没多远凤霞爸爸就拦下了一出租汽车,出租带着这一家三口在高楼大厦间穿梭,凤霞想努力记住路线可是终究被出租弄迷糊了。最后出租车停在了一栋五六层的大楼下,下了车凤霞又随着爸爸转了几个弯,凤霞爸指着一排竹编工棚:“这里就是我们的屋了。”。凤霞随着爸妈踏进了这将近十平米的屋子,只见屋里放着两张高底床,只不过上铺都堆满了家什,下铺才是睡觉的地方。此外屋子里还有一张破旧的办公桌上面放着一台黑白电视机还有日用的小杂物。屋子正中安置着一张合板钉的小餐桌,周围摆着几张同样是合板钉的矮板凳。整间屋子只有一个窗户而且是靠近门口的,而窗口的支架上则摆着做饭的调料罐还有煤气灶,旁边是裸露的煤气罐直接放在水泥地上。整间屋子简陋至极,不过这对于习惯了农村生活的凤霞来说并不算什么。



    第二天,朦胧中凤霞就被建筑工地的叮当声吵醒了,凤霞看到爸妈已经出门上工了,餐桌上留着几个包子和一碗粥。凤霞拿出床底下的热水壶兑着桶里的凉水洗刷了,然后解决了桌子上的早餐。凤霞再次环顾这个小小的家,她发现妈妈把一切收拾的很整齐,地上也打扫的很干净,这一切虽然简陋却比农村里的住家看着舒服。凤霞打开电视机看了看,所有的电视台都调了个遍,大上午的竟然全是广告。无奈凤霞拿起床头的书包翻起来。背包里除了换洗衣服就是几本书和她的文具,那里包括她参加运动会得的奖品。



    这天中午凤霞妈提着塑料袋的菜回来了,凤霞爸则带着一身的水泥点回来。看着爸爸脸上身上沾满了水泥浆凤霞感到一阵阵的难过。她赶紧找出毛巾给爸爸擦,爸爸:“不用擦,下午干活儿还是弄一身,工地上没有干净的时候。”



    凤霞妈:“妞,不用管你爸,工地上都是这样,来帮妈择菜吧!”



    凤霞:“哦。”



    择好了菜,凤霞妈:“妞,出门左拐十来米就有自来水,去那里洗菜。”



    凤霞来到水池边,只见几个水笼头下全是洗菜的叔叔阿姨,等到一个阿姨洗好了凤霞赶紧去洗了自家的菜。这天中午妈妈竟然炒了四个菜,而且每个盘子都配着肉。



    凤霞:“妈,这么吃是不是很奢侈啊?”



    妈妈:“俺的妞来了,当然要好好款待了。”



    爸爸:“平时我都没这待遇!”



    说着一家三口都笑了。妈妈不停给凤霞夹菜,弄得就像是招待客人,凤霞本来快吃饱了的妈妈却又塞给她一大块肉。凤霞感到前所未有的的幸福,这种家庭的温馨是那么的难得而珍贵,一年365天,她能拥有这种幸福的时间也就那么几十天。吃过饭凤霞抢下妈妈手里的碗去刷了,妈妈直夸这闺女懂事儿,爸爸笑话说这闺女没白养!身处这其乐融融的家里,凤霞恨不能一直留在这里,留在父母身边,这样他们就可以天天这么开心,天天吃上可口的饭菜,她也天天做个好乖乖。凤霞刷着碗禁不住开心的笑了,此时她觉得自己就像拥有了城堡的小公主。不过很快现实条件清晰的出现在凤霞脑海,她知道相聚总是短暂,开学了还是要离开,她,还是要做回“留守儿童”。



    这天,凤霞在日记本里写到:



    2005年7月10日  天气晴   星期日   微风



    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二天,天气依旧炎热,没有地方可以去,闲来无事突然想写些东西,许多年未曾动笔了,不知从何写起。心中感慨万千,突然觉得想要找一个人去倾诉,而寻遍记忆中的面庞才发现自己最想讲的似乎只有一个人。



    回忆昨日,清晨还在故乡的土地上而日落时就身在千里之外。庞大的现代交通工具直接把人搬迁到陌生的城市,而且速度是一日千里。来不及观赏路上的风景就来到了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熟悉的是疼爱我的父母,陌生的是这座钢铁城市的气息。家乡的泥土味儿已然不存,这里是富庶的江南水乡,充斥的除了稻香便是现代化的城市味。在这里可以亲眼看到一座大厦怎么从平地而起到高耸入云。在这里也能看到发达的城市生活与故乡贫困现状的鲜明对比。这里,有许多远离故土来此谋生的人,就像我的父母,在这里辛苦流汗。这是千千万万农民工建造出的城,而未来或许我们要在这样的城里念书甚至生活。



    好了,不说那些虚空的感慨了,其实,我想知道的是男生的暑假是怎样的光景。曾经没有来过大城市的时候,每次假期过得都稀里糊涂。回想起来,除了要写作业,其他时间呢,好像没有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一天天,一年年,原来我已经消耗掉了那么多的青春。从前暑假里无非是看看电视,帮奶奶干些小活,似乎思考的时间都很少。我不知道这是女孩子才有的样子还是说大家大抵如此。真的很好奇男生是怎么过暑假的,会不会很精彩呢,会有很多难忘的记忆吗?



