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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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伴读童子

    sun aug 28 21:34:25 cst 2016

    大伾山虽然海拔一百三十五米,只是千里平原上突起的秀丽青石山峰。不算什么高山险岭。但是,却因当年大禹治水登临此山,被载入我国最早的史书《尚书·禹贡》(文中记载:禹王疏河‘东过洛,至于大呸’,被历代名人称为"禹贡名山")而闻名。山上松柏竞翠,清静幽雅。绰约多姿,妙景无穷。曲径绿竹中常能看到富家子弟的身影。

    也许是越不让孩子干什么,他越要去干的原因。志大远并不像别的农家孩子那般,要帮着家里干些打柴捡粪什么的活计。多少年了,养父养母也只当志大远这孩子天生顽劣。反正自家经济也还算是宽裕,自己两口子也年轻,还是能干动事情的。能不用他,就不用他,任由他做着自己想做的事儿,一切由他。自从志大远记事以来,除了吃饭聚在一起时聊聊家常之外,他的这俩养父养母就从没管过自己的事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志大远的待遇就比两个妹妹要强上许多。全家人的一切,几乎也在顺着自己。说句不好听的,谁让他们志家没有自己的亲生儿子,两个女儿也被自己娇惯得像两只什么女红都不爱学的懒猪,天天也疯在外面。

    有一次,志大远随着上山去给东家家里寻找美艳的花草的花农养父来到山上。养父忙于挖掘奇花异草,志大远就在这种野放之下独自跑着玩自己的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志大远竟滚入这深山中一个被半人高的荒草掩盖下的山洞。这个山洞里,真可谓是琅嬛福地,书的数量那真是数不胜数。而且,门类很多,用包罗万象来形容,一点儿都不夸张。从此,志大远总算有了一个自己爱来玩耍的地方。志大远很小就喜欢看书。说起看书,志大远也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就因为看书,志大远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家对志大远来说,不过就是个饿了吃饭,困了就回来睡觉的地方而已。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志大远看完了里面的书,封闭了这个秘洞入口,开始游荡于乡间。

    志大远虽然不知道自己是轘辕山上归老山庄庄主‘神腿’濮阳戆的孩子。也不知道当年的归老山庄除了他的父母外,庄里人都是父母收养的孤寡老人。也许,正是亲父亲母所积的这点阴德,在家中出了毁家这等灭顶之灾的时候,一个庄中的老人才会拼死护着志大远来到了这里。那个老人则因为担惊受怕的一路跑到这儿,在心神透支下离开人世。那时的他,满月没有都不知道。只因为是个健康男婴,被一对男主人姓志,年龄都二十七八岁了,还没有自己一男半女的花农夫妇收养。志大远的这个名字,就是这个没识几个字的花农给取的。但是,志大远记事的时候,他就看见过那本霉变发黄,旧的不能再旧的家传之书了。也许是乡下孩子没什么玩的。再加上,志大远的幼小,他自然就会把这书看成是自己的玩具。也许抓周就是这类的事情吧。等他知道这本破书封面上写的就是《归老神腿》四个字后,他就很想看看……他不知道他亲父‘神腿’这个绰号其实指的是他父亲能日跑五百里的天生飞毛腿的这个原因。只以为光是自己有天生神力和天生飞毛腿这样的好事。七八岁时的志大远,就已经像十七八岁孩子那般孔武有力了。如果你说农村孩子野惯了,他们的力气比起那些娇生惯养的孩子大许多。这些在乡村孩子那里都算不得什么的话。那么,志大远天生聪慧过人,不仅好问善学,多思勤动,伶牙俐齿。而且,很有自己的主见。每天主动做着自己计划的事儿:看书。这些天性在乡村孩子那里就显得十分突出了。再加上,志大远性子的沉稳慎重,在乡村这种地方的同龄孩子面前,已经算是十分怪异,难以合群的了……

    “拜托二位小姑奶奶,你们老跟着我干什么?”志大远终于停下了脚步,对身后两个肥胖的女孩儿说着。

    跟在志大远身后的这两个女孩儿全是他的妹妹。屁股很大,矮矮肥胖的是姐姐秋红。个头中等的是妹妹秋婵。她们虽然都略显肥胖。但是,并不能说她们丑。相反,倒显得她们很是可爱。

    “你要带着我们玩。我们就不会把你前几天下潭抓鱼的事情告诉爸妈了。”志秋红姐俩儿也停下脚步,志秋红道。

    “我要去山上的洞里,诛杀那只比一头大肥猪还要庞大一些的臭虫,为乡里除害,你们也要跟着?”

