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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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判错案—结案陈词(十四)

    2003年的3月20日,在一个神圣又庄严的法庭上,陪审团很安静地坐在各自的位置上,手压在大腿上,精心地等候检控官的结案陈词。这时候,大门缓缓被打开,一个庄严的身影踏入法庭的范围内,只见他穿着深色的律师袍,戴上那黑框款式,只有大学生才喜欢戴的眼镜款式。他今天威严的状态似乎更胜昨天,自信度一向膨胀的他,在今天显得更为狂妄。脸上充满了十成把握的自信心。接下来的结案陈词,他早已经在心底里一次又一次地演练着,向来雄辩滔滔的他,似乎要在今时今日这个时刻,在这个神圣而庄严的法庭上,他已经准备好,全力以赴,务必要定被告的谋杀罪。

    随着一声开庭,所有人都纷纷肃立,然后全部坐了下来。在不经意之间,被告已经被庭警带到了被告栏上,面无表情,神情呆滞的他站在那散发着古老的油漆的被告栏内,一根根深红色的圆柱立在那里,他仿佛一个被困在围城内的替罪羔羊,显得无助,精疲力竭,昏昏沉沉,看不到希望,找不到方向。

    法官宣布:检控官,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了。

    他站起来,面向陪审团,用那瘦弱的手臂指向被告栏说:“各位陪审团,今天我要当着你们的面,揭露一个人的真正面目。他简直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狼,毫无血性,丝毫感觉不到爱与怜悯,一次又一次地残害、虐待本案中的两名受害者!践踏她们的尊严,漠视她们的生命。回想起来,被告的经历与遭遇确实值得令人同情,一个幸福美满的大家庭,却因为一次偶然的车祸下,夺走了被告作为一个正常男人最基础,最基本具备的功能,性能力。这个能力从宇宙开辟以来,被认为是传宗接代,为人类繁衍后代的一个重要功能。却因为一场车祸被永久剥夺这种男人的天性,不仅仅如此,他的妻子还因此离开了他,试问一个无性婚姻的制度该如何维持下去呢?一个大好的家庭却因为一宗丑恶的交通事故而被残忍地摧毁了。我在这里代表全场的所有人,对被告的遭遇和经历表示十二万分的同情。

    可是一个家庭遭遇不幸是不可以、不允许作为犯罪,残害无辜生命的一个可笑至极的借口。她们都有各自的人生,各自的家庭和各自的追求,偏偏因为一个与她们本身毫无关系的家庭不幸而被盯上,无辜丧命。

    第一名女受害者,年纪轻轻便踏入社会工作,家中有病急垂危的老人,因为患了重病,每个月都要住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她每个月的收入都要奉献一半,寄回去老家作为医药费,表示着一种最无奈的心意。他把好几张单据捏在掌心里,展示给在场的所有人看,在我手里的这些单据,就是第一女受害者在过去的半年内,累

    计寄钱回老家的凭据,一个家庭的支柱却因为被告的一时心里不平衡,性欲得不到满意的发泄而死于非命!她做错了什么?一个把自己全部奉献给家庭的女性在当代的社会里已经是很难得,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她的付出我们都看在眼里。

    如今被告可是摧毁了一个大好的家庭,正如一场车祸刚好摧毁了他的家庭一样。

    可能前面被告的作供令你们觉得,第一女受害者打了被告的女儿而突遭横祸是无可厚非的。可是我想问你们的一个问题是,由始至终,说女受害者欺负他女儿的只是一个单方面的说法,我们既没有实际性的证据也没有可靠的人证,基本上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己一个人说的,这些都是他个人的片面之词!一些不尽不实的语言组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听得太多,他女儿也不出庭作证,究竟女死者有没有欺负小女孩,在这件事情上永远都不会得出一个满意的结论,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根本没有人知道。可是有一件事是很显然的,并且就这样赤裸裸地摆在我们的眼前,被告的确杀害了一条无辜的生命,所谓出师有名,竟然是她欺负了他的女儿,但是这个所谓的罪名其实是不成立的,种种客外因素,我们都可以暂时抛开先不说。

    我们又来看看第二名女死者,她又做错了什么?她只不过是在一个平凡无奇的黑夜里,经过一片小树林,却因为自己的性感美丽,天生丽质而带来生命威胁!

    根据我的调查,第二女死者是属于已婚状态,小儿子今年才7岁,在他最需要一个安稳、温馨、齐整的家庭环境的时候,他的妈妈却永久地离开了他!这个小孩以后的生活将会变得怎么样?在同年龄人的面前,他再也不能欢快地讨论自己的亲人,没有母亲的孩子就像一棵野草,无人问津,注定要被忽视!根据目前最新数据显示,大部分的问题青年,多半来自于单亲或者破碎家庭,他们没有亲人关怀、爱护以及教育,最后会导致道德沦亡,继而走向犯罪!如果案中的受害者均是你们的亲戚、朋友或者爱人,你们会有什么感觉?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爱护家人,遵守法纪的良好市民,随便在大街上逛着逛着,去一趟厕所,生命都会遭受残害和非人的待遇。在这样的一大片社会环境底下,我们该如何安心地生活?我们是否要为被告的不幸负上责任?!答案是不必的,你遭遇惨况,觉得痛苦,无人理解,被社会忽视,被社会抛弃,不代表你可以把更痛苦的杀戳传播开来。如果一个这样毫无同情心的疑犯可以安然无恙地走出法庭,试问公平何在?老百姓还能如何相信法律?!为了无辜的受害者,为了公义,为了维持法治社会的秩序,我恳请在座的陪

    审团以及法官阁下,判被告罪名成立!谢谢!

