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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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千里杀人的嫌疑犯

    我叫何天下,是个刑警。

    就在今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家睡觉的时候。

    我被抓了。

    原因是,有人死了,警察怀疑犯人是我。

    不,这已经不是怀疑了,而是确定犯人就是我。

    因为他们有确凿的证据。

    指纹。

    死者的尸体上,存在我的指纹。

    现在,我正在熟悉的审讯室里,手上被拷着手铐,接受着cd当地警方的审讯。

    “姓名?”

    “何天下。”

    “性别。”

    “男。”

    “年龄。”

    “25。”

    “犯了什么罪?”

    “我没有杀人。”

    以往审讯别人的人应该是我,真想不到我竟然有被审讯的一天。

    “你是个刑警,而且你侦破的案子不少,相当有名,25岁就能当刑警队队长,可真是前程似锦。但是,你为什么要杀人?”

    坐在我对面的警官一脸正气,国字脸摆在那里相当严肃的问道。

    “我没有杀人!”

    我再次强调道。

    “好,既然你没有杀人,为什么死者的身上会有你的指纹?他才刚刚从监狱里出来,根本不可能留有你的指纹!”

    他说的没错,不光是他。

    我自己都想不明白。

    死的人叫阿水,年纪不大,刚刚三十岁,是个无业游民,平日里游手好闲,打架斗狠,在五年前因为一起抢劫的案子,被我抓进了监狱里。

    老实说,我已经五年没见到他了,如果不是他出狱后来找我请我吃了顿饭,我都要把这人给忘了。

    他在昨天早上出狱,然后昨天中午请我吃了顿饭,还喝了点小酒。

    在饭桌上给我哭的那叫一个惨啊,说自己要改过自新,再也不乱来了,要回老家找一份事做,娶个媳妇安安稳稳生活了。

    我当然很高兴,自己能从歧路上救回一个人,这是好事。

    而且当时阿水承认错误的态度相当诚恳,我不觉得他是在骗我。

    可是,当天晚上,他从西安到达cd之后,于凌晨四点钟,死在了他在cd的家里。

    他是被人尖锐的刀子活生生捅脖子捅死的。

    更奇怪的是,在他的床头柜上,沾着血迹写着几个数字。

    1217

    四个数字。

    还是他们一个小区的老邻居听说他一个人回来了,想和他话话家常,于是就发现了他的尸体。

    然后到今天晚上,cd的警方才到达我们西安,然后把我逮捕了。

    按理说,我是刑警队长,用逮捕实在是太过了。

    但是没办法,谁让那小子的身上有我的指纹呢?

    而且还有很多很多!

    这他吗,简直让我难以理解。

    那是因为在他死亡前的两个小时,我本人在酒吧里喝酒,一直到晚上两点半才回去。

    是的,虽然我是个刑警队长,但是我却喜欢去酒吧。

    那里面森罗万象,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一应俱全。

    我两点半回家,到家之后倒头便睡,第二天正常上班。

    时间对不上。

    从西安到cd,有七百公里远,自己开车的话,需要至少四五个小时。

    只有一个方法能很快得到达,那就是飞机。

    但是我如果上了飞机,一切都能查出来。

    可是没有。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没有杀人!

    “我不知道,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栽赃陷害!”我狠狠的说道,因为不用脑子,只要用屁股想都能想出来的问题。

    这群cd的同僚却把我抓到了这里!

    不光毁坏我的名誉,而且这种自己没有做却被指着鼻子说自己做了的行为,实在是太让我不爽了。

    “我们有人证!阿水小区保安在晚上3点的时候,发现你,就是你本人!出现在了阿水的小区。”

    眼前的警察仍然不肯相信我。

    人证?

    开什么玩笑?

    我有一瞬间竟然觉得是自己记忆出了问题,难道说我那晚真的是去杀了人?

    不可能啊!

    但是这样的话,要怎么解释指纹的事情?

    “你既然要嘴硬,我就把证人带进来!”

    或许是见我是刑警队长,可以算是老油条了,一般的心理施压什么的对我根本没用,所以对方一甩手中的笔录本,走到了外面。

    而我自己也在思考着这是为什么。

    正在这时,一个很有威严的人走了进来。

    也是刑警队长,cd公安局的刑警队长。

    “把何队长放出来,他不是杀人凶手。”

    身后跟着几个警员走进来,用钥匙开始解我的手铐。

    “队长?不是他?可是人证物证!”

    “只能算是嫌疑人,因为正如他之前说的那样,在死者死亡前的两个小时内,他确实是在燕雀酒吧里喝酒,酒吧老板和他很熟,做了这个人证。”

    这刑警队长撇了撇嘴,但也松了口气。

    “什么?人证的话怎么能算。”

    “酒吧里有摄像头,拍到了他确实在那个时候进去过!我们辨认了,确实是他,而两个小时,想要从西安到达cd,是做不到的事情,所以他的嫌疑减轻了,应该是有人在陷害他。”

    原来如此,不是他们想不到,而是他们不相信我说的话,而是确认了我有不在场证明之后,这才相信了我。

    身为刑警,就该只相信证据,做得相当好。

    我也相信了我自己,如果不是有证据,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我那晚的记忆出了差错,因为这个案子,怎么看我怎么有嫌疑。

    我收拢收拢被勒的有点疼的手,点了根烟。

    “我想去下现场。”我说道。

    “你是涉案人员,不能。”

    “我被陷害了!说不定我能回忆起什么。”

    这个理由击溃了这个刑警队长,他点了点头,说道:“我先申报一下,等批示之后,你才可以过去。”

    我沉默不语,又吸了一口烟,看着桌子上此案的卷宗,陷入了沉思。

    我不是凶手,可我的指纹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身上?

    不是只有一个指纹而已,而是大量的,带着血的指纹,充斥在死者的身上。

    如果只有一个指纹的话,还可以理解为有人想故意陷害我,所以偷偷印下我的指纹,然后留在案发现场。

    但是这么多,几乎不可能做到。

    如果不是我深刻的相信着唯物主义,我都会觉得出了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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