    “你除了比我们力气大一些之外,你比我们强多少?你忘了,小时候你看我们的那阵子,是你教我们学的那个睡觉法子。还有那归老四十路神腿功的。不服气的话,咱们可以打两架。”志大远听着志秋红的话,真感到郁闷了。

    “好了,算我怕了你们这两个小姑奶奶了。这还不行吗?我身上有两个宝贝:据赌输给我的那个矮老头讲,这可是得自芒砀山,据说是当年太祖斩白蛇时断掉的宝剑磨砺而成的匕首。其锋利程度,削石如泥。有了它,我自保不成问题。你们没有这等利器,怎么对付那皮坚甲硬的像是周身包了层铁皮一般的如此怪虫?那不是找死嘛。”

    “你把这两个宝贝给我们姐妹,我们不就一人有一件了吗?谁让你是兄,我们是妹的。哥哥不该让着妹妹吗?”

    “好,算我倒霉。我把它们给你们,我不去了行不?”志大远真的拿出两把匕首分别交给她们姐妹,转身回走。

    “哥,我们不要了还不行?”看着志大远真的生气了一般,志秋红姐俩儿慌了,赶紧追上志大远,把匕首还回。

    “别说是两把匕首了。为了妹妹的安危,我命都可以不要。送出的东西,还有收回的道理吗?你们以为做人就和小孩过家家一样?人无信不立。我岂可食言自肥。说送给你们,就是送给你们了。你们要是不想让我生气,就回到父母身边好了。这只异虫,我是非杀不可。谁知道它什么时候出来害人。我必须防患于未然。有你们在,反而让我心有牵挂的施展不开技艺。你们不去,我才能去。你们要去,我只好回去,以后再偷着去。”志大远说道。

    “好,我们不去了。你可要自己小心了。你还是带着这把匕首吧,也好防身。”志秋红把匕首递给志大远说道。

    “放心吧,在潭底还有两件宝贝呢。只是潭中那只大乌贼施怪力的原因,我潜不到最下面。等我诱走了那只大乌贼,就去得那两样宝贝。好像一件是铁手;另一件是把铜钩。”志大远怎么会生自己妹妹的气,只不过是担心她们跟过去:万一她们中谁受了点儿伤害,他怎么向养父养母交待。自己反正就是烂命一条。如果不是这里的人照护着自己,自己十三年前就是死人了。所以,志大远要报答乡里,主动提出要去诛杀山洞中这只千年臭虫的……

    有人说,志大远不学好,经常看见他出入赌场、妓院这等地方。其实,志大远有他自己的盘算。自从看完了那个山洞里的书之后,志大远就跟着乡邻有计划的学习着各种技能。比如:跟小河边上的耄耋钓耆学会了游泳、捕鱼等知识;跟着村东的李婶学的织缝绣补等女红技艺;跟着山上的猎户学会了寻踪遁迹等技艺;跟着保和堂掌柜学的辨药诊脉等技艺;跟着乡农学的耕种、植树等技艺;跟着村里的木匠,泥瓦匠学的土木之技;跟着乡里唯一的老秀才学的琴棋书画;跟着乡上混混学的下药、偷、赌等术;跟着山上道观的‘淫道’和‘残阳仙子’学的勾魂舞、销魂音、千娇百媚幻术、采阳补阴役男术、善解人衣术、勾情引欲术、汲精取华采阴补阳御女功、道家阴阳双修术等等。志大远不是分不清善恶美丑的人。只是志大远认为:技艺不分善恶,关键还是在使用者。用之善则善,用之恶则恶。自己并不用例如:偷、赌等术这些看似恶术害人。只是多学些此等恶术,不也可多些防范宵小伤害自己或亲朋好友的本事吗?其实,这些技艺在那山洞中的群书之中,他早有所涉猎,只不过很多东西不亲自动动手,纸上谈兵是学不到真本事的。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志大远才低三下四,穷极心智的去接近、讨好这些拥有技能者。把本事真的学到了手。

