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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来双筷子

    “还能干什么,当然是感谢大师咯。”赵妃茵双臂抱着陈书龙说道。

    “平时看你挺正经,没想到这么浪!”江月蓉一句话脱口而出。

    之后就忙不迭的捂住自己的小嘴,坏了,一个不小心暴露了自己是老司机的事实!

    江月蓉不敢再说话,只拿眼偷瞥陈书龙,大师不会因此不喜欢我吧?

    还好,大师神色并没有什么异常,这让江月蓉放下了心。

    赵妃茵和陈书龙三人在那说笑着进了江风渔火,谁都没有注意,有两双眼睛在后面盯着他们。

    “难怪妃妃总是拒绝我哥,原来她真的有喜欢的人了呀!”一个微胖女生探头探脑的,“可那个人看起来也没怎样呀,感觉比我哥差远了。”

    “小胖,不知道你是通过什么来判断那人比你哥差的?”和微胖女生在一起的,却是一个很瘦削的男生。

    “首先他就没我哥帅!”微胖女生道。

    “这我可不敢苟同,须知帅是一个没法量化的词汇,这因每个人的审美不同而不一样,你觉得人家丑,没准他就对赵妃茵的口味呢!而且在我看来……”说着说着瘦削男感觉气氛有些诡异,一扭头,就看到微胖女生正杀气腾腾的看着他。

    “好吧,我就不说你哥比人家丑这种话了。”瘦削男举手投降。

    “喂!”微胖女生伸手就去掐瘦削男,“你还是说了出来!”

    “你们这些女生,真受不了,这个只知道看脸,长得帅有什么用?”瘦削男没躲,硬受了,“男人重要的是有才华。”

    “这话我爱听,”微胖女生一甩头发,“你要说颜值没法量化,不能说我哥比他帅,可我说我哥肯定比他有才华,这一点你能否定吗?”

    “不能。”

    “高三的时候,你哥就杀入ipo决赛,并且击败美国名将‘四眼小子’,夺得第一,报纸电视铺天盖地的报道。”

    “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在美国知名sci期刊《理论与应用数学通讯》上发表过多篇论文,一举将本校所有研究生甩在身后。”

    “大三的时候,就为一家知名公司解决了算法问题,被那个公司的经理许以年薪百万的高薪,却以要继续学业为由拒绝了。”

    “临近大四毕业的前三个月,前往美国学术交流,被国际知名数学家peter scholze相中,热情的邀请他担任助手三个月······”

    “除了电视上,现实中我没见过比你哥更优秀的人。”

    “而刚刚赵妃茵抱着的那个,不论是报纸电视还是网络,我都从未见过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无疑你哥更优秀。”

    “这还差不多。”微胖女生一昂头,抓住瘦削男生的胳膊,“走!”

    “干嘛?”

    “当然是去看看那个家伙何德何能,居然打败了我哥!”微胖女生拽着瘦削男生就跟了上去。

    赵妃茵选在了4楼靠窗的位子,这里位置很好,坐在窗户边俯瞰下去,酒楼下方的人工湖和喷泉尽收眼底。

    为了订到这个位子,赵妃茵可是没少花心思。

    “大师,想吃什么?”赵妃茵把服务员送来的菜单递给陈书龙。

    陈书龙打开看了看,一口老血差点喷出去,这酒店名字叫“江风渔火”,多中国风了,没想到菜单清一色全是西餐。

    “还是你点吧。”陈书龙哪吃过西餐了,也不知道哪个好哪个不好,就又把菜单还了回去。

    “好吧。”赵妃茵就拿过菜单来,熟练的一边翻着菜单一边道,“马赛鱼羹、鹅肝排、巴黎龙虾、红酒山鸡······”

    “妃妃可真是够下本的,她是有多喜欢这家伙?”偷偷坐在一边的微胖女生听着赵妃茵点菜,不禁暗暗咋舌,这一餐下去没个四五万根本下不来。

    虽说赵妃茵不缺这个钱,但这足以代表了她对这个人的重视程度。

    “大师,你还有什么补充的吗?”点完后,赵妃茵问陈书龙。

    “还真有。”陈书龙问道,“再给我来······”

    服务员刚刚放下的胳膊又抬了起来,准备随时记下来顾客要点的菜。

    赵妃茵也竖起了耳朵,想听听自己刚刚露掉了什么大师感兴趣的菜。

    “再给我来双筷子吧。”陈书龙不急不缓的把话说完。

    “先生?”服务员怀疑自己听错了,忙确认一遍。

    “大师?”江月蓉和赵妃茵也都看着陈书龙。

    “刚刚那些西餐,都是用刀叉的吧?我以前从没吃过西餐,肯定用不惯,还是筷子好用。”陈书龙半点不觉得不好意思,“给我拿双筷子。”

    噗!!

    微胖女生一听直接喷了,瞪大了眼睛看着陈书龙,“在西餐厅要筷子,他是认真的吗?”

    “有个性!”瘦削男生倒是眼前一亮,“下次吃西餐,我也要筷子。”

    “你敢!”微胖女生立即呵斥。

    “好好好,不用。”

    “居然是一个从没吃过西餐的土包子,真不知道妃妃是怎么看上他的。”

    “你这话就不对了,土不土和吃没吃过西餐没什么关系,他没吃过西餐,并不代表他土,可能因为他不喜欢吃,或者是嫌麻烦······”

    “你闭嘴!”

    “好好好,我闭嘴。”

    西餐这东西,好吃不好吃的先不说,吃饭的“仪式感”倒是挺强的,右手刀左手叉,脸盘子那么大的盘子里面放着焦黑的牛排,手边高脚杯里再倒上半杯猩红的酒液,看着就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尤其是在那种比较高档的西餐场所,餐桌上摇曳的烛光燃出暖色调的光,莫扎特浑然天成的钢琴曲呼唤着内心深处躁动的浪漫,就连身着燕尾服戴着白手套的服务员都那么气质灼灼······

    在这种氛围之下,你吃饭的动作都不由自主的优雅起来。

    可在这一片“优雅”的人中,却有一个例外。

    他的动作毫无优雅可言,他手直接攥着高脚杯,把红酒喝出了啤酒的气势,他甚至都不用刀叉,而是用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