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会说话
字体: 16 + -

第四百二十八章 判错案—日出的预告(十八)

    在一片漆黑孤独的街道上,时不时刮来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风,每隔一条走廊长度的间隔便会有一盏路灯,尽管灯光很微弱,如果视力不好的人,随时会不小心跌倒,甚至产生碰撞。一栋栋华而不实的建筑物高高耸立而起,往左侧连成一条直线,并排在一起,十几层的窗口之中,只有仅仅几个窗口是有亮着灯的,富丽堂皇的住宅区缺少的永远都是需要一个渴望温暖家庭的对象。渺无人烟的住宅区看起来的确很荒凉,至少现在是晚上的七点钟,花样多多的健身器材,社区中心,康乐小组都无人问津。失去了人气,一个个仿如死物般沉寂。

    猛然想起,坐车过来的期间,途经人来人往的人行天桥……底下,住着各种形形色色的流浪汉,他们互相依偎,互相依靠。他们脏兮兮的脸上,似乎隐藏着某种恶意,类似的攻击行为,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苏警官带着我,重新来到洪明的家中,穿过一条条漆黑的街道,凭着自我的记忆终于找到围着警戒线的案发现场,洪明的住宅其实也算是比较隐藏的那种,如果不是常常来找他的人,其他人找他多半会在这个迷宫般大小的住宅区迷路。他是警察,观察力和记忆力都是异于常人的,可也要兜兜转转好几圈才找到洪明的家。

    他用眼神眺望了前方说:前面就是死者的家中,进去吧。他在向我预告,对于大病初愈的我,神智和情绪都显得中下,我那沉重的脑袋正在缓慢地运转着。师傅有预感,案发现场会有线索,所以吩咐我和苏警官一起再去一趟现场勘察。

    被警戒线围起来的地方,门是没有锁起来的,所以我们不需要拿钥匙便能轻而易举地进入案发现场。说起来也奇怪,命案一发生以后,死者的妻子便迫不及待地搬走,并且以把市价压得很低,企图要第一时间转手卖出去;尽管我不清楚她要这样做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可是这里一旦被转卖,那就意味着我们无法再进入这里进行调查了,据说转卖的价钱很吸引,这几天已经有很多人在看楼了。警方最多只能拖延三天,还剩两天的时间,我们的时间确实不多了。

    “你肯定当时进入现场的时候,没有胡乱动过现场的一事一物?”他在很严肃地问我,迫使我不敢开玩笑,只能老老实实地回答他的问题。

    “是的,我从门口进来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洪明的尸体。你该明白做法医的职业病,当他们的视线范围出现一副失去生命尸体的时候,其余的视线范围内发生的,很难再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当时我只顾着检查死者的尸体,没有闲情去管其他事。”

    很好,在你进入案发现场之前,可曾看到过附近的可疑人物出现过?他似乎企图勾起我那相隔不久

    的回忆。

    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我的状态已经很薄弱,更别提那毫不起眼的回忆。不过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他:当时附近根本没有人经过,也没有可疑的人物。

    门是虚掩着的,没有强行闯入的迹象,财物没有丢失,说明死者和凶手之间是相互认识的,他们是什么关系呢?他在自言自语地问着。

    我回答他:假设这是一宗情杀案,那么凶手的性别暂时定义为女性,她和死者在过去有着不寻常的关系,或许和性,或许和爱有关,我们应该从死者的社交圈子开始排查。

    对了,死者的死亡时间查到了吗?我很奇怪他为何会这样问,那天我被带走以后,师傅才接着赶到,死亡时间最清楚的应该是他才对,不是吗?

    陈以文没有告诉你死亡时间?我问他。

    他摇摇头说:当时室内开着冷气,尸体遭到冷冻,无法检测正确的死亡时间。不过……

    不过什么?我感到很困惑。

    “在死者所戴的手表上,显示的时间为八点半,但是手表被摔坏了,时间定格在八点半,时针和分针都停着不动,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死者当时是戴着手表,凶手在与他斗争时,使用暴力期间,不小心把他的手表給摔坏了,时间定格在那里,同时他也距离死亡时刻不远。他的推论很正确,手表被摔坏,这才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死者和凶手进行过搏斗,死亡的那一刻,手表也摔坏了。手表上定格的时间就是死者的死亡时间!

    他接着说:根据死者的妻子的口供,她当晚在七点半左右和死者吵了一架,便怒气冲冲地离开了家中,连钥匙都没有带,便跑了出去,找同一小区的陈太太哭诉。整个过程将近了两个小时左右,她才哭完,然后带着哀伤的情绪折返家中,最后便发现了自己丈夫的尸体——他已经离奇遇害。那么,死者的妻子便有不在场的证明,她没有杀人的嫌疑。

    他说话的时候,我全程都有在听,尤其是他说到,她怒气冲冲地出门,没有带钥匙的时候,我的内心更是充满了疑惑,这一句话里,总有不对劲的地方,可是哪里不对劲呢?一时半会的,我也说不出来。

    我离开客厅,漫无目的地逛进了洪明的房间,只见那单调的墙上贴满了便利贴。最上方还挂着他的西装礼服的照片。便利贴上面写的文字全是一些繁琐的日程安排,上面标注了时间和地点。他临遇害之前所写的便利贴,应该在最后一张,某个角落里,我很快便找到了。

    上面写得很清楚,他在遇害的那天晚上,七点半便约了一个老朋友喝咖啡。换言之,如果那晚他没有被谋杀,他会如期赴约,而且很有可能会一晚上都不回来,因为上面备注了玩通宵的字眼。他们吵架延迟了赴约的时间,随后他被残忍地杀

    害,这几点有没有关联呢?