    可是,志大远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去诛杀千年臭虫呢?因为志大远知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个道理。接触了些武林人,志大远想行走江湖的愿望更加强烈了。正是想在走之前,简单的报答一下乡邻对自己的照护,志大远这才开始实施自己的准备。志大远唯一忧虑的是:怎么和养父养母他们说出自己的这个想法呢?……

    “现今王莽挟持幼主平帝把持朝政,残害忠良。苛捐杂税,压得百姓苦不堪言。自古道:乱世出英雄。我等读圣贤书者,不思为国献身,书读来何用?如此乱世,我等岂能坐视?……”一想到老秀才的肺腑之言,志大远就热血澎湃,眼前仿佛养父养母也会为此豪言所感,已经答应了自己出去闯荡的请求。秋红姐妹却泪眼而望的情景浮现。

    “大远,你忙不忙?”和他说话的就是乡里的铁匠石大甘。平时,附近乡村人家的农具坏了,都是找他修补、购买的。志大远也去学过一段时间的打铁,和这石铁匠也算熟识。此时在街上碰见。莫非他那儿人手又不够了?……

    “哦,是石大叔呀。我也没什么事儿。是不是牛二虎、铁牛他们两个又溜去赌钱了?大叔想让我过去帮你?”

    “这俩小子,狗改不了吃屎。你帮他俩赌回了多少抵押的东西,他们就是戒不了赌。最近输的没什么抵押的东西了。这才算留在铺里消停几天,没有再去赌。所以,我也算能忙里偷闲的出来买点儿东西。我只是听说轘辕十八妖昨天又杀死了两个人。你要出去的话,千万别走东边。省得遇上他们,白白的丢了性命。”那石铁匠说道。

    前一阵子,志大远为了学厨艺在那小客栈打工时,曾听路过吃饭、住店的江湖人讲过:使的是一根扁担的短命挑夫;使的是一对铁锁的催命锁神;使的是一根银笛的薄命红颜;使的是一把铁梳的夺命梳女;使的是一把如意算盘的害命帐房;使的是一件也可当护身衣服穿在身上的渔网的保命渔翁;使的是一根鞭子的活命鞭吏;使的是一对银筷子的玩命蛊毒;使的是一根银针的救命阎医;使的是一根铁尺的拼命旅者;使的是一面生死镜的取命镜神;使的是一根织梭的丧命梭姑;使的是一把阴阳扇的送命公子;使的是一本铁书的索命夫子;使的是一把铁尺的逃命轻烟;使的是一对子母腰带剑的亡命徒;使的是一把铁伞的要命咒巫;使的是一根判官笔的追命书生这轘辕十八妖虽然功夫稀松平常,也就是些九流混混。但是,他们每个所用的兵器却件件都是宝贝。虽然这十八件宝兵神器不能与鱼肠、太阿、干将、莫邪等这些上古名器相较高下。但是,各个也是寻常兵器难伤丝毫的宝贝。练武人有了它们中的任何一件兵器,那都如虎添翼。轘辕十八妖若论单打独斗,恐怕现在连志家三兄妹中武功相较最差的志秋红都打不过。可是,他们自从奇缘巧获了上古不归路阵法图后……最低六人可组一个小阵,可轻松诛杀几个二流好手的联手。运气好时,诛杀几个没有练过合击术的一流高手也不是太难的事。十八人的大阵反正是已经困死诛杀了七八个江湖总共有没有二十人的顶尖高手了。所以说,江湖人对这轘辕十八妖也算是谈名色变。名气如日之升……

    和石铁匠分手,志大远刚转进一条行人罕至的小巷,一个矮小瘦弱的像个八九岁营养不良的小儿的家伙便像鬼一样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志大远的身后,轻轻拍了志大远的肩膀一下。志大远本能的施展了家传的归老神腿中的飞腿归天式后踢向身后那个家伙。这个家伙似乎也知道志大远这一腿的厉害,拍完就闪开了。绕是他如此,志大远那一快腿还是贴着他的衣衫而过。志大远也借势闪到了一旁。这才看清来者正是教他骗术等技艺的混混‘麻子’王八。

    “我说八哥,你能不能不开如此玩笑。我这一腿可是能踢碎石碑的。万一真踢到了你,你身子比石碑还硬吗?”

