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纵横三千里
字体: 16 + -

第四十二章 成人之美

    镇子上一间铺面不大的面馆,坐了两桌人,一桌九人,另一桌只有一人。显然独坐一桌的这人就是沧马,也只有他能享受这份特殊的待遇。

    这这是家很普通的小店,所以菜品也不算精致,正是这样才让狗娃一家下定决心走进这家面馆。

    狗娃一进店,目光就没离开过沧马的这张桌子。卤牛肉、大肉丸子、烧鸡、红烧鱼、花生米,外加一大碗打卤面。虽然并没有特别之处,但是对于农家人来说这就是山珍海味了,他们一辈子也未必能吃上这么丰盛的一顿。

    “他一个人就吃这么多菜。”狗娃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别乱看。”狗娃他娘摆正狗娃的脑袋,“快坐好。”

    “哎!”狗娃以为他们一家人的饭菜也应该和这些人吃的一样,因为两张桌上的饭菜都是一样的,那么第三桌也应该是一样的。

    可是等了半天,狗娃他爹就端出来一碗阳春面。

    清汤寡水上飘着几颗绿油油的葱花,然后是白花花的面条,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爹,我们还有别的吗?”狗娃用一种很小很小的声音问道。

    “有。”

    狗娃他爹说有的时候,狗娃的眼睛亮了一下,但随即又黯淡了下来。

    “客官,您要的煎蛋。”小二将金黄金黄的煎蛋盛到面上,“菜齐了,请慢用。”

    饶是这样,狗娃还是忍不出吞了口口水。

    因为他从没吃过这样好看的煎蛋,因为他爹告诉他这面是用鸡汤煮的,有鸡肉味。

    这顿饭足足花了四文钱,阳春面两文钱,煎蛋两文钱,加起来整好四文钱。

    筷子只有一双。

    “快吃吧,孩子。”狗娃他娘把筷子塞到狗娃手里,“今天是你的生日。”

    “爹,娘,你们不吃吗?”

    “我们不饿,你吃吧。”

    狗娃用筷子夹起煎蛋:“娘,你先吃一口。”

    “娘不吃,你吃。”

    “爹……”

    “爹也不吃,你吃吧,吃了能长大个子。”

    煎蛋上被咬下了圆圆的一小口。

    “好吃么?”狗娃的爹娘一起问。

    “好吃。”狗娃用力的点点头,但是他一点都不想过生日了。

    隔壁桌上的那个男人突然起身,拎着一壶酒坐了过来,他桌上的菜一口都没动。

    “孩子今天过生日是么。”沧马望着狗娃,笑着问道:“几岁了。”

    “六岁。”

    “真懂事。”他对着狗娃他爹道:“带着孩子到那张桌子上吃吧。”

    一家三口受宠若惊,但是却没有人敢动,全都直直地望向沧马,他们不敢相信会碰上这么好的事。

    “钱已经付了,过生日,就吃点好的吧。”

    狗娃他爹道:“那您呢?”

    沧马举起酒壶晃了晃,道:“我有这个就够了。”

    看着三人还是坐着不动,沧马又道:“快去吧,菜都凉了。”

    “哎、哎。”狗娃他爹颤巍巍站起来,激动的不知道该怎样才好。

    只听见那人在他们背后又说了句:“以后孩子过生日的时候,每年都带他来这里吃一顿吧,不用花钱。”

    “谢谢恩人!”狗娃的爹娘感动的热泪盈眶,立即拜道在地上:“狗娃,快给恩人磕头。”

    狗娃傻愣愣的看着沧马,直到父亲那只有力的大手压在他的肩膀上,他才跪下来。

    “爹,我想成为和他一样的人。”狗娃直直地望着沧马道。

    “说的好。”沧马看着狗娃,这孩子身上有一种很珍贵的品质,“想成为和我一样的人,就永远不要为了一顿饭给别人磕头,站起来吧。”

    “哎。”狗娃立马从地上站起来,冲着沧马深深鞠了一躬。

    沧马笑着冲他点了点头,“这孩子长大以后肯定有出息,你们就放心吧。”

    “哎,谢谢,谢谢……”夫妇两人起身后仍止不住地道谢。

    沧马提着酒壶走到店外,在长凳上坐了下来,他一边晒着太阳,一边侧耳倾听着店里头的欢声笑语。

    “爹娘,你们先吃。”

    “真好吃,真好吃……爹娘你们多吃点。”

    这种感觉实在太好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坐在一起吃饭,正是沧马朝思暮想的东西。风和日暖,令人想要永远活下去。

    他的心从未像现在这般轻松过。

    “好酒!”他将壶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赞叹道。

    可是,酒喝完了,心底又免不了泛出几分凄凉,因为他发觉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多余的人。

    “小二,再给我拿两坛子酒来。”他冲店里唤了一声。

    “还要些下酒菜吗?”