    苏警官站在门口,有点惊讶地说:他们两夫妻真的分房睡,估计有好几年了吧?

    我猛然想起死者的妻子,过份暴发户的打扮,身上残留着庸俗无比的香水,一副目中无人、高高在上的姿态,无论从五官或者气质都不及第一、第二名女死者。

    看来他娶她,也是为了利益着想而已。

    对了,我还找到一箱奇怪的东西。他告诉我。

    嗯?我走出客厅,他从客厅的杂物房里翻出一箱用胶纸粘满的储物柜。他戴上手套把储物柜重新打开,一阵灰尘过后,我们看到了一副相框和一本回忆图册,还有形形色色的贺卡和信件。

    在以前的年代里,写信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到了后来的时代,电子科技愈发崛起,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科技在进步,文明在倒退。写信这种行为习惯已经被逐渐遗忘和吞噬,谁也不曾回忆起,最初那份感情的建立,是源于一封看起来并不起眼的信件。

    回忆册里面的照片是第二女死者本人,也就是洪明的前度女友,看来他还被女皇陛下勒令将有关前任的回忆通通封箱起来。我也执意相信,洪明是不会无缘无故这样做的,当第二死者遇害后,他第一时间便紧张万分,要领取尸体进行下葬。

    可见他对她的深爱程度。

    “我也渴望有人写信给我。”苏警官在羡慕嫉妒恨呢。

    我沉默地继续往下掀,突然掀到一页,是两个女人肩并肩搭在一起,极度亲密的照片,此时我的脸上浮起了一种不敢相信的表情……奇怪,怎么会是她呢?

    我放下回忆册,站起来环顾着客厅的四周围,指着墙上说:那么大的一个圆形挂痕,这上面原本摆的是什么?

    苏警官撓了撓头说:不知道,不过我问了其他的邻居,他们说原本在墙上面挂着的是一个大钟,很古老的那种,不过在案发以后,那大钟便离奇失踪了,估计被凶手带走,不知所终。

    我回过头,陷入了沉思……高尚住宅区,陌生人或者外来人士很难随便进入这种范围的,凶手可以在不破坏门锁,没有强行闯入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杀害死者,然后逃离现场时,却没有被任何人看到或者注意到,这就说明她很有可能本来就是住在这一片住宅区的。邻居?亲戚?朋友?哦!不!不!一定还有哪些地方是不对劲的。死亡时间?!对了!我要回去再次检查一次死者的尸体!

    我对着苏警官说:“我要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回去警局。”

    他神秘兮兮地回答我:我知道有一条捷径,绝对方便快捷,而且你绝对意想不到!

    看他那副神秘兮兮的鬼样,我就想翻他白眼。

    他带着我,绕过后面的花园,途径康乐与会员中心,各种的健身器材,穿过一片片办公大楼,踏过

    暗淡无光的青草,迎面而来的是正在巡逻的保安,他出示证件便能继续通行无阻。转折之间来到一片小树林的空间与位置。我们深入其中,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突然冒起了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

    这一片小树林为何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呢?

    他倒是提醒了我:第二女死者的尸体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被胡民鲁发现的!

    我大惊失色,不敢相信地睁大了眼睛:这里就是第二女死者被杀害的小树林?

    对啊,就是这里啊,怎么啦?苏警官不以为然地说着。

    我唠唠叨叨,自言自语地说着:不可能的……不会那么凑巧的!

    你在说什么?他问我。

    我们先回去!

    我回到法医科的办公大楼,一群七嘴八舌的人都堵住了楼下的大厅,他们都不约而同地穿着斯斯文文的上身西装,戴着看似很有学问的眼镜,活像一群知识分子。

    我刚刚从外面回来,殊不知他们发生争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可是他们的情绪确实很激动,满口的粗言秽语,喊打喊杀。在杂乱的吵闹中,我认出了陈以文的声音!

    “很抱歉,根据检尸法则,案件只要在没有完结的情况下,他的尸体都不可以被认领,更不可以入土为安。”

    “你放屁!你们一群废物!办事不力!难道我们就只能一直等待下去吗?”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把尸体认领回去!“

    我挤进去熙熙攘攘的人群,勉强地来到陈以文的身边,小声地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他放大喉咙对着我喊:他们要领洪明的尸体回去,是他妻子的要求。可是案件尚未侦破,按照司法程序是不可以这样进行的。

    我只丢給他一句话:打电话要求支援!然后便坐电梯到太平间,几经周折才找到洪明的尸体,太平间这几天又添增了几副尸体,看来和平年代也不过如此嘛。

    我充满目的性地抬起他的手腕,放到我手腕的旁边,相互对比着,两者有很明显的区别,我明白了!真相就在眼前!

    我用电脑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給苏警官,我要查几件事情,让他在明天日出之前查出所以然来,然后把结果发到我的手机上。

    当我重新走出去的时候,纵使有民警在对抗他们的无理取闹,可那些像白痴的律师们还在纠缠不清,不肯退去。

    我走到他们的前面,对其宣布:你们回去吧,愚蠢的人们,我要亲自接见你们的女主人!

    我们凭什么要听你的?他们异口同声地问我。

    明天过后,你们男主人的尸体,我自然会一一归还。

    许仲文……陈以文想喝止我,但被我挡回去了。

    我信心十足地眨着眼睛说:放心吧,明天日出之时,一切自有分晓!

    天哪,我从来没有试过如此自信的状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