    他很虔诚地弯着腰,然后把眼镜摘了下来,用眼镜布围着一个圈擦了20秒,接着把眼镜折回来,没有重新戴上去。

    陪审团,你们是否有了结果?法官问。

    其中一个代表站了起来,一本正经地说:法官大人,我们已经有了结果。投票结果是四比一,我们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声音洪亮地念着:本席现在正式宣判,被告胡民鲁,谋杀两名中国籍女子罪名成立,依例判处死刑,缓期三年!退庭!随着一阵敲击的声音落下,一切尘埃落定……

    关于这一幕是我听回来的,因为当时在场的只有苏警官一个,他如痴如醉地描述着昨天的情景,把自己也带了进去,抽离不了。我赶紧摇醒他:他就这样认罪了?

    他摊开手无奈地说:判都判了,还能怎么办?

    可是他有很多细节上的事情根本对接不上。我站在窗口旁边,打开窗户,让冷冽的风无情地吹刮在我脸上。

    或许是他自己记忆混乱搞错了也不一定啊。他在桌子上整理案件的文件,准备把所有的一切都放回文件袋里。看样子,他打算把这件案子结束档案,然后永久地封沉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不行,这件案子没有那么容易结束,我一定要继续找出真相!我回过头,趁他不注意,强行把所有的文件都抓在手里,他想抢回去,可是被我推开,我用那固执的小眼神对着他说:给我几天的时候,我一定可以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走出警局以后,他没有追上来,我知道他在故意帮助我,在司法程序上,他身为调查案件的探员,已经不可以在接触结束档案的案件。当然我是除外的,因为我并不在他们的编制上,我做的任何事情只需要向我的师傅进行汇报。

    陈以文住在一座老式的公寓里,周边的花花草草缠绕在长满青苔的墙上,小小的蜗牛爬在青苔上,悠哉悠哉地蠕动着,枝叶上装载晶体状的水珠,摇摇欲坠,散发在午后的阳光之中。早上的一场大雨,让我措手不及,全身被雨水淋湿,来到他公寓门外,已经狼狈不堪。我伸出沾满雨水的手,拍打着有点残旧,略显锈迹的铁门,在我的连续敲击下,发出颤抖的声音。门的旁边放着一个破旧的邮箱,但是以我估计,这个邮箱多半是废了,合不上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一封信件都没有,估计邮差也不用来这里寄信件。

    几分钟后,陈先生终于开门了,他探出半个脑袋,皱着眉头问我:你怎么会来这里?他也许很奇怪,我怎么会找到这里来。据我所知,任何一个高级法医,都要留下自己的住址在电脑系统里,包括联系方式等等。我与他共事的时间不是特别长,对他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就连

    他的住址我都是从电脑系统里面查到的。

    他很孤僻,脾气很古怪,在系统上留的地址绝对是假的,以我对他的认识,他是绝对不会留真的地址在系统里,让其他人轻易地找到他。可是我另外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他填写的资料是反着来的,例如老家的住址是倒过来,电话号码也是倒过来,于是我把他登记的住址按照反顺序来进行排列,然后就让我找到这边来。我突然感觉自己活像福尔摩斯了。

    我来找你有事!不知为何,对着他,我竟然有点害怕。说话的分贝都在尽可能地降低,生怕他会毫不留情地把门带上,然后我只能心灰意冷地离开。

    “我现在是休假期间,有什么事不可以回去再说?”他问我。

    不行!事情迫在眉睫,必须要争分夺秒!我喊着。

    他看着我,无奈地说:先进来吧。

    我满心欢喜地钻了进去,他的公寓还挺大的,就是没有灯光,窗户的阳光又被那拖长的窗帘给遮住,客厅仿如陷入了一片漆黑寂静的环境里。抱歉,我不是夜行动物,无法辨识客厅哪个位置是可以坐的。只见他倒了一杯水,然后递给我说:先坐下来吧。我有点艰难地说:坐?哪里可以坐?

    前面有一个沙发,你跨过来就可以坐。他自己反而靠在墙上。

    不用了。我把水喝了,然后凭着感觉,把杯子放在一个牢固,绝对安全的地方。

    “你知道吗?平时换了其他人找我,我一定不会让他进来的,可是你例外。”他的脸庞隐藏在黑暗中,我无法看到他的脸。

    为什么?我在黑暗中问他。

    “前来拜访我的,要么是我以前读书时候的同学,要么是从小玩到大的老朋友,但是统统都被我赶走了。有工作关系的,你是第一个过来找我。”

    就因为我猜出了你的住址?我小心翼翼地问他。

    是的,你找到这里,说明你的逆行思维很活跃。他说话的语气不像在夸我。

    可是你为什么要赶走以前的同学和朋友?我很好奇地问他,竟然对他的事情提起了兴趣。

    “大概是因为……彼此都长大了,价值观不一样,追求的东西也不一样。”

    这也不用赶他们走吧?我发现自己真的无法理解他这个行为。

    “你以后慢慢就会懂的。”

    “以后是指什么时候?”

    “在你成为了高级法医之后。”

    然后你成为了高级法医之后,便过上了和他一样的生活?黄雁如问我。

    时间一下子回到我住院的时候,我拿起苹果,轻轻地咬了一口,摇摇头说:他是无法复制的一种个性,就算很多年以后,我都达不到他那种境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