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名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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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什么是永生?

    “什么是永生?”

    沉静的客厅里,回荡着罗德干巴巴的声音。

    “呵呵,我知道无论你还是你的阿姨,看到我这具残破的躯壳和丑陋的样貌,都会笃定我所做的一切皆因我不想死。永生对于大部分平凡人而言,是遥不可及的梦,”罗德拖长了最后一句话的尾音,饶有意味地顿了顿:

    “但对我而言,永生是什么,就要看死亡怎么定义了。”

    怎么定义死亡?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中国的古话:阎王让你三更死,你就活不到五更。

    命运无常,半点不由人——生和死,这两个词无论在中西方的历史里,都蒙上了一层浓浓的宿命感。西方的死神是一个骑着白马,手持镰刀的斗篷骷髅,它的工作绝不因为活人的喜怒而被左右,无论如何祈祷,如何哀求,它都会在时间来临时一刀戳破你的咽喉,猝不及防,不可避免。

    生命短暂,唯有死亡永恒。

    罗德向身后的秘书招了招手,她走到我身边,拿起水晶酒壶。

    “谢谢,我不喝酒。”

    “你可以叫我莎莎。”她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罗德先生在1999年收购了罗森斯研究中心,并雇佣了维伦生物团队的所有科学家。如今他们已经为贤者之石工作了第5个年头了。”

    “什么……什么研究中心?”我有点疑惑。

    “罗森斯研究中心,”莎莎掩嘴一笑,绰约多姿,一瞬间美得连我都觉得晃眼睛:“或许我这样说您会更熟悉——1996年全世界第一只成功的克隆羊多利就是罗森斯研究中心克隆的。而维纶生物则是全世界最顶尖的器官移植团队。虽然现在克隆生物还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我们的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了。”

    我盯着眼前银质磁盘上的肉块,暗红色的生血从表面煎熟的牛肝内部流出来,粘在叉子上,和脂肪凝成一团,顿时一阵恶心。

    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怪不得罗德问我怎么定义死亡!

    如果原始肉体的腐朽相当于死亡的话,所有人都难逃一死,但控制我们整个身体包括思考的器官只有一个,不是脾胃,不是手脚,而是大脑——只要罗德的大脑不死,那么他在一次又一次替换新肉体的过程中,就相当于永生了!

    “可是。。。。。大脑移植应该风险很大吧?”我结结巴巴地问到。

    莎莎并没有回答我,她微笑着放下酒壶,缓缓解开她脖子上围绕着的那一条淡蓝色丝巾,我看到她的颈部有一圈深红色的缝合痕迹——尽管已经盖了厚厚的一层遮瑕霜,却仍然触目惊心。

    “你……的头……”我惊讶地合不拢嘴。

    “我曾经是一名情报员,在沙特战场上遭遇了自杀式袭击,颈部以下的身体严重烧伤,四肢完全钙化——而我现在这具身体,来自一名罹患脑血栓的芭蕾舞演员。”

    我终于明白罗德为什么把她留在身边了。她就是这项技术成功的铁证。

    “你无须怀疑我们的技术,连汪舒月都不曾怀疑过——在你母亲罹难之时,汪舒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联系我们,她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贤者之石的医疗技术,没人能救她。”

    我颓然跌坐在凳子上。

    “既然你已经拥有了永生的科技,为什么还要寻找香巴拉的入口?”

    砰地一声!老头子的拳头砸在桌子上,银质餐具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我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我不喜欢当一个被操纵的木偶,我要拿到主导权。”

    “罗德先生刚刚已经提到过了,人类的基因很大可能来自于拿菲利人,但相较于它们,我们的基因有着严重缺失。”莎莎拿起围巾,优雅地在脖子上绑出一只蝴蝶结。

    “不完整的基因链让我们的寿命和身体机能都不如我们的祖先——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包括人类和拿菲利人在内,地球上至少存在过三种以上的有过类人文明的物种。它们的出现和消失都十分突然,并不是自然演化的结果,反而像是在实验室里通过强大的科技培养改造的——我们姑且把实验室的主人称为神吧。罗德先生希望能够解决的问题是,神的目的是什么?它为什么要摧毁拿菲利人,又创造了人类?”