    “怪哥哥我太着急了。趁着现在‘淫道’和‘残阳仙子’碰上来寻仇的‘虐花公子’,双方打起来的时候,你一定要和我一起去三清观。我想去偷这两家伙抢‘虐花公子’手下得来的那只玉鼠。实不相瞒,这只玉鼠据传是绝迹五十年的玉鼠门的镇派之宝,里面藏有玉鼠门的武功秘籍。想当年‘飞天仙鼠’独斗‘漠北三鹰’,武功何其了得。你一定要帮我。”

    “我去三清观学艺,也是你介绍去打杂的。现在又让我去偷三清观,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这么对待你的朋友。“

    “你说‘淫道’和‘残阳仙子’是我的朋友?”‘麻子’王八苦笑了一声,继续说道:“如果没有这两个家伙,我那未婚妻也不会死。谁不想做个好人?整天不用如此心惊胆战的活着。可是,我这个子你也看到了,我是能出力种田,还是能扛包?就我这样,好不容易上天眷顾,救了一个颇有些姿色的女子,她也答应做我的未婚妻。可是就在择日完婚的等待中,她却让‘残阳仙子’掳去,让她豢养的几个面首轮流糟蹋。本来‘残阳仙子’以为这样就能像她收服的女子一般成为她的弟子。不想我的这个未婚妻是个烈女,宁愿寻死也不相从。‘残阳仙子’一气之下就把她交给了那个自称:没有哪个女人能在他手上不乖乖就范的‘淫道’。我的这个未婚妻受尽**而死。当时的我只想着:老天爷真是要故意刁难一个还没有变坏的老实人。我也不存活下去的勇气,奔着河边就过去了。结果,我被我师父救起,从此坏事就没少干过。”

    “那八哥一定是师父膝前第八个弟子了。八哥,除了这个排行外,大名怎么称呼?”趁着此人愿意讲,志大远问道。

    “兄弟猜的不错。王八确实不是我的本名。据说:乡下人取个贱名,好养。这样,我本名就叫王浑。你听说过‘河洛九妖’吗?我就是里面的老八。在老二的三河帮中,他的手下都叫我八爷。我的要求不高,只要能学的功夫够杀了‘淫道’和‘残阳仙子’这对狗男女,我就一辈子都知足了。拉上小兄弟,无非就是想被人发现时,能有个帮手。”

    “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八哥是看得起小弟,才来找我的。这个忙我还帮定了。”志大远一边和王浑聊着,一边走着。

    “我劝你们别去凑这热闹。你们知道‘虐花公子’的师父是谁吗?听说过不男不女的‘人妖’吗?对,这个‘人妖’就是江湖人提起都要头疼的十大难缠的高手‘一丐、双魔、三妖、四鬼’中三妖之首。他虽然碍于身份现身出手。但是,他确实就在附近隐匿。你们若是想打那只玉鼠的主意,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妄想了。对这种丢面子的事,老妖不会坐视的。”

    “前辈可是四鬼中的贪吃鬼秦前辈?”王浑怎么说也是混江湖的。一看这个比志秋红还要矮、还要胖一些的老者,立即想起了江湖上的一个人。于是,他壮着胆子问出口。志大远虽然没有跑过江湖,不认识江湖上的人。但他看这个滚圆的西瓜一般的老者,也知道此人必然是江湖异人。虽然志大远看不出这个老者武功有多高,但从王浑的恭敬程度上也知道此老比自己的那点儿家传武功高了不知道多少倍。如果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志大远绝对相信。

    “小子,算你长眼。要不是我与你那老鬼师父有些渊源,我管你是不是去送死。好了,你们快走吧。要是等另外三鬼来了,你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吊死鬼、倒霉鬼可是见人就杀。急色鬼可能和我一样,因为有特殊喜好,抛开他们先跑来了。估计迟个盏茶时分,他们也该赶来了。小娃娃,你是不是看我肥胖的过火了,一直看着我?”

