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腾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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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九指鬼手

    wed oct 05 11:36:12 cst 2016

    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偷,但是他偷得却很高雅,比如说他偷了万岁爷的一副字画,皇宫的侍卫高喊着满大街的捉拿刺客,他却用四个字的对于万岁爷墨宝的理解,得到了万岁爷的赦免,“清瘦有骨”这就是神宗瘦金体书法。

    没有他打不开的锁,没有他进不去的屋,他以他的偷盗之技术的匪夷所思给江湖称为鬼手,

    但是他给自己有规定,不好偷的越偷,世间仅有的必须偷,打赌输给人家的承诺必须完成,当然他也有几不偷,没有人看管的东西不偷。死人的东西不偷,穷人救命的东西不偷。

    他从来都是信守自己的信条,一年春天一个王姓的牛倌放牛的时候得到了一只千年人参,人参已经成型,很多的人都万分羡慕,结果搞得不少人都到得到人参的步云山去找,这个消息给鬼手得到,

    放牛的自然是穷人,所以他不偷,但是后来听说这个牛倌把参献给了县太爷,不知道给了他什么好处。这个确实是个好消息,他决定一定要把人参弄到手。

    经过了一番准备,他得手了,但是却因为这一次的鲁莽他失去了一根手指,这根手指不是说他失手给人抓住剁掉的,是他自己惩罚自己砍断的。

    因为这个县太爷是个清官,放牛的牛倌把人参给他是救县太爷的夫人,结果人参给她盗走,害了夫人的性命。他打听清楚这件事的头尾,自己便砍去了一枚十指。因此江湖上在鬼手的名号前又多了九指的名头。

    最近他已经很少出手,因为他不得不住在监牢里,原因很简单,他跟大狗打赌,赌他的老婆生姑娘生小子,结果他输了,输了就要给他做一个活。

    大狗的老婆特别喜欢名剑,而最有名的除了紫电青霜,江湖流传风头最劲的就要数蔷薇。所以他有了任务就是把蔷薇剑给大狗媳妇偷回来。

    蔷薇剑已经在江湖销声匿迹十几年,最后听人说给绝情公子藏在了藏剑山庄的藏剑冢,这个没法偷,世间怕没有一个人能到藏剑山庄的剑冢里把剑偷走,因为活鲁班小木匠建筑的机关那可不是他一个偷儿能够应付。

    所以他想多活几天,幸好藏剑塚是属于死人的东西,因此不算失信,但是世间最得罪不起的就是女人,而且是不要脸皮的疯婆娘,他的蔷薇剑偷不成,大狗的婆娘却得罪了。于是一个神偷九指鬼手,给一个女人满世界的追打。

    但是,打不起可以躲得起。最好的地方,自然是大狗的监牢,也只有那样的婆娘的老公才会有这样的智慧。大狗给鬼手准备了意见干净的牢房,反正也没有能够锁得住鬼手的锁头。

    于是这里就成了鬼手修心养神的安乐窝。

    世间很多的不可思议的智慧不是想出来的,是给人在特定的情况下逼出来的。

    鬼手有了一个安稳的窝,哭的却是大狗,大狗是一个捕快,他的追踪的能力可以说比狗都可以一比,所以叫做大狗。

    但是一个喝醉的狗,鼻子一定不是那么好使。大狗喜欢喝酒,因为喝醉了以后可以不用惧怕老婆的暴力。

    大狗的老婆说凶确实不是一般的凶,但是却又做了一手好菜,自从鬼手住进监狱,虽说大狗要不断地编纂各种坐牢的缘由,但是却也得到了嫂子另外的一种好处,就是不时地可以吃到绝品的菜,

    近朱者赤,慢慢的鬼手也喜欢上了酒,酒确实是一种好东西,他会让人短暂的忘记落寞。那种感觉,真的是无忧的生活。

    但是鬼手发现酒会让他的手指失去灵活,这个是特别让他发自心底害怕的事,

    因为他永远也忘不了他师父给他讲过的话,要荣耀这一生,做一个戎中高手,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嘴,就是不能喝酒,收了自己的心,就是不可以有女人。

    但是如今他这两样都已经犯了,他于是想下决心洗手,但是做了江湖人,就如同抽了大烟,上瘾,不是说非得偷金银珠宝等米下锅,那种刺激,那种高高的成就,让他兴奋不已,

    如今江湖又热了,人才辈出,出了个风云一刀,苏凤悟,又出了个貔貅,鬼手心又痒痒的,他觉得他一展身手的时候来了,

    没有能锁住他的锁,他三两下打开它的小金窟的门。他要到清心阁跟咚咚告别。

    清心阁,一个可以解决所有烦恼的地方,可以洗凤铝,据说是大唐贵妃发明,一瓣瓣花片,飘在湖绿色的碧波上,一双绝对温顺的小手,抚平人生所有的烦忧,

    鬼手喜欢这种感觉,特别咚咚抚摸着他断去的手指,心疼流泪的样子,他觉得这个时候她无疑成了他真正的女人,一个男人真正的英雄时刻,都是在有了女人的安慰和支持以后,他有时候甚至怀疑,师傅为什么不让接触女人,

    难道会因为女人手就不是那么灵巧那么稳,他用力的戳着自己的手指,指甲已经给咚咚修理了三遍,他已经确定现在自己是最干净的。

    于是在一个乡村的院落里,鬼手带着她的咚咚,他来跟他的嫂子告别,一个男孩正在沙地上抓蚂蚁,虎头虎脑,“哎,嫂子,你看这个小家伙,越来长得越像我。”

    “是不是有皮紧欠揍,胡咧咧。你怎么又刑满出来了,你怎么不去给我找蔷薇剑?”

    呵呵!一见面就是一阵风一阵雨,倒也习惯了,但是今天鬼手却并没有跟嫂子吵闹,他把小虎抱过来,”儿子,干爹要走了,最后来看看你,以后记着想着干爹,干爹送你小兔子。“

    ”好喂,“大狗的儿子叫小虎,已经五岁,孩子五岁,鬼手就已经歇业五年,时间过得好快。

    大狗端进来最后的一盆菜,嫂子改掉围裙。顺手抄起一坛老酒,“来兄弟,给你壮行,今天一醉方休”。

    “真的决定走了,”

    大狗喝掉碗里最后一滴酒问鬼手,

    “是,我要去江南,那里有世间独一无二的宝刀,”

    “宝刀,凌渊,苏公子的刀你敢偷?”

    “别说那么邪乎,咚咚希望哥哥帮忙照顾,”

    “这个不用你哥哥,有嫂子就可以,保证没有兔大人敢欺负妹子。就是你宝家伙得手记得欠我的,对不儿子,你干爹说话不算数。”

    就还是要喝,喝了酒血就会热,鬼手看着他仅剩下的九指,他的内心是真的希望用着双手去盗取宝刀,还是想跟着那样的一群青年,做一些热血的事,

    他还是把目光投到自己的手指,白净,匀称,稳定,好漂亮的鬼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