    莎莎顿了顿,站直了身体,一字一顿地说。

    “如果有一天神再次出现,它会不会毁灭人类,再创造另一个物种?”

    “我明白了……你害怕的是,即使现在获得了永生,一旦某天'神'再次出现,它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类毁灭,把你拥有的一切全部剥夺……你之所以要寻找香巴拉……”我喉咙一阵发紧,有点说不下去:“是为了摧毁它……”

    “我相信香巴拉就是神和人类乃至这颗星球建立连接的地方,”罗德接过我的话:“我要摧毁旧神,才能成为新神。”

    我看着桌子对面这个蜷缩在轮椅里的人,他大胆到近乎疯狂的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你凭什么有这种自信……”我喃喃地问:“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够战胜神?”

    “你养过狗吗?”

    罗德抬起他枯竭得跟朽木一样的手,摸了摸身边的大乔治犬。那只比小牛还要大的狗乖巧的坐在地上,比餐桌还要高出大半节。

    “服从是我们从狗儿小时候开始的教育,但不是它们的天性。换句话说,你养育它们,它们敬畏你,但不代表它们不能一口咬断你的咽喉。”

    尽管后面又上了几盘菜,我已经没有胃口再吃下去。

    “你为什么要救我?”离席的时候我仍然忍不住问。

    既然罗德的目的不是石头,我想不出他还能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在这个世界顶级大富豪的眼中,我们都不过是只蝼蚁而已,罗德完全没必要救我甚至告诉我这么多。

    “因为我欠你的,这次就当我还了一个人情。”他顿了顿,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但我能救你一次,却不是每次都能救你。”

    我的心颤了一下,我想起来m对我说的话。我的生命只剩下不到两个月了。

    “给你一个提示。”罗德从轮椅里抬起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答案在你的回忆里。”

    “我的回忆里?什么意思?”

    “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你走吧。”

    说完,他向耗尽力气一样,打了个手势让莎莎送客,就虚弱地缩回了他的王座。

    我在莎莎的带领下走了几步,仍然忍不住回过头问:

    “你专程让我来见你,就是要告诉我这些?”

    “是你让我告诉你的。”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我肯定听错了。

    “我从来没见过你,也不认识你……”

    “是的,你从来没见过我,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长大了。”

    罗德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我反复把这句话在心里读了几次,这是一个逻辑错误的病句,他如果以前认识我,那我必然应该年纪很小才对,怎么可能是大人?我疑惑地看着罗德,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烛影摇曳,他和他的轮椅已经退进了黑暗中,只剩下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

    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他太老了,和所有老人一样糊涂,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这边请。”

    莎莎领着我向来时的路走去。

    我们一路穿过前厅,清水的车已经候在门口。

    “希望你没有被老板吓到。”莎莎打开车门。

    我发现她并没有像早前一样称呼他为“罗德先生”。而只是简单粗暴的叫做“老板”。

    “有时候连我也不太理解他的话。”莎莎又露出了那个标志性的礼貌微笑,倒让我感觉到她在刻意地讨好我一样。

    “我……还好。”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好请声嘟囔着。

    “汪舒月还活着,她很好,你不需要担心。”

    莎莎不紧不慢的一句话,像是平地惊雷,我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她。

    “这条情报,是见面礼。”一边说着,她把一张黑色的名片迅速塞进我的手里,同时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你会需要我的。”

    在回家的途中,我坐在车里想着罗德的话。

    如果人类真的是被“创造”的,那么创造者的目的是什么?

    我想起了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女娲用粘土造人,埃及天神阿图姆把眼泪变成了人……这些神话里对人类被创造的过程有这详尽的描述,却忽略了人类被创造的原因。

    是为了彰显神的爱,还是它的恩赐?

    古往今来,我们用自己的思想去揣度神的思想,却忽略了不同维度和智力的生物根本无法互相理解的事实,正如蚂蚁无法理解大象的迁徙,动物园里的猩猩无法理解人类向它扔香蕉一样。

    这个世界上饥荒遍野,战争频发,罪恶充斥着每个角落,当我们每个周末坐到教堂里向神祈祷的时候,是否想过,连人类自己都无法做到的仁慈和公正,却为什么会固执地相信神能做到,甚至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

    我找不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