    “前辈,小子以为人的高矮胖瘦都是爹妈给的。即使你比他要在体形等地方强上一些,你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毕竟这样的相比之下,并没有让你得到什么好处。反而会让你沾沾自喜,把自己的标准也降低了。我刚才之所以失神愣于原地,是因为想到:前辈是江湖异人,那武功必定深不可测。可惜,小子虽然也练过两手庄稼把式,但真的没有出过大伾山半步,也不知道武功能练到什么程度。真想看看像前辈这等同样身手的人相斗,那将是什么盛况。心中忽然想冒死去看看‘淫道’、‘残阳仙子’与‘虐花公子’这等二流好手相斗又会是什么情况。小子并没想到这一走神,竟让前辈误会了。”

    “像小娃娃现在的水平,你是看不清与我有同样身手的人相斗的。看到的只是两个虚影在动。像风像雷一般疾速的不停转换着。要是看他们的比拼,你或许能看到一招半式。只是你不能去看。这样吧,看在我和那小子师父的情分上,我送你们一人一本书。你们要是你练成,跻身一流高手之列应该不成问题。不要谢我,我也只是做个顺水人情罢了。路上看到‘伏牛双鞭’和一个老家伙打架。结果,他们俩和十几个喽啰们都完了。这书就是我替‘伏牛双鞭’他们收尸时掉落的。”

    王浑也没想到会有如此惊喜,高兴的嘴都合不拢了。两人拜谢了老者之后,高高兴兴的离开了这里。

    既然去不了三清观了,志大远还是想先去山上那个秘洞中的深潭里去捞出那铜钩、铁手两样宝贝。

    “孩子,你知道这撕宇紫铁爪和锁情钩都是谁用过的吗?你要是拿出去让江湖人看见,会给你家带来杀劫的。这撕宇紫铁爪是‘黑手掏心’死方休的成名兵器。而锁情钩却是‘在世活神仙’双女侠的兵器。江湖人要找你要死方休所秘密持有的集疯傻畸形奇痒手、老枯僵尸掌、寿终无活胀体掌、腐尸化骨缩体骷髅功、无骨破胆毒手、玄冰凝血僵体功、吸浆吮髓裂目指、毁宫残阳送终拳、**焚心催情掌、毒蛊巫咒催魂术、肝肠寸断碎骨掌、移花接木庖丁剥皮离骨刀法等等数十种上古魔功的糟粕于一书的《无恶不作》魔典和双女侠的《贞女心经》的话,你拿什么给这些江湖人。我十五年前就来过这个山洞了。那时,我的祖上在西平经营着一家中原镖局。等我接手过来。前半生由于好朋友们的帮衬,这祖业虽然没有发展多少。但是,至少也没有败落。可是,就在我准备洗手不干这刀头舔血的生意,而接的最后一单生意时,我们保的镖在快到地头时被劫了。你不知道:中原镖局的规模当时和八方钱庄都是在每个县镇都设有分支,可以说涵盖了全国各地。本来我们的镖像以前一样,都是交给下一个县镇的分局,然后,如此一站一站的传递下去,直到送到目的地为止。这样,走镖的镖师们保趟镖不累。而且,分局对本地道路、人面都很熟识。一般就是有跨境犯案的,也可找当地江湖朋友帮忙讨回。要不然不是白白的年年交保护费和同那些好友联谊了吗?而这次,我既然决定不干此业了。早早就开始把各分局变卖,付了镖师等众人的遣散费用了。可是,就这么最后一次,让我失了镖。跟我去的西平总局的朋友一个也没活着。我受重创,逃回家里一看。家里早就被烧成了残墙断亘。我也没敢停留,一口气逃到了这个山洞。要不是有潭中寒鱼疗效惊人。以我当时一脚都踏入鬼门关的那种伤势,我能不能活到现在都是个问题。我当时就得到了死方休所秘密持有的《无恶不作》魔典和双女侠的《贞女心经》秘籍。我可以把这两套秘籍交给你。但是,在你还没有打通生死之门以前,你一定不能习练这两套武功秘籍上面的武功,尤其是《无恶不作》魔典上面的武功。我这可是为了你好。不要等你受到伤害了,才怪我没提醒过你。本来《无恶不作》魔典的首页就写了:千万个练武者中,只有一个幸运者能不受‘轻者畸形、疯痴、残疾。重则,受众邪功的伤害反噬,当场毙命’的这个诅咒,毫发无伤的练成此功。你以为天上掉下来的一个馅饼,就那么准的砸中你呀。历代有多少武功都列入绝顶高手的人,就因为不相信《无恶不作》魔典上写的这么邪乎的偏要试上一试,结果,哪个人不在三天内就出事了?好了,不谈这些事了。你以为那只乌贼那么好斗吗?在水里打架,就是顶尖高手也发挥不出三成的威力。更何况是你了。另外,如果你真的决定非入此潭不可,你可否只拿那把撕宇紫铁爪。毕竟锁情钩是双女侠的丈夫‘多情公子’罗大侠给双女侠的定情信物。我不想让你拿出此物,败坏了双女侠的名誉。”志大远刚脱得仅剩内衣内裤,准备跳进潭里的时候,一个年过花甲的老者不知什么什么时候进的山洞,猛然间开口说话,还真把志大远吓了一跳……

