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超凶
字体: 16 + -

第四百一十六章 迷醉夜晚

第四百一十六章 迷醉夜晚

我愣住了,然后问道:“方姐,他会牺牲康佳吗?”

面对我的问题,方姐想了下回我:“这个到不能,无论是在我印象里,还是其他人对康达的评价,这个都是极为正义。”

“那为什么这么说?”

“丁秋,这个就涉及了正与反之说了。自古,坏人聪明,但好人会更加聪明。一是要学会保护自己,二是要保护家人,三,只有比敌人更加聪明,才能赢得胜利。”

方姐的话,我陷入了沉思。她的理论听上去有些滑稽,但仔细琢磨后发现,似乎就是这么个道理。

有些时候,真的是身不由己。

……

简单的饭菜,却很有食欲。

这餐馆也有创新,正吃着饭,放了一首附有情调的音乐。

我们聊了众多话题,从感情到生活,又从生活到失业,然后又到书屋。

方姐知道我已经退出了,在惊讶之余也陷入了反思。我跟她说了我对书屋未来的规划。

“想法不错,就是太理想化了。对于其他人而言,短期的利润才最重要。我猜测,在未来的几个月里,书屋将会被奶茶店,咖啡店替代,甚至干脆就不复存在。”

方姐说的很有道理,现在的书屋,其实跟那些送外卖的没什么却别。

“你这边呢?”我问方姐。

“已经开两家了,不过我准备打造自己的品牌。”

“放弃薇佳婷?”

“对,我怕这个品牌在走下坡路的时候会影响我的生意…”

方姐的话,我莫名的心痛了下。而后却笑了笑,表示理解。

“新书有准备吗?”方姐问我。

“没有,最近一个朋友去世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第二本书的稿子全交了,但下一本书,却没想好写什么。

“趁着现在,抓紧捞钱。先想个书名吧,我想都不用你开篇去写,光是有人知道这件事,都会巴结你。”方姐提醒我。

我心情忽然变得很沉重,似乎像是在依仗康达捞好处。这不是我想要的,但事情又无法去改变,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真的是,一朝得势…”

“看开点吧,丁秋,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自由。我问你,现在让你放弃小说,利益,金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履行,你会做吗?”

看着方姐,我犹豫了。我想对她说:我能,没问题,我会做到。

可我却知道,我这是在欺骗自己。父母,朋友,同学,亲人,我牵挂的人太多了。

方姐风情万种的笑了笑说道:“所以啊, 顺其自然。”

我点头道:“谢谢方姐提醒。”

“你小子,这么见外。”

我也跟着笑了,然后在打量着方姐后,我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方姐,你这打扮的这么漂亮,应该不是为了见我吧?”

方姐笑得有些腼腆,接着问我:“怎么不能是见你了?”

“你给我打电话,都不知道我在成都…”

方姐冲我撅了噘嘴,很可爱的说道:“我下午要去约会。”

“哦?”我八卦的看着对方。

“你方姐我,也该走出过去,寻找一个可以托付终生的人了。”

方姐这话,带着几分伤感。我看着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我在想,一个人可以等另一个人回心转意几年?

而后我似乎有了一个答案,但却又不是这个问题的答案:等得到玫瑰花开,却看不到它凋零。爱它的人,始终舍不得摘下,生怕那样它会枯萎。而爱它的人,连触碰都是刺痛…

……

这顿饭从中午十二点吃到了下午一点半,我与方姐聊了很多很多,她说好久都没这么轻松过了,我说我也是。

她问我这次来成都干嘛?我说完成意愿。她又问我还会离开吗?我却没有答案。

方姐离开后,街头又剩下了我一个人。她本来说要去送我,然而我却一时间不知道何去何从,于是就没让她送。

我像是在流浪,大致的方向就是回酒店,但我并不期待回去。心里面空荡,像是无论怎样,都不会被装满似的。

……

我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变了,变得陌生,变得与这座干净纯粹的城市毫不相关。还记得十几年前,我第一次踏入成都,从下车的那一刻,我就彻底的爱上了这座城市。我觉得我一生都会留在这里,一辈子守护者她。

现如今十年过去,我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少年,就连我初恋要结婚了,我都坦然的面对。我怎么了?这不是一个很可笑的事吗?

我觉得痛苦,但不会发泄出来。我只能忍着,等到夜晚没人的时候,点支烟,枯坐在**发呆。

身边的人去世了,我也一样连点反应都没有,那几滴眼泪,都不及童薇走的那天我醉酒下哭的多。

走在街上,眼前的事物随时光在流失,城市如同一辆车,我看到的总是下一秒,而有些事,有些人,都成了前一秒,成了历史。

我会用下一秒做什么?就连我都不知道,而前一秒发生过什么,错过了什么,除了那些深刻的,我也都不记得了。

……

在城市游荡了一天,我步行回了酒店。洗了个澡,坐在**抽了支烟。在百般无聊中,又是循环的生活——吃饭。

离开酒店,本打算简单对付一口的我,又改变了主意。蓝娅的忽然离开,小骗子出事,李彤的死,新书的截稿……我都忘记过了多久,没有彻彻底底的放空自己了。

……

酒吧里,我喝空了一杯又一杯的鸡尾酒,我喜欢这个味道,另外就是我觉得这东西不醉人。于是,这是我头一次,被这种并不烈的酒,喝的头晕目眩。

摇晃的红酒杯,闪动的舞灯。我醉了,醉的彻彻底底。我拿着麦克风,在台上发疯的唱,我狼狈的下台,拿着酒在扭动身体。

我想好的放纵一天,然而半个月过去了。在这半个月里,我以每天三百的价格租着酒店,每晚近五百的酒水在酒吧泡着。我从不找女人,有搭讪的我也就是一笑而过,我喜欢只是这种糜烂与醉生梦死。

我每天醒来都会告诉自己,这样的生活是最后一天,然而事不为人愿,今晚,我又喝多了。而且似乎还给谁打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