    现在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整个上午整个下午的我要一个人呆着。爸爸在建筑工地上工,妈妈在家具厂工作,我们一家三口住在十平米的工棚里。这里的工棚都是大大的竹子编织成的,看来这里的竹林应该很多。这些工棚在烈日照耀下时时散发着一股竹木清香,我想还是不要叫它们工棚,还是叫竹屋的好。这些竹屋虽然有些简陋,可是里面收拾的很整洁,虽然只呆了一天可我已经开始喜欢上了这里了。有时候会贪恋的想一想,如果能留在这座城市,或许就能天天与爸妈待在一起,或许我的青春就少了很多空虚吧。



    凤霞写完日记就合上本子连同笔一起放回了书包。这天晚上爸爸要加班,妈妈倒是按时回家了,妈妈一双巧手又炒出一桌好菜。



    妈妈:“妞,这里的米饭吃得惯吗,妈给你买馒头吧?”



    凤霞:“妈,不用了!”



    妈妈:“南方人都吃米饭不像咱们以面食为主,这里卖面食的都不多。”



    凤霞:“原来是这样啊,我会习惯的。”



    妈妈笑着:“起初我和你爸都是吃面条,慢慢的也跟着吃米了,最后就天天是米了。”



    凤霞:“妈,本地人方言你们听得懂吗?”



    妈妈:“还好,猜得出意思,不行了大家都讲普通话。”



    凤霞:“妈,你的普通话水平肯定提高很多了吧!”



    妈妈笑:“那是,现在我去做老师都没问题!”



    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妈妈:“妞,期末考的怎么样?”



    凤霞:“呵呵,第一名哦!”



    妈妈:“真的?”



    凤霞笑:“当然了,有这么聪明的爸妈我会笨吗?”



    妈妈:“有奖状吗?我给你贴墙上。”



    凤霞:“没有啦,又不是小时候,又想用奖状糊墙呢!。”



    妈妈:“妈贴着高兴,看着也高兴,不行啊。”



    凤霞:“对了妈,我参加运动会了,也得奖了哦!”



    妈妈:“真的吗,你这么小的身板!”



    凤霞:“当然真的啦,不信给你看看!”凤霞拿出背包里的日记本和文具介绍:“这是比赛奖的日记本,这是奖励的文具袋这是奖励的笔!”,妈妈拿着日记本准备翻开,凤霞赶紧按住本子:“这个不能看,是日记个人隐私!”



    妈妈笑:“小妮子,对你妈还隐私呢!”



    后来几天碰到妈妈周末休假,凤霞就可以与妈妈一起逛菜市场,逛超市了,妈妈还张罗着给凤霞买裙子,就像对待一个小朋友似的。凤霞也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和幸福,她仿佛回到了童年,回到了那个任妈妈打扮的年龄。



    凤霞:“妈,要是我从小就跟在你们身边该多好啊!”



    妈妈:“是啊,这么多年都不在你跟前,我跟你爸......”说着妈妈有些激动。



    凤霞见状赶紧打断:“好啦,现在能在一起就很幸福了,走吧,妈,买好吃的!”



    这天凤霞的日记:



    2005年7月18日        星期一         天气多云      微风



    昨天与妈妈逛街,说到留守的问题妈妈有些激动。我打断妈妈的话害怕妈妈落泪更害怕自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哭泣。这些年一直没在他们身边,我都快习惯孤独了,可是爸爸妈妈终究是最亲最爱的人,见了面就会感受到那种与众不同的血脉相连的神奇。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与多数校友一样。爸妈都是普通的农民,为了我的学费他们才背井离乡。小时候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好像爸爸妈妈第一次离开的时候我以为他们不要我了还伤心的哭了几天。后来跟爷爷奶奶一起久了就不哭了但是我早早就知道了思念是什么滋味。那时爸爸妈妈一年才回家一趟,每次他们回来都给我买好多好吃的还有新衣服新鞋子,我喜欢他们带来的生活物质但是更希望他们不再离开。