    “不要说老人家教了我许多技能,又有赠书之恩。就是没有这些恩情,老人家说的也有些道理,小子岂敢违命。小子下水只需引开此异兽即可,并不想与其性命相搏。老人家就看小子怎么引开此异兽的吧。”

    看见有人来侵占自己的地盘,这只拉直恐怕有二十余米长的乌贼动了。这也是志大远期待的。志大远憋着一口气,决心和这个家伙来场‘马拉松’……只要让志大远逮住机会,抓着撕宇紫铁爪游上岸去,上了岸看你还怎么厉害……

    当时,‘贪吃鬼’把‘伏牛双鞭’兄弟每人的一套功夫送给了志大远和王浑。鞭子分软硬,有点儿像屠夫磨刀用的那个铁棍一样的竹节鞭就是硬鞭中的一种。王浑得到的《一条鞭法》就是练这种硬鞭的招式。而软鞭就是像绳索一样柔软的那种。志大远所得的《乌龙入渊刺穴鞭法》就是练软鞭的招式。如今,为了引那硕大的乌贼离开,好拿走它守护的两件兵器。志大远消耗了太多的体力。明显的,他也无力再去诛杀千年臭虫了。志大远此时只好用衣服包裹着的乌龙寻渊刺穴鞭法、那耄耋钓耆给他的《无恶不作》魔典、《贞女心经》秘籍和那只深紫色的撕宇紫铁爪回了家。

    志秋红志秋婵这姐妹俩幸好不在家。估计去找离志家五十米远的樵夫家的女儿铃子玩去了。否则,他们看见了志大远带回来的东西后,必然会翻看的。那时,不真的糟了吗?志大远赶紧钻进自己的屋中,把这些东西妥善包好后,藏于自己在床底青石下早就挖好的一个深坑中。那里已经存了不少志大远挣来的钱财,只不过害怕养父养母盘问,没有交给他们,心想:等自己要离开时,一并交给他们也是一样的。这些都是他的秘密。

    当志大远准备出去找养父养母说出自己想离开家,出去闯荡的事情时,刚出自己的屋子,就看见养父养母一脸愁容的坐在他们房中的饭桌前。养母看到自己时,叹了口气,用胳膊碰了碰养父的胳膊,养父这时才顺着养母的眼神看到自己。这时,志秋红志秋婵这姐妹俩也有说有笑的从外面回来,走进这山形四屋院……

    “远儿,你过来一下。为父有话要对你说。”养父志页南今天竟然主动叫起志大远,会有什么非说不可的事吗?

    志大远走进屋,坐在桌前说道:“爹、娘,孩儿也有一件事想和二老说一声。还是等爹先说完爹要告诉我的事之后,我再说我要和爹、娘说的事吧。”志大远在家时,一向是少说多听,不喜欢多说话。今天也算是破例了。

