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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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狗蛋

    八卦来得快,也去得快。

    当李家三少爷横死在春意楼的消息传开后,再没有人在乎铁锅是怎样跑路的,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这个消息上,就像是一锅沸油倒上热水,哗的一下炸开了。

    李迅站在柜台后面,一边算账,一边侧耳倾听。

    李家三少爷床上的那位春意楼姑娘是个聪明人,隐瞒了消息,还对龟公说三少爷劳累了一晚上,需要好好休息,晌午时分再去叫他,然后悄声离去,此时估计离剑门关不远了。

    若非有姑娘在门口闻到熟悉的血腥味,恐怕还真的要晌午才能发现。

    李家大怒,县里颁发通缉令通缉红领巾,李家也颁布悬赏令,线索悬赏百两纹银,头颅悬赏一千两纹银,要知道,普通家庭一年也就挣个二三十贯钱。这足以让全城大部分人心动不已。

    全城寻踪。

    李迅微微摇头,红领巾这个名号暂时是不能用了,在缩骨功有所成之前,也不能半夜出去浪了。

    下午,李迅去县外市集买柴,路过公告栏,看见了通缉令上的画像,双眼差点瞪圆,这通缉令上带着红领巾的是谁?他分明是黑衣斗笠加黑布面巾的装扮,而画像中的人脖子上系着一条瞩目的红色领巾。

    这李家也太无能了吧!

    后来李迅才了解到,是牛二常常在市场上讲述他幡然做人的故事,人们就问他,大侠是不是带着一条红色领巾,才自称为红领巾?

    牛二开始还模糊搪塞,被问着问着,自己也恍然觉得,红领巾大侠脖子上系着一条红色领巾。

    另一个地痞同样如此。

    随后,李迅发现青佛县人们追捕红领巾比他预料更热烈,日常刷侠义值的几个小屁孩都不要馒头了,风风火火地窜入各个街道,寻找一切有关于红领巾的消息。

    就只剩下狗蛋孤零零地站在街道上,眼巴巴地看着李迅。

    “狗蛋,你为何不跟着他们一起去找红领巾啊?”李迅好奇问道。

    狗蛋挺起胸膛:“我姐说,红领巾是行侠仗义的大侠,李家三少爷是死有余辜,咱们不能昧着良心赚钱。”

    李迅一愣,旋即笑道:“你姐说的真好,不过狗蛋,以后可不能对其他人这么说,如果有人问起你为什么不去寻找红领巾的下落,你要这样说,我觉得红领巾已经出县城了。”

    狗蛋疑惑地点头:“红领巾大侠真的出县城了?”

    李迅微笑道:“谁知道呢。”

    狗蛋视线飘过馒头铺,昂起头:“迅哥儿,他们都不来了,你明天还来吗?”

    “来,怎么不来,不是还有狗蛋你在吗!等哪天狗蛋也不来了,迅哥儿也就不来了。”李迅摸了摸狗头。

    狗蛋立即雀跃:“我这辈子都会来的。”

    李迅不说话,少小天真,以为一辈子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然而,李迅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全城寻踪渐渐淡下去后,其他的孩子失落地回到街头,拿着扫帚簸箕等着李迅,李迅扫视一圈,却忽然发现没有狗蛋。

    “狗蛋呢?”他问其他孩子。

    孩子们茫然地看了一圈:“不知道,狗蛋很早前就不和我们玩了。”

    不过一月,孩子们的关系已经裂开了。

    “你们先去打扫吧。”李迅笑着说道,低头时,笑容已经消失,狗蛋以前即便是有事,也会准时来到街口,向李迅吱一声。

    “或许今天是急事。”李迅朝着好方面想,可是,当白米面馒头分发到孩子们的手中,街道的巷口依旧没有狗蛋的踪影。

    “狗蛋的家在哪里?”他问道。

    在一个孩子的带路下,他来到狗蛋家门前,不过狗蛋家房门紧锁,没人在家,询问街坊领居,他们纷纷摇头,只知道狗蛋姐姐匆匆出门,去了哪他们就不清楚了。

    李迅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时代,不存在说走就走的旅行,贫困人家行百里,宿舂粮,行千里,三月聚粮。

    他皱眉回到客栈。

    “迅哥儿,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有位姑娘等你一个多时辰了。”袁仁站在客栈门口,瞧见李迅,马上用胖胖的手抓着李迅的手往屋里带。

    袁义挤眉弄眼:“迅哥儿,你是不是在外面偷了人家的心?”

    李迅一愣,他认识的姑娘,小大小二也认识,听两人的语气,分明是一个他们不认识的姑娘找上门来。

    跨入大堂,只见一个陌生的姑娘焦急地在大堂走来走去,身材娇小,穿着补丁布衣,素面憔悴,肤色麦黄,手上结着厚厚的茧。

    姑娘听见门口的动静,几步走上前来,眼睛中带着一丝希冀:“你就是迅哥儿吧,我是狗蛋的阿姐,今天狗蛋有没有来你这儿?”

    李迅心中猛一咯噔:“没!”

    姑娘眼睛瞬间失去神采,面庞像木刻一样,良久后,嘴里猛地发出一声哀嚎,随后便是一阵哭泣声。

    “我真傻,真的,我明知道最近县里面丢了很多孩子,狗蛋又和其他孩子闹掰了,一个人很危险,还不盯着他,一早就出去做农活,中午时狗蛋没有过来添茶水,也没有在意,以为他贪玩过头了,结果傍晚回家,看见桌子上还剩下他最喜欢的半个白米面馒头,我才意识到他可能出事了。”

    袁仁和袁礼一听,跟着吧嗒掉眼泪。

    袁义也失去以往的调皮劲,一言不发地蹲坐在凳子上。

    县里最近丢小孩的事情李迅知道,他简单调查了一番,没找出个所以然,所有的孩子都是在独自一人时丢的,丢的时间、地点各不相同,有男有女。

    若是只有女孩,还可以怀疑到春意楼和吟风阁身上,他们那儿的姑娘有一半是被父母卖的,还有一半则是不知从哪儿拐来的。

    但加上男孩,他们的可能性就很小了,虽听说北上的齐皇朝的达官贵人流行男风,唐国都城长安也开始流行,但临歧郡暂时暂时还没有这种风气。

    姑娘哭着哭着就昏睡过去了。

    李迅叹口气:“小大,你送姑娘去上房。”

    结果袁仁一碰姑娘,姑娘立即醒过来,又是嚎啕大哭,哭得嗓子都哑了,才有渐渐睡去。

    见此,李迅只能让袁仁去拿一床被子盖在姑娘身上。

    暮色霭霭,凉风吹拂。

    李迅身前摆着一套新购买的装扮,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这套装扮比李迅的身材要小上一号,除此外,还排开一排各色的胭脂和化妆用具。

    只见李迅身体传来噼里啪啦的一阵脆响,他的身形赫然矮了一寸,也瘦小一些,随即他熟练地打开胭脂盒,涂白、抹粉、画眉、贴黄,一气呵成。

    转瞬间,李迅已经换了一副面孔,俊秀的面容变得浓眉大眼,略白的皮肤开始发黑。

    “嘿嘿,现在的爸爸就算是站在叔叔们的面前,叔叔们也绝对认不出爸爸来。”小人眉开眼笑。

    李迅轻轻点了点头,穿好装扮,将短剑藏于衣袖,将长剑背负。

    “宝宝,解开低级追踪术的封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