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从道士下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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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金莲戏叔

    “金腰带,银腰带,赵家天下朱家坏。法平等,无高下,圣公待我是一家,是一家。”听着路边孩童的歌谣,但凡是有些常识的人知道是什么意思。朱不是朱元璋,而是朱勔[miǎn],他善于堆山造园,号称“花园子”。

    朱勔是宋徽宗赵佶的宠臣,为了满足赵佶对于奇花异石的疯狂爱好,朱勔在苏州设立了应奉局,花费大量公家财物,搜求花石,用船从淮河、汴河运到京城,为百姓带来了沉重负担。并且还通过各种手段积累巨额财富,生活奢侈腐化。

    方腊造反,打出的旗号就是“诛杀贼臣朱勔”,由于御史弹劾,朱勔及其子侄官职皆被黜落。方腊攻陷杭州,发现州府衙门贵宾招待所有数十人,皆锦衣金带。大刑伺候,才知这些人皆是朱勔家奴。钦宗即位后,将他罢职放归田里,并下令抄没了他的财产。

    在朱勔的财产清单上,各种财物不计其数,仅田产就达到了30万亩,史称北宋“六贼”之一。现在这个时候方腊还没有准备起义,但是江安阳已经准备先动手了,这些童谣都是他安排人散播的,为的就是逼方腊提前起义。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好多从军中退伍的士兵都被他招入麾下,先是送到曾家庄军训,冬天也训练。每日三餐不间断,这个时候的家庭一日能吃两顿已经算是小康了,而曾家庄的标准是管够,而且经常还有肉食吃,好多走投无路的人都想加入到曾家军中,只为求一口饱饭。

    虽然是花钱如流水,可总比烂在地窖里好,曾弄刚开始还心疼,经过史文恭一番细说才明白,少主是在组建虎狼之师。前一段时间有个山寨截了曾家庄的镖车,曾索受了重伤,史文恭带着20个士兵就将那个寨子给端了。

    全程都没有出手,这二十个士兵的身体素质远超他人,并且配合默契,潜入寨子里直接将首领活捉,那首领不是别人,正是锦豹子杨林。这位梁山好汉在宋江倒台之后就溜了,因为怕晁盖秋后算账,结果晁盖又被花子虚给逮住,送到京城后就被推出午门斩首。

    多亏是跑的快啊!真要被那浴血剑逮到,脑袋早就搬家了。杨林在排行榜上位置不低,实际上就一草包。原先和火眼狻猊邓飞在饮马川山寨当山贼,半道金盘洗手不干了。之后,邓飞一人撑着,直到遇见其他伙伴。为什么放弃?厌了,想改邪归正。当山贼几年,攒下了点钱,想换个方式生活,不想再过刀尖上的日子了。

    可是杨林没有其他本事,无奈只能在江湖上飘着。飘着飘着就遇到了公孙胜,结果没有其他出路,公孙胜还是建议他上梁山泊。杨林自己呢?一万个不情愿。因此,才有了他所谓的不敢去。有公孙胜的举荐,还进退蹉跎不敢去,这不像江湖好汉所为。

    唯一的可能就是杨林真的不想做山贼了,他想另谋出路。之后遇到戴宗等人,没办法又上山去做贼。结果没几年偌大的梁山没了,他们还被通缉,无奈之下纠结一群喽啰在山上打秋风,之前见到曾家庄的镖车也是不曾敢劫。

    偏巧的这次只有曾索一个人带队,琢磨着与其在山上等死,还如来票大的,到时候有了本钱想起哪就去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喝了一场大酒,刚睁开眼就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你说气人不气人。杨林苦着脸道“众好汉饶命,要什么我都给。”

    史文恭道:“哼,杨林,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劫曾家庄的镖,来人,把他们都给我压回去请赏。”江安阳知道后派军师朱武前来,一番威逼利诱之下,杨林答应南下去摩尼教做卧底。这个冬天指定不会平静,江安阳经常出入皇宫陪赵佶玩乐,羡煞诸多旁人。