    “那好。等我说完了,再听听你想说什么。今天,东家找我过去,希望我能让你去他们家陪少爷读书。因为,东家在京中做官的亲戚托人捎过来话:他和上司已经说好了。三月后,由东家亲戚的这个上司帮忙向王大司马举荐少爷。现在王大司马国事繁忙,等三个月后的哪一天王大司马得闲。而且,心情不错时,方可举荐。如果举荐成功,少爷就能去京中任职了。不过,东家亲戚的上司害怕少爷是不学无术之辈。自己若是举荐了一个不学无术之辈,万一王大司马怪罪下来,那不是也有审查不利之责。严重点说,办自己一个欺君之罪,那也不是不可能。要不然,为官之道怎么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东家的亲戚要不是和他这个上司交往甚密,人家也不愿没事找事的安排这次的引荐。就这样,东家亲戚的上司想先看看少爷的才学。三个月后,少爷要先去面见此人。在这三个月里,少爷要抓紧时间苦读,东家想让你去做少爷的伴读童子……这就是东家找我过去的意思。现在再谈一下你的事情:咱们乡下人结婚早,十五六岁做爹的,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这么说来,你来咱们这儿也有十三个春秋了。都老大不小了。是该找个女人管着你,让你收收心了。你觉得秋红和秋婵对你怎么样?你不是把定情信物都给了她们吗?你没看见,她俩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

    说句实话,要是养父的东家在志大远没有发现那书洞之前,叫志大远做伴读童子的话。那时,志大远一定会高兴的屁颠屁颠的。可是,现在再让志大远做伴读童子,那就丝毫引不起志大远的兴趣了。不过,自己要是不答应,估计养父就没法在那家干了。反正也就三个月,志大远心想:不要让养父丢了这份待遇不错的工作,自己忍忍这三个月也就过去了。所以,志大远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乐意的。可是,紧接着的那第二件事,惊得志大远差点儿没从坐着的椅子上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志大远真的被彻底惊到了。自己可从来没想过,在没到弱冠之前的这几年就要有成家的打算。自己可一直把秋红和秋婵当成亲妹妹们看待。哪敢有什么非分之念?可是,对秋红和秋婵这样的少女情愫,他不是没看出来。躲还躲不及呢,哪敢再送什么定情信物?可是,今天一个不查,倒让她们误会了。肯定是她们回来向养父、养母中的一个说了这件事,养父才有现在的言论。本来志大远想委婉的拒绝的。可是,看到养父、养母的神色,想到他们这么多年对自己的情分:就是小时候顽劣,做了错事,他们也从来没说过自己。自己就是和秋红和秋婵她们有了矛盾,养父养母也只说她们,不说自己的不是。反正,她们姐妹没少受委屈。她们姐妹可是女孩子呀,如果自己真的拒绝了,她们一定以为自己是嫌弃她们骨架太大,太胖了。你让她们以后还怎么面对自己。难道真要一辈子避而不见?或者直接成仇,老死不相往来?为了报答养父养母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自己已经暗暗发誓要照顾她们姐妹一辈子。就算为她们去死,也不能让她们在自己死之前受丝毫伤害。现在,这拒绝之语,还真是开不了口……

    “爹、娘,孩儿不是知恩不知回报的人。没有父母这么多年的养育,孩儿恐怕早就不在这世上了。孩儿在这里说了:只要孩儿有一口气在,绝不会让父母和妹妹们受到丝毫伤害。俗话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孩儿岂敢不听从的。只是孩儿和两个妹妹现在的年龄都还小了一些。人都是善变的,一天反复个多次也不鲜见。以后的时间长着呢,谁能知道以后是什么样子。现在就决定此等人生大事,是不是早了一些?我的意见是:今天就算是先订下了这门亲事。到孩儿二十岁的时候,两位妹妹如果觉得没有比我更合适的归宿的话,我们再举办佳礼不迟。期间,两位妹妹如果找到了比我更好的归宿,妹妹不必介意今天之约,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这毕竟是关乎自己一辈子的事情。就算这种事真的发生了,我也决不会有什么不满,只会替你们高兴。两位妹妹记住我说的话了吗?爹、娘,你们看我这样的办法合适吗?如果二老没有异议,这件事就先这么办。至于做伴读童子的事,我也愿意去。现在,我想和二老说的就是:我在做完伴读童子之后,想到外面走走看看。出去走走看看,有利于开阔自己的眼界。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如果我一辈子呆在这里,只能像被网住的鱼,看见的也只是眼前这么大点儿的海水。可一旦鱼被放回海中,那里有更广阔的大海在等它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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