    刚开始纪几年爸妈的务工收入并不高,所以他们也从来没有接我去大城市待过,想来这么多年我的生活圈子就是县城里那几个地方,真的是见识太少。我的足迹除了爷爷奶奶家,就是镇上我们的家,其他地方都未涉及。从前县城算是最远的旅程了,而且是因为念书才到了那里。以前总是羡慕电视上的主角,羡慕他们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小小年纪已经经历风风雨雨,而我16岁了,没有什么经历,没有走过多少路,生活的天地仍就那么有限那么狭小。我知道比起其他没有念过多少书的孩子,我有多幸运,可是我的人生也因为读书而变得单纯甚至傻气。16岁了,未曾经过大风大浪,我不知道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不幸。



    2005年7月20日        星期三        天气雨         



    童年早已远去,可开始怀念的时候还是从童年开始。小学的时光过的无知无觉,还不知道珍惜是什么意思就已经长大。与爷爷奶奶在一起的童年,总觉得他们没什么白发,永远那么能干,可惜现在他们都老了,特别是念了高中,更觉得时间过得快了亲人的衰老也快了。 曾经我也是天真无知的小朋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沾上了忧愁,而快乐已不再是那么容易获得。或许人生就是这个样子,越长大越孤单,想幸福就越难。不知不觉又啰嗦这么多,只是写着写着有感而发,似乎跑题了!



    2005年7月21日         星期四         天气雨



    依旧是凉凉的雨天,江南的雨水总比故乡的酣畅,可以下几天几夜。这不算日记的日记写着写着就成了一种习惯,或许我已经开始拥有这种习惯了吧。书上说,写日记是一种宣泄一种倾诉,一种珍藏,我想这话挺有道理,我也要珍藏现在这段时光,我要向它倾诉。



    书写的时候总会想到一个人,一个同乡,一个朋友。



    第一次见到他是开学的时候,那个充满超能力的家伙似乎有着三头六臂,他竟然可以扛下那么多的麻袋!这个家伙并不认识我,可我对那神奇的一幕印象深刻,他好似自己能应付所有问题,真的很厉害!相比之下,每次报名,放假都有人接送我真是与他相差太远。他是我见过的很朴实很朴实的那种学生,那种早早就很懂事了,像“小大人儿”一样的男生。第一次跟他说话不经意看到了他憨厚的笑容还有一口超白的牙齿,在他脸上可以看到农村孩子那种倔强和温厚。



    他有着黝黑的皮肤和宽厚的胸膛,看上去是那么的壮实。其实没告诉他,男生校服穿在他宽厚的肩膀上真的很显丰满。不过有时候觉得校服会衬得他的年龄偏大,看他穿校服的样子真的有点搞笑。有时候觉得他可以归入胖子的行列,可有时候又觉得叫他胖子有点冤枉。后来好长时间才发现他的英语超烂,每次早读如果听见他念书那周围的同学一定不会打瞌睡。有时候觉得这样的男生应该是粗心大意的吧,可是相处的时候才发现男生也会脸红。



    很感谢那一次为我撑着伞,那是我第一次与男生走的那么近,尴尬的难受极了。没想到与男生近距离相处是那么令人紧张,唉,真是后悔没带伞。想想后来向他借过一次橡皮,然后就慢慢熟络起来了。说起吃泡面吧,不小心被他撞见了,真的是很奇怪,他要天天给我买香肠。反正听着他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话,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答应了他的要求,我不是贪人小便宜的那种人,可是当时怎么就没拒绝他的提议呢?这难道是潜意识的决定吗?



    2005年7月22日        星期五             天气晴



    回忆起校园的时光总觉得一切历历在目。没想到的是那个人,后桌的他还是个有些健谈的家伙。路上碰到了还要跟人家聊半天头发,他总不会认为我是跟风才这么做的吧!



    我记得停电的时候与他玩过双杠,然后一起迟到教室被老班撞见,我记得感冒了,他是唯一一个知道送出关心的异性。或许是出于礼貌或许是感激 我送了他圣诞礼物,这也是我第一次送男生礼物,不过当时真的不知道什么“一杯子一辈子”的说法!他也太实在了,竟然买了毛毛熊回赠。尽管人家很喜欢可是这样的破费也太不好意思了。



    好怀念那一段自由奔跑的夜晚,看到他累的气喘吁吁我竟然莫名感到高兴。是他提出的夜晚一起跑步,可是明显看得出他有多么欠缺运动细胞。唉,其实我是想做回好事儿帮他减减肥的,所以才答应他的!至于为他保管热水壶,好像是我已经不知道怎么拒绝他人请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