    并且也从正五品升到了正四品,武职威远将军。听到花子虚升官,最开心的莫过于扈三娘和迎春,以前家里很是冷清,逢年过节的都没人走动。现在是络绎不绝,因为要过年了,这家送点东西,那家送两匹布,堆积不少,都是一等一的好东西,价格不菲。

    江安阳送的则是香水,花家以花为名,卖的自然也是关于花的东西。原先城外屯下几百亩荒地都种上鲜花,等来年一开春姹紫嫣红的最是艳丽。扈三娘看着江安阳抱着迎春说说笑笑,气就不打一处来,嗔怪道:“好啊!我去应付那些朝中贵妇,你们到在这里调情。”

    迎春笑着将她拉过来帮她揉着肩膀,“姐姐辛苦了,奴家识字不多,待人接物总是差一些,多亏有姐姐在,要不然那些贵妇为了凝香玉露还不得把人家吃了。”扈三娘掐了她一下,“你就会偷懒,一有时间就往相公怀里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偷吃。”

    瞅着江安阳在那里傻乐,把脚往他腿上一搭,“给我揉揉脚,累了一天,酸痛酸痛的。”“是,娘子下令,小的怎敢不从。”捏着扈三娘的脚就让他想起一个人来,潘金莲,宋朝已经有裹脚的习俗。但是女性一般都是自愿缠足,因为她们都是认为脚越小就是越好看。

    西门庆就喜欢那三寸金莲,试问一个畸形的脚有多好看?反正江安阳没有那爱好,更是明言禁止裹小脚,认为这是一种陋习,对女性天然美的一种迫害。不过今日天降大雪,让他想起《武松》中的一个情节,围炉烤火,金莲戏叔。

    “嫂子我可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听说叔叔在前街包了一个会唱的粉头,两个人打的火热。”武松听后将酒杯重重砸在桌子上,“我武松生平不好女色,不信你可以去问大哥。”“问他?”金莲冷笑一声,“你哥哥本就是木雕泥塑,不解风情的人,问他也是白问,哪像叔叔你啊?”

    说着起身翻了翻炉火中的火炭,武松不解道:“我?我怎么啦?”“叔叔懂得窃玉偷香啊!”“窃玉偷香?”金莲眉目流盼:“是啊!叔叔要是喜欢,何必拿嫂子在柴房里的旧鞋,这新上脚的,只要叔叔出声,成双成对的,随叔叔拿。”

    这话已经透着调戏的成分,只见武松恼怒道:“嫂嫂,你把我武松当成何等样儿人?”金莲娇嗔一声,“怎么会不知道啊!叔叔是景阳冈上打虎的英雄,阳武县的都头,顶天立地的英雄汉,而嫂嫂也不含糊,不能说沉鱼落雁,也算是个大美人啊!”

    武松将头扭到一边不看她,金莲似乎没有注意到武松的深情,自顾自道:“英雄美人总比巧妇拙汉好的多,叔叔。”听到叫他,武松回头看她一眼,只见金莲将杯中酒饮了一口,“你要有意,就饮了这半杯酒。”见武松不为所动。

    金莲起身将酒递到他的唇边,“别那么死心眼嘛,很多地方都流行‘叔接嫂’的。”谁知武松甩手将那杯酒打翻,金莲一个不慎也被打到在地。武松拍案而起,“我武松是顶天立地的男儿汉,比不得不懂人事的猪狗,你。。。”。

    气的武松说不出话来,随后将酒壶中的酒一饮而尽,出门寻他哥哥去了。

    这一下可是惹恼了潘金莲,也为之后和西门庆勾搭,暗害武大郎做下铺垫。江安阳想了想,也不知道这次武松回去会遇到什么,反正只要不是在狮子楼将西门庆干掉就行,那样他只能再次流落江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