    “不必了。”

    这家人交谈的声音就是最好的下酒菜。

    一个人心情平静的时候往往喝不了太多酒,可是当他感到愉快或悲伤的时候,酒量就会出奇的好。但往往,这两种情绪总会交替出现在人们心里,愉快是因为生活有希望,悲伤是因为现实太艰难。所以,今天沧马的酒量比任何时候都要好。

    他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多余的人?

    因为他觉得,一家人不管幸福还是不幸,都应该永远在一起,这才是一家人。现在,萧乘风和季婉滢才是一家人,他不应该拆散他们,也不该夺走他们的孩子。

    即便……即便是那样,最好要那个秘密永远烂在他的肚子里吧……

    他举起酒坛,让烈酒猛烈地冲击着自己的咽喉,让那火辣辣的刺痛感彻底淹没内心的痛苦。

    “好酒!”他再次道。

    他无法表达自己内心的那种心情,所以他只能盛赞这坛酒,因为这的确是坛好酒。

    酒精的麻醉让他内心的痛苦减轻了不少,所以剩下的便只有愧疚。他不该那样的自私,就像季婉滢说的,他根本就不该去天剑宗。如果不是因为他,萧天驹就不会出现眼下这种状况,他是一个多余的人,他真该死。

    他将第一个空酒坛摔在地上,又拎起第二坛酒。

    这是一坛新酒,他拍掉坛口的封泥,他望着坛子里的酒,望着映在酒里自己的影子。

    得有一个新的开始。

    他决定改变之前的计划,他要把萧天驹找到,然后把他送回去,送到季婉滢的身边。这样他们母子两个才会幸福,而这也是他的幸福。

    可是在我看来,这正是一个男人的洒脱。

    烈酒入喉,方知热血犹存,一气呵成万里惨淡!

    “好酒,哈哈哈,痛快!”在旁人眼里他几乎跟疯子无异,可谁又知道,他其实刚刚经历过一次新生呢?

    沈放等九人此时已经吃饱了饭,来到沧马身边。

    “沧马,你没喝多吧?”柳如风问道。

    沧马看着他笑了笑,将空坛轻轻放到一边。

    他的行为举止总是让人捉摸不透,但大家对此早已习惯,九人之中真正能看懂他的也只有沈放和秦少冲了。

    “我们得去找个客栈投宿。”沈放唤来店小二问道:“这镇子上哪一间客栈比较干净?”

    “没有哪一间。”店小二笑着回道:“因为盘水镇上总共就一间客栈,那就是花雕客栈。”

    柳如风道:“怎么会呢,这么大的镇子,为什么就只有一间客栈?”

    “因为没有人能开起来第二间客栈?”

    “哦?这又为何。”秦少冲来了兴致,“难不成这家客栈的老板是个恶霸,不许旁人开客栈,只许他一家经营?”

    “这您可就错了。”店小二道:“这家店的老板不光不是恶霸,而且还是个大美人,整个盘水镇上最有姿色的女人,可就属这位老板娘了!”说这话时,店小二的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只有男人才能看懂的狡黠。

    “莫非,她是用姿色来招揽顾客的?”

    “这您可就又错了。”店小二道:“这位老板娘不光姿色绝佳,而且身手了得,哪个男人的眼睛要敢往她身上多搁上一会儿,眼珠子非教她挖了去不可。实话说了吧,这间花雕客栈开了近十年,还真没有哪个男人能从老板娘身上占到一丝丝便宜。”

    “那为何别人还都争着抢着要住她家的店?”

    “因为酒呀。”店小二道:“花雕客栈的花雕酒那可是当今一绝,虽然我们店里的酒喝着也还不错,但要是跟他们家的花雕酒比起来,那简直比水还要寡淡。”

    店小二摇摇头,接着道:“不过,还好花雕客栈有条奇怪的规矩,否则的话整个镇子所有的酒铺也非得全部倒闭了不可。”

    “什么规矩?”

    “要想喝花雕酒就必须住他们家的店,要想住他们家的店,就必须喝他们家的酒。”

    “天底下怎么还有这么奇怪的规矩。”

    店小二解释道:“他们这店里的规矩听起来奇怪,但实际上巧妙的很。因为住店钱很贵,当地的人想要喝花雕酒就必须额外多花一笔费用,所以自然不会去他们家住店,这样的话就能保证他们客栈里一直都有空房。而外乡人呢,既需要住店又能尝到盘水镇上特色的花雕酒,去他们家住店就一举两得了。所以每个外乡人一到镇上投宿,自然就全奔着他们家去了,别的人要想另外开一间客栈,就很难开得起来了。”

    “原来是这样。”沈放点了点头,“既然如此,咱们也去瞧瞧。”

    “得嘞,你们几位慢走。”

    “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